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运输公司公营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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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约燃油而降低服务质量。
第四章牌证管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及时交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未及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00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评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处罚,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3篇 某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xx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4篇 运输公司日周月排查制度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15号)精神,加强公司汽车客运站场、班线客运、出租车客运、公交车客运的运输安全、消防、治安、反暴恐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酿成事故,特制定本制度,希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岗位日排查、科室周排查、经理(层)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内容
1、日排查清单。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日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岗前、岗中、岗后进行。排查清单附后。
2、周排查清单。科室周排查由科室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排查清单附后。
3、经理层月排查清单。经理层月排查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每月至少一次的综合检查排查方式进行。排查清单附后。
三、排查组织方式
1、“日”排查责任人由科长明确1—2名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日排查,排查时间自行确定。
2、“周”排查责任人为科长。科长因事不能组织应委托科室内勤负责组织实施。形成排查资料的时间应在星期五前。
3、“月”排查组织责任人为分管安全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副职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综合检查时,安全科、保卫科、设备技术科、客运科、公交出租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四、隐患整改方式
1、“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即查即该,岗位整改有难度的应报告所在科室实施整改,科室仍不能整改的应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2、“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科室实施整改,科室仍不能整改的应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3、“月”排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管理科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领导层的整改意见向有关科室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或整改要求。
4、隐患整改必须闭环,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到位。
五、资料收集与保存
1、“日”排查资料在每周星期五交所在科室统一归档保存;
2、“周”排查资料由各科室归档保存;
3、“月”排查资料由安全管理科归档保存。
六、本制度执行时间
本制度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6篇 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7篇 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8篇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车辆运输安全制度
1、随车辆运输液化气的司机、押运员,严禁在车上点火抽烟,严禁携带火种上车。
2、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3、车辆上应配备2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4、车辆不准停放在人群较多的地方(学校、市场等)。
5、载有液化气的车辆不得被太阳暴晒。
6、车辆不得靠近有热源、火源的地方行驶及停放。
7、严禁超量罐装、超速行驶。
8、发现车辆上液化气有泄漏,要迅速作出处理。
9、车辆发生着火,要迅速扑救。
司机、押运员岗位责任制度
1、机、押运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
2、在出车前必须对槽车的罐体各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认真检查。
3、出车前对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失灵、不符合规定时,不能进行充装。
4、保证运输途中的押运安全,中途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看守工作。
5、熟练使用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排除常见故障。
6、槽车驶入气站门口登记时,应将车上接地链拉起,离开气站时放下接地链。
7、作业前,接合安全地线,配合运行工连接液箱胶管,接管要牢固可靠,不能接错,连接后须用液化气将管内的空气由排泄阀排净,不能使软管内的空气进入罐内。
8、遇有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检查有液体泄漏,液压异常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装或卸气。
9、作业场地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槽车检修后或初次充装时,必须使罐内的含量少于3%才能充装液化气。
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教育学习制度。
一、本公司职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和危运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二、司机及其他公司职员,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职员,不得连续二次缺课,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上午8:30—9: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公司设立专门安全教育人员,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检查,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公司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五、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验操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六、对员工的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其工资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员工进行处罚,每缺一次扣发工资50元。
七、安全教育人员负责做好每次学习人员的签名登记,及时表扬好的员工,纠正违规情况,及时向公司经理部反映问题。
八、本制度由公司经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维修保养制度
1、应保持车辆清洁,行驶正常,经常检查车辆,检查槽车的充气罐,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向公司汇报,并要求送修。
2、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线路是否出现火花,检查烟涵防火器是否完好,检查所有阀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向公司汇报,并要求维修。
3、公司车辆由公司指定有足够维修能力的车行维修、年检,司机不得随意到指定以外的车行维修车辆,但车辆在运输途中远离淡水,经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就近维修。
第9篇 z运输公司直达快速客运班车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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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四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五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九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一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三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600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70,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四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六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10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15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九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100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1000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2000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300元至600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200元至500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修改权,解释权属市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方案及其附件的各个管理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四、奖罚的执行
1、机电科科级管理人员奖罚由安全科负责直接制表;单位(区队)负责人、技术员由机电科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制表,报安检科备案,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分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2、机电科科室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比例,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提供单月出勤人数,安检科按比例换算出单位奖罚金额(区队一线生产骨干按单位当月出勤人数的10%-15%计算;当区队有借调人员时,其所借调人员中表现突出的也要列为生产骨干,予以奖励)。科室、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3、机电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员、机电科井下电气操作工,安检科根据人数核定奖罚总额。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4、上述奖罚人员由安检科审核后,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企管科执行(出勤、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把关)。
五、要求
1、管理人员出勤少于21个班的不享受安全目标管理奖。
2、科室业务骨干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确定,科室内部奖励人员由科室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
3、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在企管科备案,区队无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或搞平均主义的一律停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4、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受处分人员,从受处分月份开始,安全目标管理奖罚,按受处分后的职务执行,直至处分取消。
5、企管科、安检科参加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分配情况抽查一次。
6、各单位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不该分配的数额从区队第一负责人安全目标管理奖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天禹煤业。
第11篇 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12篇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安全驾驶保证书》《**年最新工作范文》 关于《**年最新工作范文》的文章《安全驾驶保证书》正文开始>> - 为确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车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本人作为驾驶员,特在本年度保证如下: 一、 保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群众监督,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 保证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 三、 保证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人员等。 四、 保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现被盗、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五、 保证对所配备车辆熟悉掌握,执照驾车。 六、 保证车辆行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七、 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八、 保证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合格率达到100%。 九、 保证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十、 保证坚持每星期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十一、 保证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 十二、 保证做好车辆行驶安全记录,年底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备案。 十三、 保证始终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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