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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5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1篇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周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第2篇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学校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3篇 小学校园安全防范制度

最近关于学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校园安全与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校园安全必须人人关心、常抓不懈、落到实处。

一、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创建平安校园

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义务。抓好安全工作必须依靠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学校无闲人,人人为平安;学校无闲事,事事保平安。做到警钟长鸣,责任重于泰山,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要务,学校安全工作不仅是学校的事,是领导的事,也是每个教职工的事。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增强主人翁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共同筑牢安全防护墙,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值日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1、实行课间值日及交接班制度。

执堂老师为课间值日责任人,负责授课班级学生课间安全保护工作,如果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由执堂老师负责,并及时处理。同时要落实课间接力,学生的磕磕碰碰、矛盾的发生大多在课间,下一堂课的老师要提前5分钟到班,和执堂老师共同巡查班级,负责本班级学生安全。信息技术课、体育课老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上课铃响后将学生整队带入活动场地,上完课后列队带入教室,并负责课间值日,课中不能一窝疯、放鸭式教学,让体育课成为一门既掌握技巧又强身健体,思想、品行、体质得到锻炼的一门兴趣课。

2、实行学生安全卫生值日生制度。

①为了使学生真正成为班级的主人,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学校决定每班设立一名安全管理班长,协助本班老师抓好本班安全工作,其人选要公正、有活力、有威信、有责任感。其职责:巡查班级学生行为习惯,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填写每日班级安全卫生状况,每天向班主任汇报班级安全状况,协助班主任抓好班级安全卫生工作。

②组建班级值日巡查小组,每班选派2-3名安全卫生值日巡查生,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管理班长抓好安全督查,其职责是督查学生按时到校,制止学生课间逗打、疯闹,监查学生乱抛物品、乱扔垃圾,放学后督促学生按时离校,不要在教室和校园滞留。

③强化校门上学、放学和早餐值日责任。

3、建立清校制度。

每天放晚学后,实行清校,杜绝学生滞留学校。值日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按路队行走。各路队由路队长负责维持路队纪律秩序。

4、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情况由班主任自行处理。重要事故由学校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应工作。

5、建立学生缺勤报告制度。

各班要建立学生缺勤情况记载簿,学生因事、因病,甚至逃学而缺勤的情况认真做好记载,班主任在获知学生缺勤后,要在第一时间内与家长联系,查明缺勤原因,重要情况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同时上报。

6、落实值日检查记载制度。

①值日教师要认真、实事求是地检查老师到岗情况;

②认真做好记录;

③定期公布值日检查结果;

④落实值班奖惩,缺席一天,扣除30元绩效工资;有事要请假,并找好委托人代班。

7、强化值日职责制度

①排除闲杂人员和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②对来校办事人员,实行安检,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车辆进入校园(刀具、易燃、易爆品),来访人员一律登记造册,必须由被访者接送出入校园。

③巡查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前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放晚学后清理校园,杜绝学生滞留学校,如遇突发暴力事件,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

④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如发现私自外出,及时阻拦,问明情况后向班主任报告;

⑤实行封闭管理,上课期间校园一律关闭,凭证、凭查方可进入校园,东门实行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候封闭。

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24小时全天候守护校门。

(2)、校门值日职责。工作时间:早晨7:30、中午1:50到岗;一、二年级周一、二、四、五放学时间为3:55,周三放学时间为4:50,一至六年级的放学时间为4:50,各放学时间,校门值日均提前到岗。职责如下:

①排查闲杂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包括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等;②清理校园门前的摆摊设点;③疏理校门前的交通堵塞;④制止学生将早点、零食带入校园;⑤对入校外来人员详细询查,实行安检,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刀具、易燃、易爆品)入校,确因有事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入造册,由被访者接送校园,实行零对接;⑥及时化解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家长与家长的矛盾和纠纷;⑦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向学校报告。

(3)、楼道值日职责。工作时间:中午11:10,下午4:50分到岗。职责如下:

①督促班级放学时,整队下楼,保证下楼秩序;②制止学生下楼时相互推挤,搂肩搭臂的不良行为;③制止学生乱丢、乱扔垃圾行为;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4)、场地值日职责。值日时段:下午1:50至2:20到岗。职责如下:

①引导学生开展文明的娱乐活动;②及时制止学生相互逗打、疯闹的不良行为,并对其进行教育;③制止学生攀爬危险设施及护栏;④制止学生踩、踏花坛,损坏花草树木的不良行为;⑤排查外来人员,并及时清理出校;⑥制止学生乱丢、乱扔垃圾的行为;⑦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向学校报告。

(5)、真空时段值日。值日时间:每天11:30至14:00,17:00至17:20。

中午“真空”时段值日职责:①防止学生物品被盗,防止擂肥、打架事件发生;②防止校外闲杂人员入校寻衅滋事,引发安全事故;③督促学生回家午睡,杜绝学生提前到校现象;④对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回家午休的学生要实施关爱并重点关注,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防止学生外出玩耍和下河游泳。

下午放学后值日职责:①督促各班按时放学,防止学生打扫卫生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②排查滞留校园的学生,负责校园清场,杜绝因学生滞留引起的诸多安全隐患;③查看各班教室及办公室是否关灯、关电扇、关饮水机,门是否锁好;④敦促教学楼管理人员将教学楼各出口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6)、晚间值日。值日时间:晚上6:30至9:30。职责如下:

①对校园安全进行巡查,清理外来闲杂人员;②排查外来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③对入校来访人员进行详细询查、登记,并予以安检,严禁携带危险品入校;④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

9、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班主任和老师要配合总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以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对电路、窗户、护栏、体育设施、大型物品等的检查。

三、明确工作要求,强化防范措施,实行责任追究

工作要求如下:一是到岗准时:不脱岗,不离岗,不串岗;二是工作认真:巡查到位,处理到位,教育到位,报告到位;三是勇于顶真:遇到突发暴力事件,要挺身而出,勇于斗争;遇到辱骂、责怪,要容忍大度;四是讲究方法:对学生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不体罚学生;对家长进行劝导,说理,不激化矛盾;对突发事件,冷静、科学处理,不留后患。

工作措施

一是对校园内及校园外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进行更新、完善;对校园周边的门店、摊点要进行治理,对校门周边来往人员及车辆要观察、了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二是对家长、教师、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予以排查。对家长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家长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了解,对重点人(偏执类、容易走极端类),要摸清底数,由工会、人事列出名单,落实包保人,进行原因分析及矛盾化解。

三是添置安全配套设施。在学校北校门、东校门及科技楼的入口处,安装电子监控探头,监控室设在保安室。保安室内,购置防爆器材,同时,通过正规保安公司,聘请四名保安,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是加强夜间安全保卫力度。学校全体行政分班值日,每天安排二名行政人员,在晚上6:30至9:30,在校园内巡查,在校门处执勤,对来人进行盘查,登记,杜绝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五是成立护校联防队。通过召开家长、发告家长书等形式,招聘60名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家长,成立学校周围环境治理护校联防队,戴章协助学校,进行校门及周边环境整治。

六是争取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与市交警部门联系,对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对我校的校门前进行交通管理;与市创建办协调,由城管人员对门前店铺、流动摊贩进行整治;与城中所联系,要求加大对学校周边巡查的力度。通过内外结合,多途并举,实现校园周边的道路畅通、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整治局面。

七是实行责任包保与责任追究。学校对全体行政人员、校门值日教师、场地值日教师、楼道值日教师、任课教师、保安等,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区、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并公示各值班区域的名单,做到谁值班,谁履责,谁失职,谁受罚的工作要求。对值日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经上级行政部门及执法机关查实的,受到行政处罚和法律追究的当事人,学校不讲情,不说情,不留情。

八是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控措施。

(1)、加强学生早餐就餐安全。早餐时,学生要在班主任或者副班主任的带领下,按规定的路线,到指定的就餐点排队进餐,不得拥挤、推揉、争抢,以免发生烫伤、摔伤等事故。

(2)、预防早操、放学时、上下楼梯时因拥挤而造成踩踏事故。在上下楼梯的行进过程中,一定要在教室前整好队,举好牌,在教师的护送下,有序下楼,从事做操、出校门活动。

(3)、预防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追逐打闹,要结伴同行,相互照应。特别是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言语,不能接受他人赠送的食品和礼物。

(4)、预防学生上体育课时发生安全事故。体育教师在体育课的教学过程中,要划定好学生活动区域,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措施,时刻引导和关注着学生的活动,确保学生锻炼的安全。

(5)、预防课间学生相互嬉戏、逗打而发生安全事故。上课、下课的教师实行交接制,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或者危险动作,确保课间有人照看学生,不出安全事故。

(6)、预防学生出现溺水事故。学校、家庭要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防止学生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独自或者结伴下河游泳,而出现溺水事故。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自助自救意识、心理健康意识,使学生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该做的事怎样做,用知识守护生命,做到一学期一封告家长书,一月一次安全会,一周一堂安全课,一日一句安全语,使安全问题天天讲、时时抓。下面就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强调几点:

1、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到、不早退,中途不离校,有事要请假,放晚学后不滞留校园。

2、教育学生课间开展正常的文娱活动,不追跑、不逗打、不冲撞、不推搡、不拥挤、不相互投掷物品、不向楼下投掷物品、不做任何可能伤害他人的事情。

3、教育学生遵守秩序: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勾搭肩臂、不推搡。早餐按规定的路线到指定的餐点排队进餐,不抄近路,不争抢早点。放学时排队站队,文明行走。

4、教育学生不翻越走廊护栏,攀爬院墙和危险地段,体育器材、篮栏、乒乓球台等。

5、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受挫折教育,自救、互助教育,感恩报效教育,信息交流教育。

6、其它教育:防溺水、防车祸、防中毒、防火灾、防盗窃、防暴力、防擂肥。

第4篇 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第5篇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xx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对考核对象进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严格按照《xx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执行;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核严格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时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考核对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

(一)创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创建活动以区县为主。

(二)评估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评估一次。

(三)评估标准。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进行。

(四)评估原则。“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过程性指导,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五)评估办法。自评达到标准的区县学校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区县进行初评,在确认为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自评达到标准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局进行评审,通过者确认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区县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确定评估指标,于9月份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按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六)评后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如进行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称号自然取消。实行“平安和谐校园”随访制度。市教育局对“平安和谐校园”命名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称号。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恶劣事件的,撤销其“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三、考核评定

(一)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保障有力。

2.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备。

3.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状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指导。

4.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5.重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有关标准,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具有“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二)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学校没有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区县校园内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单位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且校园消防、宿舍管理、饮食卫生、校园保卫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一线教师参评的,要具有能够体现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征文、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 “平安和谐校园”的评定。严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达到《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规定标准,并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园安全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达到有关标准。

3.校园消防、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学生宿舍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加强安全教育,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5.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体系,每学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6.认真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学校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

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 “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邪教、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第6篇 x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

二、认真做好学生饮用水工作。对提供学生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五、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校长室备案,总务处签订供应合同,并预收l—2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食堂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商品准入三项制度

一、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2、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原则上不得采购卤肉类熟食制品;如需采购使用,需经彻底加热处理后出售。

4、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采购验收员,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将其销毁处理。

5、采购与验收人员均需在食品采购登记单上签名,认真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6、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相关责任。

二、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

1、严把质量关,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主动及时下柜。

2、对师生或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商品可重新上柜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

3、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部门。

三、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15。

3、对消费者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与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联系,妥善处理。

第7篇 校园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目前,学校教学班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学班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将进入校园施工,特别是施工现场紧邻教学区域,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为了做好校园施工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督促施工方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安全防护隔离网”、设立“警示标志”等。施工企业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施工场地必须封闭管理。要求施工方将施工场地与教学区域隔离,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办公楼和学生、家属宿舍。学校师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现场。

三、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并进行严格管理,对违犯国家法令和违犯学校规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查处。

四、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运输车辆在校园内按照规定道路和规定时间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叉路口派出专人进行管理。并及时清扫路面抛洒物,保障校园环境整洁,不得破坏校园道路及两侧花草树木,在校园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速,遵守交通法规保证校内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

第8篇 校园安全巡逻制度规范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巡逻队队长:

成员: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第9篇 二小学校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学校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校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校园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校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校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学校网络管理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学校网管中心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阳罗二小

第10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11篇 x小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

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

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

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

为偷窃论处。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12篇 二小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阳罗二小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及早除去不安全因素。

2、教职工离校后,学校保卫组对教学楼、实验室及教工房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3、假期间安全工作专人负责(由学校研究确定),每天按时开、锁大门(7:00--20:00),管理好水、电信件和报刊、杂志,阻止一切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内。

4、值勤人员按照早晨、中午、晚上巡视校园四次以上,晚上应有两次。察看教室、寝室、实验室和教工宿舍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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