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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14 热度:91

车辆安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第1篇 车辆安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一、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三)、门检要求

1、驾驶员、押运员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出车前进行自检,并且登记签名,在出门前由检验员盖章认可后准予出行。如有出早车的,应前一天晚上就做好三检工作,由安全员事先盖章认可。

2、门检工作由安全科和调度室共同完成,安全科和调度各派两名人员轮流做好检验工作,并且盖章确认。

3、门检人员要有具备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不得包庇驾驶员,随意放行。

附加说明:

《车辆出门三检表》随车放置。保持表格的整洁完好,此表月底上交安全科,更换新表,作为安全考核依据。

如发现未做检查,擅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第二次作待岗处理。

二、车辆管理

1、建立健全部车辆的技术档案,并进行有效保存。

2、运输车辆每年进行一次静电释放测试,不达标的立即组织整改。

3、公司安全科每月不少于30%的车辆抽检,内容包括制动系统、电路系统、灯光系统等,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台帐。

4、设备管理责任到人,汽车原则按一定期限固定司机进行驾驶,责任人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由安全部门组织评定设备的保养情况和质量。

5、车辆要根据吨位的大小、使用年限、车况等因素核定百公里油耗和年维修保养费,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6、公司车辆未经调度许可,不得私自他用,自接业务必须征得公司调度同意,否则作违章处罚。

7、危险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法令法规及作业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三、车辆调度及业务管理

1、调度员要及时掌握各运输车辆的车况,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其修理,不得将带病车辆调度上路。

2、调度员要熟悉化学危险品的基本理化性能,掌握其运输的基本要求,配载货物必须考虑安全性和合理性,确保运输过程的绝对安全。

3、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领会、掌握交通法令法规,引导和纠正驾驶员的不良行为,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

4、严肃调度令,无特殊原因,驾驶员不得拒绝出车调度令,一旦有以下行为的调度员有权作出停车10至15天、调岗、停职等处罚决定: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形象;以个人利益为重,故意挑剔、刁难、拖拉者;拒绝调度令,影响公司正常出车;坑害他人,损害客户利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影响公司利益。

5、日常调度力求公平、合理、并根据驾驶员的体质状况,科学、灵活调配,避免驾驶员驾开疲劳车。

6、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严禁化学危险品超载、超速行驶,一旦发现上述现象,调度员要及时予以制止。

7、对进行长途化学危险品运输,要选调性能良好的车辆,并选派技能过硬、责任性强的驾驶员,必要时配备二名驾驶员,保证运输途中的绝对安全。

8、建立调度日记台帐,每日及时登记当日出车情况,同时酝酿次日的调度计划。

9、总调度室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建立业务台帐,每笔委托运输业务要及时进行登记和输入电脑,并按用车时间先后,合理调配车辆。

10、每笔业务的运送,手续要完备,各类票据保存完整,运送完毕后相关凭证要及时送交委托运输单位。

11、因我方原因,在运输途中,发生经济损失,将由我方负责赔偿。同时对发生损失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和追究。

12、调度室核算员在每月25日前完成各驾驶员当月的营运产值,并以调度员进行核对,无误后编制汇总表,报公司领导审阅。

13、当月完成的运输业务由核算员与委托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并在当月开具运输发票,进入当月运输产值。

四、车辆维修管理

(一)、基本原则

以公司利益为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遵循定点维修原则,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维修。做到驾驶员、调度室、维修三位一体,以快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公司车辆最大限度的运营。

(二)、计划维修

1、编制公司车辆年度三保计划表,分别报送调度室、安全科,三保的车辆由业务经理具体安排时间,并通知汽修厂。当月进入二保的车辆,由公司安排。

2、汽修厂对当月进入保养车辆,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跟踪了解,以便提前做好增添相关配件的采购,缩短保养时间,提高公司车辆的出勤率。

3、保养车辆首先由调度室填写通知单,汽修厂根据通知内容和驾驶员的详述,确定维修项目,排定维修进度计划,如果时间超过通知单的要求时间,汽修厂必须提前通知总调度,以便提前对车辆进行调整。

4、车辆保养时间,驾驶员必须随车,每天到汽修厂上班,以便及时和维修工沟通。

(三)、日常维修

1、由调度室开具车辆维修通知,驾驶员持通知单将车辆送汽修厂。

2、汽修厂接到通知单后,马上听取驾驶员自述,作好记录,并对车辆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如果维修时间超出调度室要求时间,应与调度室及时沟通,但是原则上由汽修厂内部调整,缩短维修时间,满足公司的用车需要。

3、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时,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由驾驶员本人在车辆维修单上签名确认。

(四)、紧急抢修

1、紧急抢修车辆在运输途中突然出现的故障,紧急出动抢修车辆和人员前往故障现场的修理。

2、编制紧急抢修方案,掌握判断准确,到场迅速,修理及时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紧急抢修以公司调度室为信号令,不得随意出车,否则视违规处理。

4、编制常规故障周知卡,发给各驾驶员,明确那些一般故障应由本人自己排除,以降低抢修出车频率。

5、根据各车辆易出故障的频率,适当为车辆配置低价,易损零配件,并指导驾驶员的常规修理方法。

6、制定紧急抢修计费标准,报公司审核同意,紧急抢修次数、费用列入驾驶员经济考核。

7、每月将所有车辆的维修情况列表汇总,(注明车号、姓名、常规

维修保养次数、日常维修次数、应急抢修的抢修次数,休息费等)。分送公司经理、调度室,安全科。

五、关于轮胎管理办法

1、轮胎考核规定

外胎爆裂按进价折旧由主车驾驶员承担:外胎爆裂按进价折旧由车主驾驶员承担:1-2个月40%、3-4个月30%、5-6个月20%、7-10个月10%、11个月以后免赔。

2、轮胎处罚办法

备胎遗失按价赔偿,将轮胎偷、卖、转让他人,公司以进价的5倍给予处罚。

3、轮胎奖励办法

方向轮内外胎正常使用7万公里,其他内外胎(按进价):行驶9万公里内正常使用并至12万公里的奖5%,行驶至14万公里奖7%,行驶至16万公里奖8%。

第2篇 住宅小区车辆安全巡视制度-2

住宅小区车辆安全巡视制度(2)

一、目的:

加强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巡视,确保车辆安全

二、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对停车场管理的全面指导工作;

安全主办负责对停车场管理的具体操作及培训工作;

安全员负责停车场车辆管理的具体实施。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1、车辆出入口岗对进入本小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仔细检查,若发现问题,需现场与车主核实,同时知会车场岗,并做好相关记录;

2、车辆出入口岗需与车场岗默契配合,对进入本小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向车场岗通报,随时调整入口处的提醒标识;

3、对进入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场岗必须在第一时间跟踪到位,仔细检查,若发现问题,需现场与车主核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4、停车场内若有车辆报警,车场岗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并处理;

5、车场岗需加大力度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其车窗是否关好,车门是否上锁,若有异常现象请及时通知车主;

6、检查车辆是否漏油,若有问题及时通知车主进行处理,避免存在安全隐患和确保车库卫生;

7、上下班高峰期,班长需配合加强对停车场车辆在进出过程中的行驶情况,正确指挥、引导,确保车辆安全;

8、车场岗在巡视时,注意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如私家车位牌是否稳固、停车场的其它设施或物品等,对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9、引导车辆按位规范停放,若发现乱停乱放或占位现象,及时联系车主进行处理;

10、发现车主有违章驾驶现象,需及时制止,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3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

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

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4篇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5篇 危化品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制度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 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 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 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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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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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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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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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 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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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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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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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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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 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 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四、 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五、 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六、 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七、 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6、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 公司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 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随地倾倒残液。

六、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 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 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 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七、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应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八、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 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 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 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 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 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 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公司停车场限速10公里/小时。

10、 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 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 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

第6篇 车辆安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台帐、档案要求齐全有效,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文字记录类:

1、车辆安全管理文件汇编:记载本单位收到上级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文件情况和内部下发车辆安全管理文件情况。

2、车辆安全会议记录:记载由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车辆人员参加的各类车辆安全工作例会或专题车辆安全工作会议情况。

3、车辆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记载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车辆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4、车辆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记载在本单位开展车辆安全生产检查中,对发现各部门、岗位、人员存在重要隐患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的情况。

5、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记录:记载组织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

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车辆人员开展各种车辆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等活动情况。

6、车辆安全事故情况记录:记载本单位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的事故发生情况(在填写《道路运输行业车辆事故快报》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做到“一表两份”,一份以传真或复印上报后存入“事故档案”,一份在制式台帐中留存)。

7、车辆安全事故处理结果记录:记载本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情况。

8、车辆安全事故报表记录:记载本单位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车辆安全事故报表情况。(在填写《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责任车辆事故(年、季、月)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做到“一表两份”,一份以传真或复印上报后存入“车辆安全工作信息--事故统计材料”,一份在制式台帐中留存)。

9、车辆情况记录:记载本单位营运车辆技术参数、维护作业、营运资质、车辆安全配备等各方面情况。

10、人员情况记录:记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重要岗位车辆人员基本管理信息。

11、出车前检查记录:记载本单位车辆出车前车辆安全检查情况。资料收集类:

1、车辆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收集本单位车辆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正式行文、各部门及各岗位车辆安全管理职责正式行文、车辆安全管理网络图等。

2、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收集与上级管理部门或单位签订的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被考核材料;与本单位各部门、车队(班组)、车辆人员签订的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材料。

3、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收集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应急预案及演练:收集本单位在恶劣天气、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发生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演练开展情况。

5、事故档案:收集本单位营运车辆发生的重大以上事故相关材料。以某事故为例,事故档案主要可包括:《道路运输行业车辆事故快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特大事故整改情况报告书》、本单位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批复等。

6、人员档案:收集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重要岗位车辆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资格证或岗位证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

7、车辆档案:收集本单位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及车辆附件购置发票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

8、车辆车辆安全日志档案。收集本单位营运车辆车辆车辆安全日志,并汇总相关数据。

9、车辆保险档案。收集本单位营运车辆各种保险保单。

10、车辆安全工作信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本单位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上报材料、报表;事故统计材料;本单位领导关于车辆安全生产或管理方面的讲话、发言材料;本单位车辆安全生产或管理方面的宣传信息;其他方面车辆安全工作信息、原始材料。

根据公司形势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台帐、档案资料。

第7篇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内容

1、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8篇 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目的

目的是为了加强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及其分包商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实履行本公司向cspc所做的承诺,严格执行cspc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标准,以预防为主,持续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飞驰)及其分包商。

3. 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是道路运输活动的行为主体,其健康状况、安全意识及驾驶技能等是导致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驾驶员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部分;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 1驾驶员的要求

无论是中信飞驰驾驶员还是其分包运输公司驾驶员都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任职。

1) 已上岗的,25岁以上,60岁以下;

对新招聘的,25岁以上,45岁以下;2) 健康状况良好,并适合驾驶。

3. ) 对于所要求驾驶的车辆车型,具有有效证件(如驾驶证、危险作业从业资格证、汽车列车证等)。

4) 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5) 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素质

6) 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7) 驾驶经验:

a) 对于运输非危险品,至少有驾驶拖挂车 2年以上的经验;

b) 对于运输危险品,至少有驾驶拖挂危险品罐车1年以上的经验;

驾驶员个人档案的建立:包括驾驶证、身份证、危险作业从业资格证、汽车列车操作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驾驶员还必须提供一份有效的身体健康体检报告(不超过3个月),在正式上岗前报运输部或hse部存档备案。

3. 2驾驶员培训

中信飞驰所有驾驶员(包括其分包公司)在上岗前都必须接受中信公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的培训,培训包括中信飞驰hse管理手册、产品安全培训、个人防护及健康卫生以及驾驶车辆技巧和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只有通过培训并且合格的驾驶员才能正式上岗;

同时中信飞驰还将对驾驶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但每季度至少有1次;

各分包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安全管理员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增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并保持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必须在完成培训后2个工作日内交一份由中信飞驰hse部门备案;

具体的表格如: 3培训记录表citic-hse-ysb-003

3.2.1 培训内容有:

1) 基础培训:

a) 道路运输安全法规;

hse管理体系;

应急反应计划及程序2) 产品安全培训

a) 产品的安全数据表(msds)如 2;3.) 个人防护及职业卫生知识

a) 急救知识;

防护用品的使用;

酒精及药物政策;

疲劳管理以及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

4) 驾驶技巧培训(邀请驾驶技术好的人员讲述工作经验)3.3驾驶员安全周会和车队安全会议

中信飞驰要求其车队及其分包公司运输车队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例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要超过30分钟,主要是以分享驾驶员个人经验为主,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车队驾驶员身上的险兆事故;

车队安全会议一般是由中信飞驰(或其分包公司)运输经理或由hse部组织的会议(一月至少1次),主要是学习事故案例或安全法规,及本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同时也对公司的安全目标及完成情况作出总结。

4驾驶员(车队)安全会议记录表citic-hse-ysb-001.

3. 4驾驶时间

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

运输管理人员有职责负责安排工作程序表,使得驾驶员不会超过规定的每日/ 每周上班时间,这包括驾驶和其他相关活动的工作。

中信飞驰为了防止司机工作疲劳,从而降低工作中发生的风险, 中信飞驰对司机的工作时间作了以下规定(各分包公司也应按如下工作时间执行):

a) 司机最大的驾驶时间为: 10 小时/ 人/天

b) 司机最大的工作时间(包括: 驾驶时间,非驾驶时间,短暂休息时间)为: 12小时/人/天

c) 两班之间的最小休息时间为: 10小时/人/天

d) 最大的驾驶时间:60 小时/星期

e) 司机最大的工作时间(包括: 驾驶时间,非驾驶时间,短暂休息时间): 72小时/星期

f) 最小的休息时间为: 34小时/星期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工作时间管理,及时了解驾驶员的身体状况,每位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时间记录表:它包括: 1. 工作或轮班开始和结束时间;2. 驾驶开始和结束时间,和总的工作时间;3. 驾驶员姓名;

4.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记录表如 5所示citic-hse-ysb-0023.5驾驶员驾驶车辆应注意事项

3.5.1 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和“八不走”、“七注意”的规定。

a) “一安”就是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 “二严”就是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c) “三勤”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护。

d) “四慢”情况不明慢;

视线不良慢;

起步、会车、停车慢;

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进慢。

e) “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掌握道路情况;

掌握气候变化情况;

掌握货物装卸点;

掌握车辆、行人动态。

3.5.2 “八不走”

a) 货物装卸不符合规定、货物装载不匀时不走。

b) 制动器作用不良、转向器有故障时不走。

c) 没有方向指示灯、制动灯和夜间行驶无大小灯、尾灯或灯光不亮时不走。

d) 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运行条件,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时不走。

e) 车辆未领取安检合格证或车辆证件不全不走。

f) 大雾、大雨天气五米以内视线不清,或大雨、大雪后道路泥泞溜滑,安全无保障时不走。

g) 通过道路或铁路交叉路口时未看清火车动向,通过漫水路和桥未判明水情深浅,遇到新路、险桥和便道未查明情况时不走。

h) 开车前,驾驶员生病、身体不舒服或情绪不正常、精神不振作、精力不充沛等不宜驾驶车辆时不走。

3.5.3 “七注意”

a) 注意了解当次装卸货地点,运距和装载等情况,做好准备。

b) 注意检查货物清单和装载货物是否相符及货物装载是否均匀,捆扎是否牢固。

c) 注意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主要安全部件。

d) 注意检查车门是否关好,车辆起步前检查车辆周围、车下有无人畜或其它障碍物。

e) 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和号牌字迹明显,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票证等。

f) 停车时,注意选好地形、拉好驻车制动,关好车门,并保管好未卸货物。

g) 严禁酒后开车,强行超车,盲目快车,人货混装。

4.运输车辆管理

道路运输安全操作的基础就是首先要有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车辆,并且通过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技术状态。

中信飞驰hse部要求对所有的车辆(自有的以及分包公司的)都应建立相应的车辆管理档案,自有的车辆由运输部负责,外协分公司的车辆由hse部门保存档案,档案内容有: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证、车辆检验合格证、车辆保险、养路费、营运费、车装常压容器使用证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的合影照一张,对资料不全(或没有档案)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中信飞驰的货物运输。

所有参与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运输危险货物的常压罐体,应符合gb18564规定的要求;

运输危险货物的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规定的要求;

罐式集装箱应符合gb/t16563的规定。

a) 罐体的容积应与车辆行驶证的核载质量相匹配,产品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罐体容积的95%。

sm—;

meg/ppg/mpg—不锈钢常压罐车或不锈钢罐式集装箱;

po—运输危险品的压力罐车

对运输车辆的具体要求(见 2)。

1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

4.1车辆的保养、修理

a) 中信飞驰将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各种详细的记录;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总成修理记录等),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

具体维修内容及记录见运输部相关资料。

b) 对车辆进行动火、进入密闭容器、用电等危险作业实行安全许可证管理。

c) 每部车辆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有1个至少2kg的干粉灭火器,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室外应配有2个至少4kg的干粉灭火器、锥形反光路障(至少3个)、三角警示牌(至少2个)、二个三角块及相应的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镜、反光背心)以及常用的急救药品(创可贴、消毒药水、防暑药、纱布、胶带等)。

d) 车辆在途中临时停靠、过夜,必须安排人员看管;

如是夜晚必须设置锥形反光路障、三角警示牌等相关措施;

e)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停放要求:

1) 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2) 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3.) 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 装有易燃易爆罐车在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 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 重新动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动车;

7) 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途中停放时,司机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汽车罐车,必须留有人监看,停车要选择10米内没有明火和建筑物的地方。

4.2轮胎管理

据统计,在因车辆故障而造成的事故中,爆胎引起的事故约占80%。

所以对轮胎的管理是车辆管理中重要的一环。

a) 车辆选用的轮胎(包括备用轮胎)必须与其轴负荷相一致。

b) 使用时必须按照轮胎生产厂家的建议进行正确充气。

c) 中信飞驰(包括分包公司)对每一部车辆轮胎都进行编号和使用在用轮胎卡片登记制度;

相应的表格如 所示

d) 运输中应每隔2-4小时就应停车对轮胎状况进行检查。

轮胎过热应停车让其自然冷却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e) 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轮胎:

1) 转向轮的轮胎花纹深度小于3.2mm,其它轮胎花纹深度小于

1.6mm时;2) 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有长度超过2.5cm,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3.) 可使用有资质厂的翻新胎,但不得把翻新胎装在转向轮上使用。

4.3车辆检查

中信飞驰将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安全隐患,以减少或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检查分两级进行,一是由车队管理人员的检查,另一个是司机对车辆出发前、行车中、收车后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车辆百分百安全运行;

检查的内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车辆检查表见 六citic-hse-ysb-006:

一出车前检查项目:

1) 水箱水位2) 发动机油位3.) 刹车及离合器液位

4) 蓄电池电解液液位

5) 离合器、刹车踏板

6) 轮胎及胎压

7) 所有电气设备(雨刮/车灯/喇叭)

8) 工具箱工具齐全

9) 个人防护用品(防静电阻燃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镜/手套/防爆电筒/反光背心/防护靴/呼吸面罩等)

10)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 域)

11)随车文件(msds,运输应急卡等)

12)车辆清洁

13)卸料管无老化破损,管口盖在位并紧固。

14)车辆和驾驶员的所有证件完整有效

二行车途中应至少检查以下各项:

1) 油水位2) 有无漏油漏水的迹象3.) 轮毂及轮胎状态

4) 槽罐及其各

5) 拖车与挂车的联接

三收车后应至少检查:

1) 车辆外观检查,各部件完好2) 槽罐及其 完好3.) 轮毂及轮胎状态

4.4其它

1) 中信飞驰所有外包分公司都必须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最好有注册安全资格证)。

2)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上岗证)。

3. ) 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4) 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80km/h,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不超90km/h。

行程管理

道路运输是一个动态作业,规范和监控作业驾驶员的行为,对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中信飞驰将对货物运送路线派出一名或几名人员对行车路线进行考检,绘制行车路线图以确定行车路线;

针对道路行驶路线中存在的风险做出标记,拟定预防措施。

标记的内容有:

1. 道路的危险点;

a) 学校、工厂门口、道路交叉点或十字路口

b) 城镇或集市

c) 道路施工路段

d) 急转弯处

e) 长大下坡道

f) 狭窄桥梁和隧洞

g) 可能发生劫车事件或其它破坏活动的地点

h) 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地点2. 临时停车点、休息停车场、过夜停车场;3. 标注沿途可利用的应急求助设施或机构。

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或利用gps系统进行全程监控,重点对超速、急刹车、未在指定位置停车等危险驾驶行为进行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6. 应急反应

目的是对发生的紧急事件能快速地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理,减少将可能导致更大的人身伤亡、环境破坏以及财产损失而建立的一套管理程序;

它包括应急反应组织、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反应设备。

通过实施应急处理程序,明确产品配送过程中现实存在的风险,减少安全、健康和环境事故的发生。

中信飞驰定了一套完整的事故应急反应管理程序,把事故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和把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少。

具体程序内容见中信飞驰――hse管理(sco6lt03)应急反应程序:

一 紧急事故处理小组

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名单

紧急联系电话

组长:梁忠文

/0752-5109398副组长:王亚强

/0752-5109366组员名单

联系电话

孙坚(负责堵漏)

/0752-5109318叶雨生(负责疏散和警戒)

/0752-5109339彭大勇(负责紧急救护)

/0752-5109382严美棠(负责后勤)

/0752-5109313欧建忠(负责应急费用)

/0752-5109368王新云(负责其他事项)

/0752-5109399黄权(协助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0752-5109316警察:110;

火警:119 ;

救护:120 ;

交通事故:112如在外地,要拔打此电话请在号码前加拔事故所在地的区号:如:广州:020-1107.事故管理

事故管理就是遵循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中信飞驰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建立了相关的事故管理程序,具体内容见hse管理(sco6lt03)事故处理程序,它包括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

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给hse部门或相关部门;

根据事故的大小同时起动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并派出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同时记录入档案。

事故调查相关表格如 8所示:8.环境和健康管理

“零化学品泄漏”中信飞驰hse目标,为了把环境和健康管理做到实处,中信飞驰hse部门将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健康和环境安全方面的管理意思:主要有:

1.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体检;2.对运输车辆进行排气和噪声方面的控制;3.对车辆更换出的各种油料将装在固定的垃圾桶中然后交由有资的单位处理,严禁随地排放;9.相关支持程序和法律法规

a) hse管理(sc0

6 lt03)

b) 紧急应急管理程序

c) 事故处理程序

d) 司机操作手册

(3)

e)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安全法规》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g)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h)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9篇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选厂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厂区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防止厂区内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道路交通设施、绿化带等不受机械车辆损坏;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厂区道路干净、整洁,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全厂所有机动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

2、安全环保科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安全检查。

定义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厂区(含生产作业区域)行驶的各种车辆,即:汽车、装载机、挖机、摩托车、叉车、外单运送材料的载重卡车。

管理内容

第一条  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效的行驶证并有完整的车牌号,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相关证件,经生产科登记备案,在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准许在进入厂区作业(外来运送材料车辆除外),否则不准在厂区从事营运。

第二条  进入厂大门及转弯、过磅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厂内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时,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条  消防、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方允许使用警报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驶,其它车辆及行人应迅速避让。

第四条   运矿车辆运输时严禁超速行驶,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抛洒的措施。

第五条  机动车在行驶中,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安全的距离。

第六条  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调头转弯、通过交叉路口及大门口时应减速慢行,做到“ 一慢、二看、三通过”;挖机、装载机等机械车辆带物行驶或调头转弯时,必须将物品放至较低位置行驶 ,以防止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晃动及物品坠落所造成的损坏。

第七条  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贮存仓库区域限制车辆进出,摩托车禁止进入危险品仓库;机动车辆运送货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条  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的停车处,禁止在转弯处、交叉路口、消防设备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条  在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厂区交通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车辆,否则按违章处罚;若造成事故的,应从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先设法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主向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做好现场调查记录,查找事故原因,严格区分事故责任, 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研究制订出有关防范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的安全管理由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由对口部门负责处理,安全环保科将视其严重程度对管理及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  厂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台帐(维护保养、车辆运行、定期检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厂区机动车辆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验车审核,验车审核单据交生产科备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第十六条  机动车辆在出车前及停车后都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按保养规程进行;在行驶途中,应随时观察车辆零部件和车辆运输的工作状况是否处理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行驶,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条  对不遵守选厂有关规章制度、不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管理的,调度应提出口头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200元及以上的处罚;

第十八条  对不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按情节轻重处罚200-500元。

第十九条  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其它车辆正常作业,除批评教育外,并给予当事人100-200处罚元。

第二十条  任何车辆撞(压)挂坏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除照价赔偿外每次考核100-300元。

第二十一条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在运输作业行驶途中,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条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全厂员工如及时向生产科、安全环保科举报上述情况,并经查实的将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第10篇 车辆安全措施制度

为确保今年“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车辆安全制度:

一、驾驶员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不私自外出,不擅离工作岗位;在平时的本职工作中,对车辆油、水、电、气等方面严格把关,保证战备的需要;在每天对车辆的清洗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水箱是否缺水,防止车辆在出警过程中出现“开锅”现象。

二、做好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要经常性的关心驾驶员的身体状况,及时了解其身体和思想心理动态,坚决禁止凭情绪开车、凭心情开车。

三、强化法规意识。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在出警往返过程中,要做到不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要严守交通规则,坚决禁止酒后驾车,杜绝因思想麻痹造成车辆安全事故。

四、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好对车辆安全的大检查:

1、对车辆油、水、电、气的情况做到勤检查、严管理。

2、加强对车辆电路的故障排除。

3、车辆的油类,时刻保持充足,以防止在出警过程中油料耗尽而耽误时间、贻误战机。

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执勤驾驶员认真保养所分管车辆,严禁无关的人员驾车;认真把个人的本职工作落实到位,一方面督促驾驶员组的每一个成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另一方面,驾驶员内部也要施行责任制,对于驾驶员的安全工作督促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严格加强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加强后勤保障,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全队驾驶员要把车辆信息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对车辆故障要及时上报,并及时排除。

第11篇 车辆安全例保例检制度

一、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驾驶员出车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测,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表针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

三、所有车辆必须证照及安全防范设施齐全有效。

四、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的期限进行检验,检验不合适的车辆不准上路运管。

五、切实做好客车二级维护,保证发动机正常运行。争取做到对发动机、刹车、油路、电路一日一检,确保营运安全。

六、严格遵守客运汽车装载规定,严禁“三品”上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

七、上站报班车辆必须持有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和安全检查合格证,方可报班。

第12篇 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车辆安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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