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晶华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刘小光。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疾控中心(电话:7325657)和教育科技局(电话:7321428)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务必于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即最快捷方式)报告。
2、疫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晶华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华晶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一、政治学习会
星期五下午三、四节为集中政治学习时间,隔周党团活动。
二、校务会
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学习文件,总结安排。
三、教代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
四、全体教职工会
星期日晚召开,学习重要文件,总结安排工作。
五、教研活动
每周二下午三、四节为教研活动时间。
六、班主任会
每周三下午三、四节召开,总结安排班级工作。
华晶学校校务例会安排
会议名称 参加人员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校长办公会 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行政会 全体行政人员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例会 全体教职工员工 星期日晚上7:00-8:00 电教室 校长
党团活动政治学习 全体党团员 星期五第七节课 党团活动室 党团委书记
年级组会 本年级教师 单周星期四 本年级办公室 年级主任
教研组会 本教研组教师 双周 教研活动室 教研组长
班主任会 全体班主任 每月一次 政务处 政务处主任
第3篇 晶华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华晶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
第4篇 晶华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制作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 定业务水平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教仪器用于教学及辅助教学,电教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完好情况,并 记入档案。有损坏或丢失的要报有关领导并填表登记。
三、教师每次借用或归还仪器要登记,具体情况依据借用制度办理。
四、所有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观看和传播黄色录像、封建迷信 等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五、电教仪器要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以防止其老化,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电教仪器要专橱专放,不得随意乱放,各类线材要随机放置,以防丢失。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仪器说明书要分类存入档案,以备查阅。(2) 所有仪器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书弄清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使用。(3)贵重仪器要有技术档 案和维修记录。
八、注意安全和节约。电路安装要规范,电线不要裸露,对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 使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器。要按时关闭仪器,注意节约用电。
九、保持电教室及各种仪器的清洁卫生,体现文化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科学环境 。
第5篇 晶华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华晶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流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发现学生有传
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争取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认真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搞清楚因病缺勤学生的去向且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进一步做好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的病情发展。
三、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学生在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且做好记录。
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委科技局报告。报告的情况是:1、在同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半小时内报告;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4、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
五、班主任对于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要做好工作,争取做到在家中治疗休息,如在校期间有任何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连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学生返校时要出示有效医疗机关的有效结果或证明,证实该生健康状况符合条件才准其复学。
六、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详细记录。对不履行者则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6篇 晶华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华晶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制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训练。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制定预防疾病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应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4、一旦发现师生当中出现异常及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启动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师生健康。
第7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8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第9篇 晶华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0篇 晶华学校广播站制度
华晶学校广播站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喉舌,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学校文件,校园内最新动态及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应以严格、有序的管理制度规范广播各成员职责、纪律,以便有效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校团委学生会的纪律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自身本职的工作。
2、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达3次,做自动退出处理。
3、若由于工作而影响学校考勤者,必须提前向老师提出请假,但如利用广播站之名处理个人私事者撤消其成员资格。
4、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播出节目提前向站长说明,妥善安排节目的临时处理,若由于个人原因影响节目播出者将视情况而处分,但不得频繁出现类似情况。
5、工作做到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下,不得私自调动,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6、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录音带、CD碟等。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不得随便带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广播站设备、VCD、CD碟不得外借
7、各播音小组应当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8、站长、各成员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到重大活动,请及时安排各小组做好播音内容的准备,必要时可进行试播。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各播音员必须保证准时到岗,准时停止播音。
2、值班同学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和合理性,保证节目播出时朗读流利。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不宜播放节奏强烈、内容不适合中学生的流行歌曲,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族音乐、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及时播出与学校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有关的新闻或专题内容。
5、播音员在节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VCD、CD碟以及桌面,保持广播室的整洁,写好当天的广播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注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
三、广播站训:广播是我家,我爱广播我的家,我与广播共荣辱,我与广播共辉煌。
第11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12篇 晶华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华晶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尊重和爱护。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全体师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国旗法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操时间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仪式的师生,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从侧面走向旗杆,在场师生立正。
2、升旗:升旗时应使国旗在国歌中徐徐升至杆顶,在场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由各班宣传委员或文艺委员指挥,齐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教师作简单、短小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或由学生代表诵读誓词。
四、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将国旗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五、升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
六、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执行任务时,旗手、护旗手要庄重整洁。
七、国旗降下后要有专人保管,不准损坏、玷污,国旗更不能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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