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员交卸。
2. 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单位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2篇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重庆火锅加盟各单店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b、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c、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d、编制移交清单,如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单事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8、会计人员临时离开或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休假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人员交接。
第3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江临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一.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
三.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同时填写好“帐簿经管人员一览表”。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材料、实物等内容。
五.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人员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六.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财务移交时,还必须将单位财务重要事项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对未了事项,应当写书面材料。
八.接收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财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财务记录的连续性。
九.办理交接时,对于财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
十.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4篇 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主管人员交卸。
2.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单位人员名册。
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5篇 会馆员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员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签发部门:总经办
一、交接时间:9:00---9:25进行交接
二、交接地点:
大堂、鞋吧、收银、男宾、女宾、休闲区、休息大厅、客房、
三、交接人员:
a班服务员和b班服务员、吧员、电输、班长、领班、主管、经理等人员;
四、交接内容:
各岗位、部门经营物品、营业区域环境卫生、设备维修和保养、宾客遗留问题;会议纪要精神;上一个班出现的投诉;未做完的工作等
五、人员交接细则:
1.接班人员每日准时到岗,整理仪容、仪表准备开会、交接;
2.交班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分担区准备与接班人员交接(要求站姿标准,相互行礼问好);
3.互相问好之后,接班人员要自行进行区域检查,交班人员不用跟随,继续保持标准站姿,等待检查结果,交班人员负责此时的服务工作;
4.接班人员清点检查卫生之后站在相应对班人员身旁。以标准站姿等待领班及主管进行检查;
5.两班班长及领班在自我区域交接完毕后,要对其他员工负责区域进行检查,把出现的问题进行统计(要求物品数量准确,清洁干净,无破损,无缺少);
6.所有交接班人员等领班检查后,开始正常工作,交班人员如无其它事宜可正常下班;
7.检查过程中如有卫生和设备检修等问题出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做的可由接班人员继续完成,交班人员不用返工重做,可由领班做以记录,日后杜绝出现问题即可;
8.如有关于物品数量和顾客投诉问题出现就一定要解决完毕方可离岗下班;
9.交接完毕无其它事宜后,各就各位,进行正常工作;
10.各部领班有权对交接时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经理,如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经理处理;
11.各部门员工在交接班或在工作时间不得并排行走;
12.交接班人员在交接时不得大声喧哗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13.交接班后所有物品的数量、质量要相符,如有异议应立即解决,不得拖延。卫生、工具、单据、客人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上级交待事项等要逐一交接。交接后两班班长、领班、主管等各自在相应的交接本上签字认可。接班后若再出现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
14.两班交接不得相互扯皮,应以大局为重,不得恶意报复或人为制造交接班的麻烦(如不收理相应包房;谎报入住情况及信息;特意的挑三捡四;将本应做完的工作人为的留给下班等)。
15.交班后若无其它事项,交班的人应立即撤出场地,等待开会。
第6篇 酒店员工交接班制度5
酒店员工交接班制度(五)
为了加强员工责任心,就交接班事项作出以下要求:
一、物品交接
1、商品类交接,各部门所有外卖商品必须清点记录。各种商品每天卖出、领取、库存量都必须做好记录。
2、岗位客用物品的交接。每天领取的床单、被罩、枕头套、浴服、浴巾、拖鞋、暖瓶、水杯等物品的数量记录交接。
3、岗位卫生清扫物品的交接。每个岗位每天都要保证有干净的毛巾、拖把、去污粉、洗衣粉等、
4、电器的交接。房间电视、遥控器、灯具、空调、呼叫器、电话等是否可用、是否需要维修。
5、对讲机的交接。电池、耳机、充电器。
二、卫生交接
1、岗位卫生交接,符合卫生标准。
2、公共区域的交接,重要是洗手间卫生交接。
3、岗位物品卫生的交接。
三、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的交接
1、新制度的交接。
2、确保每一项制度都发放宣传到每一个人手里。
3、实行新制度签名办法。阅读过的员工均在通知背后签名。
四、特殊事情的交接
1、有无客人交办的事情。
2、是否有叫醒服务等。
3、凡是客人交办的事情而你当班期间又没完成的都应该记录到案。并叮嘱接班人员完成。
4、客人遗留物品的登记造册。
5、当班期间客人投诉的记录及其解决方案。
6、当班期间未完成事务的交接记录
第7篇 管理处工程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管理中心(处)工程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一.目的
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确保公司接管项目的设备正常运转,使本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下一班得以正确了解并能很好解决。现制定公司各管理项目工程部员工的交接班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中心(处)工程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更换好工作服向交班人员报到。
2.交班人要做到'五交':
(1)交设备。当班人员应把今天本班设备运行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值班运行日志、值班记录表、进出人员登记),向接班人员做详细的交代,不得遗漏;接班人员应当认真听讲,细致了解,当面询问,在确定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交接班双方方可签字确认,进行交班。一旦签字确认,上班的设备及问题自行转交为下一班;
(2)交工具。交接班双方在交接时,应对本岗的使用工具及设施核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做好书面记录,如出现有外借、损坏、遗失等情况,接公司的相应制度办理;
(3)交场地。交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前打扫本岗卫生,使本岗清洁整洁,以示对接班人的尊敬;
(4)交值班记录本。(值班运行日志、值班记录表、进出人员登记);
(5)交机房的钥匙。
3.接班人要做到:
(1)必须按值班日志的记录,核对设备状况;
(2)检查仪表、工具,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对运行情况的介绍;
(3)核对机房钥匙,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
(4)如发现未按交接班要求交班,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主管。
4.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2)接班人员如未能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领班或代班未到岗,未经主管同意指定合适的代班人时;
(4)接班人数过少,未达到运行值班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5)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有急病未找到顶班人时;
以上情况交班人员应主动询问接班人未到原因,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征求解决方法;
(6)因设备故障而不能正常运行,或影响客户和业主办公和生活时,交班人员必须在完成任务或在本部领导的合理安排工作后,方可离开岗,此时接班人员更应主动提前到岗,协助工作;
6.交班人员必须完成本班的工作内容,不得将本班的工作内容移交给下一班。
上述制度望各管理中心(处)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从而有效的保证公司各项目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使公司品质管理更上一层楼。
第8篇 美居市场保安人员工作纪律与交接班制度
美居中心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与交接班制度
一、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爱护管辖区内财产,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6、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二、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本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前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上、下岗员工交接时,应互相敬礼,以示敬意;
2、交接班时,上、下岗领班先交接,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接、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由领班带领员工至每一岗位,逐一交接,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5、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接班保安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承担;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两人也将受处理。
第9篇 某公司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员交卸。
2. 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单位人员名册。
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10篇 酒店员工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责任心,就交接班事项作出以下要求:
一、 物品交接
1、 商品类交接,各部门所有外卖商品必须清点记录。各种商品每 天 卖出、领取、库存量都必须做好记录。
2、 岗位客用物品的交接。每天领取的床单、被罩、枕头套、浴服、浴巾、拖鞋、暖瓶、水杯等物品的数量记录交接。
3、 岗位卫生清扫物品的交接。每个岗位每天都要保证有干净的毛巾、拖把、去污粉、洗衣粉等、
4、 电器的交接。房间电视、遥控器、灯具、空调、呼叫器、电话等是否可用、是否需要维修。
5、 对讲机的交接。电池、耳机、充电器。
二、 卫生交接
1、 岗位卫生交接,符合卫生标准。
2、 公共区域的交接,重要是洗手间卫生交接。
3、 岗位物品卫生的交接。
三、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的交接
1、 新制度的交接。
2、 确保每一项制度都发放宣传到每一个人手里。
3、 实行新制度签名办法。阅读过的员工均在通知背后签名。
四、 特殊事情的交接
1、 有无客人交办的事情。
2、 是否有叫醒服务等。
3、 凡是客人交办的事情而你当班期间又没完成的都应该记录到案。并叮嘱接班人 员完成。
4、 客人遗留物品的登记造册。
5、 当班期间客人投诉的记录及其解决方案。
6、 当班期间未完成事务的交接记录
第11篇 安全管理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安全管理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1.0目的
规范员工的交接班工作。
2.0适用范围
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安管主管、负责对交接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安管班长负责带领本班队员进行交接班工作。
3.3安管队员进行本岗位交接班工作。
4.0交接班制度
4.1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接班。
4.2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开始时间并签名。
4.3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数质量,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4.4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管区进行巡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正常情况下,接班安管员的验收过程应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十五分钟内完成。
4.5所有事项交接完毕,由接班安管员在登记簿上准确记录上班(亦即交班安管员完成交班任务的)具体时间并签名确认。这一时间既是交班安管员工作结束时间,也是接班安管员的工作起始时间。
4.6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4.7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质量记录
6.1qp-10-29-f001 安管员值班记录表
第12篇 房地产销售部离职员工业务交接佣金结算制度
房地产销售部离职员工的业务交接及佣金结算制度
1.为保证公司的业务不受干扰及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售楼员因故(辞职、辞退、调岗等)离职,应将手头工作详细交接后,方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1)电脑、计算器、工衣等重要办公设备、用品的交接。
2)来访、来电客户资料的交接。(离职员工的此部分资料是因受雇于公司,开展业务而获取,是工作内容之一,所以此部分资料为公司资源,离职时应交还公司)
3)重要意向客户资料及其跟进情况的交接
4)成交业主资料及售后跟进情况资料的交接
5)业主资料也是公司的重要资源,同样要进行交接。同时,离职员工还应如实汇报已成交业主的手续办理进度及跟进情况,以便部门安排其他员工继续跟进
注:对于离职员工交接的客户资料,项目经理应及时整理并分配给其他售楼员负责跟进。分配时既要考虑到不同售楼员成交、跟进能力的差别,从而结合客户跟进难度来进行安排,保障跟进的最佳效果;又要尽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项目经理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相应的分配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后予以执行。
3.对未按上述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动离职的员工,剩余佣金一律不再发放,作为部门公佣予以没收。
4.如正常离职的员工依公司及部门规定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剩余佣金按如下规定发放:
1)仍以客户是否签署买卖合同作为计发佣金的标准,签约后当月计发。
2)对在离职前客户已签署买卖合同单位的佣金按100%计发
3)对售楼员离职后,由其他售楼员跟进签约的单位的佣金,按50%计发给该离职员工,另外50%作为接手跟进客户服务的售楼员的佣金。非售楼员的其它员工也参照此办法执行。
4)如最终未能签约,作挞定处理的,佣金不再计发
5)对于部门公佣部分,只计发员工离职之前应计部分,自离职之日起,不再计发。
5.如员工离职后发生利用在工作期间掌握的资源、资料作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剩余应发佣金,作为部门公佣。没收决定由项目销售经理提交书面意见,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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