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根据锅炉安全操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做好生火点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生火、升压、供汽、供水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四、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汽压稳定,根据负荷、煤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汽、供水工作。
五、定期做好各测量仪表、各阀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水位表要经常清洗,保持水位清楚,不漏水、漏汽。
2、保持压力表清洁(工作压力用红线标清)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定期送监察部门检验。
3、安全阀须定期做好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保证安全阀灵敏可靠。
4、定期排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根据炉火品质,合理控制排污率。
六、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低损耗。
七、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一旦锅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护现场。
八、锅炉工要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妥善保管好。
九、锅炉要定期检测,形成检测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和公司。
十、若有违返规定造成后果的,按有关的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责任,损失自负。
泰安众和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6日
第2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3篇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
(一)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 给 水 | 锅 水 | |||||
额定蒸汽压力、mpa | ≤1.0 | >1.0 ≤1.6 | >1.6 ≤2.5 | ≤1.0 | >1.0 ≤1.6 | >1.6 ≤2.5 | |
悬浮物、mg/l | ≤5 | ≤5 | ≤5 | ||||
总硬度、mmol/l | ≤0.03 | ≤0.03 | ≤0.03 | ||||
总碱度mmol/l | 无过热器 | 6-26 | 6-24 | 6-16 | |||
有过热器 | ≤14 | ≤12 | |||||
ph(25℃) | ≥7 | ≥7 | ≥7 | 10--12 | 10--12 | 10--12 | |
容解氧、mg/l | ≤1.0 | ≤1.0 | ≤0.05 | ||||
溶解固形物mg/l | 无过热器 | <4000 | <3500 | <3000 | |||
有过热器 | <3000 | <2500 | |||||
so32-、mg/l | 10--30 | 10--30 | |||||
po43-mg/l | 10--30 | 10--30 | |||||
相对碱度 | <0.2 | <0.2 | |||||
含油量、mg/l | ≤2 | ≤2 | ≤2 | ||||
含铁量、mg/l | ≤0.3 | ≤0.3 | ≤0.3 |
项目 | 给水 | 锅水 |
悬浮物,mg/l | ≤20 | -- |
总硬度,mmol/l | ≤4 | -- |
总碱度,mmo/l | -- | 8—26 |
ph(25℃) | ≥7 | 10--12 |
溶解固形物,mg/l | -- | <5000 |
(六) 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 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 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 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 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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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常压热水锅炉安全制度
1、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5篇 烧锅炉安全制度
1、 严格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与管理》进行工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由本人自己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及时供应中餐和晚餐蒸饭所用的蒸气,确保师生开饭时间。保证按时供应开水和热水。
3、 做到水箱内长期有水,即使停电,停水也要管好水箱的水。
4、 经常检查锅炉和潜水泵及水管,以免潜水泵短路或水泵堵塞,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 工作时要细心,节约燃料,力求达到物尽其用。
6、 保持锅炉房的环境卫生,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沙峁九年制学校
2008年2月24日
第6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范文
目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7篇 锅炉间安全制度
1、非锅炉工段工作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厂部同意,并有专人陪同,同时作好出入登记。
2、非锅炉有关操作人员,禁止触动或开启锅炉上各种阀门。
3、锅炉顶部及炉体四周不准放易燃易爆杂物和烘烤衣物等。
4、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必须离开时,应经当班负责人同意,严禁打瞌睡和私分小小班。
5、司炉人员持有司炉操作证,否则不能单独操作。
6、在工作时要集中思想,加强工作责任感,不得担任与锅炉运行无关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开玩笑。
7、锅炉发生故障时,当班人员有责任积极排除,如在交接班之际停止交接,在处理完后再交接。
8、按时准确记录各种运行参数,禁止敲打压力表、流量表和轴承断油(或冷却水)运行。
9、锅炉全体员工应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8篇 x小学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主管部门应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
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
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5、油锅炉,注意用油安全,储油罐、桶与炉灶要有一定的距
离,不要将油乱放。
6、油锅炉房应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
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9篇 锅炉房管理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1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1—2小时监视一次
5
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6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7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8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9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每班一次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工作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11篇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12篇 食堂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1、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
2、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4、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5、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食堂锅炉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维修和保养。
6、搞好清洁卫生工作,锅炉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每周搞一次清扫工作,平时每天都要保护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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