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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1

af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第1篇 af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年度会议:公司安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年终总结会议,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计划。

二、季度会议: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本季度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和考评。

三、不定期会议:遇有重大活动、紧急事件安委会可随时召开专项会议。

四、月例会:安委会下属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会议,小结各管理处安全工作情况。

五、要求:

1.安委会或安全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安委会主任、安全小组组长请假,并委派他人参加。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年会及季度会议要有会议纪要。

3.安全小组月例会召开时应通知安委会并请相关人员参加。

六、安委会会议由安全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举办。管理处安全小组会议由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集进行。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二、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3篇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负责对院内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组织。

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 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 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 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 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 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史学森)、分管院长(杨贵林)、医务科科长(张建礼)、护理部主任(白梅梅)、医院感染科科长(宋宏鹏)、医疗器械科科长(赵福)。

3、 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第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5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6篇 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操作规程等,对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每月对全院各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护理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问题与缺陷的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3)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每季度进行考评,有记录、有反馈。

(4)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讨论,查找事发原因和教训,针对需要控制的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负责全院护士三基考核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举办业务讲座,定期检查护理人员掌握常见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6)组织开展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等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病例讨论。

(7)加强护理安全,严把重点护理环节(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及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检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各护理单元分级护理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登记上报、质量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并发症控制情况、抢救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科室对意外事件处置情况以及护理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定期检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落实情况以及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9)定期检查手术室护士对大手术病人的手术前后访视、术后病人规范交接以及正确书写手术护理记录单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定期检查供应室下收下送、灭菌物品环节质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率。

(11)定期检查其它特殊科室相关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第7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8篇 h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摆在镇集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上,要镇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会议每年之少召开四次,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总结上一季度工作,布置本年度工作,讨论分析季度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定工作措施。

三、安委会成员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如一次没参加会议要追究其责任。

四、例会必须做好记录,内容详实,

五、会议定下的工作,一定要专人负责落实到底。

六、此项工作要作为年底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 。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一、每季度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形势动态。

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并相关部门报告。

三、治安灾害、交通、火灾、枪支弹药、危暴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要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从而耽误指挥,战略上的良好时机。

四、因报告不及时而造成影响集体工作和行动,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一、镇安委会要对各嘎查、单位、企业、个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是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不定期抽查作为平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如有重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经常组织经贸、城建、消防、交警、药检、工商、派出所等安委会成员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

三、每年进行 一次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四、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半年评比结果,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第9篇 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1、公司须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

2、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责等;

3、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作的进展,确定年度公司安全工作方案,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

4、安全管理委员所任命的所有人员须有任命书或文件;

5、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所有内容须有记录或纪要,并以档案形式保管;

6、安全管理委员所任命的所有人员应参加以下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标准化系统培训、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等;

7、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

8、安全管理委员成员须设立员工代表;

9、安全管理委员员工代表的职责应明确,并在工作中有所展示;

10、安全管理委员会议纪要、下放的文件和工作清单应由安全管理委员主任或管理者签发。

第10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二、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11篇 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让矿山各部门干部和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来,现根据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成立矿安全生产小组,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在矿领导管理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决策机构,并通过安全处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实现全面监督管理。

2、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每月对矿区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3、贯彻、落实矿山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要求,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为矿山的生产提供坚实安全保证。

4、研究决定矿山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安全生产方案。

5、研究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治理,决定治理隐患措施和方案。

6、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及其它的安全活动。

第二条权力

1、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返劳动纪律的员工和部门进行处理和处罚。

2、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对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返劳动纪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或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3、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有权对违反矿山安全管理规定,构成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和处罚。

4、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第三条组织机构

1、矿山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矿领导、公司监察室、矿部办公室、安环处、氧化矿车间、选矿厂、后勤处、地勘处、基建处、设备动力处、生物厂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十名,主任由矿长担任、副主任由副矿长和矿和长助理担任。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人事任免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决定。

3、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处履行办公室职能,并负责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工作方法

1、安委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2、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认为必要时或遇安全突破发性事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形成纪要,印发矿山各部门。

第四条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环处)

2、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梭罗沟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名单附后。

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梭罗沟金矿

2022-3-16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摆在镇集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上,要镇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会议每年之少召开四次,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总结上一季度工作,布置本年度工作,讨论分析季度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定工作措施。

三、安委会成员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如一次没参加会议要追究其责任。

四、例会必须做好记录,内容详实,

五、会议定下的工作,一定要专人负责落实到底。

六、此项工作要作为年底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报告制度

一、每季度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形势动态。

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并相关部门报告。

三、治安灾害、交通、火灾、武器、危暴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要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从而耽误指挥,战略上的良好时机。

四、因报告不及时而造成影响集体工作和行动,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检查制度

一、镇安委会要对各嘎查、单位、企业、个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是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不定期抽查作为平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如有重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经常组织经贸、城建、消防、交警、药检、工商、派出所等安委会成员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

三、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四、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半年评比结果,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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