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园安全值班制度范本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保卫人员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第2篇 某校园行车安全制度
篇一:小学校园行车安全责任书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幸福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需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执行。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出校园时,须持行驶证到学校安保处登记,办理《幸福街小学车辆出入证》,出入校园时将此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二、经常开车上下班的教职工可申请长期固定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三、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园内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四、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五、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六、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交通安全主要责任人:教师签名:
年月日
附:
篇二:校园行车安全制度
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1、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到指定地点停车,严禁乱停乱放,应尽量避免在交通高峰期驾驶机动车出入校园。
2、外来车辆需驶入校区时,应征得门卫同意并服从管理,在指定地点内停放。未经许可,出租车、三轮摩托车等营运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在教学区内行驶。教学区内的主干道和学生运动场地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3、家长的接送车辆应按照学校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等候,非雨雪天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雨雪天时允许家长的非机动接送车辆有序、缓慢进入校园接送。
4、车辆进入校园必须缓慢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要保证绝对安全。禁止在校园内试车或者练习,在校内行车、倒车要慢速行驶。
5、停放在校园内的车辆启动前应确保汽车前后无学生时才能启动;行驶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周遍情况,转弯处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
**小学
20**年3月
第3篇 校园电动巡逻车安全制度
一、车辆定义:本规定车辆是指在校园区域内行驶的专用车、纳入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的车辆。
二、服务对象:
1、行动不便的师生进出校园时使用(禁止出校);
2、领导参观校园时使用;
3、老师搬运东西进出校园时使用;
4、学校社团大型活动有需要时使用。
三、使用要求:
1、本车限于校园内道路使用,未经学校总务处批准,不得将车辆驶出校区;
2、使用时需要提前到物业中心申请并经校领导批准,联系电话:*****;
3、电动巡逻车需要学校指定的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驾驶;
4、驾驶人员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熟悉说明书中指出的技术参数、操作机构、功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了解维护保养常识,意充电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按车辆载定人数驾乘,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校园内行驶速度应控制在道路限速范围内(10km/h),车辆行驶尽量避开人员集中活动区,如遇到学生上下课集中流动,车辆应慢行或绕道行驶;
6、转向时,需开启转向灯,倒车时,驾驶人员要注意车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碍物,防止发生事故;停车人离开前必须确认制动闸已拉上,车门已锁上,方可离开;
7、驾驶人员要爱惜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保证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8、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9、车辆充电时要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并应事先检查充电器及连接电源线是否完整良好,导线、插头破损及时更新修复,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0、车辆使用完毕后,停放于成美楼地下车库制定地点,车辆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
四、事故报告和责任:
1、校园发生车辆或人员事故,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并追究车辆保管人、安全责任人责任。
五、本办法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
六、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4篇 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园安全督查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在相关单位会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安全实际情况成立。
第二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鸟”的方式,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常态化,及时督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确保校园持续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校园安全督查队在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要贯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坚决贯彻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支持和配合校园安全督查队开展工作。
第二章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职责
第五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
(1)实行以推荐、自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
(2)成员范围包括各相关成员单位、师生员工,含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每个成员单位推荐安全督查队成员1-2名,以兼职为主。
(3)队员实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队员工作岗位调整,由所在单位另行推荐)。
(4)本工作具有学校公益性质,申请专项经费,成员享有相应规定补助。
第六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2)按时参加督查队的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反映基层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4)向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层单位安全防范意识。
(5)执行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校园安全督查队主要工作内容:
(1)单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校园乱设摊位、进校推销、违章交通、未经审批举办的各类活动等。
(3)影响校园施工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违章搭建、违章施工等。
(4)影响校园消防和用电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消防设施和管理、违章用电等。
(5)影响房舍安全和产业安全等学校资产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房屋安全、产业生产安全等。
(6)影响危化物品和实验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7)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8)影响学生社区、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9)其他影响安全生产、危及校园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校园安全督查队工作机制
第八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单位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包括危化实验室安全小组、资产基建能源安全小组、后勤产业学生安全小组、校园综合治理小组,各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本小组专项工作。
第十条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计划(半年做到全覆盖),定期巡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每月牵头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落实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每月召开一次组长工作会议,就安全检查情况研究落实(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会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创建安全信息平台:**大学安全生产微信平台(**云)和《**大学安全生产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条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进。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安全主体责任原则,专项小组可向被检查单位开具《**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逾期不改的,专项小组协调无效的,由专项小组会同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约谈,开具《**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将记录汇总,上报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十四条被检查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权隶属,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本办法将根据今后工作实际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5篇 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6篇 某学校园区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对设备及时检修保养做好记录。
2.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维修部报修,告知问题,配合专业人员到场检修,在得到专业人员许可后,方可启用设备。
3.在物业管辖区内,要注明重点设施设备的安装地点、责任人。
4.对有质量安全监察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
5.特种设备发生突发事故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对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其安全正确的操作设备,杜绝麻痹思想,严格管理。
7.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7篇 zz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8篇 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禁止学生及家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门卫要确保幼儿园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外来车辆占用幼儿园消防通道及幼儿园进出口通道,如有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幼儿进出口通道并劝阻不听者可直接拨打110或西郊派出所电话8300034。
9.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安全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第9篇 实验中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10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11篇 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周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第12篇 校园环境卫生安全制度
为美化、绿化校园,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树立环保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员工,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积极美化、绿化校园环境,自觉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和建筑设施。
2、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践踏草坪,不准乱放自行车,否则由德育处给予严肃处理。
3、教室内的桌凳、门窗、玻璃、墙壁不得乱写乱划、任意涂抹、灯具、饮水机要保持清洁,各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量化管理细则。
4、室内卫生每天清扫,保持清洁,桌凳及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必须每天清除。
5、室外卫生每天清扫两次、早晨和中午各一次,值日生提前20分钟到校,进行卫生扫除、预备前必须清扫完毕,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
6、学生要自觉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要互相监督,若发现乱扔纸片或其它杂物有义务制止。
7、成立卫生督察小组,由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天安排一定人数在课间进行督察,主要检查是否有学生乱扔垃圾。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8、要节约水电、按实际需要开灯、室内无人不准开灯,离校前要关灯、关门窗(包括楼道窗户)及饮水机电源。
9、注意节约用水、卫生用水、自带水杯。
10、楼上的学生在课间不准往下吐痰、扔粉笔、废纸或其它杂物。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11、与德育处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搞好校园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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