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地安全用电制度范文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14、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15、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6、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17、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18、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2篇 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为把安全事故彻底消灭,以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底为工地的定期安全检查日。
2、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材料员、机电工等。
3、检查内容:
①工地的各种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实。
②工地的班组安全记录。
③工地班组使用的劳力是否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有劳务证。
④特种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⑤工地用电是否有乱拉乱搭现象。
⑥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制动的是否灵敏。
⑦各安全设施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并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提供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3篇 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
二、 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 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 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 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班组长负责。
4、 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 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 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 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 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 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 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 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 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按《工地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处理。
六、 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 屋面沥青溶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 预防火灾方面:
1、 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其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 在高层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 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上班期,在棚内严禁吸烟。
5、 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 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 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 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 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第4篇 工地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长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项目(如:构件吊装、组装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交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第5篇 建筑工地安全标志标语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标志标语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七、发生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十、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驻地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第7篇 工地安全巡逻路线设置制度
工地安全巡逻路线设置
为加强安全巡查工作的管理与监控,保障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处于受控状态,**房管小组的安全巡逻路线设置如下:
一、巡逻路线:
1、外围工地:
1号箱(房管小组办公室0:00开始)-- 2号箱(俊慧学校门口)--7号箱(松柏地毯厂后)--6号箱(明辉藤漆厂)--5号箱(泌冲小学)--4号箱(黄岐高级中学围墙)--3号箱(2号山东北部鱼塘边)
2、办公室:
1号签到点(总经理办公室以总经理离开时间为准)-- 2号签到点(二楼多功能会议室)--3号签到点(机房)
二、巡逻要求
1、1号、2号、7号、.6号、5号签到箱之间的巡逻间隔时间为十分钟,3号、4号箱的巡逻间隔时间为十二分钟。
2、4号、3号箱白天签到时间07∶00~18∶00,晚间签到时间 18∶00~06∶00。每小时巡逻签到一次。
3、办公室巡逻19∶00开始,按签到图上顺序间隔时间为3分钟之内,整个巡逻过程不得超过8分钟
4、此表跟据本工地实际情况暂时设定,待围墙通路打通后再作调整。
第8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工地业务人员必须坚持讲普通话;
2.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
4.无论是谁至销售现场,「客户到」「欢迎参观」不能省略;
5.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上销控主柜台,如有违反者以罚款一千元论处;
6.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专案助理处问销控,更不能私自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活页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数据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是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数据、报表给予外人,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不准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发之传真;
9.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冲帐必须凭该购买物的发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实报销冲帐,发现弄虚作假,作违犯财务纪律论处;
10.不准随意挪用他人办公用具,因故借用,从速归还;
11.注意安全防范,不准将易燃物品带入公司
12.防盗防火,下班时关闭门窗,空调,切断电源;
13.工地业务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前用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
14.签到完毕后,每个人就自己的卫生包干区域(由专案助理订定)进行打扫;
15.有客户至现场,原则上同组的同事帮忙倒水;
16.接待完客户,要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桌椅归位,并把自己的file夹带回座位;
17.接待完来人后,实时填写来人表,接听来电后,填写来电表格;
18.在柜台区域,不准喧笑打闹,不得看杂志、报纸,吃东西和睡觉;
19.接打私人电话应简明扼要,不得超过三分钟,以保证工作效率,工地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地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发传真,确需拨打,务必予以登记,缴费,由公司在其次月薪资中扣除;
20.打长途电话联络客户时,需在长话本上记明,并须经专案签字同意;
21.工地午休时间由专案决定,午休时间为工地业务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工地业务人员可视情形休息、午睡;
22.午休时间,每组至少留一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和接听电话,人员由组长安排;
23.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当日的来人、来电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周分析;
24.下班前,应把柜台整理干净,把重要资料及物品缴回专案助理处;
25.工地依个案销售情况,由专案决定休假天数及上下班时间;
26.工地业务人员休假,应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每周工地排休,应于上周四之前决定,并由专案及组长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27.调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主委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28.工地业务人员于上班及加班时间内,未经专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自离开岗位者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29.如非工作需要,工地业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如确有急事,必须外出,则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0.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处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闲逛或处理其它个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31.工地业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故必须外出者,需填写外出登记,写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等,并需得到专案签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必须在外出登记上写明回到工地时间。外出而未填写外出登记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32.本规章如有未尽事宜,由现场专案另行订定,部门主管核准后发布实施。
第9篇 外工地施工安全制度
1、 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2、 服从工地负责人安排的一切事务。
3、 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4、 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 登高作业施工不得穿皮鞋,必须穿好解放鞋。
6、 外工地施工人员公司安排住宿的,不得私自回家,碰到家里有事必须事先向工地负责人请假。
7、 外工地施工人员(路远)不得骑摩托车去上班,有公司安排车辆。
8、 外工地施工碰到吊物(使用吊车),必须由有证起重工指挥吊装。
9、 炊事员必须做好卫生工作及检查好液化气及电器。
10、 高空作业不准上、下抛物。
11、 外工地施工,施工用电必须由有证电工进行接线并接好接地装置(并接好有效触电保护器)。
12、 禁止工地上打架或打闹嬉戏、赌博。
13、 不能用的施工工具、井架,不得使用。
14、认真做好质量工作,保证施工工期。
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如违章,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章本人自负,损失公司的机械设备照价赔偿。
第10篇 工地宿舍管理及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经公司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遵守项目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3、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如发现私自开小灶,发现第一次煮饭者罚款100元,班组长罚款300元,发现第二次没收炉灶等相关餐具;
4、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
5、民工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共卫生间整洁;
6、民工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方能住宿;
7、民工宿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9、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垃圾桶,每天有专人清理卫生;
10、工人晒衣区设置在屋面指定位置,不得在房间及走廊通道上随意乱晒衣服
11、本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拍照检查记录。
波隆·城市花园项目部(宣)
2023年3 月6日
第11篇 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驻地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第12篇 某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施工车辆必须按要求规范操作,校园区域内要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非施工现场及其他场所逗留徘徊。
保卫处
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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