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
责任人:
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
内容:
1. 药品在院内流通和使用的整个过程都存在安全性问题,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严格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领用、使用等各环节管理,加强药品质量监测。
2.1药品的购进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制度》执行,采购员应认真审核药品供应商和药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首营品种、首次供货企业应按照《首次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首次供货企业审核管理制度》执行,首营药品采购一个月后,根据《首营药品用药反馈制度》要求应及时发放调查表,及时了解临床用药相关信息。
2.2购进药品的检查验应按照《药品检查验收制度》执行,必须进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生物制品、进口药品应有相关检验报告书,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办理入库。
2.3各药房对于发出退回药品的验收,应逐批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到剂量最小包装,验收合格方可收回。
2.4药库应按照药房的“药品领用单”进行药品发放,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产地、请领数量,药房领药员应按照领用单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回。
2.5药房调剂人员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原则审核、调配、核对及发放药品。
2.6病区药品应严格按照《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每月定期进行药品效期、药品数量、药品质量等相关检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进行不良反应报告的填写和上报。
4. 及时了解医务人员、患者对药品的评价、意见及建议,加强药品缺陷监测。
5. 加强药品调剂各环节安全隐患监测,减少发生差错的概率。
6. 合理使用药品,降低用药风险。
第2篇 食品药品安全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上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各村食品药品监察员做当月工作汇报,按时上交报表、笔录及其他文字材料,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三)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四)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五)各村食品药品监察员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六)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八)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工作汇报、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第四条 例会的分类:
(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察员每月工作会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集并主持,由全镇13个村食品药品监察员参加。召开时间为每月10日上午8点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 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 参加会议不允许迟到、缺席。应出席会议的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于2日内到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做工作汇报,听取会议精神。
第七条 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2月1日起实行。
第3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4篇 药品安全协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网络,规范药品安全协管人员(食品药品安全专管员、药品监督联络员、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行为,发挥协管人员的监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辖区内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了解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和部署,听取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三)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
(四)对药品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集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周围等重点区域巡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等现象;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
(三)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服务站、卫生室、个体诊所、厂区医务室)巡查:主要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药品验收记录、药品养护记录、近效期药品管理、药品分类存放、温湿度记录等;
(四)及时收集和反馈辖区内涉药单位在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的相关信息、药品不良反应和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做好辖区内违反药品法律法规被查处单位和个人说服教育和整改情况反馈工作;
(七)督促指导辖区内新建、迁址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创建工作;
(八)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传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信息;
(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记录、台帐齐全,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
(十一)完成其他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得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得在没有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第5篇 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星五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藏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藏要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交接班记录,记录包括:日期、值班情况(有事或无事及其他需要交接的事情)、交接人、接班人。
三、医院保卫科值班人员,要定时查岗,特别是晚12点以后。每晚5:30分打开报警器。
四、保卫科值班人员遇情况或接到药库、药房、各有关科室值班人员的报告,急报110名保卫科长。
五、值班人员会同保卫科长、药剂科主任向主管院长、院长汇报有关情况。药剂科及保卫科作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事件、现场情况、到现场的人员、药库值班人员签字、保卫科值班人员签字、保卫科长签字、药剂科长签字。
第7篇 柏西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药品由专人负责,药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每个药品柜有标签,标明药品名称及数量。
二、药品领用须经负责人同意,填写领用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实验教师领取,其他人员领用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填单领用。
三、每年药品购买由药品负责人报计划,教务处审批,总务处购买,再由药品负责人验收入库。
四、药品管理每年盘点一次,购进药品与耗用明确,报教务处备案。
五、药品室需设立危毒药品专柜,须上两把锁,由两位实验教师分别管理其中一把钥匙。取用药品,需两位老师同时在场。
第8篇 中小学校危险药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危险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化学危险药品、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药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化学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药品保管和作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第9篇 实验器材药品室安全制度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东海县黄川中心小学
2023年1月20日
第10篇 附院麻毒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麻毒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麻毒精神药品的管理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毒精神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由药剂科负责购进。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麻毒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手术室补充注射用麻醉药品时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同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上述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师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上述特殊管理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销毁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药品监督部门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机构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9、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第11篇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
1药品安全管理
医院药品安全主要存在于药品准入、保管、调剂、使用等四个环节上的安全。
严格把好药品采购质量关,杜绝假药、劣药流入医院,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固然重要。
但如何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医院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该作为医院药事管理的首要工作。
我院立足于抓过程、环节上的管理,扎实做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1.1药品准入安全我院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将我院的药品目录与**遴选的省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进行对照,建立我院**中标品种目录库。
并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的通知》(苏卫综合[2010]13号)的要求,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
积极开展网上公开采购,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采购药品。
从2023年6月份起我院所有药品都通过网上采购药品。
同时,我院还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了药品质量。
通过网上公开招标采购,规范了药品采购渠道,严把药品准入关,确保了资金流向和药品准入的安全。
1.2药品保管安全我院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定和执行了药品保管制度。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
根据各类药品的性质与特点,我们新医院的正式使用,药品库具有适当的空间,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仓储条件,温度与湿度应当符合所贮存药品的保存要求。
同时,我们利用每月2次的行政查房、质量检查日和药品盘点,对全院病区小药柜、药房和药库的药品进行药品有效期等质量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1.3药品调剂安全我院药械科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进行药品调剂工作。
药学人员坚持药品调剂“四查十对”制度,加强了药房发药复核工作,杜绝了发药差错的发生,确保了患者用药安全。
1.4药品使用安全去年我们以医院搬迁为契机,投资二百多万元成立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简称:pivas)。
pivas的正式启用,使静脉药品调配在无菌、洁净的环境下进行,既改善了静脉用药调配环境,又加强了静脉用药配伍审核和复核,杜绝了药品调配差错的发生,降低了输液反应的发生率,提高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距离适当(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或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运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一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易串味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昧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
9.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为:
9.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9.2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
9.3第二类精神药品专区存放;
9.4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9.5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设立近效期标志。
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1.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2.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第12篇 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学试剂必须入库,由专人保管,非化验人员不得进入试剂室,外来人员严禁私拿乱放。
2.易燃易爆试剂应存放于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室内通风要求良好,同时不应和易然物放在一起。严禁在化验 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然液体。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多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4.腐蚀性试剂应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击,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类、烯烃等在见光条件下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过一年。
6.化学药品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均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
7.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制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8.剧毒品应存放于专门的柜中,建立领用需经审批,双人签字制度,同时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员应熟悉药性。
9. 库房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持室内干燥、洁净、通风、避光,试剂排列有序。
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
在化验工作中经常会产生有毒的废液、废渣以及废气,尤其是某些剧毒物质,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围的空气和水源,造成环境污染,结合我化验室现状,特介绍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无机酸类.将废液慢慢到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中,中和后用大量水冲洗。
2.无机碱类.用6mol/l盐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冲洗。
3.含氟废液.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钙沉淀。
4.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加入碱液使之变成难溶的氢氧化物沉淀,经过滤分离后处理。
5.六价铬废液.可用亚铁经过滤分离后处理。还原成三价铬,加入碱液使之变成难溶的氢氧化物沉淀。
6.少量的废气一般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气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米。
三、常见化学烧伤的急救与治疗
烧伤物质
急救与治疗方法
碱类:koh、naoh、nh3.h2o、cao等
立即用大量水洗涤,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冲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拭干后,涂上烫伤油膏,用消毒纱布包好。
酸类:h2so4、hcl、hno3、甲酸、苦味酸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洗涤,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消毒拭干后,涂上烫伤油膏,用消毒纱布包好。
铬酸盐:铬酸、重铬酸钾
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硫化铵溶液冲洗或用5%硫代硫酸钠溶液清洗。
氢氟酸
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然后用甘油与氧化镁(2:1)悬浮液涂抹,并用消毒纱布包好。
氯化锌、硝酸银
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药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浓盐酸,浓氨水等)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如曾使用毒物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
3. 浓硫酸与水混合时必须边搅拌边将浓酸徐徐注入水中,且应在耐热容器内进行,不得将水倒入浓硫酸中,否则引起爆炸或烧伤事故。凡在稀释时能放出大量热的酸碱,稀释时都应照此规定操作。
4. 氢氟酸烧伤较其它酸碱烧伤更危险,如不及时处理,将使骨胳组织坏死。使用时最好戴上橡胶手套,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烧伤。
5.高氯酸的使用规则。1)浓热高氯酸是强氧化剂,与有机物或还原剂接触会发生爆炸,所以应避免与此类物质接触,并且在高氯酸操作时不能戴手套。2)热的浓高氯酸与某些粉状金属作用时,因产生氢可能引起爆炸,所以应防止其单独与金属粉未作用。
6. 产生有毒气体,或挥发性酸气的操作,如配制氨水溶液等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取用腐蚀性药品时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和戴手套。
7.加热易燃溶剂如酒精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不得用火或电炉直接加热易燃易爆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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