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
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第2篇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
1.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安全管理部内部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3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业务操作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班长监控要求
4.1.1带领全班人员进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的交接班制度,对本班的工作的状况进行评价,并加以改进措施。
4.1.2上班前对本班所用之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当班人员的正常使用。
4.1.3当班期间至少对安全班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质量记录及时进行纠正。
4.1.4监督各岗位对外来人员、物资放行、施工、装修现场的管理力度、方式、方法,确保按规范运作,协助处理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
4.1.5对夜班期间工作状态进行全面监控,至少每半小时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作出处理及报告。
4.1.6对班员当班期间的工作状态、考勤纪律进行监督,并予以记录。
4.1.7控制、监督、教育本班安全管理员在辖区内的外在形象,对违章者应及时予以纠正。
4.1.8对集体、公众活动中安全管理员的参与形象进行控制。
4.1.9控制内务状况,严格执行内务管理规定,对不合格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记录。
4.1.10控制每周2-3次的军训、培训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及方法。
4.1.11每月考核前,须对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与月考核挂钩。
4.2安全管理主办监控要求
4.2.1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至少两次,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
4.2.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对夜间安全管理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记录。
4.2.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业务会议,总结上周、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4.2.4检查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2.5每周对安全管理员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
4.2.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夜间紧急集合,以保持安全管理员的战斗力。
4.2.7每季度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修订的巡逻路线图报部主管审核。
4.3部门主管监控要求
4.3.1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3.2监督安全主办、班长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3.3通过与顾客的沟通或回访,及时掌握安全管理员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3.5及时检查核实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3.6每季度对安全巡查工作组织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3.7掌握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情况,关心安全管理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管理员队伍。
4.3.8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及物业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各类预案机制。
4.4夜间工作监控要求
4.4.1督促安全管理员在夜间加强防范意识,监控安全管理员的夜间工作行为,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
4.4.2夜间查岗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各公司的安全管理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4.4.3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4.4.3.1'a级检查'系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时间的安排由品质管理部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总经理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将抽查部门通知查岗人员(原则上应与被查岗部门无关),由总经理监督执行。'a级检查'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计划制定填写《夜间检查计划表》。
4.4.3.2'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部门主管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品质管理部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计划制定填写《夜间检查计划表》。
4.4.3.3'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主管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4.3.4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4.3.5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a级检查'和'c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情况进行跟进验证。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b级检查'和'c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改善。
4.5查岗必须包括内容
4.5.1安全管理员夜间工作状况:包括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4.5.2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包括各类通讯设备的使用状况,紧急状态下的通讯使用是否具备合理性。
4.5.3安全管理员装备配戴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员的应急装备能否于紧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4.5.4交接班记录:包括检查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等现象。
4.6工作状况检查
检查时可根据情况进行紧急集合、应急演习或其他的模式办法,以检测夜间安全工作状况。
4.7检查记录
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8检查结果的处理:
4.8.1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8.2各部门主管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和通报在部门备案保存。
4.8.3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主管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第3篇 xs物业项目设备机房安全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机房安全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房应由设备人员负责。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进出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通风洞、须罩上铁丝网,以防小动物窜入,发生电器事故。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备及线路。
供电回路操作开关的用途要有明显的标识,停电检修必须挂牌,严禁超负荷运行。
操作、检修时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空调设备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设备必须由设备人员负责。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机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离开机房应随手关门。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备及线路。
机房内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机房设备其功能操作标识均应简单明确。主机和循环泵'运行'与'备用'标识应与控制柜上的开关位置一致。阀门'开'与'关'标识应与实际状态一致。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禁止操作。
电梯送电、断电必须由设备人员操作,禁止非设备人员操作。
机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30℃,墙上挂温度计。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电梯机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离开电梯机房应随手关闭门窗。
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轿厢、机房及门卫的联络系统必须完好,发生紧急状态时能及时联络并疏导乘客。
松闸装置必须挂在醒目位置,并且在松闸装置边,表有注明的字样。
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挂牌告示。
【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泵房设备必须由设备人员负责。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泵房及水箱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离开泵房应随手关门。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备及线路。
泵房设备其功能操作标识均应简单明确。水泵'运行'与'备用'标识应与控制柜上的开关位置一致。无特殊情况转换开关应开至'自动'位置。阀门'开'与'关'标识应与实际状态一致。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地下室蓄水池溢流信号安全、有效。
第4篇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2、范围适用于''服务中心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
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第5篇 某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注意安全用电。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使用长明灯、电炉、电褥、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公司辖区进行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安全保障部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
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校园内火警:8***10;火警:****9 。
第6篇 住宅小区物业安全保卫制度
住宅小区物业安全保卫制度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小区安全保卫制度。
二、小区设置安保机构,负责本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小区大门设保安 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陌生人员进入小区要盘查、登记。
三、小区要配备安防系统,即闭路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自动消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呼救系统、道闸系统、煤气自动报警系统和巡更系统等。
四、为确保安防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安防人员要熟练掌握安防系统的技术性能,正确使用、减少误报、提高管理效率。
五、安防系统要定期检查、检测,定期维护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
(1)在社区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及时知会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相互协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小区内发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作。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政策相关教育。
七、安保人员要注意礼貌、文明执勤。具体要求如下:
(1)执勤时整洁着装、佩载工牌号;
(2)精神饱满,站立、行走姿态规范;
(3)执勤中认真履行职责,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4)举止文明大方、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办事高效、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八、建立治安巡逻制度,昼夜不间断巡逻,防止意外治安事故发生。对巡逻人员的具体要求是: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熟悉物业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基本情况。如业主家庭成员、楼宇结构、消防设备、各类技防设备、各类机电设备分布情况、消防中心应急反应等;
(3)按规定路线和方式巡逻、签到,未签到或不及时签到要记录原因;
(4)熟悉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流程,具备条件的,可对外来人员及外搬物品做好记录及控制;
(5)观察细致、反应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及突发事件;
(6)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于超出职权或无法处理的情况,应及时汇报。
九、做好治安防范值班记录。
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遇到有人在公共区域聚众闹事,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公安机关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遇有违法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盗窃、抢劫、行凶和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抢救、排险,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已发生的案件,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
(3)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有疯、傻、醉等特殊人员进入或闹事时,应将其劝离小区,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将其领走。
(4)小区内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
(5)小区内发生坠楼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家属,并围护好现场,做好辖区客户的安抚工作,等待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前来处理。
十一、加强消防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检查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7篇 物业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第8篇 某物业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第9篇 花城物业小区安全部信息汇报制度
花城小区安全部信息汇报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花城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适用**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 各岗位在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必须把履行职责情况向班长汇报。
3.2 各当值人员在值期间接到业主的投诉、建议,遇到装修纠纷、各种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应向班长、控制中心汇报,中心须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3.3 安全班长在接到班员的求援信息时需在第一时间(不超过3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中心,中心向主办或主管汇报。
3.4安全班长(白天)在当值期间若遇到处理不了的各类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安全主办或主管汇报。
3.5安全班长在夜间当值期间若遇到处理不了的各类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夜间值班主办或主管汇报;夜间值班主办在接到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向主管汇报。
3.6安全主办在当值期间若遇到处理不了的各类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
3. 7安全主办对所有自己的岗位发出的求援信息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向安全主管汇报处理结果。
3. 8安全主办对安全部所发生的各类事件根据情况,按公司要求需向经理汇报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经理汇报。
3.9物业服务中心下班后小区的物资搬运手续由班长办理并向安全主办汇报,安全主办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确认并经中心核实后方可放行。
3.10物资搬运放行手续和陌生人的盘问需上报中心给予核对后才能放行。
3.11物资搬运放行具体流程为:前台办理--知会中心--通知现场岗位跟踪知会进出口岗核实--收回《物资搬运放行条》--岗位放行--回复中心--回复前台。
3.12安全部各岗位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逐级汇报制度。
第10篇 医院物业安全检查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医院内各工作环境及设备设
施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学院xx医院的综合安全检查。
3.0职责
3.1保安部副领班负责部门的每日安全检查。
3.2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周检查。
3.3管理处主管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月度检查。
4.0工作制度
4.1安全检查。
4.1.1日检:各部门日检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保证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a.保安部:由主管或领班负责,填写《保安部工作记事表》。
b.清洁部:由领班负责,填写《清洁部工作记录表》。
4.1.2周检: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周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绝安全漏洞,并在各相关记录上做好详细记录。
4.1.3月检:由管理处主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小组,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检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任意一天,检查完毕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
4.2综合安全检查项目及范围(涉及工程方面由医院维修部门负责)
4.2.1高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是否相符。
c.直流屏的隔镍电池液位、开关是否正常,电池引线有无氧化腐蚀。
d.高压工具摆放是否正确、整齐、干净,是否过有效期。
e.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防鼠网、门闸、铁门是否完好,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2低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c.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电柜标签是否清晰。
4.2.3变压器
a.运行参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温度显示器是否正常。
c.各防鼠网、铁网是否完好。
d.变压器、母排、地面是否有积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4发电机
a.各电柜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状态是否相符,电柜门锁是否正常,柜身有无锈迹。
b.发电机组有无漏油、漏水、生锈。
c.压缩机是否能正常起动,管道气瓶有否漏气现象,安全阀、压力表、阀门应正常。
d.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排风机是否能正常工作,温度、湿度是否在正常值内,设备外部、机房地面、吸音板是否有浮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5给排水系统
a.各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渗漏,各水泵滴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b.控制柜磁吸噪声是否过大。
c.各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柜内电线是否整齐、干净。
d.自动抽水功能是否正常,电机起动是否正常,潜水泵是否能正常抽水。
e.运行环境:水泵房内是否有杂物,排水沟是否畅通干净,设备及地面是否干净,地面划线是否清晰,电柜操作通道是否畅通,灯光是否正常。
4.2.6电梯系统
a.轿箱内求救警铃是否正常有效,电梯门安全触发板动作是否有效。
b.选层按钮、外呼梯按钮及显示器是否正常。
c.电梯内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d.电梯运行是否平稳,平层是否准确。
e.盘车工具应整齐无缺,电源配电柜各开关、磁吸、指示灯、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f.机房设备、地面是否干净,灯光是否正常,机房内是否有杂物。
4.2.7监控系统
a.监控中心是否正常,测试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跟进。
b.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墙面是否干净,室内是否有杂物,监控中心空调是否正常,灯光是否正常。
4.2.8车辆及车场
a.车辆是否按位、整齐划一停放。
b.车场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整洁。
c.车辆是否存在没有上锁、漏油等安全隐患。
4.2.9人员作业环境
a.高空作业
有无做好高空作业防护与保护的安全措施,高空作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电工作业
有无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危险部位有无设立警示标志,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其他作业
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作业,有无设立警戒标志,有否专人看守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是否违反管理规定作业。
4.2.9场地设施环境
a.公共场地、设施环境是否安全,检查公共场地、设施(如走廊、楼道、车场、设备层、天台、窗台、阳台、沙井盖、排水渠、烟道、管井、管道等)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是否完好无损。
b.场地设施有否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c.医院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有否设置警示标志。
4.3考核与处罚
4.3.1凡检查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按每发现一处(或一点)对所属部门直接责任人扣分或警告,并限时整改。
4.3.2管理处检查发现部门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有明显安全事故隐患,对责任部门主管进行处罚,并限时限期整改纠正。
4.3.3部门检查发现员工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工
作,对员工进行扣分或警告。
4.3.4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检查中无发现安全隐患,或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可视情给予奖励。
5.0相关文件
5.1《安全管理制度》wi04-27-05
6.0记录
6.1《保安部工作记事表》qr/gr-251
6.2《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qr/27z-003
第11篇 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五)
1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处各有关部门. 贯彻安全管理方针, 搞好员工安全, 使员工按照标准的要求从事服务活动, 确保安全.
2管理制度
1.电工
a]电工工作前, 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c]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d]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e]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 不准用湿手或带油、触摸电气设备。
f]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g]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电梯工
a]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
c]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
e]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
f]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g]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3.焊工
a]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b]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
c]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高空作业
a]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b]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c]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d]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e]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f]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g]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h]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车辆驾驶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交通安全.
(3)行车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不准吸烟.
(4)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6.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示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第12篇 w物业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切实加强**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2023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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