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财务会计监督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第2篇 第1人民医院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执行地委办[1999]56号、市委办[19999]39号《关于在全区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觉将财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和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将财务收支处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经院党委、院部讨论研究决定,在我院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行财务公开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1)推行财务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细节和深化,是依法行政内在要求,两者相辅相承,互相促进。
(2)推行财务公开是促进廉政建设,爱护和保护干部的主要手段,是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的具体措施。
(3)只有推行财务公开、群众监督,才能切实把聚财、理财、管财这几个环节工作抓好、抓实。
(4)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基本是求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章立制、严格标准、抓好落实、全面推行、强化宣传、严肃纪律。
2、具体实施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财务结果公开。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订、出台、公开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2)财务收支标准公开
收入标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范围、要求,以及地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单位各项收入进行建章立制,规范收入范围、支出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3)审批程序公开
制订切实可行的各项资金和经费开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4)财务结果公开
财务结果公开是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包括单位期末整体收支情况,重大的收入项目如收费收入、罚没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重要的支出项目如会议费(含专项会议费、业务会议费)、基本建设及安装、维修费,以及一些公益性的一次性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经费等。
对一些公益性的一次性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应严格制订预决算经费审批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机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通报组织活动部门。
对基本建设项目,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标底必须由财政部门或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对设备的采购,仍坚持使用科室申请、设备科论证,院领导班子审核集体决策的办事程序。
财务结果公开要做到:定期、定人、定项目、定规范。
定期:分月公开,每月10日以前;年底公开全年财务结果。
定人:各项公用经费支出要尽可能公布到各职能科(室),如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和车辆修理费等。其中,对能公布到个人的要公布到人,如差旅费、电讯费等。
定项目:指各项收入、大宗物品购置费、资产购置费、修缮费、基本建设支出(含专项资金、专用基金列入),一次性公益性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经费等,要明细公布。
定规范:公开内容或项目要通俗易懂,重大项目内容上应包括决策人员、审批人员、采购单位(或承建单位)、采购经办人员等。
财务结果公开的形式,采取张榜公布,或周会通报,或职代会报告等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公开。不宜公开的特别费用等,可采取向部门主要领导、有关领导、监督部门公开。
3、推行财务公开的步骤
(1)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人员可经领导提名,民主推荐等程序,从本单位纪委、审计、法制、工会、团委、财务等科室的职工中产生小组成员3~5名。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年终对本单位财务公开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报有关部门;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必要时,提请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对单位财务进行检查。
(2)明确财务公开责任人。单位的一把手是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担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从收支情况的审查,到定期填表公布,各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
(3)定期分析汇报。对推行财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分析,对财务制度欠完善的要及时完善,对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的要及时予以补充。对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研究整改。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4)建立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将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对执行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存在或出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科室和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或相应的处罚。
(5)财务公开项目要点面结合,分层次公开。对单位整体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开,对涉及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的经费项目要公开到科室和个人,并注意前后衔接。
第3篇 医院财务挂号室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病危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逐步实行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尽量为病人指明就诊地点。
四、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五、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六、专科门诊应公布医生职称。
七、作好各类挂号的统计工作。挂号费、病历费应钱、物、帐相符。
第4篇 第2人民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责,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几是预算以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须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治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的治理工作。
五、一切对外采购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办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材等资产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清查库房,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积压和浪费。
八、每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起过银行规定限期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具体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及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证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报表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办理。
第5篇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支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财务收入得管理
1、医院日常的住院、门诊收入由核算员按照规定的核对程序核对;住院、门诊发票金额与住院、门诊收支日报表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日报表交给出纳予以收款,每日应将业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银行.
2、对日常业务以外上的零星收入,应开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及时做好现金收缴和帐务处理工作,对房租等应收帐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做好催收工作,保证收入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支出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究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划清资金渠道,对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各科室应预先编造计划,做好可行性研究,报院仪管会讨论,由办公室会议集体决定,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开支。
3、医院的各项经费支出按照院长和分管院长的授权批准控制。
4、各物质采购,需填写支票申请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在支票领用单上签名,购买后入库存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上有关人员的姓名,每月终了,财务科应与各仓库部门进行库存金额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修缮费,由总务科根据修缮项目,报出预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按照预算开支。
6、对于公出、进修、探亲等报销均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单据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会计审核后签字,再由分管院长在授权批准范围内审批后方可报销。
7、总务、行政、后勤线的日常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由田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8、医疗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范围内由张建荣书记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9、护理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内由史水红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第6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第7篇 c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8篇 第1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为完善和规范医院的财务会计报告,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职能,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结合医院财务会计报告的现状,特作以下若干规定。
1、医院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医院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半年度会计报告应包括:1、会计报表;2、会计报表附注;3、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可适当简化。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收入支出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基本数字表和往来款项明细表;应编制比较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反映两个年度或者两个相关期间的比较数据。
(2)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内容如下:
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收支结余的影响,如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包括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包括差错内容、更正金额。
重要资产转让、出售、调拔及报废情况说明,包括资产名称、已使用年限、资产原值、处置原因与手续、处置无能去向和收益情况等。
医院的分立、合并情况,医疗联合体建立、解散情况,及财务处理方法说明。
投资及重大融资活动情况说明,包括对方单位、投资项目、投入资金金额、投资年限和收益情况等。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异常变动项目的情况说明。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财务状况说明书内容
医院业务基本情况。
医院业务收支及结余计划完成情况分析说明,结余分配情况说明,财政专项拔款使用及效益情况。
医院资产、负债、净资产及主要项目增减情况分析说明。
医院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收益情况说明。
对单位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医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月度结帐日为公历每月最后一天。
(2)医院相关责任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结算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等(进行函证)。
药品、库存物资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与帐面数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药品、物资等。
各项投资是否存在(进行函证),投资收益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专业图书、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是否与帐面数量一致。
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数与帐面记录是否一致。
货币资金帐实是否一致。
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3)医院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医院应当在年度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定期清查。
(5)医院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帐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核对各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
在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并核对各会计帐簿之间的余额。
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没有统一核算方法的经济业务,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检查是否存会计差错、会计报表各项目之前,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3、医院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
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依照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医院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9篇 a医院财务报销制度
医院财务报销制度4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①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②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③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④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书记)签字后,财务处方可付款。财务处每月统计各院级领导报销审签的费用向院长汇报。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科、后勤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设备科、后勤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组织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6、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放射费等报酬的报销,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交院办审核后,有分管副院长签章,方可报销。
第10篇 医院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第11篇 三民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财务报告制度4
1、凡涉及单位经济活动都必须进行详实分析。
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格式、编制要求、报送期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3、编制财务报告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任何人无权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
4、分析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性,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作出调整,改进措施。
5、财务报告中的月、季、年度编制由主管会计负责;经济活动分析每季一次,由财务科长负责编制。
第12篇 某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市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对医院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财务 院长 出纳。对于未经审核的凭证不予支付。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结算)。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管理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构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财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日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结算等资料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对本院的物价有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院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78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92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9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