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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幼儿园报告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1

某幼儿园报告制度

第1篇 某幼儿园报告制度

幼儿园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幼儿园教职员工向幼儿园或幼儿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幼儿园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园长)报告。

3、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20日前,书面向教办汇报学校每月的安全工作情况。

4、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幼儿园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校长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教管办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镇教管办,做到逐级上报。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第2篇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做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分管园长。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伙同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做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园长参考。

5.园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针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园长召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重大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事故或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委或掩盖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3篇 y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幼儿,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幼儿园发现疫情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委。

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幼儿园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幼儿园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全园建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后勤主任 卫生保健员 各年级组组长

(二)幼儿园建立园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园长为组织领导,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园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作。

第4篇 y幼儿园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为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

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区域、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报告要求:

1、教职工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隐患,在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区教育局安办报告。

三、报告受理:

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处理,直至消除事故隐患。

四、报告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又没有及时报告的或者接到事故隐患报告没有及时处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5篇 南丰幼儿园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为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特别是要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后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镇政府。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第6篇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幼儿园及各班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任务

幼儿园(班)要做到及时报告园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教师及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现况等。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

为确保幼儿园(班)及时、准确的报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个班级或部门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问题由哪个班级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报告办法

各班级或部门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主班教师或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园领导,另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六、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教师或领导在获悉幼儿或员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对教师、幼儿或员工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

礼士镇中心幼儿园

2012.2

第7篇 幼儿园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3

幼儿园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3

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

1、各班教师要重视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接新班和新入园的幼儿、制订教育目标及各项教育工作计划前,都必须充分了解研究幼儿发展情况。

2、必须在本班两位教师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写出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报告可由两位教师轮流执笔。

3、幼儿发展情况报告是对幼儿群体的分析评价。关于幼儿个案观察记录可根据报告内容的需要附在报告后面。

4、报告的项目、内容、格式,要按照本园教育目标的内容书写,如有特殊要求,于学期初布置教育工作计划时通知。

5、报告中必须体现以下内容:教师接班时幼儿发展水平、写报告时幼儿的状况、分析变化的原因、提出下阶段改进的措施。

6、教师于学期结束时上交幼儿发展情况报告。

7、幼儿发展情况报告由资料室保管。接班的教师制订本班教育目标及工作计划时,可向资料室按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第8篇 实验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做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分管园长。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伙同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做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园长参考。

5.园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针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园长召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重大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事故或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委或掩盖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9篇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副组长:张**

组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疫情报告员:李**137215305

疫情排查员:王**

疫情登记员:刘**1363939397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李晓峰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772337。

二、学校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教育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校长------教育组------华龙区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宿管员(2分钟)→学校疫情排查人(2分钟)→校长组织排查(5分钟)

-胜利路教育组。

(3)有事由校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第10篇 幼儿园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为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

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区域、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报告要求:

1、教职工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隐患,在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区教育局安办报告。

三、报告受理:

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处理,直至消除事故隐患。

四、报告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又没有及时报告的或者接到事故隐患报告没有及时处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11篇 一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第12篇 幼儿园制度建设报告规范

201*年以来,我幼教中心在局党委、纪委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整体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我幼教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幼教中心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教育崇廉,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宣传。

上半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重视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专题研讨,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片,形成学理论、重实践、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班子成员坚持一月一次的理论学习。

2.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对象。

以班子成员上和党员为教育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实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召开了上半年民主生活会中层以上干部述。

3.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

注重从加强廉政勤政宣教入手,充分依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突出关键时段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修养。

今年我幼教中心按局纪委要求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室办公电脑桌面和教室走廊两侧显要位置制作安装廉政文化宣传图,“廉洁之爱”“一清如水”,用雅致的图、清新的词营造出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促使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免疫力进一步提高,筑牢了廉政“防火墙”。

(二)加强制度保廉,规范权力运行。

1.严格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对幼教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重点制定20**年幼教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防止餐饮行为的浪费等方面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大力推进节约型幼教中心建设,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分钱,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

2.着力抓好责任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

注重于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落实,将党务公开与幼教中心内部事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有机结合,通过局网站商场、幼教中心网页,幼教中心信息公开栏等,灵活多样地公开党务工作。

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工作、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方便了党员、群众“零距离” 监督幼教中心党风政风。

3.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

根据去年查找的岗位风险点,制定了《幼教中心20**年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幼教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每位同志的岗位风险点确定了风险等级。

上半年,幼教中心对廉政风险防控进行了整改落实。

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深入推进了幼教中心廉政建设,努力为党员、干部群众构建起保持清正廉洁的“防护网”。

(三)抓好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深化作风建设。

依托宣传栏公开幼教中心的各项工作、收费等情况,接受咨询及投诉,实现为教职工、幼儿和幼儿家长服务透明度;严格落实联系服务教职工、幼儿各项措施和制度,积极拓展深度服务,深入开展好“风险预防提示、个性化服务、意见征求与反馈”等四大服务活动,为教职工、幼儿、幼儿家长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破解难题。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幼教中心将继续加强以务实高效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幼教中心良好形象。

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习,做好反腐倡廉思想工作。

按照《免渡河林业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观看党纪案件影像教材、讲廉政党课等。

2.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8项规定、林业局六项规定,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分层监控,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给予必要的谈话提醒或警示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和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强化精简会议、严格控制、规范管理等措施的落实,严格压缩公用经费、会务费、接待费三项费用,确保“节俭治奢”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听取群众意见、完善网站公开信息等形式,着力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健全公开台帐资料,进一步增强公开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加强对干部日常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努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进一步强化作风效能建设。

继续坚持以“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引领”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干部教职工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制度的落实,完善联系服务教职工群众制度,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各类考核奖罚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工作中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存在问题突出的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幼教中心教职工的绩效教育,重点抓好绩效责任追究的落实。

不断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深入推进幼教中心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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