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团公司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第2篇 建设集团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为更好的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决定成立员工“读书吧”,方便大家在闲暇之时多些阅读。
“读书吧”简介:“读书吧”是公司员工的图书馆,汇集了大量的精品名着书籍,现主要分为:建筑工程、社会、文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读书吧”将会不断丰富、增加图书的种类及数量,希望能够满足大家的需要,也希望能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更希望大家能够从中体会到学习的乐趣,阅读的喜悦。
开放时间:20**年**月**日正式开放,请大家仔细阅读图书借阅制度。
借阅对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图书由人力资源合约法务部负责管理。所有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在公司管理图书馆中展列,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二、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概不外借,所有书目均可借阅。
三、借阅要求:一人一次限借1本,借期1个月,期满后,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样也为1个月。
四、借阅时间:每周一到周六14:30―17:00。
五、借阅办法:员工根据公司“读书吧”的图书目录选定图书,并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员工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涂写,如发生丢失、污损,照价赔偿。七、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遗失图书,照价赔偿。
*集团有限公司
第3篇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浙中建[2022]第7号文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规范如下:
一、项目登记流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进行登记。**总经理电话**2,手机:**6,邮箱:***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二、项目数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三、项目登记制度为排他性制度,公司保护已登记人员的项目跟踪优先权,后登记人员想参与已登记人员的项目,须按如下方法处理: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终中各进行一次项目信息库清查工作。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项目信息库清查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六、此前所发布的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废止。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第4篇 z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年薪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1.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与部门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条工资模式
集团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风险收入
1,基薪(其标准参照岗位绩效工资)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风险收入,在集团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与个人绩效经考评后核算计发。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员工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四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年薪制办法另订。
□佣金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营销部门的员工。
第二条,佣金结构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
第四条,佣金制度另订
□项目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研究开发部门(基础研究、新产品开发、战略发展研究、工程项目、技改项目等)的员工。
第二条,项目工资结构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的确定
研究开发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按其所参与的项目的重要性和其在项目中的身份来确定,即其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比例详见下表二)
根据对项目的中间成果、年度研发业绩等的鉴定与考评结果,对项目研究开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项目工资制度另订。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所在岗位又不宜实行计件和计时工资制度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分为基本薪酬与非基本薪酬两大部份:
1,基本薪酬
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其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功工资;(二)岗位工资;(三)绩效工资。其中(二)与(三)也合称为岗位绩效工资。
2,非基本薪酬,即津贴,包括有加班津贴、高温津贴、倒班津贴、全勤奖金以及其他经集团公司认定的津贴;
第三条,年功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功长短,员工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5.00元计算。
3,年功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4,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年功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年功工资,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年功工资;
5,年满55周岁的所有员工不再计算年功工资。
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
1,根据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确定,集团公司薪酬等级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2,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3,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等别,核定岗位绩效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等,经1年考核,再调整薪等;
4,根据变岗变薪(级)原则,晋升增薪(等),降级减薪(等)。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5,除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
专职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正职岗位绩效工资标准*0.8。
兼职(同时兼职一科长或主管职位)的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所兼职主管或科长职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1.2(或比照确定其工资序列)。
6,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54周岁时的岗位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之和*0.6。
第五条加班津帖
(一),公司因工作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法定休假日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支付的加班津贴。
(二),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日期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申报、审批、发放加班津贴。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三),员工出差期间,遇有法定休假日,不发加班工资,在其回公司后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第六条,高温津贴
第七条,倒班津贴
公司为倒班员工支付倒班津贴,其标准中班为1.7元、夜班为2.4元。
第八条,全勤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内(一季)的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请假以及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并且绩效考评分平均在80
分以上)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为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一季)全勤奖金额为50元。
□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非正式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以及一部份可以实行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制岗位的正式员工。
第二条,计件工资按月发放,其计算公式为:
计件工资额=计件单价*实际件数,计件单价见<计件单价表>。
第三条,计时工资实行日工资月发制,其计算公式为:
计时工资额=计时单价(日工资单价)*实际工作时(日)数,计件单价见<计时单价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须会同各业务部门、财务部对这些实行简单计时计件工资的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工作态度、各种休假(出勤)、加班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在其实发工资额。
第五条,计件工资岗位执行计件工资制,其岗位工资将作为加班、休假等计发待遇的基数。
第六条,计件工资员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七条,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办法另订。
□薪酬调整
第一条,薪酬在适当期内应予以调整。薪酬调整分为确定性调薪与临时调薪两类。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薪酬调整。
第二条,确定性调薪也称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考核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即员工年功调薪。
(二)考核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薪酬中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人力资源部评估的员工的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考核结果,符合加薪条件的员工给予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10%*12个月的标准,与年终奖一同一次性给付。不能累积。
第三条,新进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第一薪等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等一至二等。
1,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第四条,对权任者的薪酬确定
各职位在职员工的资格,应符合于该职位“任职资格”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在职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
权任期中,支给职位对应薪级80%的薪水。权任以一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对应的薪级。
第五条,职位变动时的薪酬调整(横向调整):
1,由低薪级职位,调任高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2,由高薪级职位,调任低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薪级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第六条,晋职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即纵向调整)
分为两种情况:
1,同一职级的不同等的晋职与降职,则按同一级工资的对应的等作出薪酬调整(即纵向调整);
2,跨职级晋职或降职,则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职位的薪级的第一等起薪。
第六条临时调薪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集团公司董事全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确定:
1,公司经营效益发行重大变化;
2,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3,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
4,其他集团公司认定的情况变化。
(二)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临时调薪(纵向调整),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4,其他总经理认可的情况。
□年终奖金
第一条,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
集团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一律不予发放。
第三条,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第四条,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第五条,年终奖金的发放,与一年第12月岗位绩效工资一同或单独发放,但最迟也得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第六条,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
1,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2,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薪酬
第一条,初次任职者试用期工资标准
1,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初次任职者有二种情况:
(1),从全日制学校毕业分配进入公司的初次任职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按所在岗位的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下表八)。
(2),从社会进入公司且无工作经验的初次任职者(城镇待业青年、农民工、复退军人等)试用期薪酬标准所在岗位的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下表九)。
第二条,非初次任职者试用期工资标准
1,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按下表十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薪酬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薪酬有所差异时,则按“薪酬调整”第六条第二款进行临时调薪。
□待退休员工与内部待业员工的薪酬待遇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享受社会统筹退休金,但提前离岗退休的员工和内部待业员工。
第二条,退休员工薪酬标准
按离岗前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70%发给。
第三条,内部待业员工薪酬标准
停发工资,按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生活费
□薪酬计算与扣除
第一条,员工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月度(年度)考核,确定每位员工的月度(年度)绩效考评系数;
2,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对员工的其他考核资料(扣罚理由与金额);
3,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其他考核资料与员工岗位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标准,计算出员工个人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并按部门、二级部门、班组制成<工资表>(一式三份),人力部将结果交财务部;
5,财务部将其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6,人力资源部下发<工资表>(一式三份)给各部门兼职工资员,<工资表>经员工本人(或代理人)签字(一式三份全部要签字)认可后,第一份由部门兼职事务员负责交还给人力部存档备查、一份给部门经理长期保存、第一份给部门员工相互传阅。
第二条,各事业部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各事业部月度(或年度)经济指标数据;
2,其他管理部门提交对各事业部的其他考核数据以及扣罚理由与金额;
3,人力资源部依据汇总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事业部进行部门月度(年度)考核,确定每个事业部的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数;
4,考核结果和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数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各事业部造册(<工资表>)分配。
5,各事业部将<工资表>交人力部审查允可后,交财务部以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6,各事业部将签字后的一式三份的<工资表>中的第一份交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三条,薪酬的计算方法
1,月收入的计算方法:
月收入=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k1*k2*k3+津贴-扣款-代扣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数
k2部门考评系数
k3个人考评系数
2,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标准*k2*k3-扣款-代扣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数
k2部门年度考评系数
k3个人年度考评系数
第四条,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薪酬的计算方法:
在薪酬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薪酬,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
第五条,特别休假的薪资计算:
1,产、探、伤假,只支付岗位工资与年功工资;
2,哺乳假,只发放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70%;
3,年休、婚、丧假,只支付岗位工资与年功工资;
4,病假工资以岗位工资加年功工资为基数,按渝府发[2000]47号文规定的比例计发;
5,事假免发所有工资,人事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旷工时的扣除:
1,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按每分钟0.5元计算;
2,早退15分钟内扣15元/次,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0.5元计算;
3,私自外出30分钟内扣30元/次,超过30分钟按每分钟1.00元计算;
4,旷工不计发任何工资。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工资加发:
1,嘉奖:每次加发3天工资;
2,记功:每次加发10天工资;
3,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工资;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八条,违纪员工的工资扣发:
1,警告处分一次:每次减发3天工资。
2,记过处分一次:每次减发10天工资。
3,大过处分一次:每次减发一个月工资。
4,降级处分一次:降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5,停职,在停职期间只发最低工资。
第九条薪酬的代扣
(一)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薪酬中直接代扣:
1.个人薪酬所得税。
2.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其他保险费。
4.其他代扣(工会会费、个人水电房租等)
(二)各类培训依据<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薪酬支付
第一条,薪酬支付时间
薪酬支付形态采用月薪制。集团公司月薪发放日为每月15日,薪酬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则提早一日发放。
第二条,薪酬支付形式
1,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年薪制员工)的薪酬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对于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非正式员工也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2,具有独立发薪权限的各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第三条,支付责任
1,薪酬要求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书面委托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书面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部门的员工设立独立的部门薪酬支付清单(工资表)。薪酬领取人要在<工资表>(一式三份)上签名,<工资表>(一式三份)每月三份发放到部门,其中一份由部门经理长期保存,一份给薪酬领取人传阅,另一份交还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3,薪酬计发人员及其其他各类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打听、传播他人的薪酬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规处罚
第四条,代扣缴责任
1,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其他法定薪酬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在以在本人月薪中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与部份岗位工资。
第五条,最低薪酬标准
1,在员工正常上岗并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其月薪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非常给付
第一条,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薪酬:
1,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①结婚;②死亡;③生育;④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2,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3,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附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集团公司支付。
第二条集团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三条,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原有薪酬体系中的所有津贴与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各种费一律取消。
所有人工费用必须有人力资源部经理(特殊情况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与总经理或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共同签名)的签名方可发放。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申请、审批与私自发放。
第四条,裁决权限
本制度解释权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份条款修订时,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自2003年01月01日起开始实行,原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废除。
第6篇 后勤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后勤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和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
职工民主管理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机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主攻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其特点为:
(1)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
职工代表几乎包括企业各个部门的代表任务,能够充分代表职工意志。职工代表大会议案的提出和决议的作出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保证大会的民主性。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
《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都规定,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可见,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
(3)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设有各种专门委员会,车间和班组设有职工代表团(组)。
2、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空架子,它行使的权利具有强制力。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利,不属于行政权力,属于民主权利。
(3)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利,是多数人的权利。这就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实行多数人原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1、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2、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主宰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对领导干部实行评议监督权。
4、对经营者、职工董监事和集体协商(谈判)代表等行使推荐或选举权。
5、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6、法律和企业章程规定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1、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简称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2、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日常工作有:
(1)负责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联系职工群众,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与诉求。
(3)培训职工代表,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管理做工等。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运作
要注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日常运作,充分发挥企业制度作用,不能光停留在一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而是要把这项制度看做每天的民主管理。
1、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度指的是在每一次职代会召开后,由职工代表对其在行使权、民主程序、会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的一项制度,是为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权得到贯彻执行。
2、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制度。
4、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检查制度。
5、职工代表述职制度。
职工代表每年向本选区职工进行一次述职活动,接受职工的评议。
第7篇 集团公司人事任命及调动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人事任免及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因工作需要,集团各单位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为规范人事调动工作,保障各经营单位的有序用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任命
指针对集团内部各单位负责人的人事安排,由集团董事会议中形成的决议下发任命通知。
第三条 调动
一、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是指在某一单位内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
二、 外部调动
“外部调动”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跨公司
(独立法人公司)的人员调动。
三、 借调
由于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临时借入的非本部门编制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后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或原单位。
第四条 调动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人员调动申请审批表》
(附表1)进行审批。
二、 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受理;
三、 其他部门或个人提出的申请一概不予受理。
四、 被调入的岗位必须是调入方编制标准范围内的空缺,超出编制的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 单员人事部门在审批通过后,会向调动人员发出“调动通知函”,在办理完调动手续后,本人持该函前往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
六、 未持盖章有效的“调动通知函”报到的人员,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可不予接收,用工部门不得给予其办理上岗手续。
七、 人员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被视为无效调动,将根据《集团综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考核处罚,对脱勤脱岗的人员严肃处理。
八、 各单位内部人员调动的,填写《人员内部调动通知函》
(附表2),外部人员调动的须填写《人员外部调动通知函》
(附表3)。
第五条 调动上报及员工档案变更
各单位人事部门需对单位每日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汇总,填制《单位人员统计日报表》
(附表4),每日下班前上报至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员工关系管理部,便于集团对员工档案进行管理。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人员调动申请审批表》
附表2:《人员内部调动通知函》
附表3:《人员外部调动通知函》
附表4:《单位负责人任职通知书》
附表5:《单位负责人免职通知书》
附表6:《单位负责人调动通知函》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年6月
附表1(员工档):
《人员调动申请审批表》
注:本表由用工需求部门填制,经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本表入员工档案。
第8篇 集团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9篇 建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
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着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第10篇 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条例
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范化管理,使制度工作有统一、明确的依据,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的制度管理工作。
第二章制度管理
第三条制度化管理概念及目的
(一)制度化管理:是指依据本公司的企业理念、纲领、经营宗旨,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现状、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文件化的管理规章,以形成健全、统一、规范、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严格实施和不断完善,达到公司管理有序、高效的目的。
(二)制度:是指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高效、规范管理而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规定、程序、标准、细则及相关表格等总称。
(三)目的和意义:
1、使公司的各项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减少工作中的无序性、盲目性、随意性;
2、明确界定各管理层垂直指挥、横向联络之间的权责关系,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
3、系统地建立、研究公司的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水平的每一次提升都有一坚实的平台。
第四条制度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
(一)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含集团公司基本制度,各系统管理制度,跨公司、部门管理制度)由总经办体系办负责管理,并组织编写与颁布。
(二)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以及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行政人事负责人或企管办负责管理,并组织编写与颁布。
第五条制度管理参照iso9001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寻求与iso9001模式进行有效结合。
第六条制度建设遵循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接口;有利于创新及持续改善,防止守旧与不主动;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个人能力的彰显。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管理遵循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坚持管理执行的依据是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制度管理基本要求
(一)'以制度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
(二)'所有岗位运行之前必须先有制度,若无制度则应及时编制或申请编制'
(三)'出现管理问题,先看有无制度,有制度的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的判为管理失职;有制度但不合理也属管理失职'
第九条制度的权威性:任何一项制度的制订、颁布、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制订程序,同时颁布者、批准者亦必须是授权的,任何部门不得违反程序擅自颁布制度。
(一)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为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颁布者,由集团公司总裁授权。
(二)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批准者,由集团公司总裁明确授权给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实行制度会签制。
(三)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以及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但其管理制度须到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审核或备案。
第十条制度的有效性:任何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是它必须对实际管理有效,能服务于公司目标的实现,不得颁发空洞无适用价值的制度。
第十一条制度的强制性:规章制度一旦生效,在其更改前,必须无条件执行;若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制度总经办门,可作为后期修订依据。
第十二条制度的平等性:规章制度无例外性原则,人人在制度面前平等。
第十三条制度的持续性(一致性):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相关连的部分,管理尺度、标准及惩罚条例必须一致,任何公司、部门不得无视公司基本制度去自创制度,从而背离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制度的可行性:任一规章制度的条文必须是可以执行的,不能执行的条文或法规需及时修改或废止,以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第十五条制度的可监督性:任一制度的执行,必须会有相关执行结果反映,而不是泛泛而谈,没有实际内容。
第十六条制度的可衡量性与弹性:制度的制订必须有尺度、有标准,能够区分有无触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任一规章制度都不可以完全绝对化,都有一个精确度,在精确度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这种弹性只是为了平衡管理、提高效率、增加解决问题的需要,而不是无限制的弹性,从而影响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十七条新否定旧的原则:与新制度相矛盾的旧制度,在新制度实行后一律废止,不得存在多种雷同制度重复颁发、同时并存现象。
第十八条相对稳定性原则:制度一旦制订即应保持其相对稳定,临时性规定不得以制度形式出现,而应以通知等形式发放。
第三章制度制订流程
制度制订流程图
第十九条立项调查
为确保制度的严肃性,任何一项制度产生以前均须进行立项调查。对制度所涉及的事物范围、客观环境、目前正在运行的制度或惯例存在的优劣等问题进行实地调查,以作为制度编制依据与参考。
第二十条拟定初稿
制度编写人员在进行调查分析后,根据情况和目的制订出详细的条文,这些条文须符合编写原则和规定的格式。
第二十一条讨论定稿
对于拟定好的制度初稿,须组织制度涉及到的部门人员进行讨论,讨论该制度实行后可能出现的正负面效果,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正面效果,减少负面影响。经过深入调查讨论后的制度,形成定稿。
第二十二条报上级批准
(一)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会签。
(二)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经过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核准后,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
(三)各公司、部门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直接审批。
第二十三条颁布
上级批准后,统一以标准格式,进行有效编号,加盖制度专用章,颁布下发,并注明正式生效日期。
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但须严格控制发放范围,且原件必须加盖制度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正式运行
制度正式生效后,由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职能管理系统内制度的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全公司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制度总经办门要及时收集制度运行信息,迅速做出解释和调整。
第二十五条修正或废止
制度运行中,因情况的变化可对制度提出修改意见或废止。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已不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各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可以向制度总经办门建议,建议或申请修改或废止该项制度。经调查研究报上级批准后,总经办体系办对该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需修改的制度按照制订程序进行。
第四章制度的编写要求
第二十六条关于同问题制度的数量要缩小到最
低限度,以便于制度的系统化和统一性。
第二十七条从属性制度及细则尽量与主要程序性制度同时编写;非同步编写时须考虑到制度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第二十八条一项制度应有共同的内容,存在同一的规定对象,一项制度尽量不要规定两个以上不相干或关联性不强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新制度的编制要查找前期制度和相关制度,以更好地进行制度间的衔接;还要查找相关的法律,尽量避免与法律相冲突。
第三十条制度编写应以统一格式发放,具体按总经办体系办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制度的基本结构是条文,一个完整的规定尽量不要在两句或更多的条文中分述。条文性制度依次按'第××章'、'第××条'、'(一)、(二)、(三)'、'1、2、3'来划分章、节、段、句;若制度针对的问题单一或内容不多时可直接以条款形式,而不必分章;表格图表性制度则直接表示。
第三十二条所有制度总则里须有该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相关职责'和'术语解释'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第三十三条'具体条文'是制度的主要内容,若涉及的问题较多,可划分若干节。
第三十四条'附则'里的条款可根据制度需要进行选择,但须有'监督执行部门'。
(一)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第11篇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聘工作管理,规范招聘工作流程,明确招聘工作的权限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工作遵循内部优先,效率与成本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二、招聘的职能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公司招聘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政策与制度的制定,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总部部门人员和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如何介定)的招聘工作。(项目部人员还是集团负责)
第六条各子(分)司人事科负责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与人力资源工作的总结,负责招聘的实施以满足本单位所需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的需求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根据本部门/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需求计划,每年十月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须在每月21日至26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经本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岗位职责,2、岗位任职资格,3、岗位考核办法,4、薪资标准(是否指部门可以承受的预算)。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在部门编制内的人员需求,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已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实施招聘。
第十二条总部各部门编制外的人员需求或因新增岗位而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提供需求原因的书面报告及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方能实施。
四、招聘的实施
第十三条招聘分为公司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在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四条内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说明书及《人员增补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内部邮件和张贴告示等,内部招聘公告应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位正式员工。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提出内部应聘申请。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特点,可采用网上招聘、媒体广告、人才交流会、校园招聘、猎头中介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负责面试的初试工作,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性格倾向与通用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部门负责面试的复试工作,复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最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综合多方因素出具录用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须有5人参与面试评估.
集团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总经理级后备科级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招聘处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
复试总经理面试组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总经理
终试或审批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
子(分)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科级人员及以上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
复试科长面试组科长面试组用人科室的科长
终试或审批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对中高级人才、关键岗位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并将调查记录记入档案。
五、员工的录用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精神病史、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癫痫等食品行业禁忌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劳改、拘留、判刑等)记录者;
3.未满18周岁者;
4.二次进公司者;
5.与其他公司未解约者;
6.已签约员工的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
7.品行恶劣,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开除者;
8.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9.5年内跳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10.应届生招聘时,同一学校且同一专业的大学生超过5人。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对拟录用人员的以下资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录用:
1.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2.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就业证;
3.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须将录用员工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应聘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简历进行存档。
第二十二条 对被录用人员,负责招聘实施的人事部门须按照相关劳动管理制度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六、招聘评估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须进行年度和月度的招聘分析和评估。评估主要包含招聘成本的评估和招聘效果的评估。
第二十四条招聘效果评估从招聘完成率、招聘及时率、招聘合格率、招聘满意度以及渠道效果分析等方面进行。
招聘完成率=实际录用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100%
招聘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
招聘合格率=通过试用期员工数/录用员工数
招聘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得出。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年度和月度对各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进行评价。
七、招聘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有责任按照审批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及时向需求部门(科室)推荐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需求部门(科室)有责任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的招聘安排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面试结果按要求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进行反馈。对于违反招聘时间安排或未按规定面试、评价及反馈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有权进行通报或评价。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定期对招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子(分)公司将进行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九条凡未按
公司要求录用的人员,须一律辞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据情节及后果对违反招聘管理制度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及监督执行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12篇 集团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xx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ee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ee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ee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ee: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
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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