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基本安全要求制度
1、龙门吊、塔吊等做好基垫处理工作。提升设备必须先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
2、钢管脚手架必须规范搭设,必须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3、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否则,按要求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顶格处罚。
4、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技术标准做好。
5、认真规范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相五线制”等。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搞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管理,搞好安全评价工作。
8、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9、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性地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做到“三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
抓典型、抓事故预防、抓基础工作、抓隐患查处和整治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10、严禁乱留施工洞,有的留置是很危险的,可能导致房屋垮塌。
11、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如果出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在经济上要倾家荡产,在政治上有可能剥夺政治权利,在心理上要后悔莫及。
12、安全工作我们必须坚持长抓不懈,是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我们大家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安全工作,抓与不抓、重视与不重视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并且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个或几个人能抓好,要大家齐抓共管。
13、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明确各自有什么职责,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14、工地办公室应设在施工现场空地内,而不能设在正在建设的房屋内。
15、加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避雷等安全设施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6、要求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生产搞好,一是企业的效益好了,二是企业信誉也好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创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2篇 建筑工程实现安全施工目标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准制度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组织企业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按专业对口和分部划分为原则,编写土建、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安全施工方案,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临时建筑的施工方案。参与编写的人员要求有土建、电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全面)负责过二类以上建筑工程业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记录,接受过正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定稿,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经过批准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确定了保证科学施工的安全目标和预防控制的安全目标,确定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为工程招投标的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和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的理论依据,是建筑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书面承诺。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在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实施后,经过监理审批,方可用于指导工地现场施工。
2.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制度
通过招投标过程确定总包单位后,由总包单位协同建设单位,统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图纸审核批文和消防审核批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办理开工许可的申请手续,同时提交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设备使用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进行人员和设备的行政登记备案。收到上述材料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确定是否允许该工程开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已备案”登记表。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开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开工项目安全施工所需理论依据、资料保证和“三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形成以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为主的书面保证结构体系,在完成图纸自审的基础上对工长一级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具体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定期检查各专业施工的三级教育、誓约书、技术交底安全条文,各分部安全交底和专项安全交底的过程记录。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通病,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数据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开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同时,在结构工程隐蔽验收的过程中,所有中间验收过程隐蔽验收记录表的检查意见栏要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并赋予其经济处罚权力,长驻工地检查指导安全事务。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施工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服务商,公正守法地开展工作,在巡视巡查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分析量化,核对数据,现状同计划、依据相对照,提出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预定目标相抵触的不适用,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纠正并直至符合规定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另外,总监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对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报审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对项目经理的更换和调换依法进行监督,对工地现场(包括“临建设施”)的安全现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对于书面通知整改而又未得到有效纠正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及时采取“暂停施工”、“建议处罚”等手段,向业主和质监站书面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一同进行制止。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或甲方代表)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开工初期主持召开安全交底会议,统筹考虑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护的投入情况,贯彻施工合同的执行力度情况,实施法律法规程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政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同类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与上级隶属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等。考察监理组的监理水平,考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执业能力,采纳监理单位的安全评估结论并责成项目经理落实整改。支持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工作,建立并形成“团结紧张、居安思危”的项目安全工作气氛。支持项目监理组的合理要求,支持项目经理部的合理化建议,物有所值,合理投入,防患于未燃。
4.监理评分制度
在施工阶段,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功能设计的安全,和为实现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所需的保证加工过程的安全,是监理进行安全控制的两大主要工作。对安全程度的把握以及安全性系数的判断,都是采用“现场评分”和“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体系评分”的方式进行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10个分类,预先打好施工现场10个分类的分数值,统计出“施工现场安全总分值”,80分以上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同时,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安全管理面貌进行判断分析,打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能力和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得分值,统计出“企业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总分值”,70-75分以上为合格,65-70分为基本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结合施工单位的自评情况,确定好“施工现场安全总分值”和“企业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总分值”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汇总后形成“施工安全评估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
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从桩基→地基→主体的动态过程,所以监理单位要做到随机性的检查,周期性的抽查,定期或阶段性的评分,结合施工单位的自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完成施工安全评估和施工安全报告的两大任务。
5.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初期,建设单位要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委托“监督”的协议,派员对开工项目的施工实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理单位的主管部门,在完成对监理组监理能力考核为“合格”的基础上,充分采纳监理单位安全评估结论意见,同建设单位一道,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和监理单位的控制效果进行监督,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变得科学、合理并直至达标。极端情况下,质监站配合监理单位运用行政处罚权、暂时停工权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受损方的权益。 6.专职安全检查制度
一般建筑工程和重点建筑工程的建设,都需要有合理的施工安全投入,包括配备专职的安全员数量,设置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采购和租赁安全防护的检测和使用器材等,都是实现安全管理的基础手段。福建省近期对施工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榕建[2003]筑51号)作了专门规定,使专职安全检查工作有了行政法规依据。
除此之外,根据经验的积累,我们还要看到目前常规管理所带来的局限性。例如:强制性标准层出不穷,安全管理无统一的“验收标准”,一些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文件和技术资料作为个人无法获取,使工作方法无法达到统一。仅靠书面合格的证明,有先进的检测器材而无专业操作人员,仪器设备故障或因未得到妥善维修保养而无法正常工作,以及一些特殊设备在现场无法进行专业工作性能的检测等。在此情况下,可采取在采购中途签署书面协议要求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长驻或定期亲临工地,专职安全检测和元器件送检,确保其工作性能正常,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委托指定权威机构实行“三包”服务,委托组织机构提供管理技术的专业方案等,都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的有效途径。
7.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具有高度顺延、时间顺延和新技术新材料使用顺延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特殊工种参与施工。例如:塔吊、起重机、电焊机、运输设备、电工等,常常伴随危险性和专业性,对作业人员有身体健康,专业技能熟练(懂性能、维修保养)等要求。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由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和企业统一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8.信息收集和资料保证制度
工程开工初期,各单位要按照项目使用需要,同一时间内各自备份好近期内有效的行政法规文件(包括质量、安全等),工程资料建档的统一标准,各分部的内业材料范本(例如:安全施工方案、规划、细则等),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合同和规范等。各单位间要相互提供工程招投标、图纸审核批文,地质勘探批文,施工许可证、白蚁防治等工程前期文件。在业主的主持下,签署有关配合治安管理协议,卫生防疫和排污协议,劳动保险费缴纳协议,临建建设协议,防噪和市容管理协议,施工供电协议,相邻权保障协议,使用非强制性标准适用协议,工地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等;办理好爆破审批、监控系统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将上述材料汇编成册后交给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存档,配备电脑办公设备,安装好同一种专业软件,提供网络收集途径,便于各项目人员日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9.处罚制度
为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对现场施工存在的未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操作,未按事前共同约定操作,制止无效且屡犯,通知整改未执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服从业主提出的要求、不文明不科学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行为形成约束,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约定达成共识,制定和实施“工地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界定各类属安全违规的现象,明确处罚标准和累犯执行标准。通过拍照取证,以罚款单的方式由项目部负责收缴,按规定的时间打入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设立的共管帐户。处罚制度要做到良性循环,有奖有罚。 对违反建筑法、行政法规从而产生严重后果和安全事故后果的行为,按法律规定程序和行政规定程序执行。
10. 教育和培训的预防制度
工程开工初期,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集中学习施工(监理)合同、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贯标程序、项目管理等文件精神,取长补短,强化意识,建立并形成“团队”目标的安全管理工作环境。
工程开工初期,由业主主持召集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安全问题,设计安全问题,解决对安全施工中的人员投入、安全预防投入、三级教育安排、安全(方案)措施问题等,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答辩后起草会议纪要形成施工依据,做到万无一失,查疏堵漏。
工程开工初期,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分部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受季节气候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消防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种负责人召集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理论知识、安全施工操作、劳动保护知识、成品保护措施、消防知识、各专业交叉施工防止摩擦等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学习预防伤害。
工程开工初期,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道,组织各特殊设备厂商,召集项目技术人员、安全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统一传授特殊设备的性能参数知识、安全使用知识、维修保养和故障鉴定知识等,切磋技艺提高职业技能预防安全事故。救助站制度
篇2:以案释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典型事故案例】东莞市大岭山镇“5·26”较大中毒事故
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委会下虎山的东莞市华业鞋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621.54万元。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实施本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且在未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姚某平违反华业公司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违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皮浆池,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事故伤亡扩大。
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均未掌握应急预案内容,不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调查发现事故单位华业鞋材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黄某瑜、邓某、吕某杰,且在未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自身死亡。同时,邓某、李某明先后要求不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危害、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内容、不具备相应应急处置能力的码纸工唐某万等人展开应急救援,最终导致多人受伤。
李某明,华业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负责人,
姚某平,二车间湿抄班乙班代理班长,
黄某瑜,二车间湿抄班甲班班长、生产安全管理人员,
邓某,华业公司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吕某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案例解析: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事故应急救援角度,事故发生单位处于最直接的地位,应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事故抢救。为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有序展开,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性质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以及应急救援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难以完全体现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也需要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真正转化成实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能够迅速启动并高效、协调地运行,达到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 经验,熟悉、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相互协作、配合。同时,通过组织演练,也能够进一步检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考虑到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意义,本条将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明确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本案例中,事故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均不了解应急救援流程和正确施救方法,原本只是1人遇险,如果正确处置可以做到成功脱险,而平时缺乏训练导致企业从上到下缺乏应急知识,最终导致救援失败,事故扩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因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制裁。
篇3:大酒店服务质量评审细则
一、 总则:
为了提供给宾客优质、高效、个性化 服务 ,加强 酒店 内部质量管理,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与业务 素质 ,体现奖优罚劣,充分 激励 >; 激励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 质量控制 体系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对酒店所有员工的评审。
2、 适用于对 中层 以下管理人员 管理能力 的评审。
三、引用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游 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2、《五洲大酒店各岗位操作规范》
3、《五洲大酒店各类管理 手册 》
4、《五洲大酒店各项综合 管理制度 》
5、《五洲大酒店奖惩与考评标准》
四、公共部分
1. 员工违反《 员工手册 》中任何一条,在评比活动期间遭到过失处理的每人次扣所在部门服务质量1~3分。发生辞退/开除处理事件每次扣所在部门服务质量3~5分。
2. 收到宾客表扬信,酌情奖所在部门服务质量奖0.5~10分。弄虚作假者,扣所在部门有关责任人服务质量10分。
3. 接到宾客投诉(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扣所在部门服务质量3~10分。
4. 顶撞部门及饭店的质检人员或妨碍质检人员的检查,扣服务质量5分。
5. 未及时反馈质检整改情况扣所在部门 经理 服务质量1分。
6. 对周例会或早会上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未落实或整改,扣所在部门经理服务质量3分。
7. 部门未及时上交 培训 计划 扣部门经理服务质量1分。
8. 管理人员未按时参加例会扣服务质量1分。
9. 管理人员参加 会议 未将 手机 开至震动挡扣服务质量1分。
五、各部门评审细则
前厅部
(一)公共部分
1. 工作场所存放私人物品 扣2分
2. 未按规定及时调换烟缸 扣1分
3. 垃圾桶用后不加盖 扣1分
4. 照明灯不亮或有污渍(每只) 扣0.5分
5. 电源插座积尘,有污渍(每只) 扣0.5分
6. 区域消防设备不清洁,有污渍 扣1分
7. 墙面破损、脱皮、掉漆、未及时报修(每处) 扣0.5分
8. 服务台及工作间物品杂乱、卫生差 扣1分
9. 空调 出风口积灰或有污渍 扣1分
10. 下班后未清理垃圾 扣1分
11. 墙面有污渍 扣1分
12. 接听电话未使用礼貌用语 扣1分
13. 未主动问候宾客 扣1分
14. 对客服务中缺乏热情或未做到接一顾二 扣1分
15. 未做好宾客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扣1分
16. 未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扣1分
17. 站姿、坐姿不正、位置不当 扣1分
18. 未做好考勤工作 扣1分
19. 随意调换工作 名牌 扣1分
20. 未及时上交各类宾客意见书 扣3分
21. 未准时参加例会 扣1分
22. 各类表单、报表填写糊涂或错误、上报不及时 扣2分
23. 上班时间拨打、接听私人电话 扣2分
24. 提供错误 信息 扣2分
25. 应知应会 考核 未达标 扣1分
26. 上班未按规定着装 扣1分
27. 私自换班,影响工作 扣1分
28. 上班 工作效率 低 扣1分
29. 对设施、设备故障不及时报告、影响营业 扣1分
30. 未按规定使用、保养吸尘器 扣1分
31. 应关的电灯、自来水不关 扣1分
32. 没有做好 安全 消防工作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扣2分
33. 未按规定操作、保养电脑 扣1分
(二)总台问讯处
1. 问讯处未能提供准确问讯服务 扣1分
2. 未事先向宾客说明,延误宾客订票 扣1分
3. 未做好贵重物品的寄存取工作 扣1分
4. 未及时向宾客信息准确输入电脑 扣2分
5. 未按规定做好每天交接工作 扣1分
6. 留言不准确,且未按要求重复一遍 扣1分
7. 火警显示屏报警后未按规定处理 扣3分
8. 对各部门钥匙卡存取把关不严,造成损失 扣2分
9. 未按规定及时传递宾客邮件 扣1分
(三)总台接待处
1. 画框、地面积尘,有垃圾 扣0.5分
2. 未保持电脑、电话清洁 扣0.5分
3. 未及时清理总台台面糖果纸 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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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 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 ) 脚手架是各种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坚固稳定, 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 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 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 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 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 ) 对安全帽的要求是:①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 ) 对安全带的要求是:①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 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 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 ) 对安全网的要求:①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 拼接严密, 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网宽不小于2. 6 m, 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 cm, 外高内低, 每隔3 m 设立支撑, 角度为45°。③立网随施工层提升, 网高出施工层1 m 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 离墙不大于15 cm, 网之间拼接严密, 空隙不大于10 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 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 ) 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要求是:
1) 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计, 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的制度。
2) 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 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械、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 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5) 一般场所采用220 v 电压作为现场照明用电, 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6)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具有良好的绝缘性, 金属外壳接地良好。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可靠的防护罩( 盖) ,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7) 电焊机、切割机等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砸保护措施。焊把线、导线应双线到位, 绝缘良好。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第5篇 建筑安装、临时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对外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或招用临时工时,应首先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证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各安装工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条 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有合同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现场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需要用电时,应首先到动力公司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动力公司指定接用电地点,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线。
第五条 在施工中,必须临时停送电时,应先到动力公司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第六条 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速度,必须按26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执行。不得超速和违章载人,车门、拉杆上不准站人。不准酒后开车。
第七条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违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伤亡、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搭脚手架时,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绑扎牢固,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 凡在施工现场动火,应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对私自动火者,按违反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在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压容器。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本厂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如违反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者,厂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制裁或一次性罚款,罚款从承包工程费中扣除。
第6篇 建筑各班组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进一步进行管理,使工程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工地更加美丽、更加洁净,及获得美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条例:
瓦工班:
1、在操作中应做到,落地灰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半断砖搭配使用,碎砖清理,整砖在操作点用完后及时整理,转移干净不留尾。
2、翻斗车使用手铲净,当天冲洗干净后,整齐安放指定地点。
3、脚手板、凳等用完工后及时整理整齐,不乱堆放。
4、泥桶、铁锹等工具使用后及时拾净,当天冲洗干净。
5、搅拌机保养清洁和四周砂浆,硬化地上整洁,无积水,水龙头不自流。
6、砂堆放供用经常保持脚地清,筛下砂头,集中堆放不乱撒。
7、砖和砌块底脚应随用随清,不留尾,不散失。
8、在浇捣过程中应随做随清,无散落,上层浇砼应做到下层检查漏落砼,并及时清理,回收利用,不任意浪费。
9、搅拌机前台熟料,后台干料经常保持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10、砼吊斗使用当天铲净,冲洗清。
11、脚手板等设施每事项完后及时清理,归到堆放整齐。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钢筋班:
1、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剩下的钢筋料、垫块整理,转运到规定点,分类堆放整齐、不乱丢,不散失在建筑物四周。
2、扎丝保护好,不乱丢、散失。
3、钢筋垫木,用毕及时整理归堆,不乱丢,散失。
4、当每层结构完毕,必须及时把多余的钢筋撤退,转移清或整理归拢,不乱堆放。
5、当天工作完成,剩下的钢筋应堆放在需工作的边缘,不得散落。不得在通道中间有钢筋存在。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木工班
1、各种木材、多层板、木模、钢管要求定点堆放,堆放必须分规格材质,分用途分类堆放。
2、配制模板区域机锯、刨车四周应做到日清,木屑短废料清、清扫干净,倒放置点,不乱倒散失及钢管等材料的废料清理倒指定点。
3、模板安装应做到按分项完毕,及时把剩余的多层板、木模、钢管、木方料、另配件等全部整理清,到规定地点,不留尾。
4、拆卸模板,应及时整理净,上油,并归送到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得任意堆放在平台或楼面上。
5、扣件、螺丝等配件清理干净,不留尾、散失,做到日产日清。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粉刷班:
1、在粉刷前应把墙角清理干净,粉刷时当天的落地灰当天回收利用干净,不结硬丢掉,脚手架和墙角四周无砂浆散落。
2、卸灰应做到车边口清车运不洒落。
3、手推车用手铲净,当天冲洗。
4、泥桶、积灰桶等工具使用手及时刮净,当天冲洗净。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第7篇 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 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公司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高处作业吊篮;
7卸料平台;
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钢结构工程施工;
4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水上桩基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 下列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 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一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 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 方案论证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公司应向论证专家提供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五套,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论证会专家组人员由协会从专家库中根据工程情况抽取,并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协会应派出人员对论证会进行组织协调。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一)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应人员;
(二)方案编制人员:***************************
(三)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8篇 建筑四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道路要硬化,设专人定期打扫道路。
2、施工中泥浆、污水、废水禁止随地排放,选合理位置设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河道。
3、施工现场设吸烟场所,吸烟场所设有防火措施,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区严禁吸烟。
第9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10篇 建筑施工冬季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冬季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工地与全体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冬季防火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经常对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教育,不断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增强每个干部、职工的安全、消防意识。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衽岗位责任制,处处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加强管理,及时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制度,严防失控,每周五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及时落实“三定”措施,并进行复查。
四、项目部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集中于危险品仓库实行专人管理,并墙上附有“禁止吸烟、防火管理制度、责任人“等标示牌。
五、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如“木工间、仓库、食堂、宿舍”等。
六、加强对动火审批制度管理,严格实行当日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必须重新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动火证及操作证上岗,动火前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必须配备看火人员。
七、工地宿舍严禁私拉乱接,严禁私自用电炉、太阳灯等进行烤火,在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本工地所有宿舍冬季通暖气管。
八、严禁私自挪用、损坏各部位灭火器材。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 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 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 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
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出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
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2)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4)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
(5)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6)建立合同档案,对个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7)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
(8)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个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②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④凡到总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
⑤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
6.合同与奖惩
(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给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想责任人追偿损失:
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骗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
③遗失重要证据的。
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告和报案。
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⑦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须在开工前签订,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2)内部承包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0天内,签约率达100%。
(3)合同条款要真实准确、责任分明,企业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要齐全有效,不允许出现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
(4)合同履约率达到80%以上。
第12篇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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