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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十篇)

发布时间:2024-04-14 热度:45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第1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工程安全、顺利的完成,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则,本着安全生产的重视,保证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现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现场情况,特拟以下强制性管理制度,所有人员无条件执行:

一、所有入场务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

二、进行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发现违规,作业工人10元/次,班组长及管理人员30元/次。

三、严禁无证人员入场施工,所有班组进场人员必须在进场次日将本班组的务工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办公室备案,如发现隐瞒不报,将处于谬论班组50元/个罚款,并通知派出所将此类人员带走。

四、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及乱倒垃圾,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发生,将对该班组处以50元/次罚款,并进行清理干净。

五、严禁任何班组及个人在未经现场电工允许的情况下乱拆搭电线。严禁任何班组及个人使用电炉,如经发现,将其没收并处以50元/次罚款,屡次违规,将处以100罚款。

六、施工现场内,严禁带家属、小孩入住施工现场,如施工班组有妇女入住现场,必须证件齐全,并服从所属居委会管理,如有违规,罚款100/人。

七、现场班组严禁在施工现场有酿酒、打架斗殴现象,如经发现,给双方当事人所在班组处以500元/次罚款,并报警将当事人带走解决。

八、所有施工班组内严禁有偷盗行为,如经发现,直接扭送公安机关,并处以所在班组长1000元以上罚款。

九、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务工人员作好班前安全活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施工,随时随地掌握好本班组的安全重点部位,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如违章施工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该班组自行承担,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十、以上款项所有被处以罚款的班组,项目管理人员将在当日送达罚款通知书。如该班组长不签收及拒签,同样生效。罚款待班组结算工程时从中扣除。

十一、以上各项罚款制度不是目的,只为更好的对现场务工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希望所有班组密切配合,并严格遵守。

签收班长: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处

年月 日年 月 日

第2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十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测试。

4、现场施工用电、汽焊等必须事先向甲方工程部或保安部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

5、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动炊、留宿和私拉电线。

6、工作中严禁打闹、闲谈、吃东西、开玩笑等。

7、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违者处罚。

8、每日做到活完脚下清,确保作业面清洁、卫生。

9、对施工现场成品人人有义务进行保护。

10、历行节约,禁止浪费。

11、认真贯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条约和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规。

第3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牌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牌

一、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配发和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做好安全防护,禁止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

三、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定期维修;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四、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吊装机具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吊装物和吊臂选装区域垂直下方严禁站人、行走;吊装物的装、卡、放必须完整,保险、平稳、可靠。

五、架设(装)、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必须有措施方案并经专职负责人员批准。

六、非施工、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第4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

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 )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

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

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

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叉点。

频繁的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

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

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在50cm以上,两关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 )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

沥青应放置干燥、通气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

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

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

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

3.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

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防水、防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资。

c、防火

①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

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③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的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

并不得搭在高压线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 )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

1.2,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d、防爆

①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备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

②成立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③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用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⑥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

同时,⑦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

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 )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

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③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

一般建筑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措施。

其主要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作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

保证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

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对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

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要及时供应人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

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触电。

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

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

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b、防雷击。

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c、防坍塌。

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

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3. )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a、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b、烧蒸汽锅炉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才能独立作业。

烧热水锅炉的也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c、安装的采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d、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e、搞好防滑措施。

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f、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g、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生产教育

1)目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2)电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要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当前的安全情况和有关法规;

5)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安全生产检查 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隐患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

并要进行复查。

7、伤亡事故的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

发生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快速方法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并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2)组织调查组;3.)现场勘查(做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5)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额带。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擅自拆改或做它用。

4.非本工种职工严禁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

5.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

6.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

8.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八)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四查”(即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3、搞好群众性安全组织活动,每周至少向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或现场施工安全教育。随时提醒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

4、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相关安全法规文件的要求,凡发生轻、重伤事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持现场,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5、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状况需要,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6、切实贯彻全员安全意识,鼓动和支持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7、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8、认真执行电业法规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涉及的供电设施、供电线路以及各种电动工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安全良好。

9、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加强管理,对现场用火、施焊、油漆等必须制定切实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10、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加强管理,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和培训教育。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七)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第8篇 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 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 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 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 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 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湘熙水郡项目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9篇 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二、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四、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㈠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㈡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㈢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第10篇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二、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四、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㈠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㈡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㈢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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