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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1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

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2.目标

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伤事故。

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管理

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付。

3.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100元,分两次交清。

3.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年风险抵押金-扣除金额。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

3.4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

3.5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细则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计算方法为:

季实际发放额=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

4.考核

4.1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

4.1.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50元;事故发生队(班)每人扣20元。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第3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

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2.目标

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伤事故。

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管理

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付。

3.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100元,分两次交清。

3.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年风险抵押金-扣除金额。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

3.4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

3.5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细则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计算方法为:

季实际发放额=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

4.考核

4.1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

4.1.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50元;事故发生队(班)每人扣20元。

4.1.2重轻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每发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任人15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100元、相关职能部门每人50元。

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和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人20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200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每人100元。

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项目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4.1.5交通事故中,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1.1—4.1.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扣除责任人风险抵押金额为:重伤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该类事故不株连。

4.1.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均应追究司机和越岗人员责任。无论事故及责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株连按事故性质,不论责任大小,均接直按责任对照4.1.1—4.1.4款执行。

4.1.7发生火灾及设备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1.1—4.1.4款执行。

4.1.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谁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全部风险抵押金,此类情况不株连。

4.1.9以上事故若发生多次,则按上述标准重复计算至风险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计算。

4.2安全挂钩季度奖考核

4.2.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当季全部安全奖,事故发生队每人扣当季安全奖罚20元。

4.2.2.重伤事故:扣发事故发生施工队、职能部门当季全部安全奖计算扣除。

4.2.3死亡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

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及停发全年各季安全奖。

4.2.5交通事故凡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2.1—4.2.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的责任人当季安全奖扣发额为:重伤以上事故全扣。此类事故不株连。

4.2.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停发责任人司机及越岗人员全年安全奖,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扣发事故发生单位每人当季安全奖30元。

4.2.7发生火灾及设备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2.1—4.2.4款执行。

4.2.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准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当季全部安全奖。此类情况不株连。

5发放

安全奖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项目部领导审批,由财务科发放到各施工队、职能部门。

6附则

6.1本细则中株连的项目部各职能科室(部门)是指:昌桃线项目部领导、总工、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科、材料供应科、经营计划科、行政涉外科、财务科。

6.2本办法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3 本细则解释权属昌桃线项目部。

第4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本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08安全年奋斗目标,根据《2008年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泰矿政字[2008]1号)规定,经泰丰集团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a年12月31日

二、年度考核目标

1、泰丰集团(不包括双丰公司、赛特公司)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轻伤控制在4人次以内,实现安全生产(莲花山煤矿、翟镇煤矿可参照执行)。

2、煤矿全年轻伤控制在3人次以内。

3、泰丰集团各部室、煤矿生产工区、辅助工区、职能科室、地面单位及其他各分(子)公司轻伤率为0。

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由安监站考核,集团公司及其他单位由经营管理办公室考核。

四、奖罚办法

1、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分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季度奖励分别为交纳本金额的10%、15%、20%、20%,年度奖励为交纳本金额的35%。

2、扣罚标准:见附表。

五、管理规定

1、实现季(年)度安全目标,享受季(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完不成季(年)度安全目标,不享受或部分享受季(年)度风险抵押金奖金。

2、职务调整人员需补交风险抵押金本金而未补交的,按原交纳金额享受奖励,按新调整职务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3、季(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季(年)度奖励;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时间享受季(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4、泰丰集团内部借调人员按现单位交纳风险抵押金本金,享受奖励,承担风险。

5、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经营管理办公室、安监站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原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当职务发生变动时,劳动人事部及各子(分)公司须及时通知经营管理办公室、安监站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6、驻莲花山、翟镇煤矿工作组人员按原岗位标准执行。

7、季度或年度风险金奖罚依照本规定由安监站和经营管理办公室按考核职责分工进行计算,经分管副总审查签字,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转财务部发放。

8、不超过安全控制指标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不予扣除;超过安全控制指标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以个人交纳额为限。

9、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及行政责任追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季度奖励的10%、15%、20%、25%、30%。

10、王家寨煤矿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的,整个集团公司季度风险奖励全部扣除,煤矿人员本金、年度奖金扣除比例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扣除标准》的规定,其他人员本金、年度奖金扣除比例分别为10%、30%;王家寨煤矿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整个集团公司季度风险奖励、年度奖励全部扣除,煤矿分管人员本金扣除比例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奖金扣除标准》的规定,其他人员本金扣除比例为30%。

六、煤矿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规定

1、煤矿一线职工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为每人100元。

2、经营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职工1月份实际出勤人员,编制职工抵押金本金缴纳明细表,经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在1月份工资中扣除,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08年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职工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台阶式递进,每月递增100元并存入个人安全帐户。集团公司实现安全年,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年终职工安全账户金额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1)本人无工伤,非事故责任人;

(2)未被停止工作办学习班;

(3)采掘直接工年度一般“三违”不超过3次、严重“三违”不超过1次,采掘辅助工、辅助单位井下人员一般“三违”不超过1次。

4、本人出现工伤或事故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其它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年终只退回本金。

5、新入矿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起按规定扣职工风险抵押金本金,并从扣款月份起递增。

6、安监站按月调整职工风险抵押金本金,经安全矿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由经营管理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予以加扣。

7、调整人员年终奖励分段考核,出勤不足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考核。

8、各单位月底将本单位职工出勤不足人员、岗位调整人员报安监站以便及时调整。

9、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矿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再奖励,只退回本金。借调外单位、内退等人员按实际出勤月份考核奖励。

第5篇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工作管理,推动我矿安全工作稳定发展,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矿长、副矿长、矿总工、机电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各为1.0万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以上的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10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二、调度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3500元;调度副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安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瓦检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跟班队长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六、工会主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6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之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交纳范围、标准及时间

(一)交纳范围。

本辖区内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纺织服装、包装印刷、泡沫塑料、木材家具、机械制造、铸造加工等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之一。凡未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企业在依法完备安全、环保等各项报批手续,并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后,才能开工建设。

(二)交纳标准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行业,或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交纳10000元;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交纳20000元。

2、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或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交纳5000元;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交纳10000元。

3、企业扩大规模后按新增规模补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交纳时间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于每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纳。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一)收缴

1、街道安监所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每年收缴一次,在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开设专门帐户存储。

2、企业停业、歇业、注销时,由企业提出申请,附工商、税务、安监局等部门有关材料,经审查确认后,其所交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结算给企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借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二)管理使用

1、年度内未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年底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额直接转到下年度。

2、对已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且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好的,按照保证金额度的一定比例,奖励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

3、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的,扣除其全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4、凡出现瞒报责任事故,经举报审查属实,扣除全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外,并按伤亡人数的处罚数额进行处罚。

5、被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该企业在停产整顿恢复生产前,必须足额补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责任事故、隐患、日常管理、安全例会等直接挂钩,凡经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限期未整改,经复查,仍存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扣除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6、被扣除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抢险救灾资金。可用于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比时,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先予以奖励。

7、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考核被扣分数的按10%挂钩兑现。

8、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应急资金。

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监督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接受上级、同级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2、安监所每半年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扣除及使用情况向企业公布,并建立台帐,作好详细记录。

第7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圆满实现,发挥安全风险抵押及兑现的激励作用,据上级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考核兑现

3、 安全风险抵押事故类型

(1)死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及重大生产事故

(3)重伤事故(一级非人身事故)

(4)其他性质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5)一般事故(二级非人身事故)

(6)轻伤事故(三级非人身事故)

二、安全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绩效考核的严肃性,确保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保证各级责任连挂考核,公司特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高玮

副组长:高赫、黄敏、杜柏和

成员:许明社、李凤绩、孙静波、刘生荣、李文林、贾卫俊、王飞、

杨晓、宋占国、曹保金、张国祥、李金宝、刘峰、宁恩宽、

杜永生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许明社任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三、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1、千人负伤率低于3‰(其中千人重伤率低于1‰)。杜绝责任死亡事故、多人中毒事故,减少重伤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以上,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执行率分别达100%;定期安全评价执行率100%。

4、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消防设施“三同时” 执行率分别达100%。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0%以上。

7、“安全合格车间”验收合格率达100%。

8、特种设备的取证率、定检率分别达100%。

9、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10、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11、杜绝建(构)筑物坍塌事故。

12、杜绝“三违”责任事故。

13、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4、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5、积极推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主要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公司及安环部的决定。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账和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内容要充实,记录要规范、及时。

5、搞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对 “三违”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6、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定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公司对各部门单位的指标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责任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及岗位员工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五、抵押金缴纳标准

抵押标准详见:附表1:

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标准

序号

岗位

标准(元/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000

2

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6000

3

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

2000

4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负责人(含副职)

3000

5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负责人(含副职)

3000

6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7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8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

9

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500

10

各生产车间班组长

500

11

普通职工(熟练工)

300

12

新入职学员(新招入大学生)

200

(注:复合任职人员,按照高标准抵押)

六、考核方式和奖惩兑现标准

安全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事故考核、过程考核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将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分解,按月度、季度分类考核。施行月度考核,季度预兑现,年度总考核总兑现。

(一)、安全绩效扣罚兑现

以月度为单位计算,在月度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级别、责任划分扣罚相应比例的抵押金额并列出明细表公示;每季度统计一次考核情况并列出明细表,公示全厂干部职工,职工个人抵押金余额不足的及时补扣缴纳;年度根据考核累计情况进行总奖惩兑现。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在次月考核结果公布后,直接扣除,扣罚金额明细详见附表2:安全绩效考核扣罚明细表。

(二)、安全绩效奖励兑现

1、一年周期内没有违章行为、遵章守纪,没有扣罚现象的职工,将根据所扣安全绩效抵押金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2、凡有扣罚现象的,将根据抵押金余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3、对于中途被扣完抵押金又补缴的现象的,按月度折合计算(即不享受补缴之前的绩效奖金);

4、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工亡事故的,公司不予奖励任何单位、任何人。职工所缴纳抵押金不予退还,直接转入来年账户,继续履行安全考核。(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等待处理完毕,重新缴纳)。

七、抵押金管理

纳入安全风险抵押人员,抵押金额按抵押标准(附表1)执行,风险抵押金由人力资源部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人力资源部完成扣除后列出明细,由财务支建立专项账户保管,不得挪用。年终根据公司安全考核办公室考评结果和人力资源部统计列出明细,考核兑现。

1、因本人出现工伤且为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出现工伤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制度执行,伤者养伤休假期间不计入安全绩效考核。

2、个人抵押金扣除为零时,应从下月工资起重新加扣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职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予奖励,只退回本金。新入职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月折合计算奖惩。

4、人力资源部每月末把考勤和抵押人员岗位变动情况书面说明(加盖部门公章)送考核办和相关车间部室,考核办根据考勤和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于次月3日前(周末除外)将明细表送财务部。

5、新入职人员和抵押金归零人员补交抵押金额于次月工资中扣除,并将缴款回执复印件送考核办,未收到缴款回执复印件的考核办不予兑现,但受到处罚的,照常执行罚款。

6、公司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责、权、利,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量化考核的原则。

7、各车间单位年度内出现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环保、生产事故,发生一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半年安全风险抵押金;两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三次及以上依次叠加扣除。

8、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实行与各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

9、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抵押金标准,各单位必须及时调整抵押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备案。

10、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离职时,若未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离职时由本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安监部核实无误,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一次办清退款手续。反之若有违章行为扣除相应金额后,安全流程办理退还剩余抵押金。

11、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抵押考核外,还要按照《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考核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年度内因“三违”造成重大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扣除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全额安全风险抵押金。

13、各单位实现年度安全控制指标,所扣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律按规定兑现。

14、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由安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部核算科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归公司安委会。

15、考核过程中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重点检查监督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台账档案的建立、专业性技术交底等。

八、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8篇 x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工作管理,推动我矿安全工作稳定发展,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矿长、副矿长、矿总工、机电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各为1.0万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以上的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10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二、调度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3500元;调度副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安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瓦检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跟班队长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六、工会主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9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2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

4.1.1项目经理、书记按12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2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0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3项目副总、五部一室部长、主任、施工员按8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测量、试验、材料、人事负责人和安全员按6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员按4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内新开/完工的项目,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项目开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项目开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项目开工k取1(完工取4).

4.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质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应付款-安全风险抵押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案。

4.3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4.3.1年度责任因工重伤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负伤率低于10‰。

4.3.2杜绝多人负伤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4.3.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4.3.5杜绝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

4.3.6杜绝既有线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绝管线破环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3.8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产考核兑现

4.4.1 项目部实现4.3中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申报100元/人的安全奖励。

4.4.2项目部发生4.3中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外,还将依据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4.3项目部按照季度以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部门(四部一室)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4.4.4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部门(四部一室)实现4.3中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个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倍的奖励。

4.4.5实现4.3中1、2、4、5、6、7条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安全风险抵押金1倍的奖励。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我项目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部各班组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项目部承揽施工任务的任何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等。

二、标准

按照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的当月结算收入的10%进行扣缴,基数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纳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范围的施工队伍和班组,于进入施工现场当日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项目部财务部门,基数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据上个月实际结算收入的10%进行补交。

(二)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项目部财务室负责管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和扣除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四、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由项目部班子成员、劳资、安监、技术等组成,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由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安全考核小组:

…………………………..

……………………….

(二)考核程序和内容

1.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扣除、处罚按当月考核情况执行;奖励办法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具体规定执行,不予重复奖励。

2.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临时用电、施工机具、高处作业、动火管理、起重吊装、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等情况。

3.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被考核班组按照公司《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进行逐项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意见,报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月结算收入的10%比例滚动留存,当月安全考核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证金如数支付,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生产达标,所发生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把安全管理与工程结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奖惩分明。

5、当月考核成绩与项目部每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日常巡检情况相结合,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的动态达标。

6.劳资、财务、工会和安监根据在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的意见,落实奖罚兑现。

五、奖罚标准

(一)考核成绩评定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奖罚跟日常安全管理挂钩。项目部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各项要求进行持表考核,考核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见《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个等级:

① 优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 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 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奖惩标准

a.被考评单位当月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机电事故、无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1.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还全额保证金,并奖励保证金金额的20%。

2.被考评单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还保证金的100%,不予加奖。

3.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还保证金,针对扣分项的整改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后予以返还或补交。如果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单位不仅完全承担整改费用,且被处以保证金的50%的罚款。

b. 被考评单位当月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电事故、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2.考核期内发生一起轻伤1人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抵押金的50%,发生二起轻伤1人事故或一次轻伤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100%。

3.考核期内发生一起重伤、重大机械、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100%。

4.考核期内施工机具、设备、设施等因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50%。

5.考核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200%。

六、其他规定

1、项目部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报公司备案。

2、经公司及以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非责任伤亡事故,不作为事故进行考核。

3、对未按规定交纳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考核时仍在考核范围之内,除足额交纳外尚对其处以当月应交保证金金额的50%罚款。

4、对事故隐瞒不报的,每发现一起,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抵押金的50%。

5、所有罚款,由安监组下达罚款通知书,接到罚款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交到项目部财务室。

6、以上扣分处罚的同时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经济奖惩办法》中规定条款的处罚。

7、项目部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第12篇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                             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                     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                 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               50%

(5)其它部门人员                       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五、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 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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