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g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 x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九)
一、人才招聘录用
第一条 招聘原则
(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二)招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 录用条件
(一)具备以下情况均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未满16周岁;
(3)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条 录用程序
(一)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2)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持本人的烟台市工商银行卡;
(6)员工每年的缴纳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财务缴纳60元饭卡及工牌押金,我们为您办理员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请到财务缴纳100元宿舍押金,我们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 入职管理
第一条 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员工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试用期
保洁员试用期为3天,3天之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工作时间计入工资,3天之内离职者不计工资;
其它岗位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满后转正程序
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填写转正意见并拟定转正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员工入职接待
(一)新员工报到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待,并全力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新员工报到后,行政人事部帮助办理饭卡及工牌,部门协助为员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试用期未发放工装人员根据部门要求尽量规范着装。
(四)新员工进入部门以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尽量采取一带一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帮带,引导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区域,了解工作职责,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条 物业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允许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岗前岗上饮酒,打架等,一旦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循环利用使用过的单面纸打印或复印。单面纸的内容必须为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对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环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物业公司信誉的行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严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内部员工、业务单位、客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三、培训及考核
第一条 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介绍、人事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 在岗培训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注重业务能力、技术掌握等。
第四条 管理人员培训
(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营销理论、财务知识等。
第五条 培训考核资料
(一)培训考核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或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 考核的类型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及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 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年终考核。
(二)试用转正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人事部,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报行政人事部总评,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四)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物业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条 薪酬框架
(一)物业公司建立了以岗位工资及补贴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二)实行同岗同酬的原则,按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做到同岗同酬,严禁不遵照岗位工资随意调整工资。
第二条 试用期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参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 其他
(一)对于工作单位调动、岗位调动或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由物业公司根据新的工作岗位或调整后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确定工资。
(二)外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招聘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五、 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管理
第一条 合同种类
(一)合同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籍合同三种。
第二条 签订范围
(一)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工。
(二)集体合同签订范围:普通岗位员工。
(三)在籍合同签订范围:在籍人
员。
第三条 签订日期
(一)签订日期: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并盖本单位行政章。
第四条 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员工签订。
(二)合同内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领导的印章。
(三)员工签完合同后,须于落款处签字摁手印,公司领导审核后,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
第五条 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及电子版索引报总公司办公室。集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六条 合同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保密协议
(一)外聘师傅、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 公司保险
(一)公司保险类别分为社会劳动保险、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条 社会劳动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范围及条件
(1)对档案由公司代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合格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2)对工作满2年的重点岗位、技术骨干及其它普通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物业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申请表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逐级审批后报总公司办公室。
(3)审批批复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员通知员工按要求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保手册(单位保管)及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个人保管)。
第十条 安全互助基金
(一)员工每年需缴纳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员工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的补助。
六、岗位调动管理
第一条 调动类型与程序
(一)调动分为平行调动(各项目之间)、晋升、降职。
(二)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任何调动必须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条 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的情况下的工作变动。
(二)平行调动发生情况:
(1)部门工作量增减。
(2)新项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5)岗位轮换。
(6)其它原因。
第三条 晋升
(一)晋升: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晋升的条件:
(1)员工在原岗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三)晋升可通过自荐或直接领导推荐,经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四条 降职
(一)降职: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降职的条件: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被取消,目前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三)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四)降职应当从严掌握,员工有权对降职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七、离职管理
第一条 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 离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确定离职时间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单并填写。
(二)归还饭卡,公司收回《员工手册》、个人的工装及工具等。
(三)归还财务借款,所经办业务设计的资料(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经核准方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工作交接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交接双方,重点岗位须有监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
第3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 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 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起移交工作。
八、 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 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1、 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考查,将考查结果报主管上级核准;
3、 由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门。
九、 岗位调整因公司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调整表》,由当事人与原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
十、 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 15 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第4篇 公司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各个类型的公司,都有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对于员工的档案如何来管理,就要以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来执行。以下整理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5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一、 正式聘用及试用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并签定合同(或劳动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有员工本人亲自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部门除外)。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到原单位转帐户之前必须先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开具证明。
二、 离职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第6篇 装饰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招聘与裁员、辞退
1、人员招聘
(1)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可采取特招、定招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几种方式招聘新员工。
(2)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与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预录,同时预录人员资料与面试、考核成绩及行政部领导意见一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3)新录用员工须进行1―3月的试用期考查,试用期工资为所实习岗职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协议书,期限一般为一年。期限满如本人愿意,公司需要可续签。
(4)凡录用的正式员工需按国家税务政策交纳个人所得税。
2、裁员与辞退
(1)公司因业务不济及经营内容转向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员时,有权决定裁减人员,被裁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同时公司应提前通知本人。
(2)有以下情况者公司有权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ⅰ员工因健康状况差无法承担工作;
ⅱ聘用合同期满无需续聘;
ⅲ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者;
ⅳ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ⅴ有违法行为的。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三、1、办公室文秘人员须为每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2、建档内容:
(1)入职申请表,个人简表,本人一寸免冠登记照片,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各种获奖证复印件)。
(2)本人工作考核鉴定、出勤情况统计、工作业绩统计等资料。
第7篇 监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建设监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体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大连祥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人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用工实行聘任合同制。
第二条 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和推荐聘用的方法。
第三条 公司聘用员工,视公司工作需要而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拟定用人标准,并长期坚持,以利人才流动。
第四条 公司聘用员工,一律按程序实行考核录用制,考核标准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四个方面。
第五条 人员聘用程序:
一. 应聘人提交本人最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应聘人详细填写人员招聘表;
三. 笔试;
四. 综合上述3条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五.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综合能力做出聘用与否的意见,交总经理最后决定。
第六条 人员录用后到公司办公室领取报到单到有关部门报到,完善聘用手续。
第七条 人员录用后需经过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工作成绩优良者,不受试用期限制;试用期内,聘用人员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
第八条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公司可随时解除聘用。
第九条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需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经项目总监签署考核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定级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条 聘用人员转正后,与公司签定聘用协议,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人员一经聘用,应将个人相关证件(职称证、监理资格证、监理岗位证等)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详细从业履历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章劳动关系解除
第一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除名三种:一. 辞职:公司员工申请辞职,应提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方可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在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聘用协议,应当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 停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令其停职: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暂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因犯罪嫌疑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查实无过错或判决无罪可准予复职);
3. 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尚在调查期间者;
三. 除名:按照公司奖惩规定执行。
四.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按中断另计;
五.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失踪者不能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外,均应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六. 劳动聘用关系的解除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离职、换岗应持离岗通知单,就下列事项分别办理移交:
一. 与原部门相关的工作资料、工作事务、帐册及办公用品移交;
二. 与财务部暂借款项及未清财务移交,公司委托办理业务的债权债务移交;
三. 与办公室相关的档案资料、证件、书籍、bp机及手机等物件移交;
四. 与有关部门办理未办及未了事项移交。
第三条 部门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员工交卸时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移交人应于3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监交人、接收人三方签字呈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公司员工办理移交时,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公司负责人裁定。
第五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办的,经公司批准后应由移交人书面指定委托人代为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所有事项的责任仍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六条 各类离、换岗人员、应于7日内交卸完清,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对缺少公物或致使公司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人事分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的组织系统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主任、承办员等,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公司组织机构逐级向上级负责。
第二条 按权责的划分(即事项的提出、主办,事项的复核,事项的核准),各部门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得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需向上一级部门请示后处理。
第三条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责者,相关人员应相互协作,或送各有关部门会核后处理。
第四章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条 公司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为员工奖励、晋升、待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
第二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 试用考核:
依照公司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6个月(中级以上职称者三个月,中级和中级以下职称者六个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满后应进行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表呈报上级领导,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延长试用期、转正聘用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二. 平时考核:
1. 各级部门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有特殊功过者应及时报请奖惩;
2. 考核在每月底进行。平时考核与员工每季度绩效工资挂钩。
三. 中期考核:
于每年6月底进行,但经公司总经理决定可予以取消年中考核。
四. 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进行年终考核一次;
2. .考核时,各部门经理应参照平时考核记录等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条 参加考核人员不得营私舞弊,考核结果应严守秘密。
第四条 公司员工年终奖参照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第五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 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形式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三.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制度,尽忠职守。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四. 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五. 公司员工对客户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无故搁置不办;
六. 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动用公物,不得挪用公款;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七.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八. 公司员工应注意本身品德修养,日常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公司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及专业技能,以达到业务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九. 不得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没有公司总经理的批准不得从事公司以外的职业:
十.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 公司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才能获得生活的改善,福利的增加,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之目的。
第二条 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部作息时间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公司办公室通知明示;现场监理工作性质特殊,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作息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做出安排。
第四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六章休假、请假及考勤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重大庆典假日为公司例行休假日,但因工作需要时,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上班,事后根据工作合理安排补休。
第二条 员工请假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必须亲自处理
,应于前一日下午5时前提出申请。监理人员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由本人报办公室备查,事前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在假后2日内补书面假条;假条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当月交考勤表时一并交回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假,应由本人向总工办提出,并报告请假期间所监理项目的有关工作,假条需经总工办签字认可并报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及其他部门人员请假向办公室提出,并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未经同意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2.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时间视为旷工。
3. 经批准的事假,每请一天,扣除日工资,当月累计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 试用人员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二. 病假:
1. 病假需填写病假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连续两天以上须出具公立医院证明,一般病假每年累计不超过30天。
2. 如患重大疾病,应自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但病愈后,经公立医院证明身体正常者,可予以复职。
3. 经批准的病假,当月累计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三. 婚假
1. 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婚假为五天,晚婚假为十五天(包括例行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行假日);
3.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包括例行假日);
四. 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生育可请假3个月,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小产1个月(均包括例行假日);
2. 对有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准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4.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各种补贴照发,绩效工资不予发给;
五. 丧假:
1. 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丧假5天(包括例行假日);
2. 祖父母、兄弟组妹、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例行假日);
3. 员工在批准的丧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停发(第1条除外);
六. 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第一个月内的绩效工资照发;
2. 医疗期超过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绩效工资;
七. 公休假:
1. 公司员工正常服务者,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公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天;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天;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天;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l天,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天。
2. 员工休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员工应于每年元月5日前,根据工作年限,列具应休假天数申请单交公司办公室备案,由部门主管视工作需要及部门权责核定;
3. 公休假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奖励以及奖励办法分为以下四种:
一. 嘉奖:每次发给相当于3个工作日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二. 记功:每次发给相当于10个工作日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三. 大功:每次发给相当于1月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四. 奖金;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 工作积极、克尽职守、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二.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三. 能适时完成公司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四. 领导有方,使本部门或本监理项目工作有相当成效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者;
二. 对公司管理、监理有所建议和改进,经采纳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三.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四. 遇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二. 办理重要业务有特殊业绩者;
三. 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着者。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奖金:
一.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及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二.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 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七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向公司总经理推荐并经批准后执行,贡献突出的员工除按以上条款进行奖励外,公司还将在进修、休假及公司其他福利方面进行考虑。
第八条 公司员工处罚及处罚办法分以下四种:
一. 警告:每次扣发相当于3个工作日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二. 记过:每次扣发相当于10个工作日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三. 记大过:每次扣发相当于1月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四. 除名:予以解聘。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 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二. 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影响工作秩序者;
三. 泄漏公司经营管理秘密;
四. 擅自把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并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五. 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者;
七. 因个人失误,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二. 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不能构成刑事处罚者;
三. 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四. 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影响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五. 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法利益者。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 对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总监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二. 损毁公物,涂改重要文件者;
三. 设备、车辆、仪器及其他技术性工具,非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四.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致使公司受损者;
五. 无故旷工连续2日(含2日)以下或一年累计旷工7日(含7日)以下;
六. 其他重大违规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解雇:
一. 无故旷工连续3日(含3日)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7日(含7日)以上。
二. 吸食毒品者;
三. 故意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 未经许可,在其他单位兼职或兼营公司同类业务者;
五.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六. 违反有关工作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七. 其他违反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第8篇 房地产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对于各岗位员工的管理,不管是基层还是管理层,在人事管理方面有哪些不同,有哪些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是详细的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级规定如下:高层管理级、中层管理级、基层管理级、专业骨干级、员工级。
第三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人员的级(职)等应按其受聘的职位确定。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末编订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表',上报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需求,提出年度用工计划方案(含临时新增项目),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为使本公司的招聘和录用工作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八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为原则。
第九条招聘程序
1、承办部门:公司办公室;
2、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在本年度的编制限额内,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仅限公司聘用员工),递交人力资源岗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岗根据批件,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⑴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⑵资格条件限制(参照《实嘉公司岗位职责说明》);⑶职位预算薪金;⑷招聘成本预算;⑸招聘广告及招聘方式的拟定;⑹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⑺时间、场地安排;⑻准备事项:公司宣传材料、相关表格等。
第十条选聘与面试
1、人力资源岗依据《实嘉公司岗位职责说明》在征聘资料中挑选适用者供申请部门负责人筛选;
2、经部门负责人筛选认可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落实面试事宜;⑴面试时间、地点⑵确定面试考评人员;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⑷笔试的组织落实。
第十一条面试人员应详细填写《求职申请表》。
第十二条由申请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共同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尽量使应聘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第十三条经面试合格者由本人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批后方予上岗。参照第九条人力资源岗根据核批后的《试用员工登记表》通知员工办理上岗录用及考勤卡领用等相关手续。第十四条经核定录用的人员在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
1、一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4、特殊行业需提交担保书;
5、原公司离职证明。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含试用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各单位所核定的年度编制人数为限,以便因事择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3、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4、在原工作单位服务,尚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6、未满十六周岁者;
7、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内容中所涉及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9篇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公正的原则是保证引进人才质量的前提条件。在招聘工作中,必须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正。
2、平等、竞争原则
择业面前人人平等,必须杜绝因为地域、民族、单位、学派等不同而带来的歧视现象。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每个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者。
3、回避原则
公司允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亲属除外),但应遵循回避原则,面试考核人员不应与应聘人有特殊关系。如果遇有同学、朋友等来应聘,面试考核人员应主动回避。保证被推荐人和其他应聘者在同等标准下接受考核。
4、保密原则
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员还应为应聘者严格保密,不准将应聘者情况随意透露给他人。
(二)招聘主管部门
人事经理为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为公司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招聘申请
1、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及人员使用状况,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
(四)招聘程序
1、由人事经理组织招聘组负责对人员进行筛选,至少由二人组成。
2、初选:办公室对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基本条件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由人事经理组织评审委员对所有参与面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填写面试记录表。考核其基本素质、品质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个人修养、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能力等。
4、复试:由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初步考核合格者进行复试。
5、实习: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复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分别到各业务部门进行1―2周的实习,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提交实习报告,办公室征求该部门各位成员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两份报告交总经理和办公室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并由办公室向其原所在单位、院校了解情况。
6、录用:综合考虑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等,经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后,对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单。
(五) 录用
1、发出录用通知。
2、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查出有严重疾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六)试用及正式录用
1、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它人事档案材料等到办公室报到,按办公室指定到用人部门报到,开始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签定劳动合同。特聘人员经总经理审批可不实行试用期。
2、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后送办公室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最低年限视员工岗位职务等因素而定,一般员工为一年一签、管理人员可三年一签。所有劳动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公司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在其他单位享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不办(理)。
(七)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2)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4)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
(5)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2、或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于离职前30日书面提出并签收确认。
3、员工辞职时,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和人事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办(理)辞职手续。
4、离职人员应在一周内交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帐务,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1)向所在部门就自己的工作近况、详细客户档案(包括国外、国内客户)、所有业务情况、接手的所有单证和财务票据、公司纸质方案文件和电脑内的方案文件等,制成一份书面的交接清单,由离职人员、公司指派的交接人员和部门经理三方做完整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确认。
(2)辞职者除私人物品外,不得带走属于公司的任何东西,包括员工手册、工作笔记、公司的文件资料书籍等,还有公司发放的其它办公用品:如电脑、通讯工具、计算器、名片等,以及办公桌、文件柜和公司大门等的钥匙。所有公司物品交办公室签收。
(3)财务部门负责清点离职人员的所有财务款项,离职人员必须还清所有支款欠款等。完成本条(1)到(3)以后,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出具结算证明。
(4)所有交接清单和证明等必须附在离职申请表后面作为离职手续齐全的凭证。
5、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对外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
6、人事经理审核其离职手续齐全后,正式允许其离开,并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
7、员工不按规定离职或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的损失,赔偿金额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八)外聘人员
1、外聘人员与公司不发生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均为公司合作伙伴。外聘人员均需填写登记表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存档。外聘人员对其自身行为、安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公司顾问、艺术顾问、独立董事等由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聘请。
3、其他外聘人员按公司业务分工由各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合作关系手续。
第10篇 贸易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 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
第二条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第五条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员工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老板统筹计划与聘用。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二)业务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三)司机有汽车b2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后勤有吃苦耐劳与有仓库管理经验,初中文化。
第五条聘用人员审查合格后,由老板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老板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个人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
第六条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第七条 聘用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协议,并按实际需要和受聘人专业、技能确
其岗位。在合同期内,员工因身体突发性疾病伤亡或在公司外发生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
第十四条聘用员工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
第三节员工假期及待遇
第一条公司实行星期六日至,星期日为休息日,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一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法定假期3天内,按岗位工资计发。晚婚员工3-13天内按每月300元工资计发,按考勤计工资。
第三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员工料理丧事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
第四条事假、病假、换休按工作日计算工资。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也有辞职的自由,但需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条试用期合格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协议,协议期内员工不得随意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老板批准后,由老板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公司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时,必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老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人事劳资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11篇 网络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每一个城市都有很多各种类型的网络公司,这些网络公司为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使在岗员工的工作都能够更加规范化,程序化,都会制定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网络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八、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__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 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 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 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人员名册。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 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
第三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
第四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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