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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2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规范

第1篇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规范

一、 木工间(库)防火制度:

1、 木工间(库)严禁吸烟;

2、 木工间(库)严禁明火作业;

3、 每天班前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4、 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

5、 木工间应配备酸碱及二氧化碳灭火机。平时要加强保养;

6、 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本领。

二、 油漆间(库)防火制度:

1、 油漆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 非油漆工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3、 各种油类溶剂油应分类堆放;

4、 挥发性强的溶剂油应密封存放;

5、 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 室内必须安装防爆灯。下班后电源切断;

7、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 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本领。

三、 食堂炉灶防火制度:

1、 灶后燃料不得存放过多,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

2、 开油锅或熬油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灶头,应注意油温防止起火;

3、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妥善处理炉渣,防止死灰复燃;

4、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注意维修保养。

四、 机修组防火制度:

1、 油回丝应统一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进行处理;

2、 用油类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准吸烟,不准同时进行明火作业;

3、 清洗作业后的废油不得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妥善处理;

4、 清洗机电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5、 清洗汽车严禁使用汽油,并必须拆除电瓶桩头。焊接时时拆下油箱;

6、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7、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五、 电工(配电)间防火制度:

1、 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 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 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 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 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 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六、 油库防火制度:

1、 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 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 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 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 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 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 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 氧气、乙炔钢瓶(库)防火管理制度:

1、 氧气、乙炔钢瓶要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氧气、乙炔钢瓶不准混放和同车装运;

3、 库房应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气瓶应有遮阳设施;

4、 瓶库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5、 乙炔、氧气瓶应直立存放,放轩整齐;

6、 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冲击碰撞;

7、 作业时氧气、乙炔要安装回火装置,二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两瓶必须妥善保管;

8、 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养。

第2篇 生物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第3篇 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的管理。

3 检查类型

检查类型分为:定期检查、日常检查。

3.1定期检查

1综合检查

检查周期:每周两次

检查人员:生产厂长,技术厂长,总工,设备部及安环部负责人;

受检单位:公司各单位及在厂区施工的外来单位;

检查内容: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安全施工检查。

2车间例行检查

检查周期:每周三次,

检查人员:各车间负责人;

受检单位:相应车间及罐区等所属范围

检查内容:对本车间设备、工艺、管理等工作全面自查。

3.2日常检查

1车间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一次,

检查人员:车间管理人员(主操以上人员,含主操)

检查内容:每天由一名车间管理人员对本车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劳动纪律(安全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有无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消极怠工情绪异常情况,上班期间干私活),工艺记录(要求书写规范、完整、及时,异常情况如实记录),设备及其附件(机泵、罐的运转使用情况,有无跑冒滴漏,腐蚀情况),及时详细填写检查的异常情况。

2班组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每班至少一次;

检查人员:由各班主操安排本班人员对本工段、以及负责罐区进行系统检查;

4 检查要求

4.1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填写“√”;发现有问题的,填写“×”,并在检查表下方空白处写明问题内容和位置。检查表格记录当天下午4点前交至安环部。

4.2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为现场已落实问题,如实写明问题及处理措施;如检查发现的正在落实,写明应急处理措施。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写明问题内容及位置,安环部及时反馈生产厂长,由厂长办安排专人实施。

4.3安环部每周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汇总后提交厂长办处理,每月对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对常发生问题的地点进行分析并反馈车间重点落实。

5 整改验收及工作考核

按照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第4篇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部位属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不准擅离职守,对设备的改造情况、运行情况、注意事项及工具用具损坏情况要交接清楚,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2、维修施工应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制度进行施工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准乱拉电线。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重点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听、勤看,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安全。

4、重点部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内一切消防安全设备器材进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5、不得在消防泵房、机房内会客、接待朋友,外来参观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生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第5篇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

公司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事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5、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第6篇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和关系到饭店全局安全的部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重点加强安全防范。

1. 饭店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变电所 锅炉房 电脑房

 液化气站 木工房 洗衣房

 空调房 各部位dj房 各类仓库

 消防中心

2. 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安部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 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 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第7篇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财务室、远程教育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8篇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第9篇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一、 木工间(库)防火制度:

1、 木工间(库)严禁吸烟;

2、 木工间(库)严禁明火作业;

3、 每天班前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4、 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

5、 木工间应配备酸碱及二氧化碳灭火机。平时要加强保养;

6、 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本领。

二、 油漆间(库)防火制度:

1、 油漆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 非油漆工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3、 各种油类溶剂油应分类堆放;

4、 挥发性强的溶剂油应密封存放;

5、 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 室内必须安装防爆灯。下班后电源切断;

7、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 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本领。

三、 食堂炉灶防火制度:

1、 灶后燃料不得存放过多,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

2、 开油锅或熬油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灶头,应注意油温防止起火;

3、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妥善处理炉渣,防止死灰复燃;

4、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注意维修保养。

四、 机修组防火制度:

1、 油回丝应统一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进行处理;

2、 用油类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准吸烟,不准同时进行明火作业;

3、 清洗作业后的废油不得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妥善处理;

4、 清洗机电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5、 清洗汽车严禁使用汽油,并必须拆除电瓶桩头。焊接时时拆下油箱;

6、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7、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五、 电工(配电)间防火制度:

1、 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 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 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 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 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 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六、 油库防火制度:

1、 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 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 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 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 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 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 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 氧气、乙炔钢瓶(库)防火管理制度:

1、 氧气、乙炔钢瓶要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氧气、乙炔钢瓶不准混放和同车装运;

3、 库房应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气瓶应有遮阳设施;

4、 瓶库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5、 乙炔、氧气瓶应直立存放,放轩整齐;

6、 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冲击碰撞;

7、 作业时氧气、乙炔要安装回火装置,二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两瓶必须妥善保管;

8、 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养。

第10篇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关键装置系指以下设施或装置: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第二条  重点部位系指以下场所或区域:

1.制造、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

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第三条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企业、二级单位、工段(班组)分级管理与监控的原则。

第四条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

1.由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进行承包。承包点应设置“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在履行好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安全职责的同时,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

(1)指导帮助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

(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安全风险奖励金及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第五条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企业及二级单位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账。

  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承包人应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年度安全检查技术报告,向厂领导汇报,同时抄送技安部门。

3.“机、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技安部门应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二级单位、相关职能处监控要求

工艺、技术、设备、基建、仪表、电气、安全、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严格按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和相关技术规定进行检查。

第七条  工段(班组)监控要求

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  操作人员监控要求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严格遵守工艺、安全、环保、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  各单位应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确保安全消防保护装置如围堰、氮封、消火栓、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等齐备、完好,指定专人维护管理,若损坏或坏了不予及时修复的,按破坏安全生产论处。

第十一条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属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还应执行企业《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第11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2.1.1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1.2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

2.1.3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

2.1.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2.副总经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2.2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2.3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2.2.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3.总工程师职责

2.3.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3.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3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2.3.4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2.3.5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4车间主任职责

2.4.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2.4.2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2.4.3每月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4.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2.4.5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

2.5工段长职责

2.5.1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5.2绘制出本工段危险点分页图,明确分工。

2.5.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

2.5.4监督本工段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6车间技术员职责

2.6.1督促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工艺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2.6.2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

2.7车间设备员职责

2.7.1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

2.7.2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重要设备、关键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

2.8车间安全员

2.8.1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2.8.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9班组长职责

2.9.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2.9.2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9.3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

2.10操作工职责

2.10.1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

2.10.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

2.10.3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2.11调度员职责

2.11.1对本班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生产负责。杜绝违章指挥。

2.11.2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11.3发生故障和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12安环处职责

2.1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12.2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2.12.3每季度对各单位和承包 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2.12.4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企管处,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2.13设备处职责

2.13.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的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

2.13.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施台帐。

2.13.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

2.14生产处职责

2.14.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2.14.2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制订。

2.15仪表车间职责

2.15.1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2.15.2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

2.16电修车间职责

2.16.1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2.16.2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

2.16.3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巡查一次。

2.17维修工段职责

2.17.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

2.17.2每天按公司规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按时设备巡查拨牌。

3.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

锅炉、碱罐、酸罐、煤气发生炉装置、煤气柜、氢氮压缩机、增压机、变换炉、变脱塔、脱碳塔、铜洗塔、氨冷器、合成塔、液氨贮槽、液氨泵、液氨缓冲槽、一甲泵、尿素合成塔、co2气体压缩机。

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4.1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

4.2出入规定:

4.2.1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保卫、生产处室和有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4.2.2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由公司办公室发给参观证后,在公司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4.2.3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4.2.4对非工作人员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保卫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4.3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4.3.1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4.3.2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做好记录。

4.3.3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保卫、安环处、生产处、设备处检查。

4.4防护规定:

4.4.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

4.4.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的专用防护用具等。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办法:

5.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网络,经总工程师批准,作为重点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5.2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理隐患,无能力解决的立即写出书面建议及时报安环处,安环处统一整理后,由公司安排及时整改。

5.3安环处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

6.考核和奖惩

6.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未按规定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每缺一次或活动无记录,每次罚款50元,承包点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人全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6.2各管理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一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

6.3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的,一次罚款50元,记录不全的罚款30元。

6.4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一次罚款5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30元。

6.5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一次罚款3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20元。

6.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岗位业绩考核制度》执行。

6.7上一级部门查出的危险点隐患,被查单位款上报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50元。

6.8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险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第12篇 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个方面。

三、职责

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总经理监督。

四、检查内容及形成

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一进行一次,并做成记录或报告形式,交企业安全委员会存档,检查内容包括:

(1)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况。

(9)安全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安全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2.有关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3.部门主管每星期应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平常应不定期地对该部位巡检,并作好记录。

4.在检查或巡检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马上落实措施,排除隐患。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aq-bzh50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规范(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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