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机房及使用计算机的单位都要设立专人负责文字及磁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资料管理登记簿,详细记录资料的分类、名称、用途、借阅情况等,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三条 各项技术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严格借阅制度。
第四条 应用系统和操作系统需用磁带、光盘备份。对重要的动态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报送有关部门存放。
第五条 存放税收业务应用系统及重要信息的磁带光盘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第六条 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磁带、磁盘,应在一年内进行转储,以防止数据失效造成损失。
第七条 对有关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为保密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若须查阅保密信息,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保密资料。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八条 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整计算机参数或安装防毒软件,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第九条 对于联入局域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局域网内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十条 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
第2篇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是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中心机房环境安全:
每天查看中心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并记录;每天聋看ups日志并记录,不得在中心机房附近添置强震动、强噪声、强磁场的设备,定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电源安全接地情况。
2、实行中心机房准入管理:
中心机房配备门禁止系统,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需持个人的专用卡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作记录。
3、中心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单独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离开服务器时技术锁定机器。第三方需要登陆服务器时,需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操作,工作完毕后更换密码。系统管理员每天查看系统日志,检查关键目录是否有异常。操作系统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更改系统配置后应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文档存档。
4、中心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数据库管理员每天查看数据库的备份,并及时汇报异常。数据库系统参数调整、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5、中心交换机安全管理:
网络管理员每天查看中心交换机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备用交换机状态正常,备用链路完整。
镇江中西医结合医院计算机中心
第3篇 传染病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直报领导小组由公卫主管院长直接领导,公卫科科长负责管理,疫情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共同做好本辖区疫情直报和网络安全工作。
2、疫情网络计算机必需专机专用,坚持保密制度。
3、疫情网络计算机未经上级同意不得连入其它任何网络,禁止随意更改通讯协议和参数。
4、疫情网络计算机发生故障,应首先报乡镇卫生院主管院长,同时上报县cdc,由县cdc作出是否维修及维修地点,以免泄密。
5、疫情网络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6、疫情网络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坚持每周杀毒。
7、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必须每月更改密码,严防泄漏。
8、定期对疫情直报网的数据进行备份,每季度备份一次,年终对全年数据进行统一备份。
9、备份的数据应包括传染病个案、统计分析报表。
10、备份数据以xls文件形式导出,保存在光盘或系统盘以外的硬盘中。
第4篇 数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是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中心机房环境安全:
每天查看中心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并记录;每天聋看ups日志并记录,不得在中心机房附近添置强震动、强噪声、强磁场的设备,定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电源安全接地情况。
2、实行中心机房准入管理:
中心机房配备门禁止系统,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需持个人的专用卡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作记录。
3、中心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单独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离开服务器时技术锁定机器。第三方需要登陆服务器时,需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操作,工作完毕后更换密码。系统管理员每天查看系统日志,检查关键目录是否有异常。操作系统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更改系统配置后应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文档存档。
4、中心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数据库管理员每天查看数据库的备份,并及时汇报异常。数据库系统参数调整、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5、中心交换机安全管理:
网络管理员每天查看中心交换机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备用交换机状态正常,备用链路完整。
镇江中西医结合医院计算机中心
第5篇 某集团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三条 监控系统运行异常或数据传输不正常,由监控队负责组织分析,详细记录分析过程,原因、安全措施、处理结果,并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四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调度组织分析,调度将超限原因、安全措施反馈中心站,值班人员将记录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五条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六条 凡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正常值的2倍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回采工作面回风流瓦斯达到2%及以上,掘进工作面盲回达到3%及以上,视为瓦斯异常涌出,一律强制停止生产,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排瓦斯要建立台帐,并与监控系统配套,通风付总要审阅报表台帐,确保排瓦斯工作按要求进行,排放瓦斯当天要对混合传感器监测记录报表进行分析。
第九条 某一采区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当日值班长进行分析,全井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通风区分管监控负责人分析。
第十条 上传集团公司的数据中断30分钟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
第十一条 通风区每月对有突出和综放工作面安全监控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 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对每月应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和矿井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集团公司通风部。
第十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每三天在异地盘备份一次,每月的3日前将上月的监控数据及各类分析记录备份到光盘保存。
第6篇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三条 监控系统运行异常或数据传输不正常,由监控队负责组织分析,详细记录分析过程,原因、安全措施、处理结果,并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四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调度组织分析,调度将超限原因、安全措施反馈中心站,值班人员将记录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五条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六条 凡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正常值的2倍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回采工作面回风流瓦斯达到2%及以上,掘进工作面盲回达到3%及以上,视为瓦斯异常涌出,一律强制停止生产,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排瓦斯要建立台帐,并与监控系统配套,通风付总要审阅报表台帐,确保排瓦斯工作按要求进行,排放瓦斯当天要对混合传感器监测记录报表进行分析。
第九条 某一采区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当日值班长进行分析,全井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通风区分管监控负责人分析。
第十条 上传集团公司的数据中断30分钟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
第十一条 通风区每月对有突出和综放工作面安全监控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 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对每月应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和矿井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集团公司通风部。
第十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每三天在异地盘备份一次,每月的3日前将上月的监控数据及各类分析记录备份到光盘保存。
第7篇 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的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第8篇 机房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制度
1、 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 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 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 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九、机房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
1、 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 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 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第9篇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司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与恢复的管理,避免信息数据丢失,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司内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数据的备份与管理。
二、我司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备份工作由信息中心管理,负责全司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提高数据备份的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做好本地数据冷备份,减少人的操作与干预,或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避免误操作。
四、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具体包括:数据备份系统,服务器全部数据及相关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工作,各工作站上的数据库及其它数据文件。
五、信息数据的备份包括定期备份和临时备份两种。定期备份指按照规定的日期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临时备份指在特殊情况(如软件升级、设备更换、感染病毒等)下,临时对信息数据进行备份。
六、信息数据根据系统情况和备份内容,可以采取以下备份方式:
(一) 完全备份:对备份的内容进行整体备份。
(二) 增量备份:仅对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备份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三) 差分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四) 按需备份: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
七、为保证所备份的内容可再现系统运行环境,数据备份内容应包括网络系统的所有关键数据。具体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和应用数据。
八、数据备份可选择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介质,要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存储介质应存放在无磁性、辐射性的安全环境。
九、数据备份时必须建立备份文件档案及档案库,详细记录备份数据的信息。数据备份的文卷应专人专地保管,所有备份要有明确的标识,具体包括:运行环境、备份人。
十、备份数据的保存时间根据我司信息系统的数据重要程度和有效利用周期以及具体使用情况确定。根据各种数据的重要程度及其容量,确定备份方式、备份周期和保留周期。我司重大或关键性数据,应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无相关规定的至少保存10年。
十一、数据备份至少应保留两份拷贝,一份在数据处理现场,以保证数据的正常快速恢复和数据查询,另一份统一放在我司档案室,确保备份数据万无一失。
十二、对计算机或设备进行软件安装、系统升级或更改配置时,应进行系统和数据、设备参数的完全备份。应用系统更新后,应对原系统及其数据的完全备份资料保存二十年以上。
十三、任何数据恢复均要专题报告说明理由与过程,经集体讨论后进行。
十四、恢复备份数据时,应首先将当前数据备份并永久保存备查,恢复数据时须有两人以上,且信息中心负责人在场监理,并做好详细记录,经现场人员签字后连同审批报告归档备案。
十五、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机房及使用计算机的单位都要设立专人负责文字及磁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资料管理登记簿,详细记录资料的分类、名称、用途、借阅情况等,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三条 各项技术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严格借阅制度。
第四条 应用系统和操作系统需用磁带、光盘备份。对重要的动态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报送有关部门存放。
第五条 存放税收业务应用系统及重要信息的磁带光盘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第六条 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磁带、磁盘,应在一年内进行转储,以防止数据失效造成损失。
第七条 对有关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为保密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若须查阅保密信息,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保密资料。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八条 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整计算机参数或安装防毒软件,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第九条 对于联入局域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局域网内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十条 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
第11篇 阳煤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三条 监控系统运行异常或数据传输不正常,由监控队负责组织分析,详细记录分析过程,原因、安全措施、处理结果,并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四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调度组织分析,调度将超限原因、安全措施反馈中心站,值班人员将记录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五条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六条 凡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正常值的2倍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回采工作面回风流瓦斯达到2%及以上,掘进工作面盲回达到3%及以上,视为瓦斯异常涌出,一律强制停止生产,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排瓦斯要建立台帐,并与监控系统配套,通风付总要审阅报表台帐,确保排瓦斯工作按要求进行,排放瓦斯当天要对混合传感器监测记录报表进行分析。
第九条 某一采区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当日值班长进行分析,全井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通风区分管监控负责人分析。
第十条 上传集团公司的数据中断30分钟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
第十一条 通风区每月对有突出和综放工作面安全监控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 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对每月应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和矿井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集团公司通风部。
第十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每三天在异地盘备份一次,每月的3日前将上月的监控数据及各类分析记录备份到光盘保存。
第12篇 弱电机房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制度
1、 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 禁止任何人员将弱电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 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弱电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 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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