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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制度格式(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8-04 热度:81

防火安全制度格式

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 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 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 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 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 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 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 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第3篇 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操作,

学会保护孩子。

2、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5、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7、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8、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9、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10、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11、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12、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13、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14、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务室处理。

15、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第4篇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1.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负责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教育。

(5)、对及时预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罚款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7)、成立消防监督班组,监督班组负责消灭火灾隐患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天气干燥时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2.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1)、挂“当心火灾”标志;

(2)、挂“安全出口”标志;

(3)、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并不准将未熄灭烟头抛到楼下

(4)、在宣传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5)、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灭火器材。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建立起一支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8)、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等物品。

(9)、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第5篇 仓库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

2、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4、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

第6篇 油料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油库内严禁吸烟,油库周围严禁用火。

二、库内灭火工具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

三、要保护好室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其它易燃物。

四、油库周围不准长时间停放车辆。

五、油库50米内严禁动用烟火。

六、进入油库加油的车辆必须熄火加油。

七、油料员时刻注意安全,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7篇 小区物业保安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小区物业保安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每月20-30日期间组织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参加安全防火巡视检查。

2.保安部主管每日上、下午两次对保安责任范围、重点保安目标、哨位执勤状况、安全服务质量、小区治安秩序、施工人员活动情况巡视检查及时掌握防范动态。

3.保安部主管每周一组织保安队长对技防设备监控系统进行检测,保证可靠有效,发现故障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组织维修排除。

4.保安部主管每日一次不定时对小区公共部位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隐患,现场协调整改、填写检查通知单责任单位或个人签字备案。

5.保安部主管每周三次分批巡视抽查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及要害部位安全、防火情况,巡视检查时填写检查记录,被查部位负责人签字,对存在隐患,要求整改的向主管部门经理发安全检查通知,限期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签发隐患通知书并将隐患通知书复印件转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6.保安部主管每季度一次巡视检查各部位消防器材分布、数量、质量情况,发现失效及时更换,保证应急情况使用。

7.保安部主管在工程技术主管配合下每周巡查掌握消防中控室、消防报警设备及分布消防报警探头的运行状态,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运行,发现重大故障自身努力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8.保安部主管以保安部制定的安全、防火规范为安全防火检查标准,根据不同季节和社会治安形势,通过经常不断的检查巡视监督,掌握公司各项人、财、物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防火检查记录档案,防止失控漏管。

第8篇 机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机房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

3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4 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亲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5 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保养,对供电线路和设备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7 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外堆放物品。

8 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作用,发现火灾险情应及时报告当班值长。

9 发生火情时,听从指挥,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10 经常检查主控室、继保室及配电室设备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1 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2 自觉遵守变电站运行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13 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14 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第9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第一驻地办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 防火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驻地办负责人是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驻地办的全体员工。

2、驻地办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驻地办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3、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4、驻地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驻地办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驻地办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驻地办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综合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1、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3、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2)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3)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4)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5)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4、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驻地办负责人是办公室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等责任制内。

2、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

公司印章)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2、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

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3、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

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2、办公室的电脑、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

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3、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第四章  车辆管理要求:

1、驻地办车辆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维修、检验、清洁等;

2、车辆使用人必须具有驾驶证;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6、驾驶员要做到离车上锁带走钥匙的习惯;

7、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室规定区域;

8、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9、下班时间车辆钥匙交回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   员工宿舍防盗要求:

1、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窗、随手锁门,并拉上窗帘的习惯,以防盗窃者乘隙而入。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宿舍、箱包、抽屉等处的各种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别人复制并伺机行窃。

3、加强贵重物品(各种贵重首饰、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对于比较贵重的物品一般不要放在较显眼的位置,一段时间不需要用的应妥善的存放或交人看管。

4、现金随身携带不要放在宿舍里,现金不要带过多,留够平时用即可,做到随用随到银行取。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

6、发现宿舍被盗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项目领导报案;保护好现场,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被盗的房间,以防破坏现场;如发现存折被盗或可能被盗,立即到银行挂失;如实回答公安保卫人员的提问,力求全面、准确;积极向公安保卫干部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破案。

第四章 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1、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2、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3、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4、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1、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2、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3、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4、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内威荣高速公路项目

第一驻地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

第10篇 酒店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3

酒店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三)

一、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严禁室内吸烟、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剂维修擦洗电器设施。

二、值班时禁止饮酒,要勤听、看、检查设备。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

三、定期清扫变压器、开关柜,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四、坚持进行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五、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器人员下达停送电指令;严禁违章维修电器设备。

六、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修维修电器设备。

七、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爱护消防设备,保持灭火器材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八、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与有关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

九、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按酒店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11篇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2篇 某人造板厂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纤维板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我公司生产和职工免受火灾威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2. 各级领导应该重视防火安全,必须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

3. 对全体员工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4. 落实防火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应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利促进生产的发展。

5. 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公司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工段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小时对重点防火设备(部位)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6. 在生产区内严禁烤火,以及使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液体清洗机械设备,以防火灾。如维修需要办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7. 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吸烟者应在公司划定吸烟区内吸烟。管理人员若发现有违反吸烟规定的人员却不加以制止,对管理人员处以相等的扣罚。

8. 禁止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经保卫、技安部门审批,办好动火证后,落实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方可动火。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背面的安全规定。

9. 乙炔、氧气瓶不准高温存放,一般在35度以下。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隔存放。动火作业时,瓶与瓶之间不少于5米,明火点与瓶之间不少于10米以上,以防发生危险。

10. 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苯等不准露天堆放。需用桶、缸等装储,容器应牢固密封,防止泄漏,杜绝火患。

11. 仓库内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分类存放,对散落部份应及时清除,不准设吸烟室,以防火患。

12. 凡机动车辆进入工段要全部带防火罩,车辆要定期清洁,当班当值司机负责加水、加油等所有日常保养工作,以免油渍、纤维、积尘过多,预防明火发生火灾。

13. 生产线的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在停机后及开机前都必须检测一次。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高度灵敏、正常。并做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留档。

14. 生产现场要注意防火。特别是热磨、热压、砂光报火警时,无论是否有火星,

被送到401、411、602仓及袋滤器内必须派人到各自工段管辖范围内的有关

部位查看,检查途径的风管是否有火,确认安全后办理有关手续和签名,方可开机生产。

15. 在生产区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火箭”等,以防火患。

16. 防雷设备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会知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测试一次。注意维护、保养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17. 值班电工对电器设备应加强巡回检查。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电缆槽要定期揭盖检查、清理积尘或纤维,以防短路而引起火患。具体电器设备巡检按巡检要求执行。

18. 禁止摩托车、易燃物品储存、停放在生产工段内,以免发生火灾事故,需储存、停放在指定地点内。

19. 生产现场(工段)、仓库未经有关领导同意,禁止任何人员携带亲戚、朋友和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仓库参观、学习、探访等。

20. 外单位人员(包括运输)进入厂区范围内进行作业、参观、学习及运输等工作时,需由联系部门(含个人)督促填写安全合同。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如若由此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追究部门事故责任。

21. 原料场内木材堆放必须整齐,木材与消防栓之间距离1.5米以上,堆与堆之间必须留消防通道,不得有任何借口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木材和物品,要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22. 车辆进、出场前检查。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是否带防火罩及登记进场。

23. 凡是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任何部门、工段都不能占用、封堵,应保持其畅通无阻。

24. 凡在生产过程中闻到烧焦味时当班人员必须查找原因,直到消除原因为止。必须在交班记录本上写明原因,再用口头交接清楚,接班人员需继续跟踪或查找隐患,必要时停机全面检查。

25. 电饭煲原则上是用于生产工作需要,严禁作其它使用。在使用工作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以防短路而引起火灾。

26. 临时线拉接时,无论是高、低压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操作,并会知生产技术部。

27. 消防器材实行分区管理,并落实其管理责任人,其它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器材附近应留有一定位置,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以确保畅通无阻。

28. 现根据生产防火安全要求,确定公司重点设备和易起火部位定为防火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有:208干燥管系统、211风送系统、401仓、411仓、602仓、452、513、514等风送系统、432废料输送系统、砂光机、热压“三机”(包括油压房)、压缩机。

28.1.生产班组在接班前应对所属部位进行一次全面、仔细检查,接班时要阅读交接班记录,交班者要口头讲解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每小

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签名手续。

28.2.检查巡检内容

28.2.1.热磨工段

28.2.1.1.检查208、211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

28.2.1.2.检查加热器干燥系统是否有烧焦的异味。

28.2.1.3.检查211旋风分离器、袋滤器的粉尘溢出是否正常,旋转阀、螺旋是否有磨擦声,是否有烧焦的异味。

28.2.2.热压工段

28.2.2.1.检查401、411仓的传动系统是否有磨擦声,是否闻到焦味。

28.2.2.2.检查锯边纵横锯吸尘口是否堆塞,锯架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2.3.检查452、432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及其管道。

28.2.2.4.检查旋风分离器、袋滤器的粉尘溢出是否正常,旋转阀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2.5.检查“三机”是否有烧焦味和油压房设备是否有故障。

28.2.3.砂光工段

28.2.3.1.检查513、514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

28.2.3.2.检查袋滤器、旋风分离器、602仓的粉尘是否溢出,旋转阀、螺旋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3.3.检查砂光机的砂带是否打滑,砂光机各部位是否有烟冒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部位有异常或有烧焦的异味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程序参

阅《火警处理程序》。

28.3.重点防火设备例行检修、清洁制度

28.3.1.自动火花报警及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作好记录并签名,经

安技主管验收签名合格后方能开机生产。

28.3.2.所有风机每月检查一次风叶、皮带磨损情况,轴承发热情况(轴承温度不

超过80度),在运行状态下由设备组验收。

28.3.3.袋滤器布袋每月检查并清洁一次,每半年水洗一次;振荡器、风门每个月检修一次。由设备组及安技员共同验收。

28.3.4.干燥管每次停机都要检查是否干净,若有纤维粘附要及时清理;每月清干

燥管不少于一次,由设备组验收。

28.3.5.401、411仓每月检查一次所有传动系统,重点检查打散片是否变形,轴承

是否发热,由设备组验收。

28.3.6.所有电机上不得有粉尘堆积,室内电机由设备所属工段负责,室外电机由

电仪工段负责,由调度室负责检查。

2.8.3.7.热压“三机”每日一小清,工段负责验收。逢换厚度规一大清,屋顶风管

每月清洁一次,工段、设备主管、安技同时验

收签约,具体操作细节必须填写到清洁记录表上。

28.4.火警处理程序

28.4.1.自动报警时,若能复位,可先不停机,检查报警部位的整个系统;若无异

常,向当班调度汇报,由调度决定是否停机;若不能复位或复位后在4

小时内第二次报警。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由调度验收确认安全后方能开机

。整个检查过程须仔细记录并签名。

28.4.2.检查时若发现生产线任何部位有明火或冒烟或焦味,必须立即全厂停机。

扑灭后除检查起火设备所属系统外,其前后联接设备也必须仔细检查,并

通知主管厂长和安技员回厂,由主管厂长和安技员同意后方能开机。

28.4.3.报火警后各系统检查内容

28.4.3.1.208干燥系统火警:检查整个干燥管、风机、加热器、旋风分离器(打

开观察孔用电筒检查。下同)。

28.4.3.2.211系统火警:检查袋滤器(打开袋滤器顶部、滤袋部位的检查门,每

隔拆开一个滤袋用电筒观察下箱体内的情况。下同)、风机、旋风分离器

、401仓。

28.4.3.3.452、514、513系统检查风机、旋风分离器、袋滤器;锯边吸风口;砂

光机吸风口。

28.4.3.4.所有检查过程必须充分发挥嗅觉作用,如有烧焦气味,须找出火源。排

除或确定无火警后,方可离开现场。

29. 各部门、工段(工段)、班组正职为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工段、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0. 部门、工段(工段)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防火安全职责。

30.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公

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30.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问题。

30.3.组织实施对部门、工段防火设施、灭火器和防火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

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0.4.组织本部门、工段义务消防队员学习,在员工中组织开展防火知识、技能的

宣传教育和培训。

31.0.班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工段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

落实下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1.1.负责本班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31.2.对本班的重点防火设备和易起火部位的巡检工作负责监督。

31.3.保障部门、工段防火设施、灭火器材、防火标志及消防通道不受损坏和堵塞。

31.4.督促巡检记录按时填写,保证完整无缺。

32.0.各部门、工段(工段)的灭火器材管理人每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清洁

、登记、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向安技组反映处理。

33.0.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理。

33.1.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50元扣罚。

33.1.1.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强行焊接的,造成火灾事故按集团

33.1.2.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造成安全事故负一切事故责任。

33.1.3.未经同意善自挪用消防器材。

33.2.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100元以上扣罚。

33.2.1.违规吸烟者及发现违规吸烟而不加制止的相关管理人员。

33.2.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携带亲戚朋友及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仓库进行参

观、学习、探防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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