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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5 热度:14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安全教育,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实行全面现场安全管理。

2. 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处张贴安全告示,制订安全条例。特别针对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严重的情况特别加强教育。

3. 施工现场现有住宅及处往人员较多,必须加强与住户的联系,进行书面通知,不得让小孩老人等到现场参观。

4. 各种电器电线加强保护,配电箱、盒加盖加锁,并配置好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及重复接零保护,盖面并标注明显用电标志,施工机械专人使用、维护,搅拌机必须搭防护棚。

5. 进入施工现场或上下要坚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 化粪池及时完成并加盖防止坠入,防止施工人员走空坠落。

7. 在进入工地大门品处应悬挂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标语和'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标志,以警告、指令、教育,进入工地人员要牢记安全生产和配带个人防护用品,但不得将所有的安全标集中悬挂在大门进口处。

8. 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标语,扩大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增大安全的社会效应。

9. 施工作业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对象和环境悬挂针对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

10. 对安全通道、灭火器材存放点、报警电话等应悬挂提示标志牌。

11.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机口、漏斗等危险处,应使用安全色涂刷防护栏杆隔离围栏,还应悬挂在相应的禁止、警告标志;如龙门架吊篮进料口处,应用涂有红白间隔条纹的栏杆围栏防护,并悬挂'禁止通行'、'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

12. 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要显明清晰;安全标志的大小和悬挂的位置应使人员在危险半径(距离)之外易于观察到;安全标志不得残缺、破损、涂损。

第2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各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对现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分包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专职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安全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不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分包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总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总包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包单位安全环境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每次发现罚款1000元,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措施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并处以罚款: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5000元;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1000元;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罚款2000元;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每项处以200元罚款;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罚款5000元;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对责任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

中国商飞北研中心结构强度与复合材料综合实验室

及数字计算与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

2023年  7  月  1  日

第3篇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 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1.2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1.3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管理规定》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技术交底的内容

2.1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2.3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设计文件的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8)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3.2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2)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6)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

3、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3.1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3.2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总工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卡片。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3.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3.4项目总工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总工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

3.5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汇集整理。

第5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

(意见稿)

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 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 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 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 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 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 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 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 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 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 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 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 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 编制施工图纸

(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

(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 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 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 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 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 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 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 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

(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 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 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 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 向每个施工班组做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 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

(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

(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 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 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 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 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 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 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

(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 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 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 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 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 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 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 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 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 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 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 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 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

(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 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

(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

(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 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 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 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 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

(包括桩定位)、基槽

(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 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 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 砼、砂浆配合比

(作为计量资料)

五、 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

(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

(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 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 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 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 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 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 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 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 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 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

(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 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 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 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 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

(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 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 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

(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 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可分层段)经项目部

(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 单位

(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

(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

(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 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 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 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及义务)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场管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公司计划和开发项目的组织设计要求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的职权

1、 受公司领导或工程部直接指导代表公司支持和办理开发项目的一切管理业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或向直接领导做出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重大事宜应及时汇报。

2、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使其项目工程优质、高效、节省、文明、安全的完成。

3、 依据“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签办工程价款的拨付和有关经济签证。

4、 当发生影响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混乱影响项目进度及违约、违章事宜时,除向领导做紧急报告外,由权做出临时停工或应急的决定。

5、 组织办理项目交工验收。

二、 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 前期阶段现场施工的内容及工作

(1)开发地块内的动员工作及旧建筑拆除工作;

(2)三通一平工作

(接通施工用水、电;接通开发区通达外部的道路;现场要按规划设计要求平整好场地)。

(3 现场的其它前期工作

(包括:伐树、移树、现场的临搭建等)

2、 施工建设期的现场管理内容及工作

(1)做好充分完善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及技术准备

(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审学、会审施工图纸。通过审学、会审图纸应掌握设计意图,澄清图纸疑点,解决设计上的错、漏、碰、缺;编制开发项目组织设计等)。

(2)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以明确现场地形地貌,放线定位依据,平面坐标及标高原始点,邻舍布置方案等。

(3)与各施工单位

(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协调平衡工程的组织进行与穿插;完善不良施工季节

(雨季与冬季)的施工组织与措施。

(4)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的全过程,定期召开现场平、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进度中的问题,做好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技术、供应、成本等全面协调与控制。

(5)加强场容管理。包括:各施工单位作业场区与调整;物资与施工机械的合理堆放与布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道路的畅通;场容整洁;施工用水、电的分配供应,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环保措施的制定与贯彻等内容。并建立检查评比制度等。

3、 现场技术管理的内容及工作

(1)加强图纸管理。现场应具有图纸收发、登记、保管、回收等环节的图纸管理制度

(包括工程变更图纸在内)。

(2)加强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传达设计部门,及时约其举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会同施工单位一起研究解决。

(3) 加强对材料、配件、设备试化验的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用的材料

(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均应具备合格证件,出厂证件及化实验的证件。

(4) 要记录好工程日志和施工记录。即工程开竣工日期及各分部分项施工起止日期;图纸及文件收发日期;气象情况

(气温、风力、风向、阴、雨、晴、雾、霜、雪);每日施工部位及进度;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各类事故的发生、分析与处理;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及短缺情况;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指示;其它重要事项如停水、停电、停工、现场治安等等。

(5)要做好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记录;大型构件安装记录;现场予应件施工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记录;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雨冬期施工记录;构件荷载实验记录;质量与事故处理记录。

三、 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1、 加强工程量的管理与控制;

2、 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

3、 加强工程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4、 加强工程首尾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5、 加强保修期的管理及尾款支付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按现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的,日后新的开发项目根据现实环境、问题等可以删增应用。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识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各个项目部也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应当报公司备案。

(二)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三)平时还要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四)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五)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1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1 )、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 2 )、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 3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 4 )、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 5 )、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等;

( 6 )、对于易发生事故的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灾害等应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

2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急救援人员等。

五、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 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二)培训和演练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3)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专业队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2)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3)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企业一般员工的培训

(1)具有哪些危险隐患,

(2)各种信号的含义,

(3)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4)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上人员均须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六、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一)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二)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三)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七、 预案对正常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深基坑临边等“五临边”和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险作业处作业时,都必须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设备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凡属“三无”产品起重机械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并强制给予报废和销毁,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提供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在运行前,拆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装置,上、下限位及缓冲装置、附墙锚固装置,上料口联锁和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按jgj130—2022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脚手架操作层必须严密铺满脚手板,并由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宜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设置18cm高踢脚板和防护栏杆,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应设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脚手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搭设人员验收,经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jgj162—2008规范及相应规范,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同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共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

1、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及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并应向公司上报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详细目录和具体情况,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软件”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制度,对危险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

2、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按其所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给予公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值班。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94]第15号文)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流砂、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能施工。

3、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层面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执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三极配电两极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作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架设和配备工作。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4、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开工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0、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应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第8篇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第9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  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  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 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 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 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 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  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  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 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 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   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  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  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  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  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  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

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  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  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  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和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亦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

①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下班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②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④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10)防火检查类别:

①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②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③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度进行操作。

④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

(2)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3) 若火热发展得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附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附表6-23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施工图现场核对的目的

为使施工人员明确设计者的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的内容和结构物的细部构造,掌握各种原始资料,必须进行施工图纸自审。通过现场核对可以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统一认识,使设计达到技术先进、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施工图现场核对是一项施工准备阶段重要的工作。

2、施工图纸现场核对的程序

2.1现场核对前的准备工作

现场核对前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查看施工图,弄清设计人员的设计意图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对图纸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是否相符,熟悉工艺流程和结构特点等重要环节。

2.2现场核对

工程部负责组织现场核对,其主要内容是:

(1)各项计划的安排、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图纸是否齐全,图纸内容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

(2)掌握设计内容的技术条件,弄清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形式。

(3)设计文件所依据的水文、气象、岩土等资料是否准确、可靠、齐全。

(4)核对路线中线、主要控制点、转角点、三角点、基线等是否准确无误。

(5)构造物与电讯、管道及其它建筑物的互相干扰情况和解决办法是否恰当,干扰可否避免。

(6)对地质不良地段采取的处理措施,对水土流失、环境影响的处理措施。

(7)施工方法、运输方式、道路条件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8)临时房屋、电力、电讯设备、临时供水、供电等场地布置是否恰当。

(9)各项协议书等文件是否完善、齐备。

(10)明确建设期限,包括分期、分批工程期限的要求。现场核对发现设计不合理或错误之处,提出修改意见报上级机关审批,然后根据批复的修改设计意见进行施工测量、补充图纸等工作。

3、现场核对记录

图纸经过现场核对后,现场核对组织者应将现场核对中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需及时解决的建议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图纸现场核对记录上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主持人及参加审核人员名单等。对现场核对提出问题,设计单位变更修改的,应请求设计部门尽快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

第12篇 建筑各班组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进一步进行管理,使工程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工地更加美丽、更加洁净,及获得美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条例:

瓦工班:

1、在操作中应做到,落地灰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半断砖搭配使用,碎砖清理,整砖在操作点用完后及时整理,转移干净不留尾。

2、翻斗车使用手铲净,当天冲洗干净后,整齐安放指定地点。

3、脚手板、凳等用完工后及时整理整齐,不乱堆放。

4、泥桶、铁锹等工具使用后及时拾净,当天冲洗干净。

5、搅拌机保养清洁和四周砂浆,硬化地上整洁,无积水,水龙头不自流。

6、砂堆放供用经常保持脚地清,筛下砂头,集中堆放不乱撒。

7、砖和砌块底脚应随用随清,不留尾,不散失。

8、在浇捣过程中应随做随清,无散落,上层浇砼应做到下层检查漏落砼,并及时清理,回收利用,不任意浪费。

9、搅拌机前台熟料,后台干料经常保持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10、砼吊斗使用当天铲净,冲洗清。

11、脚手板等设施每事项完后及时清理,归到堆放整齐。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钢筋班:

1、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剩下的钢筋料、垫块整理,转运到规定点,分类堆放整齐、不乱丢,不散失在建筑物四周。

2、扎丝保护好,不乱丢、散失。

3、钢筋垫木,用毕及时整理归堆,不乱丢,散失。

4、当每层结构完毕,必须及时把多余的钢筋撤退,转移清或整理归拢,不乱堆放。

5、当天工作完成,剩下的钢筋应堆放在需工作的边缘,不得散落。不得在通道中间有钢筋存在。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木工班

1、各种木材、多层板、木模、钢管要求定点堆放,堆放必须分规格材质,分用途分类堆放。

2、配制模板区域机锯、刨车四周应做到日清,木屑短废料清、清扫干净,倒放置点,不乱倒散失及钢管等材料的废料清理倒指定点。

3、模板安装应做到按分项完毕,及时把剩余的多层板、木模、钢管、木方料、另配件等全部整理清,到规定地点,不留尾。

4、拆卸模板,应及时整理净,上油,并归送到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得任意堆放在平台或楼面上。

5、扣件、螺丝等配件清理干净,不留尾、散失,做到日产日清。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粉刷班:

1、在粉刷前应把墙角清理干净,粉刷时当天的落地灰当天回收利用干净,不结硬丢掉,脚手架和墙角四周无砂浆散落。

2、卸灰应做到车边口清车运不洒落。

3、手推车用手铲净,当天冲洗。

4、泥桶、积灰桶等工具使用手及时刮净,当天冲洗净。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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