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业主/住户的安全,规范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保安人员的着装、门岗、巡逻和值班及绿化等工作的安全管理。
3、保安人员仪容仪表标准
4、保安人员在门岗值勤、小区巡逻、日常训练等时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公司统一的保安服装。
4.1制服要保持整齐、清洁;穿衬衫时下摆要塞在裤腰内,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别在左胸上口袋的中间,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立岗、巡逻;
4.2保安人员穿大衣时不准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装时要内穿白衬衫,系好领带;严禁制服与便服混穿,或将制服穿离保安区域;
4.3保安人员的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过多东西,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及其他挂件;
4.4大盖帽要戴端正,对讲机佩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
4.5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4.6保安人员巡逻走路时,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骑车巡逻时,眼睛注视前方,兼顾左右,且不得在公共区域内随意穿行;
4.7听别人说话时,不得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4.8不论是巡逻行走还是门卫站岗,都要精神饱满,姿势端正;不得搭肩挽臂,嬉戏打闹;不得吸烟,不准有倦怠表现;
4.9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保安门岗管理
5.1保安人员门岗要站在指定的岗位上,不得随意脱岗;
5.2保安人员站岗姿势要端正,身体挺直,保持跨立姿势;要面带微笑,向进出人员行注目礼,遇领导要敬礼;
5.3保安人员不准随意放小摊贩、推销员等进入辖区;
5.4保安人员要对进出辖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出入登记;并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辖区内;
5.5保安人员不得允许4吨及4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辖区(特种车辆和搬家车辆除外);
5.6保安人员要在指定的时间和位置休息,并做好休息处的清洁工作;
5.7发现电梯等相关设备发生故障时,保安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夜间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5.8各班班长每天依据相关标准对本班门岗工作进行检查,填写《保安工作班检表》。
6、保安巡逻管理
6.1小区巡逻
6.1.1小区巡逻每2小时1次,保安人员每周将辖区内所有楼宇的楼道、天面巡查一遍;
6.1.2小区巡逻不确定固定路线,保安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路线,但是不能留'死角'、'偏角';
6.1.3各班班长和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巡逻监督工作;
6.1.4巡逻人员在岗巡逻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
6.1.5巡逻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巡逻器械,不得随意开启巡逻钟;
6.1.6夜间巡逻人员,每班次巡查不得少于2;。
6.1.7 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对巡逻期间发现的问题,要根据相关预案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
6.1.8巡逻人员下班时交还所用的巡逻器械。
7、保安人员值班管理
7.1保安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值勤,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于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积极圆满完成;
7.2值班人员对值班室内的一切物品、设施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7.3值班人员要礼貌的受理各种电话,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转告相关人员;
7.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用值班室电话打私人电话,或将值班室电话外借;
7.5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内清洁,严禁在值班室接待朋友、吃东西、吸烟等。 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需要下一班完成的重要事情,要详细交接清楚。
8、消防安全管理
8.1烟感报警系统检查
8.1.1 消防人员每周对所辖区域的报警器至少巡查一次,检查其电源是否正常,各按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等;
8.1.2消防人员每日对报警器进行检查,检查其内部接线端是否松动,主干线路、信号线路是否破损,并对20%的烟感探测器进行抽查试验;
8.1.3 相关人员每半年对烟感报警器进行逐个保养,擦洗灰尘,检查探测器底座端子是否牢固,并逐个进行吹烟试验;
8.1.4相关人员对一般场所的烟感报警系统每三年、污染场所的烟感报警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保养主要项目为:清洗吸烟室(罩),检查集成线路,测试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等。
8.2消火栓系统
8.2.1消防人员每周巡检各楼层的灭火器、水龙带、水枪头、报警按钮等设备是否完好,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
8.2.2消防人员每月检查一次各消防阀门是否灵活,并进行除锈和加油保养工作;
8.2.3 消防人员每月检查水泵是否完好,对水泵表面进行清洁、为水泵轴承加油,同时按照相关说明进行全面的运行试验;
8.2.4相关人员每季度在月检查的基础上对水泵进行维修保养,并检查电动机的绝缘是否完好;
8.2.5消防人员每周巡检水喷淋系统的管内水压是否正常,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
8.3应急广播系统
8.3.1相关人员每周对应急广播系统的主机、电源信号进行检查,查看各控制开关是在处在正常位置,有无损坏和异常现象,并及时清洗主机上的粉尘;
8.3.2相关人员每月对切换机进行试验,检查切换机是否正常工作;并检查麦克风是否正常,定期清洗麦克风磁头;
8.3.3相关人员每周检查各楼层的喇叭是否正常工作,并清洗喇叭上的灰尘等;
8.3.4检查完成后,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广播系统播放测试。
9、绿化机械使用安全
9.1通用使用安全
9.1.1所有绿化机械使
用前必须检查油管、油箱是否漏油。如果不是在室内作业,则运输途中要关闭刀盘;
9.1.2所有绿化机械使用场所不允许吸烟;
9.1.3所有绿化机械在使用前都必须检查其功率与电源是否相匹配,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9.1.4使用拖线板活动电源时必须注意拖线板、插座拖线是否完好,线芯是否裸露,留意拖线板有无发热,应及时减负荷或加粗拖线,以免超负荷而引发事故或损坏机器;
9.1.5使用前必须注意电源开关等设备有否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注意用电安全;
9.1.6所有机器在没有完全冷却时不允许用手去触摸散热器及机头外壳,以防烫伤。
9.2剪草机械
9.2.1必须穿长衣、长裤及密封性鞋袜等方便操作而且不易被机器卷进去的服装,严禁赤脚或穿拖鞋、短裤、裙子等进行操作;
9.2.2使用前须仔细检查机器的刀盘、皮带、离合等各部件是否工作正常;
9.2.3剪草前应彻底清除场地内的石块、杂物,并劝离工作区域内的无关人员,使用割灌机时,工作点周围半径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9.2.4剪草时要匀速进行,拐弯时要减小油门;
9.2.5带草袋的剪草机应装好草袋才可剪草;
9.2.6任何情况下,不可将手伸人剪草机刀盘内清理草渣,以防刀片伤手;
9.2.7草地如果是湿的不能剪草,以防对草坪上的草、机械及人员造成伤害;
9.2.8斜坡剪草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机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上侧向操作,避免滑倒时机械伤到人;
9.2.9割灌机启动时操作员应面对刀盘,而不能背对刀盘;
9.2.10使用机械前应充分了解机械的性能特点,并牢记注意事项。
9.3绿篱机
9.3.1使用前应检查机器的刀片等各个部位是否工作正常;
9.3.2熟记并遵守机械的使用方法;
9.3.3启动绿篱机时应先将机器放在地上,人应朝向绿篱剪的方向拉动启动绳,不允许提着机器启动或背向剪刀方向启动;
9.3.4绿篱机启动前应将油门调到小位,避免剪刀随机器启动而启动;
9.3.5剪绿篱时应遵循'横平竖直'的握机原则,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剪刀朝向自己身体的任何部位,机器启动后不允许只用-只手操控机器;
9.3.6在自己的脚被植物盖住而看不见的情况-下,不允许向自己的脚部方向修剪;
9.3.7如果机器的剪刀被较大的树枝卡住,应先关掉机器,然后用手将树枝拨开,不允许在未停机的情况下直接用手去拨。
9.4大树修剪
9.4.1大树修剪往往涉及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9.4.2修剪大树应使用高枝剪、高枝锯及人字铝梯或液压升降机、修剪车进行操作,不应直
接爬到树上修剪;
9.4.3使用高枝剪或高枝锯修剪时,人与修剪杆之间最少应成15°夹角,以防剪下的枝叶掉到人身上;
9.4.4使用人字梯时应两人配合,注意先将梯放稳后再爬上去,另一人在下面扶梯子,扶梯的人应注意梯上人员的动作,以便配合,并防止剪下的树枝砸到自己;
9.4.5修剪较大的树枝时应几个人配合,先将待剪树枝用绳子绑住,由一人朝无人的一方拉动绳子,其他人在反方向进行锯剪;
9.4.6进行大树修剪工作时,应在周围摆放工作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走近。
9.5斜坡工作安全
在斜坡上进行修剪、栽种等操作时,容易出现滑倒及石块、工具掉下砸伤人等事故,对操作者具有较大的危险。因此,进行斜坡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9.5.1斜坡工作最少两个人配合进行;
9.5.2斜坡工作时应穿带钉的足球鞋或其他方便行动的防滑鞋;
9.5.3在300米以上的斜坡工作要佩戴安全带,一人在上将安全带固定于树或其他安全的固定物上逐渐放下,另一人在下面工作;
9.5.4斜坡工作时不允许两人同时在同一垂直线上工作,以防上面的人不小心将石块或其他东西弄下砸伤下面的人;
9.5.5雨天或山土松滑时不应进行30度以上斜坡的工作,以防滑跌或山体滑坡。
9.6农药安全使用
大多数的农药具有毒性或腐蚀性,如果使用农药不当,不但会对人身、植物造成危害,还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农药应存放在指定仓库中,不应到处乱放。
9.6.1配药或喷药时应戴好口罩及胶手套,并穿长衣、长裤;
9.6.2人应站在上风口,不应逆风喷药;
9.6.3注意过往行人,有人走过时应压低喷枪或暂时关闭喷枪;
9.6.4未用完的农药应装在一小桶中放于喷药机旁,不应到处乱放;
9.6.5喷完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并更换衣服,漱口后才可吃东西、喝水;
9.6.6不得擅自将农药借出或卖给他人,也不应擅自替他人喷药,以免对他人造成危害或产生纠纷;
第2篇 物业项目安全事务机构编制设置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事务管理(机构编制设置)
为规范护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确保护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尽可能少的机构,配备尽可能少的人员,去完成更多的任务,获得最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二)因地因时制宜。根据物业类型、规模、配套设施、外部环境、阶段性工作等调整机构编制。
(三)总量控制原则。机构编制设置前要对人工成本进行测算,使人工成本与管理费收入相匹配。
(四)科学合理原则。机构编制设置要充分体现工作职责这个基本要求,确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级。
二、劳动定额
(一)固定岗:护卫员人均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
(二)人行主入口:封闭小区每出入口处每班应设置1人;
(三)车行主入口: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每班应设置1人;
(四)楼层巡逻:按建筑面积计算,高层建筑人/班/次覆盖11-12万平方米,多层(无电梯)建筑人/班/次覆盖8-9万平方米。
(五)车场巡逻:封闭停车场每人可以监护350-400个车位。
(六)地面巡逻:按占地面积计算,每人可监护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左右。
(七)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护卫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每班应至少配置监控护卫员1人。
(八)护卫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构设置
(一)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管理单位应单独设立安全护卫部,配置护卫主管1人;20万平米以下的安全护卫与清洁绿化可合并为社区管理部,配置主管1人。
(三)占地面积15万平米以下的管理单位编制3个护卫班,每班配置护卫领班1人;15万平米以上的可编制6个班,每班配置护卫领班1人。
二、管理层级
(一)管理处安全管理分为护卫主管、护卫领班二个层级,护卫领队、护卫副领班配属护卫主管、护卫领班协助开展工作,不属管理层级。
(二)管理处护卫主管根据职位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助理员以下的护卫主管为初级,助理员职位的为中级,助理主任及以上的为高级。
四、管理幅度
(一)管理处护卫员编制总额60人(含)以下的,配置护卫主管1人;编制总额60以上的,配置护卫主管、护卫领队各1人。
(二)护卫班编制13人(含)以下的配置护卫领班1人;编制13人以上的配置护卫正/副领班各1人。
第3篇 xs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
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
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
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第4篇 m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强化科技理念,优化服务产业,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为核心。为公寓业主提供一个高品质、强安全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的安全监控治安管理。
二、安全监控的职责
1、保证小区安全、和谐;
2、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方法
(一)监控管理与设备维护
1、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高智能化的先进设备,是物业管理可靠的保证。一个高水平技术部门的技术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强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尤为重要。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并长期从事智能化设备的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设备性能,了解内部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控中心的运行与管理
(1)、对辖区内已安装的电视监控、云台、红外线周界防护、户内已安装的可视对讲、三表远传等设备每天开机运行、检查设备工作状态、信号传输质量,并做好操作记录。
(2)、当设备出现报警信号时,监控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区分报警种类、报警地点。如属误报自行消除;系统故障派人前去处理;确有情况迅速通知事发现场最近的治安管理员赶赴现场处理,必要时可以派快速应急队伍救援。
3、设备的安置区域及功能
(1)、对公寓辖区内的三个大门主要出入口,进行24小时屏幕监控,监视进出行人及车辆。并将影像资料、录像保存,以备查证。
(2)、对楼宇单元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随时监控。监控主出入口人员,并将影像录像资料保存,以备查证。
(3)、在辖区周界范围内安装的红外线周界报警设备,主要防止外来人员翻墙入内,实施犯罪,破坏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专职巡逻人员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逻,人机相辅,确保辖区内无死区,无盲区。
(二)、对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对辖区内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将车主的资料输入电脑,并发放车辆出入ic卡。车主一旦不慎丢失,应立即向管理中心汇报,避免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三表远传、自动抄表系统的管理
对三表远传系统采取统一收费原则。管理处密切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当设备出现异常和接到用户反应时,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并派人做好修缮维护工作。
(四)、智能化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维护
1、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安《闭路监控系统操作规范》和《三表远传系统操作规范》,每日进行自检,检查该系统各项功能运转是否正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运行记录表中。
2、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应首先区别故障类型、类别、区为,并及时排除。当排除不了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部,属保修范围的通知保修单位,尽快修复,投入运转。并记录在设备维修手册中。
3、设备维修人员每日对该系统的周边设备、外接设备、电缆及接线端子,进行常规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传输质量优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中。
(五)、制定控制系统的管理制度
根据控制系统的构成,分析设备的组成,制定一套适合于某小区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的修改完善。
1、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监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规程条例。
3、制定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检制度。
4、制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处理程序和事故处理报告工作制度。
5、制定设备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物业项目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物业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根据北京**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客户、业主、开发商生活中的消防安全,除重点部门要编制具体制度外,都适用于《北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本规定**各部门、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反。
一、火灾的预防及要求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全体员工都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参加消防活动,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第三十八条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安全出入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备摆放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三十九条 熟悉**报警程序,牢记内部消防电话:****。发生火情、火灾时迅速报警,并听从统一指挥。
第四十条 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码放要符合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保持通道的畅通。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或部门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侨乐保卫部申报,办理动火证,提出动火时间、地点、部位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四十二条 消防栓、灭火器具、报警装置等一切消防设施不准掩埋、圈占或拆卸,楼梯口、疏散通道、出入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保持完好。
第四十三条 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线或安装电气设备,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需经保卫部批准,经电工安装检查,试用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四十四条 每个单位库房内储放的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保卫部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落实情况。
第四十五条 售楼处内各通道、配电间等严禁堆积物料和废弃物,严禁焚烧物品。
第四十六条 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第四十七条 下班离岗时要做到电器断电,不留火险隐患。
二、火灾报警程序
第四十八条 员工发现火情应立即通报,报警人员应讲清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情况以及是否已采取扑救措施,并通报姓名和部门。接到报警应立即到现场确认,核准火情后:
1、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并要求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2、立即通报侨乐保卫部经理、消防主任。夜间通报侨乐保卫部带班和侨乐客服部经理,并由项目总经理逐级报告。
3、立即通知工程部和火场附近工作人员切断火场电源、关闭煤气阀门和门窗。
4、立即通知保安队和义务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及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5、接到总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下达的在中心防火分区内进行疏散的命令后,立即开通消防报警系统。
6、接到总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下达的向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的指令时立即按报警要求报警。
7、如有客人询问情况,应告之客人:'火情正在调查中,如需要采取措施,我们将用电话或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客人不要惊慌并关好门窗。
8、消防中心应将报警全过程详细记录。
9
第7篇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暂行)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到点到位,以确保行业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的管理处。
2. 发生火情和治安事件,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表现突出的员工、班组、部门。
3. 对在灭火或抓获罪犯过程中,机智勇敢,保护业主、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班组及部门。
4.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和制止者。
5.对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
6. 对熟悉掌握消防,治安常识,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7. 对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管理处、班组、员工。
8. 拾金不昧、捡拾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上交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 凡在部门、班组内发生财产失窃及发生打架、斗殴、滋扰等治安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视情节影响后果,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100-300元罚款。
2. 因管理不当导致管理 生刑事案件,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千元以内罚款及处分。
3. 对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以致发生火灾、火情者视火灾直接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500-50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处分,直至由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 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算自负,视情节后果属部门责任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当的追究其责任,给予过失单处分。
5.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不力或对安全部门所发《隐患通知单》拒不落实或超期限未整改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或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过失处分。
6. 对违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不听劝阻的当事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予50-100元罚款。
7. 对造成火险、失窃、交通、劳动安全等事故的、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的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给部门负责人100-3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单,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8. 对消防保安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器材管理,保养不善影响使用的,视情节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属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当追究其管理责任,处予100-5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处分。
9.处分按《奖惩条例》执行为警告、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0.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损坏,当事人须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1.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并触犯刑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上述奖励与处罚由安全部门收集、查证事实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解释权属安全秩序部。
五、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以安全部门处理为准。
六、本制度为暂行制度,将根据执行情况做相应修订。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xs物业项目设备机房安全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机房安全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房应由设备人员负责。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进出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通风洞、须罩上铁丝网,以防小动物窜入,发生电器事故。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备及线路。
供电回路操作开关的用途要有明显的标识,停电检修必须挂牌,严禁超负荷运行。
操作、检修时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空调设备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设备必须由设备人员负责。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机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离开机房应随手关门。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备及线路。
机房内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机房设备其功能操作标识均应简单明确。主机和循环泵'运行'与'备用'标识应与控制柜上的开关位置一致。阀门'开'与'关'标识应与实际状态一致。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禁止操作。
电梯送电、断电必须由设备人员操作,禁止非设备人员操作。
机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30℃,墙上挂温度计。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电梯机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离开电梯机房应随手关闭门窗。
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轿厢、机房及门卫的联络系统必须完好,发生紧急状态时能及时联络并疏导乘客。
松闸装置必须挂在醒目位置,并且在松闸装置边,表有注明的字样。
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挂牌告示。
【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泵房设备必须由设备人员负责。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泵房及水箱房。若要进入,须经设备主任批准,由设备人员陪同进入。
离开泵房应随手关门。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备及线路。
泵房设备其功能操作标识均应简单明确。水泵'运行'与'备用'标识应与控制柜上的开关位置一致。无特殊情况转换开关应开至'自动'位置。阀门'开'与'关'标识应与实际状态一致。
机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任同意,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机房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机房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地下室蓄水池溢流信号安全、有效。
第9篇 xs物业项目设备管理安全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管理安全制度
【设备人员】
登高作业(2米以上)需二人以上操作,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及保险带,并确认扶梯牢固,梯脚防滑。
上吊顶需有三人以上操作,一人挡扶梯。二人上吊顶,带好充足电的远射灯、对讲机,戴好安全帽。
登高作业时,衣物口袋内勿放重物(如工具等),以免坠落伤人。
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低压电气操作规程执行。
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切勿把工具遗忘在设备内。确保人生和设备安全。
在施工场地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使用电动工具时,需检查接地线及绝缘保护。
暗处作业时,如需照明,须使用24v行灯。
使用砂轮机时,应确保有防护罩,严禁带手套,切勿用力不均。
使用钻床时,须带防护眼镜,严禁带手套。
使用电焊机时,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并有人监督,备好灭火机,采取防火措施。
在清洗水箱、污水沉淀池、气浮池、消毒池前,应需二人以上严格检查设备等器材的安全性能。在作业时,需有监护人进行指导,应加强现场的通风和照明,以防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伤害人身安全,如有必要须戴防毒面具。作好应急抢救准备。
在作污水处理设备转换时,罗茨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特殊工作】
电工安全守则
a.任何电气设备、装置的拆装、检修、校验等工作,应有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的电工担任。
b.任何电气设备(包括停用电气设备)未经验电前,一律应作为有电。
c.在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一切电工工具是否正常(如电笔先校验完整有效,使用工具绝缘良好),有破损及不完整的工具不可使用。
d.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方可进行。
e.在检修用电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在断开的开关闸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f.电气设备上的指示牌,非经原工作人员或设备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
g.变配电室的任何操作(包括停电、检修、送电)一律必须凭工作票。
h.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及戴工作帽。
i.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j.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k.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电焊工安全守则
a.必须持有合格的电焊操作证书。
b.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原则。
c.在工场间之外地区施工时,必须开具'动火证'。
d.在工场间以外地区工作时,必须做到'看'、'嗅'、'听'并配齐灭火装置。
e.上班时必须穿好绝缘鞋子及戴好工作帽和帆布手套。
f.登高作业时,必须有牢固的保险带并有人监护,做好隔离装置。
g.严禁拆下焊机上所有的电气设备。
h.电焊机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i.在阴暗潮湿、密封的容器工作时,必须有良好通。
【设备系统】
为确保各设备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通过培训并将建立如下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设备运行操作。
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发电机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空调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给排水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弱电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10篇 某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培训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培训制度
一、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新入职安全员正式上岗前,须接受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1、理论培训
(1)香蜜湖1号新入职员工指引;
(2)安全员的职责、权限、纪律、奖惩制度;
(3)礼仪规范;
(4)消防基础知识;
(5)正式上岗前其它必备的理论知识。
2、专业技能训练
(1)队列基础动作:立正、稍息、向右看齐、报数、整理着装、跨立、蹲下起立、脱(戴)帽、齐步行进与停止、敬礼与礼毕;
(2)护卫礼仪;
(3)各岗位实操。
3、培训(训练)要求
(1)安全员入职后一周内完成;
(2)由安全护卫主管指定具备一定培训能力的班长组织新入职员工培训;
(3)由工作表现好,业务素质强的护卫员进行传、帮、带;
(4)经岗前培训考核,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在职员工的培训
为深化队员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提高队员履职能力,更好胜任本职工作,应组织护卫员进行日常培训与考核。
1、理论培训
(1)公司企业文化
(2)护卫相关业务常识
①消防常识
②护卫礼仪常识
③装修管理常识
(3)法律知识
①宪法:概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定义务;
②刑法:犯罪的概念和构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法规定的有关具体犯罪;
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概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及其运用;
④物业管理条例、法规;
⑤装修管理条例;
⑥消防法。
2、专业技能训练
(1)队列动作
(2)护卫礼仪
(3)车辆指挥手势及实操运用
(4)护卫擒拿格斗技能训练
(5)护卫体能训练
3、培训(训练)要求
(1)每周一定为理论培训日,每周三定为专业技能训练日,每次培训(训练)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理论培训由安全护卫主管或培训能力较强管理人员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由安全护卫主管、训练教官或安全护卫领班组织实施;
(3)培训(训练)期间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考勤,并做好培训记录;
(4)擒拿格斗、体能、消防、自身防护训练统一着迷彩服或迷彩短袖,穿迷彩鞋,戴迷彩帽;队列训练着护卫制服、穿黑色皮鞋或按擒拿格斗训练着装。
第12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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