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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7-24 热度:11

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

第1篇 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

根据市卫生局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会议的统一布置,我院对有关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出台相关文件,将对全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作出进一步要求。

首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院周会、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主诊医师例会等形式强调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结合市卫生局组织的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的要求,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操作规范,让全体医务人员明法规、守规章,真正起到规范医疗行为的作用。

第二,严格自查自纠,排查隐患,积极整改。各科室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摆事实、找问题、寻良方、促改进。无论医院管理层,还是中层干部和一线医务人员,都要从自身找原因,从医疗行为上找不足,从诊疗过程中找盲点,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积极地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第三,明确工作职责,督查考核,促进提高。全院要紧紧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进一步理顺医院质量管理架构,强化院领导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充分体现科主任、护士长的主导作用,努力发挥质控中心对全院医疗质量的检查、评价、反馈的职能,调动科室质控小组对科室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参与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形成全院上下共同参与,关注环节质量、重视基础质量、严控终末质量。

在梳理和分析医院当前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我院将重点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及相关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十一项制度:

一、医疗质量和安全院内通报制度:利用定期召开的医院院周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主诊医师例会,通报和分析手术质量安全形势,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及整改要求。

二、典型案例院内通报制度:医务部每季度组织医院典型案例通报会,剖析诊疗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在经验教训中促进提高。

三、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四、院长查房制度:在院领导带领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每周一次,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行政查房,重点督查科室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督查“六类特殊住院病例”报告及诊治情况、了解科室在医疗工作中存在困难、矛盾及需要院部协调解决的问题、指导科室改进医疗质量及安全工作。

五、院领导行政夜查房制度:在院领导带领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每周一次,在夜间对全院所有病区、夜间急诊或值班科室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值班期间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督查院内重点科室的工作质量及重点病人的医疗质量、值班劳动纪律及在岗在位情况等。

六、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七、六类特殊住院病例报告制度:加大对报告制度落实执行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质量考核挂钩,对因漏报、瞒报且引发医事争议的将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八、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有关规定执行。

九、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

十、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十一、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第2篇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的技术标准。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组织管理措施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5.2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1.5.3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1.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设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6.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二、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

1计划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其监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2.2.1监护挖土是否按施工流程及要求进行。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2.3监护用电安全,电线的保护与用电设备的使用。

2.2.4监护各类洞口和临边防护是否有被拆除的情况发生。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施工场地管理

2.4.1车辆进出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指挥。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4.3消除场内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4挖孔桩及潮湿场地的照明,必须采用36伏低压照明。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6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二级漏电开关保护。

2.7.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断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有关规定操作。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动力线与生活线必须分开。

2.7.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替代熔线。

2.7.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2.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8.1施工机具的安全措施: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所有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

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3.2场地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3.3办公室、宿舍、食堂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3.4周边关系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3.5教育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3.6施工材料堆场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3.8施工操作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4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防空气污染: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施工工地推行硬化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食堂大灶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防止水污染: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噪声污染: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控制措施: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

强噪声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4)防垃圾污染: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5)绿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6)宣传教育:

在现场围墙及黑板报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第3篇 半成品、成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一、 本公司生产所用原辅料必须来自企业评定的合格供应商内采购,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二、各单位责任人对自己管区的生产设备每天做日常维护保养,并真实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并制订年度检修计划,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年检。

三、品管部负责对公司所有计量类器具定期报吴江计量所对其进行校正;新购进或维修的计量器具都须在质检处建档备案,以备追溯。

四、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能上岗。相关责任人做好培训记录。

五、公司每一道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1.自检:操作人员对自己所在工序的原辅料、设备状况进行确认,不合格的分开堆放。

2.互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下来的半成品进行确认,是否符合加工要求。

3.专职检:质检部对生产各工序进行来回巡检,并如实填写生产过程流转卡,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停止生产,并开出品质异常联系单或知会单,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部门,并对已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追溯检验。

4.厂检员负责公司半成品、成品的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公司半成品、成品的重点控制方面为产品质量、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及有害生物防疫三方面。

1.品管部有专人对成品、半成品依客户验收标准对其进行检测,出具真实准确的自检报告。对于实验室未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将样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客户有特殊要求使用国外标准需外送有资质单位检测)。

a.外销浸渍纸层压木质相框每批次甲醛释放量公司实施批批自检或外送至协作检测单位(吴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所)检测。国外要求有变化、原料供方有变化时应提前送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后方可放行。

b.外销相框或家具每批次所使用的油漆应具备供方出具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并应是报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品种/型号,公司结合检验检疫抽查不定期对油漆进行抽样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其进行油漆涂层总铅量的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出货,对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的油漆,并对做好的板材磨砂重做,同时追溯使用的油漆原料品种、型号、批次号,与供方进行沟通。

c.外销木制相框或家具的甲醛释放量检测控制方法与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相同。其油漆中重金属含量控制方法与中高密度板相同。

2.公司内销产品每年度送外检测机构做全项测检报告。

七、每批成品入库前,必须经品管部人员依成品出厂检验规范的要求对其成品进行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仓管人员必须有见到经品管人员签字确认的入库单,方可入库出货。

八、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品管部或厂检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工作。

九、出货装柜前的货物必须有经品管部的出厂检验报告和经厂检员确认好的《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才能装柜;在此同时,货柜来厂装柜前,厂检员必须依《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制度》内的规定对货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做好确保其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十、附相关记录:

1.《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

2.《生产过程流转卡》

3.《成品出厂检验报告》

第4篇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23年第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配套记录表格

1

组织结构及方针、目标

制定组织结构图,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描述,制定企业方针和目标。

/

2

岗位责任制度

1、明确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及职责,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及权限;

2、规定各岗位职责,包括生产管理者、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职责,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

3

工艺文件

1、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与工艺文件相适应的记录表格

4

采购管理制度(含进货查验制度)

1、制定完善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如有外协加工及委托服务也应有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

2、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等;

3、制定采购验证制度。应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证的制度;

4、制定进货查验制度。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进货查验记录》

5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2、制定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制度。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3、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制度。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4、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对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储存、保管、领用等进行规定;

5、应制定生产投料记录表格,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清洁卫生状况检查记录》、《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记录》、《生产投料记录》

6

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监控制度

制订关键控制点控制作业指导书,包括识别关键控制点,规定关键控制点工艺参数及对关键控制点监控要求等,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

7

产品防护制度

应制定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及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

/

8

检验管理制度

1、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等,如委托检验应有相应规定;

2、制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对出厂检验留存样品要求进行规定;

4、对检验人员能力进行规定

《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

9

不合格管理制度

制定不合格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处理、纠正/纠正措施采取及记录等进行规定

《不合格处理记录》、《纠正/纠正措施记录》

10

销售台帐管理制度

制定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销售台帐》

11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等进行规定并保存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12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等进行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13

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管理制度

1、制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及记录等进行规定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14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制定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15

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制定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

16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如有委托加工,企业应按要求制定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

17

其他管理制度

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需要制定

/

注:配套的记录表格内容应满足相应文件要求,企业提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时应至少将上述所列配套的记录表格一并附上。其他配套记录表格企业应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可不随管理制度文本提交,后续现场核查时验证。

第5篇 质量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1、总经理

1)全面领导企业的日常工作,向企业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负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任命质量保证负责人,分配质量职责,批准企业的质量手册。

3)配备适宜的资源配备,包括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源、工作环境资源,以保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需要。

4)审批年度培训计划,确保人力素质达到生产需要。

2、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规定如下:

1)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与改进。

2)在整个组织内促进质量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3)确保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贯彻实施。

4)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达到顾客满意。

5)负责与产品质量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6)有权对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进行审议和评估,同时有权领导所有部门针对质量问题采取任何改进措施。

7)对产品质量结果具有否决权,其结论不受第三方制约。

8)负责日常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

9)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操作会,及时沟通信息。

10)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其进行管理与控制。

3、行政部经理

1)负责企业人员的管理和调配工作,确保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2)负责组织与质量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3)负责全企业员工的业绩考核。

4)负责企业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记录的控制。

5)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质量体系在本部门正常运行。

6)负责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员的工作,确保技术文件得到控制管理。

7)负责员工的招聘、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归口管理。

8)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作好各种培训记录,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9)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

4、技术文件管理员

1)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发登记、作废处置、标识更改、归档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对技术文件的使用情况检查和适用性评审。 3)负责质量记录表格的印制、编号、登记和保存。

5、品管部

1)编制检验规程和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试验、验证。

2)主持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趋势,组织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3)负责计量器具、检查设备、工装模具的检验、检定和校准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处理不合格品的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5)确保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准确度、精度满足检验规程的要求。

6、品管部经理

1)加强质检人员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组织学习和贯彻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按照质量管理和工艺要求编写工艺文件,对其质量负责。

3)负责工艺监督,有权终止违反工艺的各种操作。

4)按工艺方案进行技术分解,组织工艺验证、确定各工艺过程的参数正确有效。

5)负责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

7、检验人员:

1)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订单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验证。

2)在检验、试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检验、试验记录,保证其真实和可靠。

3)对检验、实验设备按时送检

4)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质量负责人汇报。

8、理化试验人员:

1)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的化学分析和物理实验。

2)在试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检验、试验记录,保证其真实和可靠。

3)负责计量器具等定期检验。

9、生产部

1)生产部均衡组织生产,确保订单的按期交付。

2)负责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3)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10、生产部经理

1)负责本企业的生产运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2)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协调生产车间按计划进行生产。

3)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4)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各工序按规程操作和生产。

5)负责车间生产环境的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

11、车间主任(工段长)

1) 按计划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2)按《检验规程》要求,对生产过程有关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3)负责文明生产和工艺纪律的落实,确保安全事故为“0”。

4)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相应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12、车间巡检员

1)负责按检验规程对采购物资、过程产品、成品和返修、返工产品的质量检验。

2)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出判定和作出标识。

13、班组长

1)在车间主任(工段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所在工序的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期完成。

2)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相应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确保生产现场环境整洁,文明生产。

5)负责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6)做好交接班工作。

14、生产工人

1)严格按照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等作业文件生产,对所制造的产品质量负责。

2)正确使用和维护生产设备、模具和计量器具,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5、设备部

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设备满足生产要求并安全运行。

16、设备经理

1)建立设备台账,编制设备的维修计划并实施维修。

2)负责新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组织验收。

3)培训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生产设备。

4)负责设备档案的管理。

17、采购部

1)负责物资的采购,以满足生产需要。

2)负责仓库管理,以对采购物资和生产过程物资进行有效的防护。

18、采购部经理

1)负责制定供方评价准则,并实施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工作。

2)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采购。

3)负责辅助材料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的物资的安全防护。

19、采购员

1)严格按采购文件在合格供方名录内实施采购。

2)负责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作为供方动态管理的依据。

3)对采购物资造成的质量损失负责。

20、仓库管理员

1)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仓储管理,及时记录物资出入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2)按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日期进行挂牌标识,分类整齐定位堆码,保证物资的先入先出,防腐蚀、防损坏、防被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原材料进厂查验制度

为确保企业原材料、辅助材料进厂检验合格,特制定检验验收制度如下:

1、查验验收对象 原材料:生产中的配料。

辅助材料:生产工艺中不构成产品的材料。 2、原材料查验制度

1)原材料属于企业的ⅰ类物资,必须进行强检,原材料进厂后,由计量、化验室人员取样进行化学成份分析。

2)化学成份分析依据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3)判定原则:经化学分析出来的数据结果,依据企业内控的原材料采购标准进行判定。

4)企业计量、化验室人员在原材料取样进行化学分析后,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和开据分析报告单,在开据的化验报告单上做出判定结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出据的数据准确无误,判定的结果准确无误。

5)如发现外购原材料化验分析不合格时,如果不需要二次取样分析,将出据的化验单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不能降级使用退回供方,如能降级使用,写出降级使用的处罚意见报供应部经理批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间方可使用。

3、辅助材料检验制度

1)辅助材料属于企业的ⅱ类物资,有些物资的项目必须强检,不能强检的,通过生产车间进行验证。辅助材料进厂后,由计量、化验室人员进行化学分析。

2)化学成份分析依据:本企业制定的化学分析操作规程。

3)判定原则:经分析出来的数据结果依据企业内控的原材料采购标准进行判定。

4)企业计量、化验室人员在辅料取样化学分析后,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和开据分析报告单,在开据的化验分析报告单上,做出判定结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开据的数据准确无误,判定的结果准备无误。

5)如发现外购辅助材料化验分析不合格时,不需要二次取样分析,将开据的化验单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能降级使用,写出降级使用的处罚意见报供应部经理批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间方可使用。

6)质检人员必须对所判定的半成品合格与不合格负全面责任,不能出现判断失误、漏检等情况。

2)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标识

用“▲”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识关键质量控制点, 3)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要求

a、关键质量控制点应编制相应的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标准和规范,不得私自更改工艺文件。

b、行政部组织与关键质量控制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c、设备管理员对关键质量控制点所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任何人没有经过车间主任的允许不得私自拆卸设备。

d、生产部对关键质量控制点适宜的工艺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员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配置并使用适宜的检验和试验设备。

5、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

1)关键质量控制点的仪器仪表,如温度表、压力表、计时器、电流表、电压表等,应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2)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在培训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3)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

4)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要求及时对过程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

5)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质检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艺参数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特殊控制点管理办法(适用条款执行)

1)目的

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控制点进行识别、控制,达到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目的。

2)适用范围

生产流程中的特殊控制点

3)工作内容

a.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经过现场操作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未经培训者操作设备。

b.设备:对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认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c.工艺参数确认,工艺参数调整需通过产品质量指标验证工艺。

d.操作人员对工艺参数要按工艺要求严密监控,要随时监控参数是否在工艺要求范围内,并按工艺要求随时记录,出现异常立即调整,未经允许操作人员不得对工艺参数进行改动。 e.现场环境:每天打扫卫生,对设备进行清洁,确保设备干净,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四)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1、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范围

凡本企业成品入库前和╱或出货前进行的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均适用之。

3、职责

质检部是产品出厂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出厂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4、定义

1)外观尺寸检验:指按照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对成品的外观尺寸的完整测量。

2)理化试验:指确保产品符合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的材料要求的测试,按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工作程序

1)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的准备

a.品管部出厂检验员在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时,应先检查被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所需的检验和试验规程、标准是否有效、齐全、到位,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是否正常、合格,并按《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以保证产品质量指标检测数据准确。

b.确认需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已通过所以规定的工序检验、试验,且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实施检验

a.品管部出厂检验员对生产车间在成品完成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后进行的出厂检验和试验,其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按相应的《检验规程》之规定执行,若合同有要求是则按合同要求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并根据其检验的允收标准与拒收标准进行判定,同时将出厂检验和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于“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中。

b.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或将其移入不合格区进行隔离;对批量不合格或有严重缺陷的由检验员立即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能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重新检验确认合格,方可入库出厂。

c.外观尺寸检验和理化试验:

质检部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尺寸检验和理化试验,并将检验和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中。如顾客要求时,其检验和试验结果应提供给顾客评审。

d.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车间主任安排人员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仍需再经过质检部检验并做好其重检记录。 e.对产品进行的理化试验工作,由化验室人员进行作业,以确保产品试验标准和试验工作的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及预期的使用要求。

f.检验标准和抽样方案按标准规定实施。

g.出厂产品经质检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贴上合格证,准予办理入库手续。

h.仓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对产品实物与质量合格证上的型号规格是否相符一致,签署手续是否齐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出现不符发现问题暂停办理并及时与质检部落实解决。

i.验收合格的产品由仓库保管员凭产品验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j.成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产品的系列规格等分类存放,并标明,实施放置管理。

k.入库的成品要定期抽检,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

6、检验报告

1)出厂成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产品种类、抽样型号、抽样的地点、检测项目、检测数据、合格判定等。 2)检验报告中的必检项目根据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报告填写,定期检验项目按定期检验报告内容填写。

3)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由质检部按《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对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予以保持。

4)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加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要在合同中注明,出厂质检报告检验依据要注明根据订单的合同执行。

(五)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并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

3、定义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

4、职责

1)供方

负责对提交的产品进行标识。

2)采购部

a.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的产品进行标识; b.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3)技术品管部

a. 负责标识经监视和测量后产品的状态; b.负责监督仓库、生产现场物品的标识情况; c.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

b.4)生产车间

负责标识生产过程产品。

a.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以下内容:

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加工日期(批号)、数量等。 监视和测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测量人员、测量日期、批量等。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挂贴标签、分区域等方式。

b.原料的标识

原料的属性标识: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属性或者产品与其它产品差别显著容易辨别,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原料,由采购部负责标识达到要求;仓库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原料的测量、验证状态的标识:原料在未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检验后合格入库,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

c.在制品的标识

产品属性:如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而又要转到下工序时,应对产品进行标识,由生产车间挂贴《质量随行卡》。 监视和测量状态:未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之前不作任何标识。监视和测量之后合格品由质检人员在《巡检记录表》签名,做好标识;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签字,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

d.成品的标识:未经过成品检验的产品由生产车间挂帖《质量随行卡》。检验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须在《质量随行卡》上由检验人员签名,在《质量随行卡》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检验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由技术品管部进行跟踪。

e.交付产品应保持合格成品的标识,《质量随行卡》上要有检验员的签名。

f.标识的保持管理

产品的标识不能因搬运、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因素而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以防止误用产品或者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或技术品管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质检部负责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进行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程序的规定作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

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标识用标签、标识牌,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g.可追溯性: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因此所有出厂的产品必须在《质量随行卡》注明相关信息。

六)售后服务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由销售部负责。所售产品由销售部负责派员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使用运行。 2)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使用手册。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维修,保证期为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产品交付后及时对操作者进行专门的培训,直到掌握为止。

2、服务响应

1)本市:接到客户的要求24-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小问题当时解决,如遇不能现场解决,应向客户说明清楚。 2)外省市: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给出响应,安排技术人员在一周内赶赴现场。

3)由厂家承诺条款,也应积极协助用户尽快解决问题。

3、售后服务

1)产品使用后技术人员要定期走访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收集顾客反馈意见,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2)根据产品销售情况,不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进行技术交流,帮助解答用户所提出的操作、技术问题。

4、不良事件处理

1)详细了解用户的操作过程和使用情况,及时向经理、进货人员工程师报告,如是产品本身问题,保修期内由供货人员与用户联系解决。

2)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企业应通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报告经理出面与厂家联系。

5、完善服务

1)销售部门应首先做好《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质量跟踪记录表》,并及时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积极进行质量跟踪,所有售出货物应做到有据可查。

2)所有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做到包退、包换。对所有本企业经销的产品,若顾客提出质量争议的,销售部门应积极与供应商联系,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6篇 冬季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一、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制度

一)材料、设施管理

物资部门按现场需要以及材料计划落实进场材料,冬施期间所需要使用的保温材料要在工序开工前准备就绪。

1、提前购进有质量认证并经检测合格的防冻剂、早强剂(指定厂家)、钢管、草袋、草帘岩棉被、塑料薄膜、施工及取暖用煤等物资。

2、安排试验人员到砼拌合站现场负责监督冬季施工混凝土及外加剂的掺配、试验、施工配合比控制工作。

3、项目部、拌和站、隧道职工宿舍、办公区及生产区的采暖、保暖设施。

二) 机械准备管理

施工前对机械设备全面进行一次检查,机械车辆更换低温燃料、油料及添加防冻液,在冰雪天车辆安装防滑链等措施。对机械传动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缺陷,及时维修、调整。搭设暖棚停放机械设备。

三) 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承诺的标准及在冬施期间安全、质量满足施工规范要求;进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在冬施期间,除了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外,在施工过程中拟采用如下措施:

㈠ 钢筋工程

冬施期间的型钢及钢筋加工安排在两个钢筋加工场内进行,钢筋场采用棚护保温,火炉火墙取暖,顶棚安装引风机引排电焊产生的烟气。

1、从事电弧焊施工的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弧焊施工须按国家标准gb9488 有关规定执行;在每批钢筋正式焊接之前,必须进行相同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2、钢筋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应注意比地面垫高150mm,上面覆盖五彩布或塑料布,防止钢筋生锈,保持钢筋清洁;

3、在环境温度低于-5℃的条件下宜采用多层控温施焊工艺,与常温焊接相比宜增大焊接电流,减低焊接速度,既要防止焊后冷却速度过快,也要防止接头过热。焊接过程中采用“回火焊道施焊法”,既最后回火焊道的长度比前层焊道在两端各缩短4~6mm,以消除或减少前层焊道及过热区的淬硬组织,以改善接头的性能。焊接后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饱满;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不能进行施焊作业。

4、钢筋焊接头或焊接制品要分批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机械性能(拉伸、拉剪、弯曲试验),试件每批三个接头,每层中以300个同类接头为一批。

㈡ 砼工程

1、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现场的施工条件,拌和喷射混凝土的两台拌和站搭建在隧道洞口附近,制拌过程均在棚内完成,棚内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以上,运输过程喷射混凝土不需保温。拌制前对各项材料温度进行测定,当各项材料温度能够满足混凝土拌和所需温度时,方可开盘拌料;当材料原有温度不能满足需要时,考虑在保温棚内用地热暖气上盖钢板对集料加热,确保拌和出料温度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喷混用水加温。

混合料宜随拌随用。无速凝剂掺入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混合料掺速凝剂后,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0 min。

2、2010-2023年冬季隧道二次衬砌、仰拱用混凝土采用主拌和站拌和。主拌和站采用全封闭保温,锅炉升温等措施。沙石等集料采用棚内保温,暖气地热上盖钢板加热措施。拌合用水采用锅炉蒸汽加热措施。

拌和投料顺序:热水冲洗搅拌机、骨料投放、热水、搅拌,水温降低到40℃左右时,再投入水泥继续搅拌到规定的时间,要绝对避免水泥假凝,搅拌时间较常温延长50%。出料时,检查出机温度不得低于10℃,否则,需对拌和料进行再次加热或调整集料温度。

混凝土运输采用混凝土罐车,运到输送泵内,经泵管将砼送到作业面。混凝土罐上包裹保温材料,减少运输过程中热量损失。混凝土到现场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3、混凝土的保温养护

由于砼施工作业面位于隧道内,常温在0℃以上,进行正常保温养护。最短养护时间为7d。

4、混凝土质量检查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外,试验室还要对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混凝土温度、环境温度、养生期限等进行控制、检查和测量。

(1) 测水、外加剂溶液和骨料的加热温度及加入搅拌时的温度。

(2) 测混凝土出机温度和浇筑时温度,每个班至少检测4次。

(3) 混凝土试块增加至少两组同条件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混凝土强度。

㈢ 冬期施工测温措施

1、施工现场在入冬前建立测温组织,对每天大气温度、混凝土温度、喷砼混合料温度进行监测。项目部试验室主任蔡康鹏负责本工程的测温工作,并派专人测温。专职测温人员要认真负责,测试数据真实可靠,用来指导施工。

2、试验人员每天至少测量3 次环境气温 。

3、测温时间和所测温度值详细记录,每天由资料员整理归档。

4、测温人员保持与供热、保温人员联系,如发现供热故障或保温措施不当使温度急剧变化或降温过快等情况,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5、水井及管线提前做好保温工作,防止受冻;暂设工程的水管、供热管在入冬前做好保温维持工作。

6、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寒准备。

7、对测温保温人员及管理人员应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有关知识,明确职责。组织参加冬期施工的工长、施工班组业务学习,以提高冬期施工和质量意识。

8、指定专人进行气温观测并作记录,收听当地气象台预报广播、电视天气预报,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预定中长期天气预报,做好防止寒流突然袭击的物资准备。

9、材料部门按现场需要以及材料计划落实进场材料,冬期施工期间需要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开工前准备就绪。

10、做好冬期施工混凝土、砂浆及掺外加剂的试配、试验工作,提出适宜冬季施工的配合比。

㈣隧道口保温门施工措施

为保证隧道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确保隧道冬季施工的质量、安全,按期为业主提供一个优质的工程产品。对隧道洞口采取如下冬防措施:

洞口安装保温门,横竖向采用工字钢骨架固定在明洞衬砌混凝土上,用保温彩钢板或保温门帘保温,靠近拱顶位置开设天窗一处,2米×1.5米,用做隧道排烟及减轻爆破冲击。

㈤拌和站保温措施

拌和站安装两台60混凝土拌合站,拌和二衬、仰拱用混凝土;在隧道施工场区内设立两台js750型拌合站,搅拌喷射混凝土。拌合站整个场地全部进行硬化,硬化标准为下层15cm砂砾垫层,上层为25cm厚c15砼。场内道路为20cm砂砾层及泥结碎石面层,部分路段采用c15混凝土硬化。所有水泥全部采用散装,安装立式水泥罐。砼生产过程完全由机械化、自动化完成。

由于本工程地处大同市恒山区,冬季寒冷漫长。砼搅拌站采取如下措施:

1、搭设保温厂房

砼拌合站主要设在保温厂房内,厂房下部采用砖混结构,上部采用钢骨架、彩钢板保温。三个拌和站厂房面积共为15000平。另需平整砂石料存放场地10000平(防止冬季大雪无法供应)。

2、锅炉房

拌和站另设置锅炉房,主要用于拌和机加热和砼拌和所用的原材料水、沙石料等加热。锅炉房为砖混结构,长10m,宽8m,高6m。

3、加热水

拌和用水采用水车运至工地保温蓄水池,采用蒸汽锅炉加热,在水池内安装蒸汽管,管上钻孔径约4mm水孔,孔数按其总面积等于汽管截面积计算。

4、加热骨料

骨料在料堆内用蒸汽间接加热,在每座骨料堆内埋设钢排管,通过管壁进行热交换。排管采用φ50mm的厚壁无缝钢管,竖直布设,管的间距为0.7m。为了提高砂的加热效果,在加热管的下面喷射压缩空气,利用空气在砂、石内扩散传热。

(六)项目部、拌和站、隧道职工宿舍、办公区及生产区的采暖、保暖措施

项目部、拌和站、隧道一队、隧道二队各安装取暖锅炉一台,共计4台2吨供暖锅炉,每台供热面积为2000平方米,办公区及职工宿舍铺设取暖管道、安装取暖片,确保冬施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 、安全管理制度

㈠ 施工安全

1、安全教育

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2、安全检查

(1) 每项工程施工前,对投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验收不准使用。

(2) 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

(3) 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每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由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4) 安全生产检查时做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坚持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5) 针对施工专业性的特点还要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和整改。

3、安全防护

⑴ 冬季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发防滑靴,及时清除冰雪,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⑵ 施工中接触热水要防止烫伤。

⑶防止工人在施工中冻伤,做好劳动防护及在室外工作时的保温保暖。

4、安全用电

⑴ 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⑵ 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⑶ 防火、防雨配电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⑷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⑸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⑹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5、机械安全

⑴ 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⑵ 各种机械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⑶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㈡ 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消防员。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油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明火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 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7、对施工现场四周加强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8、施工场地布置时明确留出消防通道,配齐现场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督检查。

第7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是推动《农产品质 量安全法》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二、 农业部门要推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登记制度,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创造条件。

三、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 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及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对产出的农产品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

四、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农产品销售者在购进农产品时应当索要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向农产品购买者出示有关农产品质量的证明。建立进销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踪的目标。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程可追溯

六、 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第8篇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的记录。

(二) 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裂、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 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并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 质检部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 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级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按要求记录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结果。

5、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清洁养殖,妥善处置农业废弃物;协助开展被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第10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二、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四、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一、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二、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三、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四、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第11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12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例

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

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

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接诊医师经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经治医师查房

1.每天对所管患者最少2次(晨间、午后)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2.对急、危、重患者和新入院及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及时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诊疗措施,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3.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巡视性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4.夜间值班,要对病区所有患者进行经常巡视性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紧急有效的诊疗措施;疑难急重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5.上级医师查房前,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一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6.主治医师、科主任查房记录,经治医师于12小时完成,并于当日遵照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7.由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主治医师查房

1.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2.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1次。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3..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签字认可。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5.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三、认真执行《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要做到按时交接班。接班医师未到岗,值班医师不允许下班;接班医师因故未按时(迟到)接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未到岗﹙已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按脱岗扣2分;接班医师未到岗﹙未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接班医师均按脱岗扣2分,并按劳动纪律考核条款考核脱岗时间;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对擅离职守者,扣5分。

(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要及时给予处置,经治医师解决不了的要做到逐级请示,并把病情变化及处置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班本上,还要记录到病程记录中, 值班医师对患者病情变化处置有困难,不请示、不汇报或处置不及时的,发生一次,值班医师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值班医师接班后,对全科住院患者进行查房。对危重患者要不定期查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值班人员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值班医师向接班医师交班时,对危重及病情出现变化的患者做到床头交班,并书写交接班记录﹙包括值班病程记录﹚,交接班医师签字。未按时写交接班记录或无医师签字,视为未交接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六)交班记录本要求书写内容: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等,要认真、全面、详实地书写,发现少填写一项内容,值班医师扣2分。

四、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讨论结束后按照要求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填写医患沟通单。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一天完成,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认真执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患者死亡后,于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未按时完成死亡讨论,科主任、业务院长扣5分。

(二)凡死亡病例,医疗组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征求(动员)家属意见,是否同意进行尸检。尤其是对死亡原因不清楚、交通肇事、打仗斗殴等非正常死亡的和家属对医疗及死亡原因持有疑义的,坚决动员进行尸检。家属同意或不同意进行尸检,都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 栏内进行签字,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同时要在医患沟通单上签字、印手印。违反上述规定的,节假日、双休日、夜班时对值班医疗组扣2分;正常工作日对医疗组人员扣2分。

(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要记录在病历中,同时也要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死亡病例无死亡讨论,发现一份,经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死亡病例讨论内容未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发现一次,经治医师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六、认真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医护人员无论是本人发现或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及其他医护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如医护人员态度冷漠,“见死不救”,一经查实,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抢救记录要及时、详实,并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手写记载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人、主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认真执行《会诊制度》

(一)急诊会诊(急诊科会诊)要求接到电话后10分钟之内到达请会诊科室,会诊后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会诊科室﹙现场﹚和会诊后不写会诊记录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普通会诊,申请会诊科室要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医师要亲自检查患者、阅读病历,不要只听病情汇报;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意见。申请会诊科室,会诊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医师扣2分;会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八、认真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不应该输血的患者进行输血或应该输血的而没进行输血的,查实一次,当事人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九、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要点

(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的,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记录原则上由术者在24小时内完成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术者应签名认可。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病历严禁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改动病历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须要改动的文字上,修改人在改动处下方填写修改时间并签名;同一页病历记录修改不得超过三处。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患者及家属(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复印过的病历(包括护理文献)不允许改动。如发现改动,经治医师(护士)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护理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认真执行《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制度》

(一)根椐实际情况由医务部、护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培训。有计划未组织实施或无计划也未组织实施,医务部、护理部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医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5分。

(三)对考试不合格﹙不参加考试﹚者,每次扣5分。

十一、认真执行《医嘱制度》

(一)长期及临时医嘱要求在接诊后1.5小时以内开出。违反此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长期医嘱单一页超过6项停止医嘱,应重新整理医嘱,即在最后一项医嘱下格线上划一道蓝线,重新整理的医嘱另起一页,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的时间应按重整当日时间填写。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

(三)除急诊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如有违反者,责任人扣2分。

(四)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的各种医嘱,必须与病情和病程记录一致。违反此规定的扣2分 。

十二、认真执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

(一)手术知情同意书决不允许事后填写或增加内容。患者由于病情等原因不能亲自签字者,要委托(写委托书)其代理人签字。患者及家属在告知书上必须写明“知晓以上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如需增加内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必须在有患者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书写増加的内容,患者或家属在增加内容上面印手印并签写“知晓增加的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 ,医师在增加内容下边签名。 需要患方填写的年、月、日、时、分,医师不能代替填写。患者有多个子女的,医师在向家属交待病情时,原则上所有子女必须在场并签字、印手印。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知情同意书填写内容要详实、全面(术中、术后及不行手术治疗可能出现的情况),语言通俗易懂,并按上一条款要求办理。由于术前告知不详实、不全面而引发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扣10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三、认真执行《医疗证眀管理制度》

(一)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门诊患者诊断书、出院患者诊断书、病情介绍等)和死亡证明。

(二)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医疗证眀书,违反者,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开具假医疗证明者,发生一次,给予当事人扣2分,并全院通报批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门诊患者病假诊断证明的休息时间一次不超过三天,住院患者出院诊断证明的休息时间不得到超过一个月。违反此规定的,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认真执行《围手术期关键环节管理制度》

(一)术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及时纠正不良情况。风险评估要有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主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 麻醉医师要亲自对每位需要麻醉手术的患者做好术前会诊,并认真书写会诊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麻醉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三)对全麻术后患者,麻醉医师要亲自护送患者到病房,并做好定时术后随访,认真书写随访记录。违反上述一项,麻醉医师扣2分。

(四)外请专家来院手术,须由相关科室填写“邀请外院医师手术会诊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报院务会审批后方可参加手术。如违反上述规定的,邀请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科室承担。

(五)遇涉及刑事、纠纷或暂无经济支付能力而急需手术的患者,有关科室应在积极抢救、手术的同时,立即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手术。如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医疗组和当事人承担。

(六)手术前必须由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共同认真清点、核对、检查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和质量,并逐项、准确地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及时记录;手术临近结束时,再次清点、核对、检查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定无误,告知手术医师,并做好记录。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巡回护士、器械护士给予经济处罚,护士长负管理责任。由于玩忽职守,发生手术器械、敷料等物品遗留在患者体内,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七)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标本按要求固定后,及时送检。医师认真、详实地填写病理申请单。由于病理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术者、助手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发生标本丢失或“张冠李戴”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八)术者在手术未结束离开手术室的,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术者承担。

(九) 术中植入性器材的合格条码要认真、及时地粘贴在病历中,如发生条码与植入性器材不符或条码、植入性器材与病历记载不符,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十)术后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监护的,应送重症监护室(icu)进行监护。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沟通、及时处理。违反此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值班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当班或值班护士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护士长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护理组及责任人承担。

十五、认真执行《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细则,进行自检、自查。将自检自查情况在每月一次例会上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落实责任,奖惩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将会议内容详实地记录在《科室病历检查记录本》中。检查中如果发现科室未按时召开病案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会议内容记录不及时、不全面的,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十六、认真执行《临床科室输血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按照规定科学合理用血;输血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认真、详实地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缺一项者扣2分。

十七、 认真执行《临床科室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指导本科室医务人员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通过病例讨论、处方分析,监督、检查、分析药品使用动态,促进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检查中发现医师滥用和不合理使用药物,扣2分。

十八、认真执行《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外科系统术前预防感染使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及使用时间,如出现使用不规范,发现一例,科主任负管理责任,经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对于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在没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得使用抗生素;对于感染症状明显,感染部位明确的患者,可试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出来后,有的放矢地使用抗生素;违反上述规定的,经冶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由于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引发的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九、认真执行《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要设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工作。对未设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二)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无科室管理制度或有科室管理制度未组织实施,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三)严格遵守无菌操作的原则,凡是进入治疗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进行无菌操作时也必须佩戴口罩帽子,非医院工作人员严禁进人治疗室,违者扣款50元。

二十、认真执行《处方权审批制度》

申请处方权的医师,必须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否则视为非法行医。处方权的申核部门为院务部。没有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如发现没有处方权的医师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对其本人处罚:发生医疗事故时,带教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全部由带教医师承担,并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加重处罚。医务部对处方权审核不严格,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罚款数额,遵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执行。护士执业参照执行。

二十一、认真执行《重大手术报吿、审批制度》

按照医院的规定,重大手术执行报告、审批程序。要求术者将选择的手术治疗方案、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及手术风险等提交全科会诊,必要时全院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确定最终手术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治疗方案及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并发症。是否同意手术,都要签字并印手印。如果同意手术,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科主任签名后上报医务部审批。如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扣10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十二、认真执行《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全部由物资采购供应部统一购买。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禁止使用未经医院招标购入的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产品。违反规定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医院不负责接待处理,并由医院纪委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科室承担。

(二)临床操作或手术置入的内置物,医师术前必须同患者或家属进行详实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全部记录在《植入器材使用同意书》上。无论患者或家属是否同意,均应在《植入器材使用同意书》上签字、印手印。违反者参照《医患沟通制度》处罚。

(三)术中所用植入性医疗器材的产品合格证及时、准确地粘贴在病历中。违反此规定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物资采购供应部提供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材应建立出库登记、使用登记,登记本保存期限10年以上,以备产品质量追溯。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二十三、认真执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管理

1.医务部每月1-2次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每处扣2分。

2.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每处扣2分。

二十四、认真执行《病历复印、封存和启封的管理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运行中的病历患者也有权复印。患者及家属(包括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持有效证件要求复印运行中的病历,医疗组医师携带病历,陪同复印;出院病历持有效证件到病案室复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存放在病历中。如医师拒绝复印运行中的病历,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如发现患者或家属(包括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自行携带病历复印,住院部主任、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如发生病历丢失,医疗组医师给予加重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医疗组承担。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运行中的病历,可封存复印件,由医务部负责保管。出院病历,封存原件或复印件,由医务部或病案室保管。节假日、双休日、夜晚,总值班人员有权封存运行病历的复印件,上班后交医务部保存。医师、医务部、总值班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封存病历,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扣

二十五、认真执行《急诊危重患者抢救记录书写规范》

急诊危重患者来院后,当日值班医师负责接诊、抢救,将接诊、抢救记录按要求及时地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记录不及时﹙包括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发生一次,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十六、认真执行《门诊工作制度》

(一) 门诊医师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有违反者参照处罚。

(二)按时开诊;不允许提前关闭诊室。如有违反规定的,扣2分。

(三) 门诊医师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给予回答,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因为服务存在缺陷,遭到患者及家属投诉的,扣5分。

二十七、药剂科管理

(一) 严格审方,准确划(核)价,精确配药,二人复核,发药袋上注明用量、用法,耐心讲解药品服法,如有发药差错每例扣款5分,病人投诉一次扣10分。

(二)库房要做好通风排气,保证无虫咬霉烂变质、无过期药品,发现一例扣2分。

(三)科学计划,随时保证临床供应,不能保证供应严重影响临床工作扣2分。

(四)严把质量,认真验收,做好登记,无验收登记扣2分,登记不全扣2分。

(五)严格执行“五专”要求,未做到“五专”之一扣 ,无发药签字每次扣2分,麻醉药品发放登记不完整扣2分。

二十八、功能科管理(含医技、化验、 胃镜、理疗室)

(一)患者未检查完医生不能下班,发现一次扣2分。

(二)检查时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是否与申请单一致,确定检查部位。漏检、错检一个器官扣5分。

(三)按时出报告单,报告单项目不全或字迹难辩认、签字不清楚扣2分,内容应完整、描述科学,否则影响诊断扣2分;无特征性征象不下肯定性疾病诊断,否则扣2分。

(四)仪器表面有灰尘、室内有人吸烟、发现一次扣2分。

(五)实行节假日急诊待令制和24小时急诊待令制,接到电话后应在60分钟内赶到科室。借故推诿 、不接电话、每次不来者,扣10分,并取消当月交通费。

二十九 护理部管理

(一)护士素质

1.仪表端正,着装规范,护士服装整洁,庄重,不穿响底鞋。不符合要求扣2分。

2.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一丝不苟。爱护体贴病人。礼貌用语,熟知病人姓名。不推诿病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3.严格遵守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不与病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符合要求扣2分。

4.实行首次接待负责制,耐心答询,不大声喧哗,工作时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不符合要求扣2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一迟到,不旱退,不脱岗。上班时间禁吃零食。违者每次扣5分。如与病人发生争执或病人投诉每次扣10分。

(二)优质护理服务

1.入院护理

(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护士面带微笑,起立迎接新病人,给患者和家属留下良好第一印象。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备好床单元。护送至床前,妥善安置,并通知医生。完成入院体重,生命体征的收集。不符合要求扣1分。

(3)主动进行自我介绍,入院告知: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管床医生和护士,病区护士长,介绍病区环境,呼叫铃的使用,作息时间及有关管理规定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

(4)了解病人的主诉,症状,自理能力,心理状况。如急诊入院,根据需要准备好心电监护仪、吸氧装置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

(5)鼓励患者和家属表达自己的需要和顾忌,建立信赖关系,减轻患者住院的陌生感或孤独感。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日常护理;:

(1)采用湿扫法清洁并整理床单元,必要时更换床单位。保持床单位的整洁,床头柜无水渍、灰尘、垃圾、棉签,被子无污渍、血渍,床摇把放下,病人离开病室后立即整理好床单位。未到位扣5分。

(2)保持库房整洁,盖被。垫被,枕头各自归位。未到位扣5分。氧气车装备完善,保证车上有氧,氧上有表,停氧后及时归库,湿化瓶消毒好后装氧表及时上好备好用,未到位扣5分。

(3)主班,中夜班,护理班执行生命体征的检测,严格按医嘱执行,护理记录须真实。未到位扣5分。

(4)未及时送化验标本,铺陪人床不上医嘱,护理班每次发药后要打钩。一项不到位扣5分。

(5)每日更换氧管。湿化瓶中的蒸馏水几各种引流管袋,间断吸氧的病人未吸氧时及时倒掉蒸馏水,一项不到位扣5分。

(6)老体弱的病人入院后,护理班主班要观察背部,骶尾部及四肢皮肤的完整度。护理班,中夜班上下班前要做好床头交班,如不交班由接班人员负责。不到位扣10分。

(7).重,病危的病人15-30分巡视一次,病室内电视机,走廊灯及时关闭,未到位扣5分。

(8).据医嘱给予饮食指导,告知其饮食内容。未到位扣1分。

(9).好失禁护理,及时更换潮湿的衣物,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未到位扣5分。

(10).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卧位,指导并协助患者进行床上活动和肢体的功能锻炼,未到位扣5分.

(11).按需要给予翻身.拍背.协助排痰,必要时给予吸痰,指导有效咳嗽,未到位扣5分

(12)加强巡视压疮高危患者,有压疮警报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未到位扣5分

(13)患者每周剪指甲,称体重一次,生活不能自理者协助更换衣物,提供适宜的病室温度,嘱患者注意保暖.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保持病室安静.光线适宜.操作要尽量集中,以保证患者睡眠良好.未到位扣1分

(14)晚夜间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清.操作轻.未到位扣1分

(15)术前给予心理支持.评估手术知识,适当讲解手术配合及术后注意事项,告知其禁食水时间.戒烟酒的必要性.拍背.训练床上大小便等,未到位扣2分

(16)准备好麻醉床,遵医嘱给予心监护,氧气吸入,未到位扣2分。

(17)做好各种管道标识并妥善固定各管道,保证管道的通畅.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医生.未到位扣5分

(18)按等级护理要求巡视病房,输液卡及时签名.未到位扣5分

(19)对危重、躁动患者予约束带、护栏等保护措施.危重病人使用腕带.未到位扣5分

(20)针对患者病情及恢复情况进行出院指导(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术后注意事项、带药指导、饮食及功能锻炼,术后换药、拆线时间,及医院联系电话)未到位扣5分

21听取患者住院期间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出院登记.未到位扣5分

(三)护理文书书写

包括三测单的绘制,长期医嘱执行单和护理记录单的记录应真实可靠。树立法律意识,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加强护理人员法制意识,明确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及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参照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发现一处差错扣5分。

(四)急救药品物品管理

1.急救物品管理制度健全。急救器械性能完好,处于备用状态。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基本操作及急救仪器的使用。如不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扣5分

2.每日清点各种基数药品,班班交接并有记录。外用、口服、静脉药要分开,交接不清全额赔款,每次扣2分。

3.毒麻,精神药品专柜上锁。专人管理,班班交接并有记录。交接不清扣5分

(五)加强治疗巡视力度及责任心

1.经常巡视,输液卡签字规范。字迹清晰。输液卡上滴数与实际滴数相符,并保持输液通畅。做完治疗后自己签字,包括临时医嘱单和长期医嘱执行单,一本病历扣5分。

2.为保证处置室的整洁,器械84侵泡,2小时由治疗班负责冲洗晾干,治疗班保证整个办公地点环境清洁,午班保证各种一次性物品的供应。未到位各扣5分。

3.加强巡视,治疗班、午班、助班换瓶责无旁贷,护理班、主班不忙时协助。相互推诿扣10分。

4未正确执行医嘱(如打错针,发错药,抽错血)扣10分,如引起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取消当月绩效奖,并根据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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