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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9-10 热度:65

防火安全制度

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必要时,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应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安全技术种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作业,出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作业, 由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并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 “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 (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评比,并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者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饮食中心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饮食中心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1、中心严格按照《防火安全包保责任书》组织各校区食堂责任人签定《防火安全包保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防火制度上墙。

3、各食堂配齐安全消防设备并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要设专人认真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

4、对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5、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6、对安防工作有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中心将给予表彰,对违反防火安全酿成火灾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7、每个食堂每日白天由炊事员轮流值班,晚上设专人值班,负责食堂的安全工作。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发生事故追究个人责任。

第3篇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4篇 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2

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二)

1 目的:通过对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停车场防火安全的管理。

-停车场内应严禁吸烟。特别要防止在驾驶室或车厢内休息时吸烟,留下火种,引起火灾。当汽车进库后,严禁擅自从油箱内取汽油。

-汽车进库以后,驾驶员应对车上的电源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证电源被完全切断后才能离开。

-汽车上带有桶装汽油、柴油或者是汽车油箱漏油时,均不应进入停车库停放。遇有这种情况时,应将桶装油料卸下,存放在危险品油箱内的油完全放尽,才能将汽车放入停车库内。

-停车场内不应存放桶装的汽油或柴油。油棉纱应集中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以防自燃。

-停车场内应常备完好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商场安全部。

第5篇 危险品堆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设施要求:

1、 危险货物场地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

2、 危险货物场地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3、 危险货物场地通风良好,尽量保持阴凉、干燥的环境,要有防火防雨设施和隔离设施。

4、 危险货物场地的灯火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夏季高温季节必须专门设计喷淋装置。

5、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安全告知牌上应标明“危险货物重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50m内严禁烟火”,告知牌上的内容必须鲜明醒目,体现危险警示作用。

6、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并附上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措施必须包含化学事故应急预案中指挥中心的联系电话;防火、防毒应急措施;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等内容。

7、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逃生路线牌,明确指示逃生路线。

二、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时进行安全设施检查,保证防火安全设施的齐全和完好。

2、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场记录表制度。

3、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检查制度,每隔四小时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状况进行检查。

4、 建立夏季高温季节易燃类危险货物喷淋降温制度,在高温季节的9点到15点之间的高温时段对易燃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实行喷淋降温。

5、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24小时监管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靠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附近产生明火现象。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运操作部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第6篇 零件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零件库内严禁吸烟,严禁用火。

二、灭火工具齐全,不准挪作他用。

三、保持库内外卫生,不准堆放其它易燃物。

四、库周围50米内不准堆放柴草。

五、入库零件记帐明确,出入库手续齐全。

六、安全责任人要时刻注意安全,消灭各类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第7篇 ktv防火安全制度

1、 “ktv” 经营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房装修,按技术标准安装灯光、音响。保证安全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

2、 配合酒店保安部检查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体职工都应当掌握保证顾客安全的有关知识和防范措施,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3、 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4、 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如有损坏或异常须及时报保安部;

5、 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要及时断电;

6、 服务员要不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特别注意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发现要及时清理;

7、 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 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的,要到保安部开具《动火证》,在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报方可施行;

9、 禁止明火照明;

10、营业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11、不得遮挡、圈占、挪用、拆除、停用消防栓、灭火器材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第8篇 某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防火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防火、灭火管理。

3.职责

3.1品管部qe负责本办法制定与修订。

3.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执行本程序。

4.操作程序

4.1防火

4.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试剂要单独存放。存放柜顶部要通风,置于阴凉通风位置。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4.1.2使用易挥发易燃液体试剂(如乙醚、丙酮、石油醚等)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不可在明火附近倾倒、转移这类试剂。

4.1.3进行加热、灼烧、蒸馏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热易燃溶剂,必须用水浴或封闭电炉,严禁用灯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1.4点燃煤气灯时,应先关闭风门,后点火,再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门,再关煤气,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4.1.5使用酒精灯时,灯内燃料最多不得超过灯体溶剂的2/3。不足1/4时应先灭灯后再添酒精。点火时要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绝不可用另一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灭灯时要用灯帽盖灭,绝不可用嘴去吹,以免引起灯里酒精内燃。

4.1.6易燃液体废液,要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统一处理,绝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以免引发爆炸事故。

4.1.7电炉不可直接放在木制实验台上长时间使用,加热设备周围严禁放置可燃、易燃物及挥发性易燃液体。

4.1.8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防止因电火花、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4.2灭火

4.2.1实验室内必须配制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固定放置于便于取用的地点,并要定期检查器材的性能。

4.2.2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的基本知识,学会正确选择、使用灭火器材。

4.2.3若局部起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煤气扑灭着火源,移走可燃物。

4.2.4扑灭火焰时,要针对着火的种类,选用不同的器材,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详见下二表:

表1 火灾的分类

火灾类别

着火物质

最佳灭火器材*

禁用灭火器材**

a

木材、纸张、棉花等

1,2

b

可燃性液体,如易燃化学试剂,石油化工产品

2,3,5,6

1

c

可燃性气体,如煤气、液化气、氢气、乙炔

4,5

d

可燃性金属,如钾、钙、铝粉、钛

“7150”、沙土

1(2,3,5,6)

*本栏中的号码即表2中灭火器材的序号。

**括号中的数字表示无效的灭火器材。

表2 常用的灭火器材

序号

器材名称

灭火机理、特性

适用范围

1

水的比热、汽化潜热大,价廉、量大,能迅速降低着火物和火场周围的温度,产生的水蒸气还能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

a类火灾

下列情况禁用水:

1.与水反应生成可燃、有毒气体的物质着火;

2.不溶于水又比水轻的易燃液体着火;

3.贮存大量浓硫酸、浓硝酸场所着火;

4.着火物邻近带电设备

2

泡沫灭火器

主要成分为硫酸铝、碳酸氢钠、皂粉等,与酸作用生成含二氧化碳的泡沫,覆盖于着火物表面遮断火焰热辐射,隔绝空气。

a类、b类火灾

下列情况禁用:

1.d类火灾;

2.遇水能发生燃烧的物质的火;

3.带电设备的火

3

二氧化硫灭火器

将二氧化碳压缩液化装在灭火器中,使用时,急速喷出,急剧汽化而降温,出现雪花状的固态二氧化碳。温度很低的气态、固态二氧化碳,可有效降低火区空气中的氧含量。当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35%)时,火就会熄灭。

b类火灾

精密仪器、贵重资料图书。

不适于碱金属、轻金属及其氢化物着火,及自身能供氧的物质的着火

4

关闭燃烧源、断绝燃烧物来源

c类火灾

应移走气瓶,以免火场温度高引起爆炸

5

干粉灭火器

主要由碳酸氢纳、磷酸铵、氯化钠碳酸钠干粉及少量润滑剂、防潮剂组成、装于相应的灭火器内。使用时借助压缩氮气或二氧化碳将干粉以雾状粉流喷向燃烧物当干粉与火接触时,发生一系列物理遇化学作用使火熄灭。

b、c类火灾带电设备着火

不宜灭d类火灾

其他

1.1211灭火器

2.ccl4灭火器

3.7150灭火剂

4.砂土、石棉布

1.1211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是一种阻化剂,能加速灭火作用。不导电无痕迹。

2.ccl4本身不燃,密度大,阻断覆盖火源

3.为三甲基硼氧六环,受热分解吸收大量的热,并能形成氧化硼薄膜,隔绝空气

4.覆盖燃烧物、隔绝空气

b类火灾,精密仪器、珍贵图书资料、电器着火

d类火灾,尤适用于镁、锡、钛着火

d类火灾,小范围

1.二者均属卤代烷材料,除非必要,宜尽量少用

2.ccl4遇高温可生成剧毒光气,使用时要位于上风口,注意防毒

最经济有效

第9篇 住宅车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地下车库是存放车辆及通往各楼的管理重地,除管理人员、业主和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车库。

2.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车库人员必须有车库安管员陪同,除工作外不准随意走动。

3.车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4.车库值班室不准其他人员聚堆、闲聊,不准在车库内打闹。

5.车库内未经批准不准动火,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化学污染物品。

6.不准擅自允许未经主任同意的外来车辆停放。

7.任何人不准驾驶及毁坏业主车辆。

8.车库内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车库内防火安全。

第10篇 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第11篇 学校公共楼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物业公共楼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注意安全用电。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点长明灯、电炉子、电褥子、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物业辖区进行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保卫处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9;校园内火警:8******0;火警:119。

第12篇 建筑工程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9

建筑工程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9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5)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

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

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有足够的水量。

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设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

8)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

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

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设置灭火器材。

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

9)木工园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10)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亲友探访需住宿,须凭有效证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严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5、严禁偷盗、打架、酗酒闹事和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6、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8、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1)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人离关机。

2、油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加油和调换油管。

3、必须经常检查油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4、油炉用油必须单独存放,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锅炸食品时,人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防止用电量超载引起火灾。

8、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油路开关,切断电源。

9、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12)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

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13)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防火安全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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