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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整改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整改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按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企业应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况出现后应加强检查力度。

第二条 各工区、车间每月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检查。

第三条 班组每天上班前应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有违章的必须坚决制止。

第四条 班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条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有记录,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有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人,必须有整改回复书、验收记录签字;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报上级处理,情况危急时应立即撤出现场人员。

第六条 企业、班组应认真、细致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每季度由监理部分管安全领导牵头,由建设单位的副总经理、工程、计划、安监、各标段项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和评定。在联合检查之前,各施工单位按检查表,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报工程部安监负责人。(检查表见附表)

2 监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由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文明大检查。

3 监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就地解决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严重的通报处理。并严格认真执行奖罚细则。

4 监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结合的方式,将安全、文明检查结果汇总、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各参加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并据此考评各个施工单位,然后报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处罚。

5建设单位不定时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如发现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处罚或勒令停工。

6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登记卡和整改记录等台帐。

7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部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分管该工程项目的专职工程师给予指导。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及部有关规定和安全施工的具体情况,组织参加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各施工企业每年年初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应报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审查后执行,并监督经费使用和计划的落实。

4一切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并要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不准布置开工。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6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空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安监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安监人员监督落实情况。

7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发电机静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部门、总工审查后,报监理部组织会审。

8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本单位安监科一份审批签字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应按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技术管理制度重新申报,审批签字。

9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如未设置安监部门,其编制的措施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

10重大危险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检查落实情况应报监理部。

第3篇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工作“以防为主”,为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现制定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规定如下:

1、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防火检查(一周一次);岗位每班不定期对本岗进行防火巡查。

2、对查出的火险隐患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整改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或上报相关部门人员,并记录在案。消防整改要按照“三定三落实”的原则进行,并确保复查到位。

3、严格按隐患整改流程进行。

4、对接到火险隐患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所有的检查与整改,相关部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

第4篇 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

1)安质部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各责任部门、架子队、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整改。

2)可以当场整改完成的隐患应当场完成;对需要采购材料、用具、大量人力等不能当场完成的,视隐患严重程度可采取暂时停止该项作业直到隐患整改完成,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继续作业但尽快整改的方式进行整改。

3)各责任部门、架子队负责人应积极进行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安质部门报告发现隐患和隐患治理的情况。

4)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安质部门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或在向项目经理汇报后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质部门对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6)各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其负责人应按通知书要求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7)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完成时间前,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应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向安质部门反馈,并在“整改情况”栏填好整改完成情况后将隐患整改通知书交回安质部。

8)安质部协同责任部门、架子队队长、作业班组负责人对该隐患进行复查。

9)隐患已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将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档,完成该隐患治理程序。

10) 若隐患未得到整改,安质部门按照本工程《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对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处罚,并向项目经理汇报,采取其他措施强制整改该隐患,直到该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11)项目部应当至少每月定期或者专门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者专项安全检查,并按照及时安排各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及时地整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12)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者拒绝整改的,项目部依据《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2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1)各工段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记录及项目部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月度安全检查记录,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的检查情况通报,是分部安全管理部汇总分析的依据,安质部根据汇总资料对各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安全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送项目经理审定,由经理部按考核评分的结果予以现金安全奖或罚款处理。

2)各施工管段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记录及项目部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月度安全检查记录,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的检查情况通报,是分部安全管理部汇总分析的依据,安质部根据汇总资料对各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安全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送分部经理审定,由分部经理部按考核评分的结果予以现金安全奖或罚款处理。

3) (3)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由主持检查的专职安全员按项目部制订的奖罚细则予以现场纠违、警告及罚款处理。

4)奖励  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下列贡献者,经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确认,个人可获得(50~300元);部门、班组可获得(200~1000元);架子队可获得(1000~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本职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职工个人。由项目部每半年进行评比,选出安全工作优秀的个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和宣传,颁发“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2)安全基础工作(报表、学习记录、安全教育等)扎实突出者。设立安全管理奖,每半年进行奖励一次,奖励标准:200元/人;

(3)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独到可行见解并积极推进执行者。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方面,提出独到可行建议并被采纳者,由安委会研究给予适当奖励;

(4)施工管理中积极主动监督、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取得成效者。日常安全工作中,为人表率,作风犀利,能大胆开展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行为。设立安全管理突出贡献奖。奖励标准300元/人;

(5)获得上级单位和部门(项目部、公司、业主、监理和质监站)安全方面奖励者,可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

(6)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整改事故隐患,成绩突出者;

(7)检查发现了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者,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8)在危急关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者,给予200元/人奖励;

(9)在各类事故(指与施工生产、经营有直接联系的工伤、机损、道路交通、中毒、爆破、火灾等责任事故)中奋力抢救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依据情况由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奖励;

(10)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方面,积极研制、革新、引进安全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对粉尘、有毒物体、噪音治理有显著效果者,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11)每月安全大检查,由检查组打分,评选“文明宿舍”,由经理部给予物质奖励;

(12)其它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确认的事项;

(13)具体奖励评选标准细则由安质部制定,安全领导小组审核。

5)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行为人50元,并可处罚款责任单位200元/次。

(1)衣冠不整或赤膊上岗作业者;

(2)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3)宿舍或施工现场乱丢杂物者;

(4) 戴安全帽未扣下腭带的;平台穿雨鞋者;

(5)在隧道内,工人携带火种的,如火柴、打火机等,或在隧道里抽烟者;

(6)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岗位证(胸卡)者

(7)工地酒后上班的;

(8)工作环境不清扫、整理、整洁、整顿;

(9)其他不文明行为者。

6)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负责人或当事人100元。如是相关单位或部门管理不善,可追加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

(1)临边(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者;

(3)在安全帽帽壳上钻洞、涂改安全帽企业标识等其他改变劳保用品结构、性能或外观行为者;

(4)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者(清退,给予作业队或部门处罚300~1000元);

(5)搭乘无防护措施的货车车厢进出施工现场者;

(6) 在施工现场睡觉,玩耍、游泳、斗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7)机械和施工机具跑、滴、漏、冒油;

(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围蔽设施);

(9)起重指挥人员不使用醒目袖章、口哨等警示工具;

(10)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手势不规范;

(11)打磨和切割、混凝土搅拌、硅烷喷涂等粉尘、有毒的作业环境不使用劳保用品者;

(12)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私用电炉、发热器、电饭煲、电热棒或其他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者;

(13)宿舍、工棚内生火,躺在床头上吸烟、乱丢烟头;

(14)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接用电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到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

(15)闸刀开关保险丝用铜线代替者;

(16)开关箱无防雨措施或违反“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冒雨焊接作业。

(17)不使用三相五线制供电;

(18)电气设备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接零)保护;

(19)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破损露出金属导线而不采取防触电保护;

(20)电气线路、灯具的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定(如使用简易夹式碘钨灯);

(21)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危险作业环境无警示信号、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2)电缆拖地,无过道防护措施;

(23)现场消防和救生设备损坏、失效未更换或配备不足者;

(24)现场无安全通道、施工通道,登高无稳固爬梯;

(25)泥浆池未按照要求进行围蔽、警示;

(26)施工运料车辆倒车、卸料无指挥,泥头车卸料点无车挡;

(27)倒车指挥人员未穿反光衣;

(28)推土机临水、临边作业无指挥人员;

(29)没有按期组织安全学习活动和做好学习记录;

(30)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安全考试和安全会议者;

(31)工完场未清,不文明施工者;

(32)因工作需要,各作业队、班组、部门带外部临时人员入场而不向其提供安全帽等劳保用品,致其暴露在危险环境中(或影响施工形象),对相关班组责任人或负责人处罚。

7)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负责人或当事人150元。并可对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追加处罚300~1500元。

(1)特殊工种人员无证操作(包括机动车辆);

(2)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扣罚施工组织者);

(3)超长、超宽物件和危险物品运输无警示信号和标志;

(4)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新工人上岗作业者;

(5)电焊机一次线进线端无防雨罩、二次线端无防护罩;

(6)乙炔气瓶无防回火装置或卧放使用者;

(7)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使用时的距离少于5米者;

(8)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明火距离少于10米者;

(9)使用安全装置损坏、失灵或者被拆卸、关闭的起重机者;

(10)起重吊装无指挥人员或者指挥人员数量不足;

(11)起重机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继续使用者;

(12)使用货车当作交通车使用;

(13)装载机驾驶室外平台搭载人;

(14)挖掘机、装载机铲斗作载人工具;

(15)防雨棚无防雷接地措施;

(16)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17)作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工人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者。

8)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负责人或当事人200元,可对相关单位处以400~2000元的处罚:

(1)进场设备未经分部验收合格使用者;

(2)机具、施工用具的安全装置不全、不灵;

(3)机动车超速、超载行驶者;

(4)安排无证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者;

(5)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

(6)在严禁吸烟区、易燃易爆物品存储仓库内吸烟、用火;

(7)距易燃易爆物品10米范围内动火者;

(8)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存放仓库无防雷、消防措施;

(9)损坏安全标志、防护设施及消防、救生器材者;

(10)上岗前四小时内或工作期间喝酒者;

(11)整改项目未定期整改者。

9)有下列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责任人200~300元,罚款责任部门、班组和作业单位500~4000元。

1)爆破施工无警戒信号或警戒信号不明显,无警戒人员或人员数量不足;

2)违反公安部门规定,无故提前或者延后爆破时间;

3)违反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者,

4)使用无证车辆、特种设备;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不发放劳保用品给作业人员或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合格;

7)大型构件吊装未制定专项吊装方案;

8)发生一起未遂责任事故;

9)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

10)发生一起机损事故;

11)发生一起火灾、爆炸、坍塌事故;

12)发生一起车辆、特种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13)不服从分部的防汛防洪调令,各自为政者;

14)当班领导和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组织抢救、逃离事故现场者;

15)阻挠事故调查过程,捏造事故经过,出具伪证,破坏事故现场者;

16)不报、谎报、盲报、延报事故,造成事故损失扩大或事故调查无法顺利开展者;

17)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机械检验证书者;

18)爆破方案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

19)炸药与雷管由一人同时搬运的;

20)使用剩余火工品未及时退库,留在工地过夜者;

21)火工品库管帐物不相符合的;

22)火工品帐物记录薄涂改者;

23)爆破时无专人指挥并未设置警戒区;

24)未按规程处理“盲炮”的;

25)锚支护时,注浆管喷嘴对人放置的,或支护严重变形、损坏时继续作业的,或洞内出现超标位移、异常裂缝后继续作业的。

10)工程部门以及架子队未能按照“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的,给予部门及架子队罚款4000~10000元处理。

11)使用暴力抗拒安全管理者,给予作业班组罚款5000-10000元处理并清退不服从管理者,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作业队并将违章者报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12)违章重罚原则。违反同一安全行为第二次者按双倍进行罚款,直至不准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13)各部门、架子队、班组负责人是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必须起带头作用;若该部门、班组被罚款,其负责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4)本办法由安质部建档保存,以作为对分部全体职工及作业队月度、季度及年度安全考核的依据。

15)作业班组接到罚款通知单后,3天内到分部安质部交款,否则安质部有权力按照作业班组延交罚款天数延迟工程款会签。职工罚款由分部人事办(综合部)在职工奖金中扣除。

16)本办法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17)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执行中逐步完善

第5篇 酒店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在本岗位区域工作的同时进行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自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上报班组长。

2)每个员工应对本岗位所负责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

3)各班组长及时组织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接班时应将本班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存在问题向下一班交待,以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 管理处领导每季度组织主管和班组长对管辖区域、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4)对管理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或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物业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根据大楼防火安全的实施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定期对大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抽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下发各管理处、专业部门。

4、三级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采取安全有效的预防、处理措施。

3)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使用60w以下灯泡。

第6篇 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目的

根据公司加强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的要求,明确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周期和责任,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此检查制度。

2 范围

分厂范围内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煤气检测仪、煤气系统联锁装置、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电磁吊、吊运液态金属行车、事故水塔、消防报警(灭火)系统、高温(酸腐蚀)区建构筑物、钢(铁)水包、钢(铁)水事故坑、防雷装置等。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

3.2设备部负责厂区内设备设施、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消防等相关重要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3.3安环组负责分厂内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综合监督检查。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各部门应组织辨识出本部门重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列出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清单,分层次明确检查周期和责任人。

4.2 各部门应按照已确定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责任人和检查周期,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重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4.3 安环组、设备部等职能部门应定期开展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落实到位。

4.4 各部门开展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要作好检查记录并保存1年以上。

附 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安排表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建筑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①公司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抽查及检查。

②施工队每半个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③公司、施工队在节假日前后,高温台风、冰冻季节组织季节性检查,对电气、起重、易燃易爆、脚手架、机械等等组织专业性检查。

④工地应进行常性的安全自查,不放过每个死角。

⑤专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做到预防为主。

⑥工地应每日对本工地各类设备,作业点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⑦每个作业人员应做好班前检查,交班时交待安全情况,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和相互安全保护。

⑧各次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⑨对查出隐患,要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四不准'(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地,工地能解决不推给施工队,施工队能解决不推给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不推给公司)的原则,积极落实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8篇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9篇 s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工作除正常的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项目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一)定期安全检查

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设置安全检查制度,每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或总工程师(技术领导)带队,有质安部、材料设备部、保卫部等部门派员参加。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质安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组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五)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保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第10篇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医疗、教学、生活、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11篇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检查制度

“三不进站”检查由进站口门卫、三品安检员、检票员负责实施。“三不进站”是指:易燃易爆、三违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发车区、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

1、车站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卫负责对进入车站的车辆审查是否为本站的营运客车是否符合进站要求,非本站营运车辆不得进站。

2、“三品”安检员负责购票旅客携带行包、托运和寄存行包的检查。

3、行包托运人员负责托运行包的开包检查;小件寄存处人员负责对寄存物品进行开包检查。

4、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行李物品,不得放行进入车站、托运和办理寄存。

“六不出站”是指:驾驶员不符合条件或身体不适应或超长线路客车未配足两人;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有关证牌不齐或不符合规定运行手续不齐的;车辆超载或装有“三品”;天气恶劣道路状况不明不宜行车时;每座安全带不完整、齐全不出站。

“六不出站”检查由车辆证件审查报班调度员、售票员、检票员、出站安检登记员(汇签员)负责实施。

1、 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有关证件的检查,有关证件即“六证

一牌一单”是指: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证、二级维护、客运线路标志牌、车辆例检合格报班通知单等。

2、 严格进站报班制度,营运客车在发车前30分钟持“六证

一牌一单”到调度室报班等待发车,不得无故脱班、停班。

3、 车辆报班前,调度员对营运车辆及驾驶人的“六证一牌

一单”进行检查、审核确认齐全有效后,驾驶员签字确认,调度员填写运行计划签发派班运行。不符合要求的,检查人员不得签章,调度员不得报班。未报班车辆不得载客出站。

4、 售票员按照客车核载人数售票,严禁售超员票,,根据《道

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携带免票儿童的旅客要向售票员申报,避免超员售票。

5、 检票员上车检票时,应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进

行检查,防止“三品”上车。

6、 出站安检员(汇签员)对出站车辆车辆例检合格报班通

知单和证件进行复查,清点载客人数,核对核定座位数,逐项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人、安检员(汇签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载客出站。

7、 客运班车单程运距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超过600公

里的,必须配备双驾,未配备双驾的,调度员不得报班,汇签员不得签章、车辆不得载客出站。

8、冰雪、恶劣天气检查出站车辆必须配戴防滑链、三角木、铁锨等防滑设备方可出站。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队)每日自检,交接检。

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五、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一)全检查记录

1、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2、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隐患整改

1、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整改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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