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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6

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第1篇 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某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一、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配备相应的稽核人员。

二、实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会计人员管帐不管钱,学校主管负责开支审批、财务领导和检查工作,不能兼管钱、帐业务。同时还应建立支票、印鉴分管制度。支票由出纳员鉴发,并由学校主管和会议盖章方能生效。会计与出纳应严格分工,明确职权,在业务上密切配合。

三、建立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单据制度。出纳人员对每笔收支业务都要有凭有据,收入要有依据,支票要有凭证,付款实行“三章”(经手人、审批人、验收人盖章),各项手续要完备。

四、建立开支审批和报帐制度,学校应根据开支性质和金额大小,分别规定审批权限。400元以下,总务主任审批,4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分管副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由主管校长和行政会批准后,方可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预算和财务计划,改进经济管理,要监督并制止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如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列乱支和分资金、擅自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等。

五、建立清点制度。出纳员必须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学校主管还必须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清查现金要实地盘点,不准以单据、借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有帐外现金或“小金库”。银行存款要经常与开户银行核对帐目。清查结果要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六、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批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七、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登记帐薄,编制会计报表,以保证帐、证、表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帐与凭证相符,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提出改正意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2篇 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镇中小学校网站由镇中心小学主办,依托市教育局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新安镇小学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二、网站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第3篇 巩林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巩林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纪委、行政有关领导、工会组成。工会负责对面上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就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程序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4篇 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制度-4

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制度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安全文明校园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侵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和部署。

二、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第一责任人。我们必须将安全检查工作放在第一工作的重要位置,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把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为长期的工作来抓,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每年定期研究部署综治工作2次以上,做到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四、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排查,妥善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上报。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果断妥善处置。

五、多层次、多渠道对综治工作进行宣传,做到教育有形式、有内容、有成效。

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逐步按技防标准配备设备。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七、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教职工的法制意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治校。

八、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第5篇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第一中学

第6篇 某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校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二、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三、校务委员会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其委员必须有较好的政策水平、负责精神、全局观念和谋略能力。

四、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或者受校长的委托,对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校长作出决策提供理论与实际方面的论据,提出方案供校长权衡抉择。

五、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在未正式决议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六、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教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教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七、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在一般情况下,校务委员会每学期举行1-2次,在特殊情况下,校长可临时召集全体会议。

八、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九、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第7篇 中学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内应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设备及干毛巾。

二、餐厅内应设摆台和餐饮具的存放柜,柜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三、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结。

四、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当立即撤换食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第8篇 大港中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加强学校与教职工、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提高学校服务质量、办学水平,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订校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每周日中午12:20-13:20(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图办楼四楼小会议室(401办公室对面)。

三、接待人员:根据学期行政值日安排,落实每周的一名值日校级领导(校长、书记、副校长)和一名行政工作人员。

四、接待对象:全校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五、接待事项: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接待组织:校长接待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和落实。接待日由行政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接待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好工作交办单,由接待校长批示后的及时督查落实。并及时由办公室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人员。

七、对不能当面咨询的人员,学校设立热线电话、校长信箱和电子邮箱。热线电话是:0511-85580405;校长信箱设在学校文化长廊处,每周一上午开箱;校长电子邮箱地址:****,每周一上午打开邮箱。

江苏省港大中学

第9篇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财产,提高财产使用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特拟订出校产管理的以下规定:

一、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遵循统一领导,网络管理的原则,采取定人、定位、定奖赔的办法进行校产管理。

二、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班级、专业部、处室的财产,分门别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一式二份,总务处和管理使用部门各执一份。由后勤服务中心建立财产总帐,各部分建立财产分帐,并及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财产登记表上应注明保管人,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根据登记表进行核对。

四、每学期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校产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期末总结评比,对能科学合理管好校产的予以公开表扬与奖励,对不能管好用好校产、造成损失的予以批评或要求做出相应赔偿。

五、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1、审批:所购物品属批量设备或单价为大额,固定资产的物品必须有经费预算,特殊情况须经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卫生洁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采购:物品的采购由后勤服务中心对口管理,属政府采购的物品一律上报政府招标采购,其它物品由总务处协调相关人员(原则2人以上)统一采购,不得私自采购,采购物品时应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物品。

3、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应由后勤服务中心、财产管理员统一验收,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数量、金额确定无误后方可在购物清单上签字验收,同时办理入库手续,由财产管理员分类登记记帐后,在发票上注明有“已入库登记”后方可报销。

4、出库:根据新购物品的类别由不同部门负责人来办理出库手续,图书类由图书管理员办理;电教类由电教管理员、语数英音美教具类科组长办理;体育类由体育器材管理员办理;办公、教学类用品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其它类由后勤组办理;办理时须填写领物申请单报总务处批准方可领物(领物时如不属易耗物品,要以旧换新,部分班级、办公用品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领用),使用人员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六、出操、升旗仪式、体育室外课、活动课等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好门窗、电灯、风扇,不能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各扣10元。

七、下班时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锁好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热水器电源,凡不能遵照执行者,不能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各扣10元。如造成失窃或安全事故,则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八、校产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凡教职工因工作岗位的变动或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集体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但水电费自理,并酌情交纳一定房租费。

十一、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后勤服务中心和部门负责人验收原物同意报废后再报校长室审批,大型或贵重物品报废要上报教育局审批。

第10篇 中学校本研训考核制度

里集中学校本研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校校本研训过程管理,使校本研训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校本研训实施考核评估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教科室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校本研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评价参考内容: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研训活动,态度端正,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

(1)严格教师校本研训的各种考勤。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方面的学习与研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以上情况,学校将按教师日常考勤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教师校本研训学习情况的检查。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校本研训学习目标计划、学习笔记、学习作业、学习心得、学习阶段性总结等。

2.每个教师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自修计划,确立自我成才目标,有明确的发展方向,自我修养,自我提高。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能保质保量做好业务笔记,写好学习心得,丰富成长档案袋内容,通过自学、互学、交流等形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积极参加各教研组的组内研训活动,学习新理论、接受新信息、探索新模式、实践新方法、创造新成果,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在活动中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

4.参加研训学习后,教师能及时总结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将学到的新思想加以内化,形成自己的思想。及时撰写心得体会、教学论文、案例分析等。

5.对教师个人研训考核评价的结果,以学分方式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与教师的职务、职称晋升和年终履职考核挂钩。

第11篇 f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第九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12篇 某外国语中学学校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外国语中学学校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根据宜昌外国语学校的教学实际和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检测并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10、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清查、盘点、对帐,帐卡(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后,交接双方手续办理清楚,方可调离。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公寓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层的宿舍管理员。

(二)学生公寓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责任区负责人管理。每层配置的消防器材数量根据楼层寝室个数略有不同。由总务部门派人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任何人不得在公寓内开灶做饭,或使用电炉子。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电梳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公寓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公寓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九)公寓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公寓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寝室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寝室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伪劣电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集体使用的违禁物品,按私人物品没收上交学校保管。

学校配电房消防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政党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

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计算机房消防安全条例

一.认真学习各类有关安全法规,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二、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

三、严禁在机房内乱接、乱拉电线,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热器具。

四、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紧急事件时会报警、会迅速合理疏散人员。

五、严禁私自随意拖拉网线、改动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配置;每台机器都要配有软硬件双重保护。

六、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攻击性程序;软件、文件使用前都要查毒杀毒;在病毒高发日前更改日期或病毒高发日停止上机。

七、严禁任何人将有强烈辐射、磁性、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对计算机设备的安全造成损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八、维护和保持计算机房较好的物理环境,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允许带水杯,严禁在机房内倒残水。

九、负责机房电脑、空调及其他财产的安全;人员离开必须经过检查,关灯、断电、锁好门窗。

十、负责机房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力求保护好现场。

十一、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肇事者和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图书馆安全工作,确保图书馆藏书及设备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特对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如下规定: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书库、阅览室。

2、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明火电器。

3、各书库、阅览室严禁烟火,对抽烟人员应劝其离开。

4、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器材顺利使用,不得擅自移动消防器材。

5、禁止私自接电源、改动电路。

6、下班离岗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门窗窗帘、门锁及电器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维修。

7、管理人员和读者不得在存有书、刊的书库等地方,吃易引发虫灾鼠害的食物,发现虫灾鼠害及书刊霉损应及时报告和处理。特别对白蚁的危害应引起高度重视,经常检查,及时反馈。

8、管理人员携带书刊或公物出馆应办好有关借阅或使用手续。

9、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消除的应报告学校处理。

10、明确和承担本岗位安全和防火责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人人自觉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训练。

11、义务消防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掌握使用设施的知识与技能,保持其性能良好。

12、遇到火灾不能自行扑灭时,应及时电话报警。

以上守则,图书馆管理员和读者须共同遵守,违反者按学校规章处罚。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停炉检查,正常情况下每年做一次水压实验,锅炉的检查和水压实验应有详细的情况记录,并有检验人员签字,这些记载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2、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

3、每班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

4、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

5、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压力表每半年送检一次。

6、正常运行4-6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水垢厚度不应超过1mm,如超过应缩短清垢时间。

7、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修理或更换配件,如发现重大问题,应联系有资质的修理单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修理,并作好修理记录。

《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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