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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9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天元锰业热动力车间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天元锰业热动力各专业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各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安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总则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天元锰业热动力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 . 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 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班组每周对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专业领导。

7. 各专业、班组每月、每年对本专业、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部门领导、安环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专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8.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的治理方案。

9.安环科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隐患整改及验收

1 .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 .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专业、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 .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专业,凡专业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部门级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 .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 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 .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科,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部门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部门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科,安环科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

2 . 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 . 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第2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质科)。

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本制度所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各种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 排查、控制及整改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⑴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⑵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⑶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施工人员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队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驻地、总监办、管理分部、筹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止施工,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驻地、总监办、管理分部、筹建处,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项目部按照自身的管理责任,在工程准备与建设阶段,均应对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排查、确定工程建设(管理)期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2、项目部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率每月应不少于一次。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人,对本工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项目部领导报告。

5、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6、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科室、安全人员后由科室、安全人员报安质科,安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7、隐患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区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项目部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9、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交安质科备案。

10 、项目部或者各工区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科室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科室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项目领导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1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质科提交项目主要领导,由项目主要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项目部应采用科学、合理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确认重大事故隐患。并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评价,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

13、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评价,应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类型,事故隐患登记,影响范围及严重强度,隐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1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纳入定期安全检查范畴,由项目部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等“五落实”。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1、对于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成绩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班组或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20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质科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科室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

第3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强化我煤气工段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治理和上报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2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

2.1 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2.2 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澳森公司危险源点分级分类控制管理制度》,结合煤气工段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 3隐患排查和治理

3.1分级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班查、工段周查。

3.2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3.2.1班组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重大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危险源的日查、班组作业区域内人的不安因素、设备存在的不安全状态、生产工艺不足的日常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班组安全管理综合台帐》上。

3.2.2工段排查的内容:重大级(一级)、二级、三级危险源的周查,工段内各班组作业区域内人的不安因素、设备存在的不安全状态、生产工艺出现不足等问题,以及本工段内重大危险源点的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段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3检查形式

3.1段级安全生产检查

3.1.1每周周二为工段安全检查日。

3.1.2工段长负责召集专业技术工人组成检查小组。

3.1.3工段长对本工段内各班组存在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留有记录。

3.2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

3.2.1班组实行班班查,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3.2.2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

3.2.3班组长要真实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要有追溯性,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4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点;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生命安全;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

4.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时执行“三定四不推”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4.3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5s”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等。

5检查记录

5.1各级、职能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5.2工段、班组级安全检查,分别记录在《工段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6隐患整改、预防与考核

6.1工段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预防。

6.2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控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6.3根据隐患整改不负责任、没有特殊情况未按期整改的,对班组做出考核处理。纳入月度考核。

第4篇 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产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重点

一、安全监督检查形式分为:大检查和一般检查、定点查和巡回查、明查和暗查;按检查的主体和内容分为综合检查和单项检查。在检查中可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二、监督检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是否进行了“五落实”。即:安全机构落实、安全人员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经费保障落实。

2、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3、是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以“一岗双责”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宣传学习、培训教育。

5、安全工作是否进行了计划安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评比奖惩、评价总结。

6、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有效治理。

7、从业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和配发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正确使用佩戴。

8、从业人员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并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纳入统一管理。

10、安全资料是否完善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台帐、档案和报表。

11、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台帐、档案和报表。

12、是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相关责任人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和调查处理。

13、是否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应急指挥机制、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

14、其他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

第二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第三条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充分体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依次层层落实责任,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落实制度

第四条 公司每月应进行安全目标考核检查;每季度和春运、 “十一黄金周”期间,公司安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成员开展综合检查和不定期的单项检查;组织布置各专项活动前的综合检查;每年组织12次以上相关人员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参加监督检查4次以上,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年应参加监督检查6次以上,安全第三责任人每年应参加监督检查12次以上。

第五条安全办公室每天应坚持对有较大危险和危害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单项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每月对车辆不低于总量80%的安全技术检查;每年在春运、 “十一黄金周”等各专项活动前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开展车辆站点源头、线路进行定点或巡回路检路查。

第六条 公司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职责和分工,坚持在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巡回检查和单项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办公室应组织参加各节假日前或专项活动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站点源头、线路定点或巡回的路检路查,并对重点要害部位巡回检查和单项检查进行督查;主管安全副经理应组织参加对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各专项活动或节假日前开展综合检查、站点源头安全检查或路检路查进行督查。

第四章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七条 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均应填写好记录。应有时间、地点、检查人、接受检查人、车、检查内容、出现的问题、整改意见等,检查结束时,代表分别签字。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隐患车辆、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专项台帐、档案、报表。

第五章 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实施制度

第八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四落实”的要求(即: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限期督促整改,并作好详细记录。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对隐患及时治理整改。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车辆、隐患类别、隐患内容、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完成期限、隐患治理责任人、隐患治理监管(督办)责任人等。若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治理整改。

第六章 事故隐患治理整改验收注销制度

第九条 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或部门)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专家对隐患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应当及时向隐患治理整改单位发出书面确认书予以注销。对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责令其重新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治理整改,同时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与严肃处理。

第七章 事故隐患治理公告制度

第十条 对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注销后,应按季度、半年、年进行认真分析检查,制订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不断持续改进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时,及时进行公告或通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经验要及时地表彰奖励和推广应用,并进行宣传报道。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保障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将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管理,严格目标考核。同时,对不按要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或者治理不及时、不认真,可能导致发生较大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仍然照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或监管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和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之前与本制度有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5篇 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6篇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 三)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一查各班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批准。三查师生有无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机动三轮车情况和有无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的情况;四查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预告通报制度。

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方法

1、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2、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雪、雨季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每次安全检查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学校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3、对发现结构损坏、破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高新区社会服务中心,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

4、各班责任到人。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位检查。

5、安全检查每期制定检查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把电器、电源、体育设施等均作为检查的重点。按时检查,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6、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晨检,学校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责任人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要检查验收。

7、重要阶段专项检查。学校除定时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9、开展安全检查评比。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班级以及相关责任人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每次安全检查的结果均作为期末工作考核的内容。

10、坚持空档值班,校门口东至乡政府。

11、邀请镇司法所、派出所同志定期开展法制报告会。

12、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7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8篇 某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团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单位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中心校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校每月应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单位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单位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9篇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泯灭在萌芽之中. 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煤矿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托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治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降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刻、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降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经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治理。

1、发觉隐患:各级治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治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治理,有打算地开展别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治理人员出井后马上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事情。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公布并跟踪降实整改事情)。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且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依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事情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事情,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事情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事情。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比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治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并且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普通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刻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降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普通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降实整改,整改事情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事情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事情进行查询,发觉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事情,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治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治理,一经发觉系统别正常或使用过程中浮现咨询题或疑咨询,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要紧功能:

⑴安全治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职员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事情: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事情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经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迟延整改或整改别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迟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治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治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职员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赋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事情,赋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赋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治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排查隐患是指经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矿每周、专业每天和单位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觉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治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0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检查员首先要了解熟悉管段内每一个开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员的工作时间以现场施工时间为基准,由检查员自行安排。

3、检查员每天要对管段内的所有施工项目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施工中安全防护的关键部位、环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情节严重的有权开具黄牌警告、红牌停工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对开具的通知单于当日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4、对非我公司施工单位在我标段的施工项目,检查员也要进行查看,对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苗头也要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5、检查员在检查中,要对重点、要点施工项目、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进行侧重,加大检查频率。

6、遇雨季等天气变化,检查员要坚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防护监控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随检随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7、检查记录中要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天气情况、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安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环节和采取的措施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

8、每天20:00前,检查员将当天管段内的检查情况通过电话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对特殊情况,如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现场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有严重抵触情况等,检查员要马上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

9、每月首次例会时,检查员将上月的原始检查记录报送至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存档,作为对检查员评议的原始依据。

10、检查员的通讯设备(手机)不得关机,随时接听队部的指令。

第11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切实把学校安全预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各职能安全责任人为分管职能安全直接责任人;校长本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大检查:

每月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或大检查。由校长负责组织。

3、认真坚持安全日巡查:

各班级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排查,并决定安全隐患整改事项。

二、 报告与整改

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安全整改责任人,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整改到位。

第12篇 x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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