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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6 热度:87

高压、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高压、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电室及高压、低压配电室均属于重点防火部位,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二)主电室及高压、低压配电室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废旧备品备件,保持室内整洁,通道畅通无阻。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四)停产检修或平时打扫卫生时,禁止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对使用过的棉纱、油布、油渍及其它可燃物质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五)因生产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六)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电缆层、电缆沟等设备及部位进行清理维护,防止尘污造成短路,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七)雷雨季节来临前,应对防雷和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接闪器引下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证电气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八)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2篇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8、瓶帽、防震圈配戴在气瓶的位置(气瓶立放)瓶颈以下250毫米处为上圈位置,瓶底面向上250毫米处为下圈位置(见气瓶防震圈位置示意图)。出库气瓶必须达到以上标准才能发出,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库管人员。

9、送到作业现场的气瓶,签收人员必须认真确认瓶帽、防震圈是否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如不检查,视为瓶帽、防震圈安装合格。在使用中,被执法人员查到瓶帽、防震圈没有按规定标准安装,考核送料部门和签收人员及使用人员。

二、使用管理

1、使用部门发现气瓶无附件(瓶帽、防震圈)或过期气瓶、变形气瓶,应立即退回采购部更换,同时将信息通知保卫科和安技部。保卫科和安技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督促采购部与厂家联系更换。

2、现场用于生产和维修时的气瓶,必须放置在专用工装或工装车上(氧气、乙炔气分开),不允许独立或倒放在地上使用,固定使用的气瓶必须设置围栏,防止倒地。生产现场焊接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严格按规定摆放(3-5米)。

3、使用部门严格遵守高压气瓶使用规程,在使用中严禁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严禁靠近火源。氢气、氧气及其它可燃、易燃气体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20米,不准与乙炔瓶并放。

4、使用气瓶时,不得将气瓶内气体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留有0-0.29mpa(2-3kg/cm2)的剩余压力。

5、各种气瓶本体、气嘴附近,严禁粘污各种油脂。更不准将气瓶放置在盛有油的油盆或油池内,如果粘有油污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本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组织有经验的工人或技术员,对粘有油污的气瓶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自己部门不能处理的,应交回采购部处理。

6、车间、部门使用的各类气瓶不准存放在有火源的地方或直接靠近有火和热源,不准在露天爆晒,移动气瓶不准在地面滚动。搬运、上下气瓶要轻拿轻放,严格禁止直接从车上往地上推。

7、领用部门人员发现气瓶瓶帽、防震圈安装位置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拒绝领用。如作业人员执意要领,又未将防震圈安装在规定的位置,按违章作业处罚。

8、使用时,应先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和减压器,如有漏气、滑扣、表针不动作、不灵敏等现象不能使用。检查是否漏气时,应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9、确因场地限制或工作需要,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岗位的金属板上交叉使用时,应在瓶底垫上绝缘物(厚度30-50mm),固定后方可使用,禁止裸瓶放在焊接的金属板上使用。

10、使用乙炔瓶时,瓶身立放时必须固定,切勿倒置,卧放。必须配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得超过30℃-40℃。

11、瓶阀或减压器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金属器具敲打瓶阀,更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12、安装减压器前,要略打开气瓶阀门,吹出污物、防止灰尘和水份带入减压器,气瓶嘴开启时不能朝着人体方向。减压器出口与气体橡皮管接头处,必须用退火铁丝拧紧或用扎头扎紧。

13、检查减压器调节螺丝钉是否松开,只能在松开状态,方可开气瓶阀门,打开瓶阀动作要缓慢,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及压力表,减压器不得粘有油污。

14、气瓶运输,禁止使用起重设备(电磁吸盘)及其它吊具吊运或叉车直接叉运气瓶,储存过程中必须戴有瓶帽和防震圈。

15、气瓶使用后应将上次领用的空瓶,按规定及时全数交送到采购部库房,由采购部库管员进行查验、清点。未及时全部归还空瓶者,库管员拒绝发放气瓶。采购部要及时收回生产现场使用完毕的空瓶。

16、气瓶归还时不得有损坏,气瓶瓶帽、防震圈、不得有丢失和破损。各部门使用后的气瓶归还时,如造成瓶帽、防震圈遗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瓶帽20元/个、防震圈10元/个)。

17、气瓶送往生产现场时,必须使用专用工装或专用转运小车,要在转运小车上采取防震措施后,再运到生产现场,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专用工装每次转运数量为10瓶,专用转运小车每次转运数量为2瓶,并将气瓶固定后再转运。

18、其它岗位使用气瓶需转运气瓶时,应有固定的工装,并按每次的规定数量转运(每次按需用量运送),不准超量送到作业现场存放。

19、各使用单位在领用、运输和存放气瓶过程中,运输工具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震装置,搬运气瓶时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同时注意不要将瓶阀对准人身体,气瓶帽要拧紧。

20、不同性质的气瓶不能混装,装运气瓶的车上不准装有其它物品,特别对石油类物品和易燃物品,要严格分开装运。

三、考核

1、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多人共同操作,以此类推。不听劝阻或态度恶劣者加重处罚。

2、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后果者,按公司规定另行处理。

3、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四、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oo一年六月十六日下发的《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五、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环保部、保卫科。

重庆庆铃铸造有限公司

第3篇 高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出高压室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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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

第4篇 高压试验制度、检修安全操作票制度管理标准

根据我厂安全管理和安全形势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过生产部安监认真分析总结,特编写《高压试验制度》和《安全操作票制度》,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一、高压试验操作程序及呼唱术语使用规定

高压试验前必须组成两人以上的试验呼唱小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明确指定接线人、操作人,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指定专人看守,并使用通讯手段密切联系。

高压试验过程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呼唱人员声音洪亮,用语规范。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且具备高压试验条件后,交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接线”。

接线人按规定正确完成接线后,向操作人和监护人汇报“接线完毕”。

操作人认真检查接线无误及仪器仪表完好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试验准备完毕”。

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被试设备具备试验条件,接线正确无误,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后,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前,必须向另一端监护人询问“是否可以开始”,接到对方汇报“可以开始”后,方可下令开始试验。

试验过程中,任何成员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停止试验,向操作人下令“停止试验”。

试验结束,由操作人降压、关闭仪器电源、拉开刀闸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电源确已断开”。

工作负责人在查看电源确已断开后,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放电”。

接线人确认电源断开后,对设备充分放电,放电结束并将地线挂在被试设备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放电完毕”。

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结束措施恢复后,向全体成员下令“试验结束”。

试验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整理试验仪器,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高压试验工作结束。

二、检修安全操作票执行规定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使用目的:检修安全操作票是在运行单位作好检修安全措施以后,检修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这些隐患运行单位无法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中体现出来,因为检修过程中需要拆解的线路可能关联到运行设备系统的保护、联锁以及其它相关的的回路,为了避免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造成设备系统误跳闸,造成所以要求检修班组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将这些安全隐患详细填入票内,杜绝人为责任的事故、障碍、异常的发生。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适用范围:热工车间自动班、程保班、仪表班、电控班;电气车间继电仪表班。

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的具体项目

电气部分 :

500kv母线保护定检;

220kv母线保护定检;

50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22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发变组保护定检;

高厂变保护定检;

500kv线路保护定检;

500kv开关辅助继电器屏继电器校验;

200kv开关辅助屏继电器校验;

伊矿甲线保护定检;

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保护定检;

联变保护定检;

500kv稳定装置定检;

备自投回路继电器校验;

除以上内容以外的继电保护工作,本班组认为如果需要采取措施的(拆线或短线等)工作,也必须使用安全操作票。

热工部分:

保护、联锁的投入和退出;

保护、联锁、自动系统用电源盘设备检修;

电源块检修(包括nhz柜、nh*柜、pt柜、36v变送器电源及温度变送器电源);

nhz柜、nh*柜、pt柜插件检修;

保护系统用电磁铁控制盘检修(安全门、停机、停汽泵);

循环泵保护、显示、记录仪表回路检修;

除灰空压机保护回路检修;

自动调节柜、电调柜检修;

重要或首次试投的自动调节系统投入;

给煤机加载信号回路检修;

变频加药控制装置检修;

化学程控柜检修;

除灰程控柜检修;

除灰系统料位计检修;

单控室卧盘选码器、把手开关检修;

单控室模拟盘灯具检修;

单控室记录仪表检修;

公用同一电源且设备所属不同班组的温度变送器检修;

高压带电设备用温度测量系统检修;

压流类信号取样系统或排污系统为多测点公用,且无系统隔绝措施的测点检修;

开方器检修;

氢类在线分析仪表检修;

其它涉及到退保护、解联锁的检修项目;

其它的本班组认定需要办理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检修项目。

注:后附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样票,检修班组可以根据本班组的工作特点,适当修改,但修改后必须将票样返回生产部安监处一份。

第5篇 高压旋喷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为规范施工人员工作行为,本着安全,文明施工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上岗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经理部和班组三级教育;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5、重视天气预报,一旦发现可能危及人身及工作安全的灾害的预报时,立即采购有效的防灾措施,防范于未然;

6、施工用电中照明、配电箱、开关箱、架空线、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布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制度。150kw发电机组带一台设备,300kw发电机组带两台设备,设备不运行时应及时关闭发电机组。

7、焊、割作业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效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8、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9、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清洁润滑、坚固、高速和防滑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6篇 高压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舱设置

1.凡是使用医用氧舱的单位,必须是我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者。

2.在购置氧舱时必须向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3.制造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提供下述资料:①《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的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②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③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空气加压氧舱安装调试好后,要有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代表,并应有生产厂方、医院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使用单位凭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且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氧舱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在医院领导和医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医用氧舱日常维护保养由各医院专职或兼职设备维护工作人员负责。氧舱的大修由指定的专业厂家负责。

3.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满足日常维护保养需要的专用维修器材、工具和物料。

4.医用氧舱设备系统必须维持正常工况,不得带病工作,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5. 医用氧舱的维修与保养只能在非治疗期间进行。

6.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7.氧舱工作场所,如治疗厅、候诊室、机房等,均需设固定的消防器材,并严禁吸烟。氧舱应设有兼职消防安全员,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氧舱安全。

8.医用氧舱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舱体结构、供(排)氧系统和供(排)气系统;也不得自行改变原设计的医用氧舱加压介质和增加舱内吸氧面罩。

9.所有在用的各型氧舱均必须通过医用氧舱安全技术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氧舱应一律停止使用,检查结果由氧舱使用单位报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控中心备案。

三、氧舱查验制度

1.在每舱治疗前必须由设备维护者和操舱者遵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并填写氧舱查验表和签名。

2.在开舱前进行供电、供气、供氧及舱内照明、通讯、报警、氧浓度监控、彩色电视监控、空调及每个座位的吸排氧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后立即填写查验舱,如合格才可准许操舱人员开舱。

3.对查验中所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暂不能处理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

4.治疗完毕设备维护者对所用舱体进行验舱,验舱内容为照明、报警、通讯、氧浓度监控、摄像、空调、吸、排氧装置等。经验舱发现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维修。

四、氧舱对压缩空气和氧气的要求

1.必须有足够的压缩空气和氧气贮备。大、中型氧舱的压缩空气贮量不能少于所有舱室加压一次和过渡舱再加压一次的要求,小型氧舱贮备的空气贮量必须满足舱室加压两次的要求。

2.医用氧舱所使用的压缩空气要求:①无油;②无杂质;③无味;④无有害气体;⑤冷却。压缩空气中,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表所示限度。

3.氧舱所使用的氧气必须是医用氧或液态氧。

第7篇 高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熟悉高低压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参数,严禁变压器、开关超负载运行。

4.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单独操作,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禁止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倒闸完成后填写记录。

6.配电设备检修尽量放在不影响酒店使用的时间内进行,并提前

24小时向使用部门发出停电通知,突发性情况停电时须做好解释工作。

7.高低压配电室的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8.保持高低压配电室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

9.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10.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预防小动物类进入高低压配 电室。

11.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外表与环境洁净无尘。

1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与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14.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15.以上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处罚。

第8篇 医院高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院后勤办负责,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院后勤办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6、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7、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

8、地面配电室,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

9、配电室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第9篇 某高压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回路至少有明显的断开点。

2、验电时必须用电等级、合适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行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3、当验电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体接地并相互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按装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截面不得少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值班工巡视监护人员都必须穿绝缘鞋。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配室,必须随手将门窗锁好。

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和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6、施工和检修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严格遵守'验电'、'接地'规定,任何用电设备、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要采取相应防触电措施,方准许作业;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标志牌,会同作业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安全后方可操作。

7、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卸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己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固定位置做好记录,在交接时要交待清楚。

8、一经合闸,即送电到作业地点的刀闸和开关,操作把手应采取安全措施,作业地点附近要挂标志牌。

9、线路或用户因修理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作业并进行登记,送电时必须接到对方负责人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严禁随便停、送电。

10、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电器设备的电源迅速进行抢救,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11、作业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人员问清楚后再作业。

12、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工作帽,不得穿着短袖衣服,严禁穿高跟鞋。

13、进行设备检查巡视时,要严肃认真,并做好记录。

第10篇 高压氧治疗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不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二、科室不断优化诊疗程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使病人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三、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合格标准为80分)

四、科室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五、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七、高压氧舱治疗室严禁烟火,禁止患者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高压氧舱治疗室。

八、舱内氧浓度不得超过23%,治疗休息时换气,使氧浓度保持在23%以下。

九、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十、严禁在机房内会客,严格交班制度,做到当面交接班。

十一、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定期检测,保证设备性能良好。

十二、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高压氧舱治疗室。

十三、治疗结束后,应立即关闭电源及氧气阀门。

第11篇 高压配电间安全生产制度

(一)、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为保证安全,在工作时除采用必要的组织措施外,还应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或线路上)完全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等防护工作。此工作应由电气专业值班员来完成。

1.停电的范围及设备

(1)、进行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1规定的设备;

表1-1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kv)10及以下

安全距离(m)无遮拦0.70

有遮拦0.35

(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验电

要检修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停电后,在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进行验电。

3、装设接地线

装设接地线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另一方面可以消除停电设备或线路上的静电感应电压和泄放停电设备上的剩余电荷,一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4、悬挂警示牌和装设遮拦

为防止工作人员走错场所,误合开关及启动设备而造成事故,应在下列场所悬挂相应的警示牌和装设遮拦: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启动按钮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若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3)、在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者,应装设临时遮拦。临时遮拦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的数值。在临时遮拦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4)、在工作地点出悬挂“在此 工作!”的警示牌;

(5)、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示牌。警示牌的种类、式样及悬挂处见表1-2。

表1-2警示牌的种类、式样及悬挂处所

序号名称悬挂处所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禁止合闸有人工作!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启动按钮的操作把手上200×100或80×50白底红字

2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200×100或80×50红底白字

3止步高压危险!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遮拦上;室外工作地点的围栏上;禁止通过的过道上;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250×200白底红边黑字,有红色箭头

4从此上下!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梯子上250×250绿底,中有直径210毫米白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5在此工作!室外和室内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上250×250绿底,中有直径210毫米白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6禁止攀登,高压危险!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临近可能上下的另外铁架上,运行中变压器的梯子上250×200白底红边黑字

(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临时用电在用电管理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在二次回路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2、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劳保绝缘服饰穿戴整齐,并站在绝缘垫上。

(四)、电气作业安全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根据工作的性质、范围不同,分为两种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在二次回路等的工作;

2、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要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布置的安全措施,以手触式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双方明确后均在工作票上签字,上述手续完成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3、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和正确操作的主要措施之一。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为确保安全,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操作。对叫复杂的工作,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职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现场,但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间断后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取得值班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然后方可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不许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重新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及有关注意事项。全部工作完毕后,应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做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复项目、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止时间,双方签字后,工作票方可终结。然后有值班运行人员拆除所有的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在取得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运行。工作票格式见附件:

(五)运行管理

1、监控、记录

在日常生产运行工作中,监控工作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监控运行状态的必要性在于从显示、表计本身可以反映出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可以收集处理事故以及不正常运行时所必须的信息,一旦发生故障就可以迅速采取准确的措施,果断的进行处理。

(1)、要熟悉掌握厂内运行的电气设备、自控及仪表的联网关系;

(2)、对出现事故或紧急状态时的处理方法,事先应认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3)、要准确掌握中控室、配电室、就地设备、线路和仪表的维修情况。

2、巡视

巡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确认运行中的设备有无突发性的绝缘劣化和设备不正常运行现象,以及有无盗窃、火灾、人为破坏现象和影响周围环境的因素,同时还要从事记录、检测等维护管理工作。

3、检查

检查工作在维护管理中占的比重最大。为了使电气设备的监控、检测和运转设备桅顶地运行,需要进行各种等级的检查。其中最简单可行的就是可以在设备运行时进行的巡视检查。但设备要长期运行下去,仅靠这种检查方式是不完善的,在经过一定的运行期间以后,必须进一步进行更为详细的检查,即定期检查。

4、运行分析

日常的运行分析主要是对所有运行、监控和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从而找出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隐患或薄弱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是提高设备运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设备方面:设备检修、维护、测试的各种参数分析,设备使用情况的分析,缺陷分析及自控仪表运行分析;

(2)运行分析主要有两种:综合分析;专题分析;

(3)、通过两项得出具体结论性的意见。

5、岗位安全职责

为确保厂内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保证电工作业的安全,尤其是人身安全,所有在岗电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电气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3)、努力学习电气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4):正确使用及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5)、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作业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对违章指挥作业的,及时予以指出,并有权拒绝执行,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6)、遵守厂区的值班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

(7)、熟悉厂内的动力、照明、自控和仪表系统的接线原理,掌握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触电急救措施,了解生产运行方式、检测数据等情况;

(8)、监视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按照规定抄报各种运行数据报表,记录运行日志,发现设备缺陷和运行不正常时,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9)、按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停、送电操作,发生事故时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10)、保管厂内电气专业的各种资料、工具仪器、维修材料和消防器材等,并做好和保持配电室及值班室内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11)、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在处理事故时,一般不得交接班,接班的值班员可在当班的值班员要求和主持下,协助处理事故,如事故一时难于处理完毕,在征得接班的值班员同意或上级同意后,可进行交接班;

(12)、配合本厂负责人进行用、供电管理工作;

(13)、配合地方供电部门做好年度供配电“双检”工作。

第12篇 安全生产高压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安全生产“高压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或严重违规,应立即停工整改的现场施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安全生产“高压线”范围

1、基坑开挖支撑安装未及时跟进;

2、临边施工防护不及时不到位;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未经检测合格;

4、主体结构施工支架搭设不满足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

5、钢支撑安装未采取悬吊保护措施,螺栓连接不紧固,焊缝不饱满;

6、基坑开挖未严格执行掏槽检缝制度;

7、监控量测之水位、地面沉降和位移等数据出现多个红色报警点;

8、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未经过项目工程部、安质部严格的吊点设计和焊接质量检查验收;

9、外电防护不规范未经验收;

10、起重吊装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失灵未修复。

第四条 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违反上述“高压线”管理规定的,对该单位除通报批评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外,并处一次性罚金××××元。

第五条 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违反上述 “高压线”管理规定,而各部门现场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带班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月安全生产奖,并处一次性罚金××元和×××元。

第六条 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现场监督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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