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风电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安全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风电新能源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 796- 2001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t5191-2004风力发电厂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年)
3. 职责
3.1组织机构建设及安全岗位责任制
3.1.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1)项目部决策层的设置项目经理一名、总工程师一名、生产经理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可由决策层人员兼任)
3.1.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1)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另外设置安全部长一名,各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
2)安全执行层分为机械化工程处、建筑工程处、电仪工程处、设备安装工程处及架业、试验室等机构,负责合同范围内相关专业的施工、试验及管理3.各级岗位职责
3.1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机构确立、人力资源配置到位,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监督职责履行。
2)组织制定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主持项目部日常工作。
3)负责项目管理的整体策划工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合同评审。
4)负责组织项目施工整体规划和计划,制定月度工作计划。
5)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管理,确保项目部目标、指标的实现。
6)建立质量、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7)负责项目管理的外部协调工作。
8)作为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主责。协调、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9)组织并主持本单位每月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10)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使各类安全防护装置满足现场要求。
11)确保本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管理办法
12)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执行。
13)主持项目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14)项目关键作业工序必须亲临现场监督(如风机叶片和机舱的吊装、大型机械山地转场、主要设备装卸、危险区域线路架设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解决;
3.2项目总工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贯彻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
3)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各种安装、调试的施工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安全工作票)的编审、技术和安全交底,解决施工组织方案中和现场实施的技术问题和生产协调问题。
4)负责施工程序的策划和协调、布置。建立和完善项目的质量、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
5)组织综合施工图纸会审。编写风电安装质量验收计划和验评划分,审批验评资料,配合质监站对风机安装检查;
6)组织重点项目质量监督的自查和配合相关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7)掌握质量动态,对重大技术问题、系统性和严重性不合格品,及时组织评审、调查分析,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8)参加机组整套试运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本工程内的分部试运、系统调试及机组整套启动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技术工作的对外联系和接口。
9)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0)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1)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1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1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项目关键作业工序必须亲临现场监督(如风机叶片和机舱的吊装、大型机械山地转场、主要设备装卸、危险区域线路架设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解决;
14)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15)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16)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17)参加项目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编审防范措施,督促贯彻执行。
3.3生产经理
1)负责贯彻项目部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的方针、目标;
2)协助制定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带领现场人员,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和“一日一清”。
3)认真组织和优化施工程序,带领现场人员尽职尽责完成生产任务,并亲自指挥人员实施现场关键项目的吊装任务。
4)对施工作业层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施工工艺质量提高承担直接责任。
5)规范施工行为,与其它工种配合,干好自身工作,对现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活动承担直接责任。
6)负责督导作业前的综合检查和验证,确保机械、人员、装置符合作业条件,并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大检查,组织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8)负责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安全奖惩。
3.4安全管理专责
1)负责拟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
2)协助策划和制订现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项目部危险源的辩识工作。
4)负责所有进场人员的资格审查、进场机械的状况鉴定,不符合条件严禁从事特种施工作业。
5)负责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6)参加施工项目的逐级验收,做好自检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现场机械、材料、工具、仪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7)参与审查重大作业指导书的安全措施。
8)负责监督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监护、监督、指导施工中的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9)深入现场施工一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督促采取防患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责令现场停工整顿。
10)负责组织每周对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状况开展检查。
11)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13)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6)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和冬季施工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7)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18)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5专业工程经理(班组长)
1)专业工程处经理(班组长)是本项目部(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部(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专业工程处(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专业工程处(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项目部(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开展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确保本专业工程处(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班组级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专业工程处(班组)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参加交底或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专业工程处(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专业工程处(班组)人员做好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1)贯彻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2)组织本专业工程处(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3.6员工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作业场所。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9)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1)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 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4.1现场标识
根据风电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各种安全标识牌后,根据施工情况,满足现场流动要求。
4.2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配置(施工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职责到位);
2)现场安装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工作区内不允许无关人员滞留。
3)现场指挥人员应唯一且始终在场,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服从指挥调度。
4)现场人员每天到场及各工序吊装前,均应由安全员进行安全宣贯。
5)在风机安装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相应的作业。
6)恶劣天气特别是雷雨天气,禁止进行安装工作,工作人员不得滞留现场。
7)在起重设备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站在吊臂下。
8)使用梯子作业时,应选用足够承载量的梯子,同时必须有人辅助稳固梯子。
9)现场安装废弃物或垃圾应集中堆放、统一回收,严禁随意焚烧。
10)现场进行焊接或明火作业,必须得到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认可,并采取必要的预防保护措施。在安装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容易引起火灾的作业,应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与其他工作的协调。
11)作业周围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必要的防护隔离。
12) 确保灭火器有效,并放置在随手可及之处。
13)各机位作业平台回填土较多,防止山体滑坡;基础狭小处安装基础环时,人员要离基坑,防止滑坠,吊车支腿打设牢靠,防止塌陷,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14)加强食堂卫生监测,不许在无证的摊点上购买食品,不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防止食物中毒;
15)冬季使用煤炉取暖,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煤气中毒;
16)发生火灾,汇报领导,进行自救或向119求助;发生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自救或向120求助;
4.3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雷电天气,禁止人员进入或靠近风机,因为风机能传导雷电流,至少在雷电过去1小时后再进入。
2)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只有经培训合格的电气工程师或经授权人员才允许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查、测试和维修。
3)安装调试过程中不允许带电作业,在工作之前,断开箱变低压侧的断路器,并挂上警告牌。
4)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只能使用绝缘工具,而且要将裸露的导线作绝缘处理。应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5)现场需保证有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带电工作时必须正确使用绝缘手套、橡胶垫和绝缘鞋等安全防护措施。
6)对超过1000v的高压设备进行操作,必须按照工作票制度进行。
7)对低于1000v的低压设备进行操作时,应将控制设备的开关或保险断开,并由专人负责看管。如果需要带电测试,应确保设备绝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4.4.机械、人员进场检验
4.4.1安全管理人员对进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和起重机械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无证人员”违规作业。组织开展“二级安全入场教育”,由项目部、作业队负责安全培训。人员准入的重点是四种人员:起重机司机、安装、起重作业、机械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为。
机械管理、操作人员的“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及时做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工作。
安装人员的“三懂四会”:懂构造原理、懂安装工艺、懂质量标准;
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和起重吊装核算的简单知识。
4.4.2严格按照机械准入制度,准入机械证照齐全,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标准要求;移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先做好零部件的检查验收),应进行告知和重新验收检验;新购置的起重机械有生产许可证和型式试验报告;机械进场的主要条件为:
机容机貌干净、整洁;
主要受力构件不得变形、损伤或锈蚀超限;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各部件连接不得有松动、裂纹;
零部件不得锈蚀、磨损超限;不得有漏电现象;
机械性能:新机出力不能低于铭牌(或说明书)的80%,旧机相应降低负荷的要求;
特种设备应有安全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主要机构不得有异响、噪音和不正常振动;
登机梯子、栏杆、平台、走道、罩盖等齐全、标准、有效,操作室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油、水、气不得严重泄露;润滑部位良好,不缺油或不缺油嘴、油杯、油尺等;
各种仪表齐全有效,无缺损、破碎;液压系统和元件必须正常、有效和完好;
购置、租赁机械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资质和规定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和责任人等标识。
第2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相关消防法规、水电*局、安装分局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结合***风电场项目部现场具体情况,制订《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目的是:加强***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设备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1、为确保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风电场项目部特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防火工作,各部室、各班组和要害施工部位,应设兼职安全防火员。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2、***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防火日常管理工作。日前根据工程情况,成立一个“义务消防队”,其作用是:在发生火灾时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队长:***;付队长***
成员:**市建达有限公司安装队全体成员。
3、***风电场项目部及各部室、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项目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各部室主任是各部室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各班组长。
4、***为办公区安全防火员;***为现场吊装施工区安全防火员。全体职工都应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5、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①检查安排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
②完善和制定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③组织安全防火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消防演练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灭火并查明原因上报,做出处理意见。
6、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①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水电*局、安装分局、***风电场的消防工作指示;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④经常巡视施工部位、生活区、办公区;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灭火并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7、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①平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②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能灭火。
③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队到来之前控制火势,配合专职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积极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供应等工作。
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①熟悉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学习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②积极参加消防训练,达到训练要求。
③模范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并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④协助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管好消防器材和工具。
⑤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消灭初起火灾。
9、消防器材的设置、管理和使用:
①施工现场、仓库、办公区和生活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
②重点防火部位,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灭火机和灭火工具。
③灭火器材和工具,要固定存放在醒目易见、取用方便的地方。
④消防器材、工具要有专人管理,不准挪做它用。
⑤建立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⑥建立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管理档案,及时反映变动情况。
10、“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
11、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12、火源管理:
①储放易燃、易爆物资(氧气、乙炔)的仓储区域内,禁止明火作业。确因设备等发生故障,需要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时,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做出安全施工方案,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方可施工。
②严禁在盛油容器近旁用明火照明和使用打火机。
③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地方,严禁火种。
④现行居住的板房内,严禁在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⑤生活、生产用火,要有专人看管,不用时将其熄灭并确认后,方可离开。
⑥冬季用喷灯或其它火源烘烤汽、吊车发动机底壳时,应事先检查发动机油导管、油箱是否漏油,以免引起火灾。
⑦不准在生活和办公区域内、易燃物品存放处点火、放鞭炮等。
13、电源管理:
①电源应使用漏电保护器并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开关箱根据不同类型,区别防爆与通用。
②如需架设临时电线,须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批准,用后及时拆除。
③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④各级安全防火员要经常巡视施工部位、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电源、线路、插座,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职工宿舍的用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及时修理或报废。
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内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⑥仓库内的电气照明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4、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①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罐等,不准靠近火源存放,领用要按进出库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严禁违章操作使用。
②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部件时,必须同明火隔绝,用过的废油要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准随地泼洒。
15、物资储存防火:
①易燃物资与一般物资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库存放,并标明物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②储存易燃、可燃物资的库房,露天存放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经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16、搬运装卸防火:
①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外露钉子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②运输易燃、易爆物资的车辆,应当将物资遮盖严密。押运人员不准携带火种、打火机等火种。
③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妥善处理。
④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易燃、易爆物资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资。
⑤物资储存搬运、装卸防火,还应按照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应当把教育职工提高防火自觉性、遵守防火法规、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动员起来,自觉地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遇有火警,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减少火灾的危害。
18、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①深入宣传防火任务、方针、分局有关防火指示和本规定。
②教育职工群众懂得易燃易爆物资的特性;防燃防爆的重要性;
③教育职工群众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
④教育要害部位人员厉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
⑤教育群众提高警惕,人人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定,堵塞漏洞;
19、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①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年节之前,利用会议、听课、板报等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②经常有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通报”的事例,及时进行教育。
③教育重点是对工作在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如电工、焊工、修理工、司机和油料、仓库管理人员等,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执勤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提高警惕、严守岗位教育。
④个别教育。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随时进行遵守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⑤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结合举办消防训练、防火科技讲座,请专业消防人员,讲解消防知识和介绍国内外先进防火、灭火经验等形式,提高职工群众的消防水平,不断改进消防工作。
20、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1、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气焊切割等易燃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
22、任何人发现火险情况,都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扑救。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或控制火势,待消防机关到达后配合扑救。
23、对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部室、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①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安全防火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②坚持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③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④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⑤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24、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整改的部室、班组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200~500元的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5、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①防火教育、训练执行情况,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贯彻情况,各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②火源、电源、水源管理情况,物资装运,储存防火情况。
③消防设备、器材、工具设置和保管、保养情况。
④职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视情况,义务消防队履行职责情况。
⑤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⑥其它有关情况。
26、安全防火检查后,均应做好检查记录,对于隐患漏洞提出改措施,并将情况报安全领导小组备查。对于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列入计划并进行整改。对于能改而有意拖延不改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下达防火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7、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行政处分、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处300元罚款。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①违犯消防条例、规定、细则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害者;
②挪用消防器材、工具,影响灭火或损坏者;
③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
④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利整改而拖延不改,而发生火灾的责任者。
第3篇 风电项目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⑼、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⑽、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⑾、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⑿、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⑴、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⑵、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并定期检查。
⑶、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⑷、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⑸、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⑹、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⑺、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⑻、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⑼、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准产品,严禁不正确使用。
⑽、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部分: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劳务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用工人员在应招时必须进行体检,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务用工应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编制之中,并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劳务用工应严格进行申报、审批,严禁随意录用。
5、劳务人员属项目部的从业人员之一,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进厂“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必须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技能知识的教育,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劳务人员应编入项目部的施工班组管理,或由项目部安排有生产安全经验的人员带班管理,参加班组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
7、劳务人员享有与项目部员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同,应按分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8、招用的劳务人员严禁操作、指挥起重机械设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
9、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4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依照*安(工管)发[20**]***号文件精神和《水电*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结合***风电场项目部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会议是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检查、整改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风电场项目部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切实重视各类安全会议。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三条安全会议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每日“三工安全教育”活动例会;每周一安全活动例会;单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例会;事故分析会(含险情事故);每月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半年安全工作会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会议
1、***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国家、湖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研究制定***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思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阶段性总结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考核情况,研究决定各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4)、研究决定施工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五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风电场项目部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鲁荷金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制度。
(2)、总结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3)、通报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情况。
(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第六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是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结合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的,会议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职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风电场、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3)、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面有关组织保障、基础保障和管理保障的落实情况和应加强的工作做出决定和部署。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
1、***风电场项目部每季度未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持或委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贯彻水电*局、安装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听取项目部班组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3)、总结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的措施方案,研究安全投入的方向和重点,落实安全投入的资金,确定投入到位的具体时间,安排下一个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例会
1、***风电场项目部每月28~30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副职、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持召开每月安全工作会,参会人员主要有各部室负责人、各班组班组长、技术员、总工等相关人员。
2、会议主要内容: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布置下一个月安全生产计划。会后,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九条每周一安全活动例会,也叫“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1、依次由正、副班长和技术员主特,即在每周的星期一,每个班组在正、副班组长和技术的组织主持下,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活动。
2、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水电*局、***风电场、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本周安全计划(如工作中要遇到的安全工作重点及难点,共同讨论安全施工的方法等)、上周安全总结(如表扬安全工作好的同志,批评违章作业的现象);结合本班组职工的切身利益进行安全案例分析等。还要做到对上周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出班组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研究制定出班组安全生产的办法。
第十条每日的“三工、三交”教育活动例会
1、由班长和技术员主特,工前讲安全(即“班前”5分钟活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2、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工前讲安全(即“班前”5分钟活动)指:在工作前,班组班长对当班全体人员,进行“三交”即安全、交任务、交技术,讲解施工中应注意的各种安全事项、危险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措施,及具体安全措施要落实到每位操作人员,在做好记录的基础上,当班人员必须签字。
②工中检查提醒安全指:在生产施工中,班组长检查施工本班人员有无“三违”现象,并对“三违”现象进行提醒和纠正。
③工后总结安全指:当天工作结束后,班组长针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定在下一个班次中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单项工程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会
1、在某个单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召集工程部、安全部、综合部等相关部室、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
2、交底会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的分析、讲解、讨论,做好交底记录。对于施工工期长、危险程度大的项目,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动态管理,并组织具体施工的班组,对技术安全措施进行学习讨论。
第十二条事故分析会(含险情事故)
1、事故发生后(含险情事故),***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安委会事故分析会(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会议内容: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制订防范措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事故会。
第十三条***风电场项
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各作业队、班组和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把存在重大问题反馈到安委会和安全例会上,以便集中研究,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十四条***风电场项目部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并整理、保存备查。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会议的召开应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需要解决的事项和明确要求以及提出的措施要做出议题,做好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和会议议程安排,会议通知要提前书面下达。
第十六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及时下达相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并落实会议内容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请假批准。
第5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风电场及水电*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6篇 风电项目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风电场项目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风电场及《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7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局、***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
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第8篇 风电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风电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依据《水电*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是本项目部在从事风电场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二、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来源,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
①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②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③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会计核算期确定的营业收入,本工程属电力工程,按照1.5%的标准,从成本中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事故罚款不再作为安全费用来源管理,作冲减安全费用支出管理。
四、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安全投入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就是按***风电场和本项目部相关制度要求,围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安全活动就是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组织员工积极参加***风电场、水电*局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手套、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口罩、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保证质量和数量。
3)、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内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简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梯;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要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是指施工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标志装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头、有人操作禁止合闸、高压有电、禁止跨跃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号灯及安全用语、安全标语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安设、有效警示。
5)、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是指具有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的检修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和安全影响的施工作业。项目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以保证尘、毒、噪治理资源的投入,改善施工条件和环境,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6)、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就是根据工种特点,通过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各工种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准则指南,应根据安全生产活动的需要及时组织编制并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以满足需要;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各生产岗位人员应做到人手一册。
7)、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是指在施工场所,各种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因素。为了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8)、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9)、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在项目部安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工作。要保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资源投入的有效性。
10)、安全生产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要按照分局和项目部的有关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特别奖;单项奖;月、季奖;年度责任书兑现奖励等;
11)、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
12)、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13)、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14)、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六、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下而上,由各个班组、各部门进行编制,再交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编制并上报。
七、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是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季度、月计划实施项目,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项目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八、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涉及到的经营、财务、工程技术、工程质量、设备物资和安全管理等部门,要求各部门横向联系,互通信息,团结合作完成管理工作。
九、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方面及其他与施工生产生活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十、安全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安全生产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
及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项目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设备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属于培训和工资、奖金性支出由人力资源部门会签。
十一、设备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安全用具用品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会签,由经管(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
十二、经管(合同)管理部门以审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编制出具体措施有关的预算,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下达年度、季度(月)计划。
十三、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十五、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
十六、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十七、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十八、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要求,作为技术和商务条款写入合同,安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管理手段,检查监督分包队伍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十九、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设立专门的帐户,不得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二十、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实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7)、其它与安全生产产值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十一、项目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督促有效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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