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第2篇 油库消防安全制度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第3篇 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周围不准乱放烟花炮竹。
二、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仓库周围打闹、玩火、吸烟。不要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要损坏仓库门、窗、玻璃,不要对仓库抛掷石块。
三、油库、火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内及围墙以外50米不准开荒种植作物。
四、不准在仓库周围搭柴棚、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作业人员不准穿钉鞋、不准在工作场所更衣,不准穿化纤衣服。
六、加油车辆要听从油库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戴好防火罩。
七、非工作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库内不准接客、留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罚。
九、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4篇 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油库要严格执行《石油库十大禁令》、《消防条例》和《要害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禁烟规定》。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部门、岗位工种之间的联系,做好罐、泵、管道、阀门等作业动态的自查和巡回检查,接卸油料时,严格控制初始速度,掌握油罐安全收油高度,严禁液面超高,防止跑油、混油及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3、油罐区及泵房内不得使用铁制工具敲击,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作业无关的其他杂物。
4、油罐收发油作业时禁止放水。放水一般在白天进行,操作人员需二人以上,不得离开出水口,严禁污水直排入下水道,放水完毕经检查无误才能离开。油罐防火堤阀门不得任意开启,以防发生事故油料外流。
5、动态阀门要挂警语牌,无作业的阀门一律关闭上锁。
6、保护库区整洁,消防通道畅通。
7、新工人进库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实习上岗,实习期末满的新工人不得单独操作。
8、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对照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查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二、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一)入库安全须知
1、未经允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入库。
2、车辆入库须装防火帽。
3、不准乱动库内任何设备、设施。
4、不准擅自排放库内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品入库。
6、不准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7、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
8、未经批准,不得在库内施工和作业。
(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者,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连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
9、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0、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三)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携带香烟火种、手机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库。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库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5、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他化学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任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库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四)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2、严禁无证开车、非岗位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取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8、严禁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违规装卸。
9、严禁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运送化学危险品车辆随意行驶或停放。
(五)防止油罐跑油十条规定
1、按时检尺,定期检查,认真记录。
2、油品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
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
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使用。
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
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
8、贮罐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空沸。
9、管线停用,及时处理,防止凝冻。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才进油料。
(六)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在有中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3、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10、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油罐区安全须知
1、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库。
2、严禁将火种、易燃品、非防爆通讯工具、电器带入该区。
3、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进入该区。
4、严禁佩带首饰、戒指登罐作业。
5、禁止在暴风雨和雷雨时,进行作业。
6、禁止敲打或擅动罐区设备、消防器材。
7、油罐装油不准超过安全高度。
8、进出油流速不准超过呼吸阀的允许流通量。
9、进油中间计量人员不准脱岗(有油罐自动计量仪器者除外)。
10、罐前阀门的启闭作业必须实行双人复核制或加锁管理。
11、计量和检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呼吸阀并按季清理阻火器。
1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时、逐罐、逐点进行检
第5篇 油库安全防火巡回检查制度
1、各班组均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2、工作期间,由班长、安全员负责进行巡检;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3、巡检人员的主要职责:
(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油库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嗅,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4)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 ,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5)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情况反馈工作。
第6篇 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1、油料是一种易燃、易爆、易蒸发、易产生静电、有毒的烃类物质,因此在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2、储油罐、油库、油车及油料收发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吸烟。一切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都要禁止带入油库。
3、油库区内使用电器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和油灯照明。
4、油库内禁止存放雷管、炸药、棉花、氧气等助燃品,周围禁止堆放木柴、树叶、干草、生石灰等易燃物品,沾过油的棉纱头、油手套、油抹布等,应放在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5、机械和汽车进入油库时,应立即熄火,严禁在库内检修。装卸油品时,严禁启动车辆。
6汽油库内严禁使用铁器工具作业,要防止油桶的相互碰撞,更不准在水泥地上滚动无胶圈的油桶。
7、杜绝储油容器的跑、冒、滴、漏油现象。及时清理库区内外油泥、油污和废油等,并予妥善处理。
8、油库特别是汽油库上空,严禁高压电线通过。设置顺时储油罐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
9、禁止铁轮车、或穿带钉子、带铁的鞋进入油库,以免铁质相撞发出火花引起火灾。
10、修焊储油容器时,必须先将容器内部残存清除并洗刷干净,方可进行修焊作业。修焊前要把全部桶盖打开通风,以免发生爆炸,要特别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使油蒸气及时逸散。
11、为防止静电的跳火放电作用,使油料着火,必须对油罐、油泵、油管等设施装置良好的接地设施,装卸油料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最好接近罐底,以减少对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在装油开始和接近结束时,应适当控制流速,防止发生静电放电事故。
12、油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合理布局、合理使用,拿取方便,技术状况良好。
13、油库内要保持良好通风,防止油气聚集,要经常检查油罐、油桶、油泵及管道阀门等设备,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对渗漏出来的油料必须进行及时清理,进入油罐内洗刷清理作业时,先要打开各通风口,系上安全带,罐外要有专有看守,随时联系并轮换作业。
14、油料有毒,对人身体有害,禁止用嘴吮吸油料,作业完毕必须用肥皂洗手、洗脸,保证身体健康。
15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每次每项50元的罚款。
省道津兴线第5合同项目经理部
2023年10月1日
第7篇 化工企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 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 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 临时施工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库。
4. 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做好检查、登记。
5. 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不准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等障碍物品,以保证消防车通行无阻。
6.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 对油库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按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 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其恶劣情况,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9. 油库指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10. 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车辆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11. 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贮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2. 安全防护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库存放,记录登记清楚,做到紧急情况下能及时使用。
13. 罐区、装卸油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任何携带任何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14. 油库值班人员必须每天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并每2小时巡查油库区域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15. 油库值班人员在有如下的严重违纪情况下将予以辞退:
1) 达到公司和部门的相关辞退条件时;
2) 在油库区域内抽烟、饮酒;
3) 在油库区域内用手机打电话;
4) 发现油品被盗一次;
5) 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程一次;
6) 报表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全,警告达到三次者;
7) 油库出现无人值守情况或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巡查、上班睡觉、脱岗、随意允许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油库区等其他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警告达到三次者;
16. 如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并立即上报公司。
17. 此制度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正,在新的制度未出台前,以旧制度为准。
二、防火防爆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三、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施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7. 每季度定期检测一次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施是否正常并上报公司安全部,如有异常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8. 安全部门根据油库每季度的检查结果对油库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工作进行复查,如发现检查结果与油库上报的结果不一致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四、消防管理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设施配置
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
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六、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七、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第8篇 某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 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 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 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9篇 油库安全防火教育制度
1、 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和顾客防火安全、遵纪守法教育,做到逢会必讲,节日重点讲,冬防夏防定期讲,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
2、结合全员培训,组织职工学习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安全。
3、调换工种时,必须对新职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对关键工种的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训练及消防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及时传达贯彻安全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经常检查总结本单位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吸取安全方面的经验教训。
第10篇 化工厂某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制度,定期对本车间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努力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各项防火知识。
二、协同厂安全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消防演习,使全体员工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三、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时经厂有关领导批准,各项准备工作齐全后方可动火。
四、严禁工作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装卸车现场,并严格对外来装卸车辆进行检查。
五、对油库外围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烧荒现象应立即制止。
六、定期对油库辖区内的各阀门、管线等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上报。
七、严格值班巡检管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庆升化工厂油库
第11篇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油罐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室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 油罐的运行操作:
1、 油罐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2、 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 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 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8、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工程用油。三. 油罐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 坚持对油罐室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罐室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油罐室的消防及安全措施: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 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
4、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5、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其恶劣情况,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6、油库指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7、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车辆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8、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贮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9、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10、油罐室管理区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1、 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罐室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12、油罐室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13、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气设施采用防爆型。
五.油罐室的卫生要求:做到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无漏油、无杂草、无其它易燃物;废纸、废布、棉纱头等应放入专用铁箱内,并及时清除。
第12篇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 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 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 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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