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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5

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第1篇 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厂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叉车驾驶和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以及叉车管理人员。

3.定义(无)

4.职责

4.1叉车所属部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叉车安全使用、日常保养以及驾驶员的调度与管理。

4.2叉车驾驶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对叉车进行正确操作。

4.3综合管理部负责叉车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程技术部设备科负责公司叉车的管理、联系外部维修和年审办理。

5.管理要求

5.1注意事项:

5.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有特种操作培训资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严禁私自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5.1.2 叉车司机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操作。

5.1.3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5.1.4严禁疲劳作业及带病工作,身体不适时应停止作业,就医检查。

5.1.5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进行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5.1.6禁止穿拖鞋,凉鞋驾驶叉车;叉车进入货架仓库时,应提前戴好安全帽。

5.1.7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1.8叉车司机应做好日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检查内容参考《叉车点检记录表》

5.1.9叉车作业“八不准”: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

(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物品;

(4)、不准用单叉作业;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物;

(6)、不准在货叉或货盘上带人作业,货叉举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人;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

(8)、不准在岸边直接叉运船上的货物;

5.2驾驶前检查:

5.2.1 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

及裂纹产生。

5.2.2 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5.2.3 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5.3驾驶规定:

5.3.1 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 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5.3.3 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4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3.5车辆与道路边缘(厂区货物)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6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300-4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5.3.8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5.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5.3.10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5.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5.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13 严禁超载行驶。

5.4装卸规定:

5.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

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操作人员一定要配带防护用具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

卡板上才可工作,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5.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

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

绑紧后方可提升。

5.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5.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

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5.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5.5停放要求:

5.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

整理清洁。

5.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5.6保养规定:

5.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部门负责

人。

5.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

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维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

补充加足。

5.6.4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

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7违规处理

对叉车驾驶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的、叉车所属部门管理不到位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人事行政部对其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奖惩提报 。

6.相关附件 (无)

7.相关文件 (无)

8.相关表格

8.1 hr-f-126《叉车点检记录表》

8.2 ie-f-015《设备请修单》

第2篇 叉车安全作业制度

1.目的: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延长叉车使用年限。

2.范围:适用于杭州厂内叉车。

3.责任:仓储部负责推动本规定的运行、厂部监督本作业指导书运行过程。

4.内容:

5.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叉车驾驶资格证;

5.2 .驾驶员不准酒后开车、超重、超高、超速行驶,应安全礼让。转弯处鸣号慢 行,不准乱停乱放,禁止人在叉臂下活动;

5.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5.4. 叉车行驶时,严禁叉上(或所叉物体上)站人,驾驶室内不得乘坐他人;

5.5.一天的作业任务完成的时候,驾驶员也不能松懈大意,要注意安全停车,在离开叉车前必须确保:

a.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b.升降架完全放下;c.发动机已经关闭;

d.驻车制动已经锁定; e.拔下叉车钥匙;

5.6.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避免偏载或开动时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

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5.7.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时,起重架下禁止有人;

5.8.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度的上方。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5.9.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5.10.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5.11.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5.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件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6.相关部门 :厂部 生产部 仓储部人力资源行政部

7.相关流程 :无

8.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相关表单 :无;

10.副 本:总经理厂部 生产部 仓储部 人力资源行政部;

11.其 他:无;

12.生效日期 :2010-4-3;

第3篇 叉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叉车作业活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叉车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3.严禁非叉车工擅自使用叉车。

4.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完好,液压管路有无漏油、断裂、门架升降是否灵敏,刹车、灯光、转向是否可靠,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载物重量不能超出载荷和载荷中心距特性的规定,不允许装载重量和重心不清楚的物件。

6.叉取、堆放货物时,门架应处于垂直状态,并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货叉上。对于堆码不整齐、头重脚轻货物不得使用叉车。在小坡上叉取、堆放货物时,不应使叉车顺坡投入或侧向倾斜作业。

7.在门架处于最大倾斜位置叉取货物时,后退要缓慢。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货物,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的不准开车,提升货物时必须刹车后进行。向高处叉取或堆放货物要注意不要与天花板相碰,严禁急刹车或快速起步。

8.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0.叉车严禁载人,禁止员工贪图方便2人或多人共挤一部叉车。

11.叉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严禁吸烟操作叉车。

12.叉运危险品和易碎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

13.在化工生产现场作业前,应巡视作业场所是否安全:作业中若遇跑料或危险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4.叉车操作人员应按叉车日常维护和检查要求对叉车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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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铲车及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门操作证。

2、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

3、铲、叉车辆操作机构必须灵活有效,各安全装置保持良好,严禁铲车的斗、叉上站立坐人,严禁在高压电线的最近距离下操作,在作业中,有人发出危险信号,驾驶员立即停止作业。

4、禁止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脱,发生翻车伤人事故。

5、装卸时,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慢行慢停,稳起稳落,不准在运行中进行升降作业。

6、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了望周围情况,注意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驶作业,路面、场地有倾斜现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业。

7、铲、叉车每次载重不得超过核定标准重量,对有碍行驶、作业和易于发生挤碰、伤人的情况要停止作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作业。

8、车辆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凡发生各类事故,均应按驾驶员事故处理规定和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因进行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不得姑息迁就,擅自处理。

9、铲车在每天使用运转以前都必须先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检查的项目有:刹车、喇叭、电瓶电源、水箱和轮胎的情况。若检查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启动使用。

10、铲车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或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驾驶铲车铲运物料时应注意:不得超负荷装载或超时间连续使用(一般不能超过两小时)。做前倾动作时,不许同时向上举物料托盘。

12、驾驶员在铲物料时应检验托盘上的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良好的平衡,避免物料在运送的过程中发生倾斜。检验铲车叉子是否在托盘的居中位置,以防物料倾覆。

13、驾驶铲车在狭窄的通道转弯时,要注意物料托盘是否会碰撞。同时要注意铲车的后部是否会伤人触物。

14、铲车载货体积较大,驾驶员的视线被阻挡时。驾驶员应采取倒退行驶。

15、铲车在行驶过程中,除驾驶员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16、铲车使用完毕要放在指定区域内。并且拉好手刹车。叉子前倾放到最低位置带好钥匙。

17、铲车操作作业结束以后,应及时进行充电,并打开所有的电瓶瓶盖,防止充电时电瓶炸裂。

18、驾驶员要定期不定期的打开电瓶瓶盖,检查电瓶内是否缺水。若缺水要及时添加蒸馏水,以延长电瓶的使用寿命,尤其是夏季高温期间和干燥季节或者是铲车频繁使用期。充电后驾驶员要特别注意加强检查,防止因缺水而损坏电瓶。

19、铲车的各机械连接部位,驾驶员都应在平时经常进行检查加固以防松动脱落。转动部位和升降部位应经常润滑,以保证其润滑状态。

20、铲车电瓶桩头应用牛油封闭,防止氧化松动。驾驶员平时应经常检查加以紧固。

21、铲车驾驶员要坚持定期不定期、有计划地、强制性地检查保养维护铲车。将铲车的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里,维持车况的技术性能良好。努力地延长铲车的地延长铲车的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提高铲车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铲车的正常使用。

滨州钰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第5篇 叉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叉车设备必须定期直属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方可上岗。

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故章或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负责人报告。

4、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要经常性的对叉车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5、对擅自进行违章操作者,要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6篇 公司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 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 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 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6 合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 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 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 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 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 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 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第7篇 叉车叉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营运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2 叉车驾驶员负责把公司的叉车送修理处维修,并在现场监督维护过程,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否则

四、程序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200元/次,因此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因由叉车司机承担最少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

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

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

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 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

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

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

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

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

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货运站场的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

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

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

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严禁超载行驶,不得在危险品区域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

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

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师傅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 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

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每个月最少打两次黄油。

每月最少要给升降链条加黄油一次。

4 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五.奖励制度,对于每个叉车司机在一个月内无差错、安全事故,叉车保养良好的每月另给奖金壹佰元。

连续一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及对叉车保养良好者奖励2022元/年。

六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一)叉车检查记录,实行每一个班次有记录在案,如公司检查时发现未备案的每次处罚50元

(二)制作维修单,对于每一次的维护做好详细的记录,每漏记一次罚10元。

公示:叉车司机名单(非以下名单的任何工作人员严禁开启叉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但凡导致意外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佛山市顺德区望望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锦亿分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叉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1、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叉车设备必须定期直属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方可上岗。

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故章或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负责人报告。

4、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要经常性的对叉车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5、对擅自进行违章操作者,要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9篇 柴油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安全、正确的使用柴油叉车,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范围

公司所有柴油叉车。

3.权责

3.1执行操作员:须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并有合格叉车驾驶证,负责柴油叉车的安全使用;

3.2审核主管:负责对驾驶员名胜叉车的安全性进行监督与指导。

3.3保养

3.3.1叉车的一级保养及维修由叉车司机负责;

3.3.2叉车的二级保养及维修由设备部或联系厂家负责;

4.定义:

4.1一级保养:即日常保养

4.2二级保养:由专业人员对使用到一定时限的叉车进行系统的保养;

5.作业内容

5.1使用前检查

5.1.1燃油、润滑油、电解液水箱的储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洁;

5.1.2起重装置和门架的升、降、仰、倾工作情况是否正常。严格检查转向、液压、特别是制动系统(刹车功能是否正常和刹车油量,前后灯、刹车灯、倒车警鸣器、喇叭等);

5.1.3各系统的管路和接头有无损坏或松动;

5.1.4车轮有无异常;

5.2装货

5.2.1启动:驾驶员不得用湿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启动时要预热,且启动速度不宜过快;

5.2.2装载

5.2.2.1货叉距离适合于载荷的宽度,货物重量应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叉车单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2.2.3确定货物的重心位置。对于稳固情况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货物,要用松紧带捆好,防止货物崩塌和倾倒;

5.2.2.4有准装载超过允许载重的货物,且所载货物不能过高、过宽;(料件高度不行超过2.8米,宽度不行超于挂车的宽度)

5.2.2.5每部叉车限挂6部(含)以下的挂车,每部挂车不得超过4吨;

5.2.2.6叉车司机在装载货物后应立即将防护网拉起;避免行驶过程中货物倒塌;

5.3行驶

5.3.1使门架处于垂直位置时将货物升起;

5.3.2行驶时货物的底部离地面应在300~400mm左右,严禁过高提升货物行驶;

5.3.3靠右行驶,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货车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爱阻地段时,应减速鸣号,不允许超车;

5.3.5运行中驾驶员的身体不得超出车外;

5.3.6行驶速度:在厂内道路行驶不得超过10千米/小时;在转弯、车间门口、房角、十字路口处、跨越狭窄的道路时,不得超过3千米/小时,尽有跨驶行人行道。员工用餐或上、下班时间尽量避免作业,若必要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5.3.7在机床、管道、炉子、设备旁边行驶时,其距离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驶:不得在较大坡度路面上长期停车,也不许快速下行,必要时应倒退下行;上下坡进应缓慢行驶;

5.3.9搬运大体积货物时,如果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应低速倒退行驶,后挂平板车时正面行驶前叉货物不行高于前视线;

5.3.10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实然制动;中途停车时,应后倾收回门架;

5.4卸货

5.4.1用手刹制动,缓慢停下并保持货叉稳定;

5.4.2一般应在门架处于平衡位置时,货物升降;货叉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迅速地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

5.4.3门架少量前倾,把货叉下降到最低时,抽出货叉;

5.4.4卸货完毕后,停止发动机并使滑架下落,前倾使货叉着地;

5.5停止作业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5.5.2叉车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5.5.3关闭所有控制器,切断动力,拨下制动阀,并把货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业位置后取出钥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养与维护

5.6.1电解液的正常液面应该在上下横线之间,或液面低于下线时请立即补充电瓶水,为防止电瓶水外溢,应在充电之后补充电瓶水;

5.6.2确保链条清洁;车轮螺母坚固好,车内无灰尘,空气滤芯干净;

5.6.3正常情况下叉车由第一使用者(各单位主管批准专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请假或离职时,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违反条例者罚款,保管人各罚100元/次加记大过一次,临时须该部门主管或厂长批准除处;

5.6.4操作时需佩带一操作许可证、驾驶证,各部门主管随时检查和校对,如发现未佩带或佩带他人许可证者,罚款50元/次;

5.6.5随车佩带保养记录卡,经发现未佩带者每次罚款30元/次;

5.6.6车辆外借需叉车司机随车,私自对换使用,需使用非他专用车,查到两人各记过一次;

5.6.7车辆不得载人,如有发现,将对叉车司机和被载人各罚款100元加记大过一次;

5.6.8车辆如果是在非正常情况下损坏,一切后果由叉车司机承担;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规范操作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罚款50元/次;

5.6.10车辆按各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可随处停放,并保持环境卫生,否则将罚款30元/次,叉车作业周边2m内严禁站人闲聊,因而引起事故,将给当事人记大过一次;

5.6.11叉车未保持清洁者,罚款30元/次;

5.6.12叉车司机未将防护网拉起的给予罚款50元/次的处罚;

5.7注意事项

5.7.1对柴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时应注意安全;

5.7.2检查进发现叉车有异常应及时排除,刹车故障即时停用,等修复正常后再使用,如现场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呈报设备部处理;

5.7.3如需送设备部维修的须及时填写《设备维修单》;

5.7.4不得私自联系厂商进行维修,否则,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5.7.5各单位车辆维修记录及费用在设备部均有存档,处终将据次对叉车司机的工作做出评估考核;

5.8其他规定:

5.8.1车辆停靠管制:叉车司机下班前应将挂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将叉车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钥匙管制:所有叉车司机下班前,应将所属叉车钥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6.本制度自2023年1月13日起实施。

第10篇 叉车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的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的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得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8.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9.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负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5.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出作业,以免发生高出坠落事故。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8.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常州和和金属结构件有限公司

第11篇 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怎么写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2、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5、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厂应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叉车的安全运行:

1、厂内叉车驾驶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后上岗。

2、厂内叉车由各单位厂委会直接调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

3、叉车由专人驾驶并由专人严格按车辆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车辆钥匙由专人(厂办主任和驾驶员)保管,不得交厂外或无证人员使用。

4、厂内叉车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叉车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②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③叉车事故记录。

5、叉车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特殊情况(外部支援或修车等)需要出厂时,必须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分厂厂长批准,由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监护,直至车辆回厂。

若厂与厂之间需要借用叉车,除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被借用厂厂长批准外,必须由借用厂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对厂与厂之间的路程(包括来与回)全程监护。

6、厂内外行驶时,需严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规则,必须注意信号灯、栏杆、警铃及各种警告标志。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超载,不得违规带人,不得在厂外进行任何物资转运作业。

7、驾驶人员身体过分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车时,不准驾驶车辆。

驾驶前先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确认正常后才可进行工作;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

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鸣响喇叭;

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或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8、行驶时,叉车货叉应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载有物料下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严禁空档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响喇叭;

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叉车行驶时,应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驶,并与道路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严禁超速、抢道、占道。

运输中途需要停车且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将货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后方可。

10、叉车进入硫磺库、氨站、编织袋库等,必须带阻火器。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车辆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卸时必须做到:

①装运货物严禁超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

②运送松散的货物、不易稳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等)应将其固定牢固,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和转运;

③原则上不允许转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严禁有人停留。

12、在检查叉车水箱、油箱等液位、温度时,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烫伤或机械伤。

三、罚则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一律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处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环保质量监管部生产调度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12篇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车间)。

3 职责

3.1 生产车间调度1台电瓶叉车、仓储、物流部调度2台叉车。

3.2 调度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编制车间叉车适用的安全管理规程或制度等工作。

3.3 各车间(部门)在使用叉车作业过程中,负责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监护工作。

4  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 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  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  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 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4  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  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  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 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  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部门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小车班进行检查、维修。

《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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