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乙炔厂
1、非本厂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入内,严格执行入厂登记制度。
2、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生产区。
3、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及穿戴化纤织物进入工作间,并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防止磨擦起火。
4、各工作间严禁烟火,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5、需在工作间,乙炔管道动火时,严格办理动火手续,经三次微量分析化验合格批准后,方可动火。
6、电气、仪表等设施及与其连接的部位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安装运行。
7、工作间不准存放电石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到指定地点。电石应严格检查,含杂质多的禁用。
8、距乙炔厂30米以内不准明火作业。
9、设专人保管好消防器材,定期更换。
10、厂内外一切交通道路,车间厂房出入通道,均不得占用堵塞,要保证畅通,一但发生火警火灾时,保证车辆、人员通行。
第2篇 学校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为李树成、张欢欢、周玉彬、冯丞丞、陈建文、彭勇、李先勇、李华军、杨小灵。
二、防火巡查的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上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天一次或不定期的巡查,并作好台帐记录;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3篇 防火安全制度规章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 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 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 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 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 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 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 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 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 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 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 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 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 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 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第4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5篇 某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组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6篇 防火安全制度-油漆工岗位
1.油漆工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掌握油工防火、灭火基本知识。
2.现场油料房必须单独设立,与其他易燃物品及建筑保持15米以外距离,与建筑物相连要有防火隔断,库房内照明要设防爆灯,排风扇,确保通风良好。
3.库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易挥发油料,不能与其它油漆一起混放,料房绝对不准设在工程内。料房内严禁生火取暖。
4.油漆工不得在工程内配料,要在料房配制,工作完毕要把容器盖封严,以防油料挥发。
5.库房内、油工操作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交叉作业。
6.油工作业现场及油料库、房等地点均是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要时要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要设置专人配备器材,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第7篇 某学校后勤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后勤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电气设备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能采取应急措施。
2、非火险,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施及物品。
3、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
4、队本站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保养,检查有失效的器材应及时上报领导。
5、不准在站内生火、做饭、饮酒、搞娱乐活动。
6、要搞好设备的排风降温。
7、站内值班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的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报火警。
8、坚守岗位,加强责任心,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火警119)并积极采取扑救措施。
第8篇 氧气瓶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氧气瓶必须专库存放,严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剂、油脂、易燃物混存。
2) 库房内采用防爆灯,位置较高的应安装避雷装置。
3) 氧气瓶应设置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 严禁日光曝晒,严禁滚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5) 库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9篇 安全防火制度-电石库
1、库内设专人负责,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2、库内照明在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3、库内应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防止雷雨侵入。
4、入库桶装电石必须密封良好。
5、桶装电石堆放时,每堆横向不超5桶,顺向不超10桶,堆垛在两层以上的,每层中间要垫木板,堆与堆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2米的通道,电石桶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8米。
6、中间电石库的电石储量不超过200㎏。
7、开起电石桶前应先拧下螺丝或用专用工具开起,严禁用铁器碰击,以免发生火花,搬运时不得产生火花
8、电石开桶后,应立即使用,剩余时应装入桶中用帆布遮盖,以免灰化或浸入液体。
9、应仔细拣尽电石中的砂铁、铜、铁屑等金属物质,以免在乙炔生产时发生火花,拣出的矽铁等杂物不许留在电石库中,应做妥善处理。
10、空桶中的电石粉沫必须清理干净,避免浪费和电石潮解生成乙炔而发生危险。空桶回收后必须存放到指定地点。
11、落地电石粉沫要及时清理,避免水浸产生乙炔。
12、每月对电石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渗漏造成乙炔分解,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汛工作。
13、进入电石库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库内。
14、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
15、电石库内及平台不得存放其它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16、电石着火时,不准用水、泡沫和四氯化碳扑救。应用干砂、土、二氧化碳灭火机和干粉灭火机。
第10篇 运转班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对所有的安全防火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汇报井调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 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消防火负责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组织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四、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五、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品,需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 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如有损坏要原价赔偿。
七、 班组要指定专人做为消防员,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八、 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更换,由消防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班组岗位给予密切配合。
九、 中央变电所内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室内保持通风良好,卫生干净整洁。
第11篇 建筑工程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5)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
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
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有足够的水量。
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设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
8)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
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
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设置灭火器材。
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
9)木工园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10)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亲友探访需住宿,须凭有效证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严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5、严禁偷盗、打架、酗酒闹事和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6、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8、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1)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人离关机。
2、油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加油和调换油管。
3、必须经常检查油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4、油炉用油必须单独存放,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锅炸食品时,人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防止用电量超载引起火灾。
8、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油路开关,切断电源。
9、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12)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13)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4、检查人员除教育外,必要时要加以严肃的处理。
第12篇 生活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体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1、 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各办公室、宿舍、食堂设专人负责。
2、 办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随意移动改变位置,必须保证1米宽的安全通道
3、 办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气瓶等危险品,宿舍、办公室通道不得随意占用或封堵。
4、 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不准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及易挥发有毒气体材料,防止燃烧、爆炸或有害气体的伤害。
5、 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及大灯泡或碘钨灯、禁止把36v转换220v变压方法用电等,危险电气,防止触电和火灾。
6、 宿舍、办公室、食堂严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点蜡烛等。
7、 严禁食堂、仓库内住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食堂液化气罐不得存放屋内,应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气造成爆炸或火灾。
9、 宿舍职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宿舍、办公室做饭。
希望广大干部认真执行,对违章纠正不改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赶出施工现场,产生严重后果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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