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 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酒店动力系统和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 未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煤气站、音响室。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主管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 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 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6. 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酒店外,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闸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7. 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8. 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入易燃油料1kg以上。
9. 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证,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0.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消防中心。
11.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酒店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送风、排烟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第2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5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五)
1.0目的
加强安全防火意识并规范其行为
2.0适用范围
lh花园小区物业工程管理所有工作环节
3.0管理内容
3.1全体物业工程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法规》。
3.2全体物业工程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批准,外来人员(参观,访问,施工)禁止进入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电梯机房等工作要地。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之内。
3.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每两个月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在《定期安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安全整改意见》责成其进行整改。
3.5工程助理、各专业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切实的安全作业防范措施。
3.6各重要房间钥匙不得随意配置,机房、工作房及工具间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7重要的工具,材料要专人保管,领用时作好登记。
3.8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缸。
3.9维修工作中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措施。
3.10在配电房,电梯机房动火作业时,必须办《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前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11任何人员都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跑、冒、滴、漏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经理。
3.12所有物业工程人员须加强消防、防火意识,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灭火措施扑灭火灾。
4.0相关记录
4.1《动火申请》
4.2《定期安全检查表》
4.3《安全整改意见》
5.0 附录
5.1《安全法规》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编写:zz审批:zz
第3篇 z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2、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2.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2.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2.3应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3.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3.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3.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安全组织措施
4.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质量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表》ed-tb-0309-312
《配电室倒闸操作票》ed-tb-0309-305
《配电室工作票(一票)》ed-tb-0309-307
《配电室第二种工作票》ed-tb-0309-308
第4篇 酒店工程部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
酒店工程部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
工程部负责酒店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工作,涉及的要害部位多,
因此,保证安全对酒店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十分重要。
1、各岗位员工对要害部位的设备要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巡视,加强督促检查,各班组,机房要成立治保小组,确定治安防范负责人,制定各班组,机房的安全制度及值班,巡视,交接班,设备安全等专项安全措施。
2、所有机房的钥匙要指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机房不准外来人员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内严禁吸烟。
4、机记员工下班前要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5、加强对所有仓库管理,对备件,器材要建卡,编号。对各种工具要建档。严格出入物品手续,定期进行盘点,查帐,对丢失配发工具的员工要实行经济赔偿。
6、配钥匙机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设专用钥匙工作间,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和使用配钥匙机。
7、不得使用配钥匙机为私人配制钥匙或未经允许配制酒店内任何部位钥匙。
8、不得配制万能钥匙。
9、配制公寓客房和重点部位钥匙的程序,由前厅部经理填写配钥匙申请单,写明配制理由,由前厅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工程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配制.
第5篇 z酒店工程部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酒店工程部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督导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督导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工程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行政保安部领导实施。
1、行政保安部组织每周对本酒店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4、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在保安部周检时进行上报。
三、三级检查由酒店领导实施
1、每月由酒店领导或由行政保安部、工程部主持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4、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规定库房内灯泡在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是否管好、用好;是否到期换药,以保证完整好用。
10、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6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六)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员工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2. 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操作情况。
3. 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二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 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主管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5.对变配电、锅炉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修。
6. 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各种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 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卫星站等为重要机房,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8. 处理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变配电室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考试。
9.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0.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除锈上漆。
11.对各配电设施的接地,要定期保养检查,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7篇 xs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
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
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
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第8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领班、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3. 各班组领班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4.主管须每月组织所属员工对所辖系统及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工程部主管。
5.未经工程部主管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外部门、外单位领导)严禁进入所有设备房(包括电缆井、管道井、泵房、机房、配电室、仓库等),已经批准者,在进出变配电室、消防中心、空调主机房、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部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记录来宾姓名、证件号码、单位、进出日期及时间等。
6. 所有机房、设备间、仓库、工作间等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
灯光调至合适程度,清理好现场。
7. 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8. 所有机房、设备间、工作间等均须在门外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0.所有水池、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打开水池或水箱必须经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
11.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12.所有运行、维修、保养、巡检工作及施工、安装、接电等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范,严禁违规操作,::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凡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均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均立即除名。
13.各类安全用具、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 用。
14.所有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备件等均不得带出本物业范围以外,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书面批准,按规定办理放行手续,并做好记录。
15.工程部须每半年配合保安部一次本物业之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等。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之全面测试,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故障。
第9篇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制度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a.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工作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b.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
b.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c.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d.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变(配)电所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d.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e.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a.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
c.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第b,c项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f.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g.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室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h.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救项目告知全体人员。
i.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j.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只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及其指派由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c.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班值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d.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e.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f.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
k.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a.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请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b.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c.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d.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设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数。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三、工作许可制度
a.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以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c.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d.在变(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e.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f.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四、工作监护制度
a.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b.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c.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d.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b.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c.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e.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a.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两人;
c.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五、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a.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员工重申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所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c.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d.工作间断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b)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侯地点。
e.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a)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c)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a.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b.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c.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d.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e.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b)所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以拆除,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c)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d)线路工作应检查弓子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第10篇 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六)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服务意识,规范员工施工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 职责3.1工程部人员须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及时处理,处理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2 安管部人员负责监管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4. 内容
4.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安管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各专业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4.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本专业主任、工程部副经理或工程部经理。
4.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时,主任(值班工程师)或经理应亲自到场指挥。
4.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设施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设施。
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4.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度检验。
4.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4.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4.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室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
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4.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4.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4.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4.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接地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4.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
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4.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施工证。
4.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维修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应注意联络。
4.18有毒物品的处理
4.1
8.1对怀疑有毒、有害的物品应注意保管,与其他物品分开单独放置,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严防泄漏。
4.1
8.2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确认该物品性质,掌握其特点及应急处理方法,以便于日后正确的保存及使用该种物品。
4.1
8.3建立完善的保管领用制度,随时掌握库存量,防止有毒物品的散失。
4.1
8.4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4.1
9 密闭地方的工作规定
4.1
9.1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4.1
9.2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
但对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可燃物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4.1
9.3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
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强制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4.1
9.4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将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4.1
9.5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工作安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工作安全
1)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a)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b)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领班、工程师或工程部经理。
c)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d)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e)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经理应亲自到场指挥。
f)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g)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h)对中央空调、变配电、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i)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j)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k)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l)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m)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n)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o)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p)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2)密闭地方的工作
a)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b)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c)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d)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将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e)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3)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a)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b)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c)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d)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e)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f)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2篇 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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