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变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烟草业
1.总则
1.1 为确保我厂变、配电房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厂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变电房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六项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变、配电房。
2. 岗位责任制
2.1 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遵守有关工作制度, 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熟悉变、 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 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 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 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房时, 主管部门电气技术人员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施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房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3. 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员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调度员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4. 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4.4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 倒闸操作
4.5.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程序锁,程序 锁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
4.5.3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 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负荷分配情况;
⑤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⑦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
第2篇 变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确保我厂变、配电房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厂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变电房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六项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变、配电房。
2. 岗位责任制
2.1 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遵守有关工作制度, 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熟悉变、 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 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 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 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房时, 主管部门电气技术人员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施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房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3. 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员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调度员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4. 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第3篇 变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商场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2. 岗位责任制2.1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 2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
检查人员进入配电房时, 主管部门电气技术人员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施行登记制度。
2. 3变、配电房操作电工应熟悉变、 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 4进入变、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 5、变,配送电每4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遇雷雨、 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注明;
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班、部门经理。
2. 6、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
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2. 7、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
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2. 8、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
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
无关人员须经公司领导许可方可进入。
2. 9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 10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 1
1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 2、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
3. 操作规程3.1变、配电房操作电工应遵守有关工作制度, 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
严防带负荷拉闸。
3.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3. 5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安全保卫制度
4.1 严禁工作时间内喝酒或酒后上班。
4.2 严禁没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4.3 严禁没有工作票(或口头命令)在电气设备上操作。
4.4 严禁不验电接地在停电设备上工作。
4.5 严禁没有监护人时在电气设备上单独操作。
4.6 严禁在变、配电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7变、配电房应配备有足量有效的电气灭火器材。
4.8 变、配电房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并按规 定进行保存和定期试验。
4.9保持变、配电房安全通道的畅通。
收银制度
第4篇 变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证书后才能入岗。电工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高标准地进行各种安装与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新增加或更换电气设备要经过主管、技术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电使用;
3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应牢固,绝缘要良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 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损坏等情况,要立即修理;
5 电线穿过墙壁、地板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用瓷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其他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用金属套管,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 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使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7 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灵敏和有效。变压器和电缆等处不得漏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8 配电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门和窗户以及出线孔等处必须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破坏电器设备或咬坏线路。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擦洗;
9 配电房等重要电气设备房内要严禁吸烟。如在室内动用明火,需经保安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在检修、保养电气设备以及擦洗零部件时,所使用的汽油等易燃物品应妥善管理,用剩的汽油、擦布要及时处理,不得乱扔;
11、电工要认真学习掌握电气知识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13、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在设计增添大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必须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14、配电房应作防火分隔处理,其耐火极限不能低于2小时;
15、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应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上,并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16、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1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施工人员等)禁止进入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要部位。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陪同。
保安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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