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财务管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司的运营收入,为了方便大家,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一则某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0×年×月×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2篇 中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邺建中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我校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审批制度和程序。实行申请、审批、购买、验收、登记入账、付款。
三、单位负责人定期审查会计凭证、账表、预决资金和财产,并提出建议性的改进意见。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对违反财政法规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理和处罚。
六、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切实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七、实行校务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3篇 学校中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费开支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外来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单据合格同时具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出外印刷各种文件、资料,应先提出计划,再开支权限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四、审批权限。凡开支在3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学校所有开支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共同审批;1000元以上的大项目开支须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凡在省内外出差的,差旅费单据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领导的差旅费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第4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职能人员分工制度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职能及人员分工制度
一、工作职能
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能是:负责全校的财务工作,依照财务法规,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财务制度,严把财务关。负责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帐目,财产购置与发放的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学校“三包”经费与事业经费。
二、人员分工
(一)岗位名称:后勤副校长
岗位责任人:
(1)负责组织学校财务人员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
(2)负责提出有关学校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学校“三包”及事业经费管理及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积极争取财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名称:会计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学校的审计工作;
(3)负责学校预算及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三)岗位名称:出纳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财务内务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财务报销工作;
(3)负责对学校各项经费开支拨款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四)岗位名称:仓库保管员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仓库总体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仓库出入库登记工作;
(3)配合后勤副校长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及检查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5篇 中学财务公开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保障。以国家《会计法》及法律法规为准绳,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好、用好有限的教育资源,为使广大教职工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财务人员执行财经制度、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在履行学校财务收支制度时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收费公开,每当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代办费、择校费等,必须将收费范围、收费名称、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
2、严格执行代办费用结算反馈制度,学期末代办费用的支出情况要向家长反馈,余额及时退还给学生。不得向下学期结转。
3、凡遇到大额支出必须经学校行政办公会酝酿通过,或经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定期由行政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学校财务工作汇报。
第6篇 中学财务牵制制度
山天中学财务牵制制度
1.按照“钱账分管”的原则,学校的现金收付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保险箱钥匙和密码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2.空白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领用、缴销。
3.空白支票和印鉴章应分别保管。
4.会计主管或会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所负责的现金收付保管工作进行核对检查,保证现金的安全。
5.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财产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6.除按规定提取、转账的各项费用,其他开支的一切费用,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7.建立支票领用簿,月末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填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8.建立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制度,会计应根据入账的支票逐张详细记录,如发现支票号码不连续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废的支票一定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并登记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表备查。
9.总务负责人负责票据保管工作,每次购回票据均应按本编号,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载,出纳负责票据的领用工作,会计应根据发票记账联对应发票存根联逐张销号,并留下销号的痕迹,已使用的票据存根联经财政局检验后由学校总务处统一保管(五年)。
10.学校购入、调拨、报废固定资产,由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财产的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同时开出三联单交会计人员入账,财产管理员和会计应经常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7篇 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班时,应检查防盗门、保险箱、门窗是否正常;下班时要关好保险箱、门窗、防盗门,并配设防盗报警装置。
二、每日过夜保险箱中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
三、财务室因特殊情况存放大量现金,应派专人值班;财务人员支、存大数额现金时,应派专人护送。
四、现金、支票、经济专用章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分别指派专人保管。
五、防盗门、保险箱钥匙由专管人员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第8篇 学校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一、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执行财务监督。
二、财会人员要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执行财会人员岗位负责制。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政策观念,提高觉悟水平,坚持原则,模范地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三、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努力贯彻“双增双节”方针。
四、坚持一支笔批款,一切开支由财务主管审批。
五、学校购置物品、设备,基建维修以及大型活动等支出,都要先报计划和预算,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和实施,专项拨款要专款专用。
六、要加强现金管理,一切现金支出,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不许用白条子抵押现金,不准私人借款,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七、建立健全各种帐目,严格审查票据,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验收复核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
八、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九、要严格掌握和压缩旅差费开支。公出开会和办事人员携带定量现金,数量较大的要通过银行办理汇款,公出返回3天内报旅差费,超期开支扣回。
十、要严格执行专控商品及政府采购审批制度,不经审批一律不得购置或不予报销。
十一、财会人员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提出改革措施和节约节支建议,以便使国家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第9篇 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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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05年月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10篇 外国语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外国语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贯彻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国拨资金及各项来源收入必须入帐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五、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六、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七、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八、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九、财会人员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来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第11篇 中学食堂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食堂主任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3000元/天。
三、领用现全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需竟食堂主任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四、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五、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解交财会室。
六、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七、外地出差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八、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12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变更人员交接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变更人员交接制度
1、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但会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防止漏交、错交等事故的发生。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清楚接管的工作内容,并继续办理移交后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
4、交接过程中要有相关领导作为证明人,监督和证明交接过程及结果。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5、交接过程中如遇违反财经纪律的账目,接收方可拒绝接受或报告相关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6、如账册清楚、合法,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本,不得重立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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