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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5 热度:18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确保外购物料完全符合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的采购包括零配件、设备仪器、工模具及其他产品。

3.慎重选择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购买物资材料;及时按质量要求向公司各部门供应物料,配合使用部门需要的时间及需要的量,联络供货商及时供应。

4.采购员应按库存量管理要求、用料预算,根据各部门开具的《采购申请单》,并注明物资材料的品名、编码、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申请理由等事项,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准后送采购部门,紧急请购时,必须注明

第2篇 集团分公司物资采购及验收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物资采购及验收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工程部是物资采购及验收的管理部门,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物资供方的评价由分公司工程部负责,对供方的生产能力、业绩和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状况、供货质量和能力等作出评价,由分公司生产经理作出评价结论,认定合格的供方。

第三条、用于建筑物结构和安全防护中的物资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采购。

第四条、采购合同经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后,由分公司经理批准签订,项目部无权与第三方签订任何物资采购合同。

第五条、进场物资的验收和取样,必须有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材料预算及工程施工进度,按月编制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项目材料员负责具体落实。

第七条、进场的物资在使用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验证和取样检验。

第八条、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挂牌标识,以防止误用。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第3篇 石油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采购招标管理

第一条 产品经销公司物资(或服务)采购坚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原则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隶属于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或服务)的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产品经销公司负责二级物资(或服务)或集团公司授权采购的一级物资(或服务)的集中采购。

第二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产品经销公司采购招标管理。

第三条 全资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日常所需小额物资(或服务)和生产建设急需物资,可以由全资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进行采购,其他物资采购由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采购。产品经销公司授权所属单位采购的物资,需要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相对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物资采购经内部审批后自行实施,大额物资采购接受产品经销公司监督管理。

第四条 采购计划管理

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必须依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安排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计划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计划实施采购。采购时尽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产品经销公司负责编制二级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所属单位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

第五条 供应商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采购物资应尽量在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内选择供应商。采购前期应做好供应商调查工作,采购过程中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采购过程结束后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六条 采购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采购实施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标准,尽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可采用竞争型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应加强对全资公司物资采购或其他所属单位大额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招标工作应遵守的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三)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1.统一制度:统一招标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的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2.二级管理:实行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管理。

3.分级授权:产品经销公司招标工作实行两级实施,由产品经销公司或授权所属各企业自行组织招标。

4.归口审查: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各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八条 招标管理机构

产品经销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公司招投标管理的专门研究机构,负责对公司招投标决策进行研究,并做出审议。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标办设在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招标的范围与权限

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所属单位招标工作的监督和对重大项目招标方案的初审,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产品经销公司招投标的管理权限包括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的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全部招标项目。

所属全资公司负责对其授权范围内招标工作的实施、监督及管理。

第十条 评标专家库管理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产品经销公司专家分库,由公司招标办负责组建和动态管理,根据业绩考核和年度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评标范围是非国家强制招标范围和生产消耗性材料的招标活动。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在集团公司制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准入目录中选择合作单位。选定后产品经销公司报集团公司备案,全资公司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控参股公司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准入目录中机构。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每年底应将服务于本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材料上报公司,公司招标办汇总整理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二条 招标实施管理

(一)招标必须满足公司规定的条件才能组织实施。

(二)招标应当按不高于批准的概算投资额或财务预算额进行限额招标,超额的作废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投资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三)招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四)招标应建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应当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抽取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招标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所属单位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所属单位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所属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单位或者投标单位;

(四)其他违反公司招标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非招标采购管理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三)产品经销公司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第4篇 公司材料采购制度2

公司材料采购制度(二)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我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第5篇 丰新房地产策划公司物资采购制度

为保证公司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以下采购制度。

一、物资采购原则:集中购买,定点采购。实行《采购申报单》制度。

二、物资采购流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当月物资库存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情况制定本部门下月物资采购计划,并于当月28日前报综合部。

2、综合部根据当月各部门的材料领用情况,对各部门下月物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并批复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在汇总后报公司总办备案。

3、综合部物资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向财务部门申请采购资金。

4、在采购过程中综合部物资采购员要与被采购部门人员一同对所采购物品进行现场初步检验,以保证所购物资的数量、型号、质量符合使用要求,同时最大限度地保证所购物资价格的公正合理。

5、物资采购任务完成后及时在采购物资发票上签字。

流程如下:经办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复核--主管领导--总经理--报销

6、采购任务完成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持采购申报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三、物资采购审批权限:

5000元以下物资采购,由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报分管副总审批,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000元以上物资采购,进行上述程序后,必须有公司总经理批复方可实施。

四:零星物资采购:按《采购申报单》程序办理。

五、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首先由主管领导进行市场核价与招标议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进行采购。

1、大宗物质范围:

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

2、工作方式:比 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

招议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

3、工作程序:

1)一般性大宗物资采购应提前三天上报,综合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符合招标条件的大宗物资采购应提前十天上报,综合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上报招标工作小组进入招投标工作程序。

3)紧急或临时性采购随时上报,综合部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

4)大宗物资采购要在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内选定,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5)综合部在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要有物资使用部门人员参与,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对合格供应商需要赴厂考察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定人予以考察。

6)综合部根据年度计划做出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并广泛寻找供应商,对供应商按质量等相关要求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7)特殊情况下(如仅有唯一供应商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价格谈判超过最高限价,需公司领导集体决策。

4、结算制度:

大宗物资未经签批的采购计划,不得擅自实施,财务部门不得结算货款。 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综合部采购人员签订合同应本着权利主动的原则。财务部门付款要严格审查采购合同,凭验收合格证明才能够付款,款项结算应采用票据的结算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款项支付按物质采购审批权限执行。

综合部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对工作的责任感、对企业的忠诚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商务能力。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第6篇 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7篇 装饰公司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8篇 建筑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招标监督,规范招标管理,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所属(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招标:

(一)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服务以及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等。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大宗原辅材料、物资、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

(三)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招标项目。

第三条 集团公司招标监督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管理、重点监控”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建立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招标采购监督工作。

(一)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招标监督制度;

(二) 提出年度招标监督工作的要求和计划;

(三) 处理和协调招标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招标监督的组织、协调及实施等日常工作。

(一)建立健全招标监督的制度和办法;

(二)指导、检查各公司招标监督工作;

(三)监督检查招标监督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中的有关问题;

(五)协助组织查处招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第六条 招标监督人员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招投标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招投标要求或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行使否决权。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集团公司做好来访接待,设立举报电话、公开电子邮箱,受理招投标中单位和个人的投诉和举报。对反映和举报的问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定认真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及时向署名举报人反馈。

第三章 监督内容

第八条 准备阶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存在将应该进行整体招标的项目进行拆分肢解、规避招标的行为;

(二)招标文件制作是否合法、合规并进行备案;

(三)入围单位的资格及产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按规定编制标书,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五)是否按规定确定招标方式,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的正当竞争行为;

(七)评标办法是否科学合理;

(八)其他应实施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九条 开标阶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按要求送达标书;

(二)参与开标人员到场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否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招投标工作纪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五)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 评标阶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评标小组成员的产生及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评标过程的评标纪律执行情况;

(三)评标小组成员是否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定标阶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定标预案的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定标依据的合理性。

第十二条 其他行为的监督:

(一)执行“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的情况;

(二)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招投标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监督方式

第十三条 监督人员可以参加招投标有关会议和活动,但不得作为评标小组成员直接参与评标。

第十四条 招标监督可采取现场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或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实施。实际操作中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检查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等文件和资料;

(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三)监督开标、评标、并参加与招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部门(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投标结果执行情况。

第五章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重大项目招标监督实行报备制度。各公司组织重大项目招标时,应报集团公司审批。招标完成后十五天内,将招标结果上报备案。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视情况指派2名以上监督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标监督。

第十七条 监督人员按本办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招标主要环节实施监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招标中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第十八条 监督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由集团公司法律顾问负责解答。

第六章 招标纪律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中实施下列规避行为:

(一)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不通过招标而发包;

(二) 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改为邀请招标;

(三) 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

(四) 其他规避招标的行为。

第二十条 资格预审小组和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与投标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三)曾因在招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法

违纪行为而受过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所有参加招标的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纪律,严禁从事下列行为:

(一)招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投标单位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二)招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收受投标单位、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招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招标纪律的行为。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招投标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违反本办法的招标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参加招标的工作人员,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追究招标单位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责任;

(二)投标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不予准入或取消竞标资格。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公司企业公款采购物品廉政责任制度

公司(企业)公款采购物品廉政责任制度

为严格执行廉政纪律、防止采购交易中索贿、受贿、收受回扣、礼品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保证采购物品质优价廉,特制定本廉政责任制度;

一、公司党组授权委托公司财务科负责对公司机关设备添置和维修物品的采购,公司小车修理厂、机关餐饮服务部负责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各种物品的采购工作。

二、公款采购物品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司机关凡需采购的物品,首先由维修、使用单位填写维修使用物品申报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主要领导签批,采购人员按签批意见进行采购。

三、采购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和非定点采购的办法进行,凡大综或成批物品应定点采购,并与供方签订廉政责任协议书,急用和小件物品可实行非定点采购。

四、公款采购物品必须严格遵循“货比三家”、“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尽量采取到厂家进货,不进二手货,通过多家比较后确定选购点进行选购。

五、公款采购物品,要确保采购物品量足质优化价廉,不准购进以劣充优的物品。

六、采购业务人员在采购经济交往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搞人情交易,不准收受礼物、礼品、回扣及有价证券,不准占用供方单位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不准在供方报销与业务无关的各种有价票据。

七、采购物品必须按以上制度执行,公司纪检、监察每季度对公款采购情况定期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并严肃查处。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置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作,从而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满足公司各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以此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材料采购的业务人员,只要涉及材料采购业务活动的,便视为材料采购业务人员。

3.定义(或相关说明)

为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明确业务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约束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司采购工作的正当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公司采购程序得以严格执行,要求集团采购系统各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所制定之条款。

4.管理规定

4.1业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守职业道德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4.2业务人员应当熟悉采购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人员应当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材料、采购方式及影响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及其他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相关的培训活动。

4.3业务人员应当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与前景;熟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以及各项工地等的运作情况。

4.4业务人员应当节省采购开销,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投入采购工作,主动开拓材料市场。

4.5业务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真正做到货比多家(起码三家),严格履行'材料单价对比表'制度。

4.6业务人员应当坚持适质、适量、即使和全面的采购原则。

4.7业务人员应努力促进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平等竞争,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

4.8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杜绝相互推委责任的现象。

4.9业务人员应尊重同事的善意忠告和建议,表现出为采购职业一份力量的愿望。

4.9.1业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取长补短。

4.9.2业务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和指挥。

4.10业务人员应敬业乐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10.1业务人员应长期保持整洁、和蔼、亲切的形象。

4.11业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4.12业务人员应城市信用、严密谨慎、认真负责。

4.13业务人员应当不带个人偏见,在考虑全部因素的基础上,从提供最佳价值的供应商处采购。

4.14业务人员应尊重市场公平竞争,规避一切可能危害商业交易的公平性的利益冲突。

4.15业务人员应当诚恳地对待供应商和潜在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与自己有商业来往的对象。

4.16业务人员应当严厉拒绝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赠礼。

4.17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

4.17.1业务人员不得疏怠履行职务,推卸或逃避工作责任。

4.17.2业务人员不得虚报工作成绩,怠瞒工作问题。

4.18业务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价格,杜撰虚假理由瞒骗公司。

4.19业务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

4.19.1业务人员不得在其他存在可能存在业务来往的单位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有厉害管理的经营活动。

4.20业务人员必须城市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不得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业务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4.21业务人员必须连接自律、秉公办事。不得私自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请客、送礼以及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材料采购活动的各种接待和宴请。

4.22业务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得将公款公物用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公司财务。

4.23业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不得挥霍公司财产。

4.24业务人员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务。

4.25公司鼓励业务人员不断开拓和创新,激励积极进去和改革者。保障业务人员的饿正常工作秩序。

5.监督与实施

5.1公司对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给予奖励。

5.2公司对具保违反岗位纪律与廉正制度的采购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

5.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业务人员,公司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同胞批评、记过、减薪、降职和开除的处分。

5.4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法供应商,公司采取终止贸易合作的单方措施,并对公司的损失保留追究业务人员和供应商连带责任的法律权利。

6.附则

本制度以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为准则,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而不断作修改完善,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

第11篇 工程公司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材料管理水平,实现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及时配套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临设、周转材料自采买开始至供到工地验收时止,均属于采购供应管理范围。

3 .材料采购供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 .材料采购供应应由公司级以上单位确定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的专业人员办理,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无上岗证不准从事采购工作。

5 .材料采购订货计划编制

( l )单位工程一次性用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提出;

( 2 )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根据技术翻样资料编报;

( 3 )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方案,按需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料进度进行编制;

( 4 )采购供应计划:根据编制的材料需用计划,考虑期末储备量、期初库存量、本期到货量,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本期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用款计划、运输计划;

( 5 )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及时提出变更计划,据此调整原需用计划、采购订货计划,以避免造成损失。

6 .采购订货

( l )采购订货必须依据采购订货计划、采购原则和市场行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和订货,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 2 )采购订货要坚持'三比一算'、'先看后买'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对有安全规定的材料必须到指定厂家购买;

( 3 )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具备有关的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材质证明的材料和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 4 )大宗及特殊重要的材料订购,必须考虑供方信誉、供应能力及生产技术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 5 )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加工订货,必须事先携带图纸会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事后进行技术验收;必要时在加工期间进行质量检查;

( 6 )凡不能及时结清的采购订货,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 7 )企业必须制订内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签约权限、责任、义务、程序,设立合同台账,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履行的制约条款;

( 8 )采购人员必须设有采购登记台账,借款报销台账;企业应对采购订货工作的质量效益进行定期考核分析。

7 .采购订货验收

( l )对采购订货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抽样检查规定,严格检查验收;

( 2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找供方协商处理;

( 3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日签署有关交接手续或凭证,并按票证流转程序传递。随时清结财务手续。

8 .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对正常途耗或非正常量差的处理规定

( l )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途耗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批处理;

( 2 )属于非正常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负责同供方核实,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3 )建设单位一般不指定材料(或产品)生产单位。若指定,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 4 )对材料账务处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l )为便于业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查等工作的开展,必须统一凭证、台账、报表的格式及填写方法和流转程序,达到材料账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相互交接;

2 )各种凭证、账、表必须认真填制,计量准确,数字清楚,不得涂改,印鉴、附件齐全,按要求及时传递;

3 )各种原始凭证、账、表及合同文本等资料,按月(季)分别装订、汇总、编号、核实,由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9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工作

( l )采购供应核算必须遵循'谁采购供应谁核算'的原则;

依据采购和供应的数量分别计算采购成本和预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按季出成本报表,并进行采购成本分析。

( 2 )采购成本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所投人的全部费用,它包括:购人价、运输装卸费、管理费(采保费)、税金及利息;

( 3 )材料统计核算必须以各种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材料采购供应经营成果;

( 4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必须具备如下报表:

l )材料收、支、存统计报表;

2 )单位工程供(耗)料统计报表;

3 )采购成本盈亏统计报表;

4 )资金运用情况统计报表。

10 .违反此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 1 )有如下行为之一,直接责任者应予以赔偿,标准为损失额的10 % ;

l )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材料浪费或积压;

2 )越权采购或未按规定程序,违反正常渠道进行采购和加工订货,造成经济损失;

3 )在订货和采购工作中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

( 2 )有如下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应按损失额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交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l )在供应中故意克扣、缺斤短两,超过合理误差转嫁亏损,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2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捞取好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 3 )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处以50~100 元罚款;

l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账目和手续混乱,财产不清,债权债务无法清理或形成死账者;

2 )弄虚作假、不记账、不销账,造成账物不符,成本不实,虚盈实亏者;3 )违反规定,擅自销毁单据、凭证和账册者;

4 )拒绝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之一者;

5 )不履行规定职责,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运转,经多次提出无改进者。

11.附则

( l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第12篇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合同

对于贵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080703)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采购邀请函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货物采购作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报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

如有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保证:参投产品均为厂家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严格按国家“三包”法进行保修、认真对待质量投诉。

2、价格承诺:保证供货价格须低于市场价,并承诺在有效期内出现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时及时通知。

3、工期:保证对投标产品在中标后日内完成供货,否则视同违约。

4、售后服务承诺:免费提供年免费保修期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中标方须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小时内响应,最迟小时内赶到现场。

一般性故障小时内修复。

软件免费升级年,免费负责对用户单位操作、维修人员的现场培训。

5、保证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阻挠、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规定,侵犯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如果中标供应商由于品牌厂商或代理商的垄断而不能供货时,可向采购办或招标投标中心反映,情况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兴国县疾控中心电子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询价文件(-080703)文本

(二)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说明:

1、投标人须另列出设备详细配臵、耗材价格、价格等,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须注明。

2、品目一、二为一整体,不得分割,要求同时投标。

3、附件提供的招标技术参数中核心参数应满足,核心参数不满足的废标。

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某项参数是有唯一指向性的除外。

4、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应于7月21上午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7月21日下午答复将公布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投标日期:

日期:22年4月16日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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