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制度,依法经营。
2、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3、严格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保障生产运行。
5、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册,做好各项会计工作。
6、如实申报,缴纳税费,定期上报各种报表。
7、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所有票据须先审核、后报销。
8、对不符合国家财经纪律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第2篇 汽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1、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第3篇 汽修企业金工车间安全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金工车间安全制度
1、车间要整洁,严防灰尘飞扬伤害机床导轨等影响精度。
2、机床保险丝爆断时,应立即拉下开关,以防烧坏马达。
3、操作机床工人一律不准戴手套,衣服要扣好,捆紧袖口。
4、车间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5、车间内禁止赤脚,赤膊和穿拖鞋。
6、机床上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并执行其中规定事项。
8、所有机床电器设备必须定期通知电工进行检查。
9、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第4篇 汽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凡进厂进行二级维护以上级别维修(含总成)的车辆,竣工出厂均需发放合格证。
2、车辆维护竣工合格证由厂总检验员签发。
3、总检验员应认真核对承修车辆的维修、检验(测)记录,并进行最终检验,确认车辆维修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签发合格证。
4、合格证上应注明承修车辆进、出厂时间、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
5、合格证必须按顺序号签发,经加盖单位印章并由签发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存根归入维修档案。
6、不得对未经维修的车辆或外单位维修车辆签发虚假合格证。
第5篇 汽修企业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各班组设专职检验员,对本班组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业务接待员负责承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工作。
5、总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并对符合竣工标准的车辆签发出厂合格证。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各级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
第6篇 汽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现场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现场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整洁、布局合理,应设有总成修理间、工具库房、配件库房和废旧件存放库房,制度要齐全,并统一格式上墙张贴。厂房各工位明显处张贴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特殊区域(如发电房、油料房等)、特殊工位、特殊设备要于醒目处张贴禁止事项。
2、设备、工具配备合理、齐全,性能良好,实行定置管理。
3、维修人员着装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持证上岗。
4、修理过程中实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
5、维修过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检验,并在过程检验单上记录,合格才可放行。
6、必须追加维修项目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7、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而维修合同又未约定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更换。
8、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维修工不得私自保存。维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车辆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9、维修过程中拆下待装的配件和领用待装的配件要妥善保管,防止配件串换或丢失,做到原件装回原车。
10、客户自己带来的配件存放于配件库房,由维修工领用。
11、需要用比较法判断配件性能时,应使用合格的标准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配件用作实验,用于比较试验的标准配件要集中保管。
12、所有维修工序结束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竣工检验,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通知客户接车。
13、需要延期交车时,业务接待员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小修车至少提前一小时,大修车至少提前一天。
第7篇 汽修企业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是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环境,便于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安全生产的实施。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一、厂容、厂貌实现美化、净化
1、厂容美化:厂区道路建筑要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道路平整、通畅,地面无垃圾、杂物、积水、污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环境净化:搞好“三废”治理,降低噪音,保护环境。
二、生产现场要整齐洁净
1、办公室、车间、库房要明亮、舒畅、窗门清洁,地面干净,光线充足,通风照明,除尘设备完好。
2、生产场地走道通畅,标志明显,各种设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工具、车辆摆放整齐,布局合理,有利于生产和运输。
3、生产秩序良好,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三、文明生产,文明操作,做到十不
1、各种物品按规定地点堆放,不乱丢、乱摆。
2、守纪律,坚持“三按”操作,不吹牛、谈天。
3、产品、半成品堆放整齐,不准正品和废品混合堆放。
4、不在车间道路上存放任何物品。
5、凡不合格产品不传递下道工序。
6、认真保养设备,不使设备有积污或带病工作。
7、所有机械设施上不得任意摆放工具和杂物。
8、爱护环境卫生,在厂区内不得任意乱写、乱画,随地吐痰。
9、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在厂区内不得吸烟、玩火。
10、下岗前不整理好周围卫生,不离开工作岗位。
全库实行文明管理
(1)库房保管认真做到:
两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清:质量清、数量清、规格清;
两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四定:定区、定排、定架、定位;
(2)科学管理物资,做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坏、不沉、不爆、不混。
第8篇 汽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第9篇 汽修企业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第10篇 汽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
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第11篇 汽修企业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12篇 汽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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