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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8 热度:22

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第1篇 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站内所有仓库的管理。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管理规定

3.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4

物料的存放

4.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

4.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4.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4.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5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6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 氧气、乙炔气库房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三)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 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 氧气、乙炔气瓶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油类及易燃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六) 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帕的余压气体。

(七) 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防止器。

(八) 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曝晒、雨淋、高温。

(九) 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3篇 机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贯彻“ 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

四、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监控机房、库房要达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档案、有防火防爆预案。

六、监控机房、配电室、网络间、库房等要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七、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八、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

九、机房,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烟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十一、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十二、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十三、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十四、没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随意出入。

十五、发生火灾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

十六、机房人员、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予以处理。

第4篇 化学品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危险化学品库房、油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相关文件

外来文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 危险化学品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

4职责

5化学品库消防安全制度

5.1 库房管理

5.1.1库房管理部门须指定专门的化学品库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5.1.2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所保管的化学品性质、灭火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持证上岗。

5.1.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都应为防火、防爆电器。电器维修时必须由设备动力科专业人员进行。

5.1.4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5.1.5库房内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要求留有通道(1m)、垛距、墙距(0.5m),储量不超过0.5t/m2。

5.1.6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要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在库房内及库房周围动用明火,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能动火。

5.1.7库房安装有避雷设施,避雷设施每年检测一次。

5.1.8库房内不许设置办公室,除库房管理员及安检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必须进入库房的搬运工等,严禁携带火种。

5.2操作管理

5.2.1库房管理员接班后,应对库房全面巡视,检查存放物品、设备设施、防雷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或制造部。

5.2.2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杜绝隐患。对于物品性质不清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5.2.3运输甲类危险物品的车辆须停放在远离库房10米之外的空地上,再通过叉车转运到库房门口,叉车不得进入库房,要求叉车排气口距离库房门口不得少于3米,然后通过人工转运进库。

5.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2.4库房内严禁分装作业。

5.2.5库房管理员应做到对库房一日两检,及时开启通风设备强制通风。

5.2.6对于初起火灾库房管理员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5.2.7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库房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6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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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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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修定内容一览表

章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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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人

修改日期

备注

第5篇 某集团监控机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贯彻“ 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

第四条 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五条 监控机房、库房要达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档案、有防火防爆预案。

第六条 监控机房、配电室、网络间、库房等要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条 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八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

第九条 机房,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烟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第十一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二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十四条 没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随意出入。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

第十六条 机房人员、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予以处理。

第6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7篇 a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

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第8篇 配件库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第9篇 阳煤集团监控机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贯彻“ 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

第四条  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五条  监控机房、库房要达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档案、有防火防爆预案。

第六条  监控机房、配电室、网络间、库房等要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条  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八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

第九条  机房,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烟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第十一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二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十四条 没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随意出入。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

第十六条 机房人员、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予以处理。

第10篇 库房、仓储物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1 目的:加强***仓库物质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物质及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电缆库、五金库、备件库、劳保和杂品库及氧气乙炔库房(包括临时存放点)仓库的管理。所属各维保、检修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库管人员的要求及责任人:库房班长***负责组织库管员***、***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材料员***负责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库管人员负责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登记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并报上级处理

4 管理规定

3.1 ***基地仓库、冷轧维检四楼库房,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 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用、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分管安全的刘经理批准,并执行***动火管理规定。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应急联络

6、应急物质: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2、简易灭火工具:沙箱、铁锹、消防桶

3、应急车辆:

7、库房人员结构

材料员:

库房班长:

库房管理员:

2015-1-2

第11篇 盐酸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盐酸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盐酸库房的管理

1、盐酸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则》和《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

2、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制定“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使用人:张青星,库管人:游德祥,监管人:陈立红。

3、采购、领用盐酸要及时办妥登记及相关手续,要保持帐、物相符,必须附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

4、入库时,必须实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必须在库外进行安全地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物品的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5、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分类存放。生产部门的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责任人、批准人签字审核后方可出库。

6、贮存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7、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8、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9、入库前均应按送货单入库,并认真对照送货单进行检查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化学物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10、进入盐酸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二、盐酸的使用

1、使用过程中应根据 盐酸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使用盐酸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使用、保管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使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要按规定处理。

三、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12篇 试剂药品库房安全制度

1.试剂、药品库房的门窗向外开,保持良好通风。水泥地面要垫木板或铺沙土,窗户应装毛玻璃或白铅油,防止日光晒入。

2.试剂、药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要分类放置。

3.库房应安装防爆式电灯,电线穿管,电闸应设在库外防雨处。

4.库内温度保持在35℃以下,在夏季对低沸点的药品要采取降温措施。

5.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

6.严禁在库内分装配料。

7.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包装渗漏要及时处理。

8.要及时处理废旧包装物品,不得在库内堆放。

9.库内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0.剧毒品要专人专柜保管。领用时必须由两人同时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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