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 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职业危害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五条 公司业务涉及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种类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作业中开墙洞、地沟、石材加工及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可发生矽肺病;
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地下室、人井等作业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在此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三、有机溶剂的危害:作业过程中常接触到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多种有机溶剂,这些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浓度过高,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电气焊使用的锰焊条,除产生锰尘外,还可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及慢性中毒;
五、生产噪声的危害:作业中使用机械工具可产生较强噪声,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
六、高温作业的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第三章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一、各事业部应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部门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三、施工现场在进行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四、在地下室、人井等封闭的作业场所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五、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第七条 个人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教育,提高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二、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尽采取措施降低粉尘的浓度,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三、从事与有机溶剂接触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四、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五、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在噪声环境下作业的时间;
六、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第八条 采购设备和材料,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的设备和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第十条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禁止安排孕、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把职业危害列入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2篇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
建筑公司主要材料节约制度
1 .目的
为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国的方针,实行生产和节约并重,达到减少物资消耗,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及管理水平的目的,制订本制度。
2 .综合节约
( l )加强材料指标控制。按照国家二级企业标准及** 市能源节约要求,确定主要材料节约指标如下:
l )钢材2 % ;
2 )木材2 . 5 % ;
3 )水泥1 . 5 % ;
4 )油料10 % (单机单车考核);
5 )煤炭3 % ;
6 )有变化时以当年下达的节约指标为准。
( 2 )加强物资计划管理。各级物资部门在编制物资的采购、申请和分配等计划时:
l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粗估冒算,提高计划的准确性,防止因计划不周造成积压、浪费现象的发生;
2 )二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开展清仓利库工作;
3 )三要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计划一经订立或批准,无意外变化,就必须严格执行。
( 3 )加强现场管理
l )加强对计量工作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加强验收、保管工作,减少材料的缺方亏吨,最大限度地减少材料的人为和自然损耗;
2 )加强材料的平面布置及合理码放,防止因堆放不合理造成的损坏和浪费;
3 )严格操作规程,精心施工。
a .施工中要克服操作中的超长、超宽、超厚现象,减少废品数量;
b .施工单位的领导应对操作工人进行遵守操作规程及节约材料的教育,严格技术复核和质量检验工作。
4 )现场必须设垃圾分拣站,并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 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措施;
l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材料技术节约措施,实施中要有材料节约计划和效果台账;
2 )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时,要下达主要材料节约指标;
3 )检查施工生产计划时,要检查节约计划执行情况;
4 )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材料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损耗;
5 )要注意使用新材料,广泛采用代用材料,降低工程成本。
( 5 )搞好限额领料工作。要按照《 限额领料制度》 和《 限额领料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的要求实行限额领料,避免只干不算或先干后算情况的发生;
( 6 )开展综合利用、节约代用及废旧物资和包装容器的回收上交工作。各单位要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做到变一用为多用,变小用为大用,变无用为有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 7 )用经济手段管好物资。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运用指标分管、计分计奖、签订内部承包合同、采用企业内部流通券、实行租赁制、单项节约奖等各种方式搞好物资节约工作。严格实行材料节奖超罚制度。
3 .几种主要材料的节约
( l )钢材节约
1 )增加钢材综合利用效果。钢筋加工应向集中加工方向发展。钢筋加工厂应采用对焊、冷拉、成型的方式,以提高钢材利用率。对集中加工后的剩余短料应尽量利用,制造钢钎、穿墙螺栓、预埋件、u 型卡等制品;
2 )对尚不具备钢筋集中加工的单位,应以施工小区为集中加工点加工;
3 )施工单位要加强、完善钢筋翻样配料工作,提高钢筋加工配料单的准确性,减少漏项,消灭重项、错项;
4 )加强对钢模板、钢跳板、钢脚手管等周转材料的管理,使用后要及时维修保养,不许乱截、垫道、车轧、土埋;
5 )搞好钢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6 )严禁非法倒卖废钢铁。废钢铁回收工作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并应严格按邯郸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集团总公司制订的废钢铁回收管理制度执行,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回收上交指标;
7 )搞好修旧利废工作。对各种铁制工具应及时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限,节约钢材和资金。
( 2 )木材节约
l )木材加工应采取集中加工原材方式,要根据原材情况选用适宜的下锯方法,提高出材率及综合利用率。加工后的成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制订的等级标准,提高木材使用效能。
2 )严禁优材劣用、长材短用、大材小用,合理使用木材。
a .拆模后应及时将木模板、木支撑等清点、整修、堆码整齐,防止车轧土埋,尽量减少模板和支撑物的损坏;
b .不准用木制周转料铺路搭桥,严禁用木材烧火。
3 )加速木制周转料的周转。木模板一般倒用5 次,木支撑一般倒用12 一巧次,枕木使用年限为3 一5 年。各单位要注重木制周转料的调剂工作,根据木材质量、长短等情况,规定不同的价格,以利于木材周转使用。
4 )应采用以钢代木、以塑代木等各种形式节约木材。
a .施工中尽量以钢门窗、钢木门窗代替木门窗;
b .以钢模板代替木模板,以钢脚手架代替木脚手架;
c .木装修用料尽可能以玻璃钢、水泥刨花板、石膏板、塑料制品等代替。
( 3 )水泥节约
l )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散灰车运输要往返过磅;卸散灰时要敲打灰罐,卸净散灰。因特殊情况需在风雨天运输水泥时,必须做好水泥苫垫工作。
2 )水泥库要有门有锁,有人看管。水泥库内地面一般应高出室外地坪30cm - 50cm ,库内地面应做到防水防潮。水泥不得靠墙码放,在使用时应做到先进先出,有散灰时要及时清理使用。露天暂存水泥要做好上苫下垫工作。
3 )拌合站应设置一定规模的粉煤灰储存设施。施工现场应采取掺加粉煤灰、减水剂、外加剂等方式节约水泥。
4 )拌合混凝土时要采用合理的级配,严格按照配合比投料。对水泥、砂、石等要准确计量,不准粗打冒估。水泥计量误差应控制在1 %以内。
5 )施工现场应尽量采取混凝土、砂浆等集中拌合,严禁就地拌合或在打好的楼层地面上拌合。
6 )在灌注混凝土时,要有专人对下灰工具、模板、支撑等进行检查,防止漏灰、漏浆、跑模。各工序要及时联系,防止超拌,造成浪费。
7 )施工操作中洒漏的混凝土、砂浆应及时清扫利用,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 4 )油料节约
l )加强油料供应管理。油料指标按季度下达,按月分配使用。各
单位应合理安排使用分配的指标,做到季有安排、月有检查分析。
2 )油料管理须建立以安全、节约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容器机具的维修保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漏油、变质、失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然损耗。对用过的润滑油和废油及时做好回收、利用、上交工作。
3 )加强油料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对各用油单位实行定额供油,严格发放手续,建立考核制度。不准以油易物,转让或外借。加强车辆、机械的行驶里程及作业时间、油料消耗等资料的统计工作,建立单机、单车加油登记表及耗油核算台账。对个别长期超定额耗油的车辆、机构,要限期改进或停止使用。行政车辆不准挪用生产用油,严禁用油料做饭、取暖,发现后追查原因和责任。
( 5 )煤炭节约
l )按国务院节能相关通知精神,对燃烧效率低的锅炉要更新改造;
2 )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完成工程用煤的考核工作。对已经明确用煤标准的工程项目,要坚持定额供煤。生活用煤不能动用工程煤;
3 )建立健全节煤制度。供煤要控制指标,耗煤要计量登记。煤炭燃烧要符合规定标准,提高供热效率;
第3篇 建筑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坚持执行。
1、班前岗位教育由班组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督完成。
2、班组负责人每天班前必须对防护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并向工人进行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职工防护用品和使用情况,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3、班前活动内容应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
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可增加以下内容:
3.1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2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3.3分析班组职工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3.4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3.5坚持'周四'安全日活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4、每次班前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必须完成两种表格:
⑴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⑵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
5、对不坚持班前安全活动或活动内容、时间、人员不落实,无记录,根据公司《安全奖惩办法》对班组负责人罚款50元,一月内有两次不活动者,罚班组负责人100元。
第4篇 建筑公司五项目部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第五项目部规章制度
为了把建筑公司第五项目部办得兴旺发达,争做文明项目部结合本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建设单位和项目部的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二、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每个施工班组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先签订班组及个人安全协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位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带齐身份证附一寸照片一张(办理暂住证)。
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的治安,保卫等各项制度,并服从管理。
四、各班组严禁有童工及老弱病残等进入工地工作,禁止带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五、严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偷盗、流氓活动。私自私藏或损害公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执行。
六、住宿人员应搞好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宿舍内确保整洁干净,床上用品要堆放整齐,垃圾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罚款细则:
1、职工进入工地施工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无身份证明者罚款100元。
2、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100元,戴帽不结帽带者罚款30元。
3、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者罚款50元,赤膊施工者罚款50元。
4、高空作业危险部位应系安全带,如不系者处罚300元。
5、酒后施工者罚款300元。
6、随意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者罚款200元。
7、从井架吊篮上下者每人罚款500元,开机者罚款1000元。井架由瓦工班专人操作,项目部发放操作证,无操作证开机者罚款300元。
8、班组施工用电应有现场电工接线,私自乱接乱拉者罚款100元。
9、接线不用插头,直线用线插在插座内处罚款100元。
10、严禁在楼层内大小便,违者处罚款500元。所在班组罚500元,当事人负责清理并保持到抓获下一个为止,罚款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11、非正式木工不可以操作圆盘踞,违者罚款300元。
12、圆盘锯周围的木屑及杂物每天要进行清理,如不清理罚款班组100元。
13、平刨锯等不允许一机多用不准使用倒顺开关,无漏电开关箱使用的,违者处罚款200元。
14、钢筋切断机周围的废钢筋每天要清理,发现未清理者处罚款100元。
15、砂浆机、砼搅拌机每天要进行清理及做好保养工作,清理不干净罚款100元。
16、各班组材料堆放必须归堆,不得随地乱堆,各自操作场地各自打扫,违反者处于100元/次。
17、施工电梯、塔吊必须由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违者罚款300元。
18、瓦工班砂浆必须下班要用完,水泥不准整袋搬至楼层使用,违反每次罚款200元。
19、塔吊司机每天操作前应对塔机的各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并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违者罚司机200元。
20、严禁在要害部位及其他禁烟防火区吸烟和焚烧物品违者罚100元。
21、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如打架先动手者罚1000元,后动手者罚500元,并逐出工地,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2、发现偷盗。私自或损坏公物根据情节处500~5000元罚款。
23、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宿,如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24、严禁带外来人员进宿舍住宿,一经发现每次处罚款100元。
25、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电水壶、冰箱等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于100元/次。
26、班组长要准时参加工地例会,如有班组长缺席,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每次300元。
27、宿舍内电线乱接乱拉,接线未用插头者处罚款100元。
28、垃圾未倒入指定地点,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宿舍内严禁赌博活动,发现一次处罚款500~2000元。
30、发现偷窃饭盒者一次处偷窃者500元罚款。
各班组违反上述制度,款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以上制度经班组长签字后生效。
项目部
年月日
第5篇 建筑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账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会计账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账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账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账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账。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账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会计账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账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账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账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账。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7篇 建筑工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防止建筑施工造成污染,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环境保护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划分环境保护责任区,明确管理负责人,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二、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根据条件进行绿化,有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压尘和清扫,大门口设置洗车池,确保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回填和运输作业。
三、搅拌设备上必须安装除尘、降尘装置,搅拌机和混凝土输送泵的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现场存放油料作防渗漏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噪音、降粉尘、防污染、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减少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同时减少扰民。
五、办公室、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职工宿舍的床铺要上下整齐,保持室内洁净;生活区要保持清洁,应进行绿化和美化,确保无污物和污水。厕所要有专人保洁,采取水冲式厕所,及时打药防止蚊蝇滋生。现场食堂按规定设置隔油池,防止水污染。
六、冬季取暖使用暖气,必须使用环保清洁的燃料,施工现场的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于现场固定、密闭式垃圾站内,并及时清理,定期外运、消纳。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密闭式车辆,不得遗撒。
第8篇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 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职业危害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五条 公司业务涉及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种类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作业中开墙洞、地沟、石材加工及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可发生矽肺病;
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地下室、人井等作业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在此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三、有机溶剂的危害:作业过程中常接触到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多种有机溶剂,这些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浓度过高,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电气焊使用的锰焊条,除产生锰尘外,还可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及慢性中毒;
五、生产噪声的危害:作业中使用机械工具可产生较强噪声,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
六、高温作业的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第三章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一、各事业部应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部门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三、施工现场在进行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四、在地下室、人井等封闭的作业场所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五、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第七条 个人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教育,提高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二、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尽采取措施降低粉尘的浓度,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三、从事与有机溶剂接触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四、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五、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在噪声环境下作业的时间;
六、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第八条 采购设备和材料,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的设备和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第十条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禁止安排孕、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把职业危害列入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9篇 建筑公司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1.供应方应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的质量信誉,经工商行政及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的,有经营许可范围的诚信企业。
2.对物资供应方确立供货关系的有关单位进行资格评价,对具有较好质量信誉及具有诚信度的供应方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对不合格的供应方实行淘汰制。
3.对与提供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购货合同中应明确供货的质量、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对物资的进场进行验收,并形成纪录文件。
4.供应单位在提供安全物资时,应相应提供该安全物资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颁发的准用证等相关证件。
5.使用单位应对供应单位提供的上述有关证件证书核查验证是否符合真实,并留存存档。
6.一般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的采购计划文件由项目经理审批。特种安全设施和新型推广的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公司技术科、安全科负责审核、批准。
第10篇 建筑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弘扬企业精神,组织好后勤保障工作,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本管理工作制度并随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1.1负责公司内部的后勤管理及相应服务工作。
1.2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及存档工作。
1.3负责公司会前准备及会议记录的整理、传达。
1.4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管理。
1.5负责办公设施的维修管理。
1.6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管理。
1.7负责大型检查、活动的准备工作。
1.8负责策划并组织公司的大型活动。
1.9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
1.10 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1.11 负责员工福利的发放。
2.文件管理职责
2.1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并规定相应的职责。
2.2收到的文件、传真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原始资料后,要分清类别、等级、重要程度等,做好登记。然后及时转交给文件签收人,并将文件紧急情况、时限要求等有关事宜向接收人交代清楚。
2.3收到应上传给总经理的文件、资料、传真、信件等要及时转交到总经理助理处,介绍清楚紧急情况、时限要求等有关事宜,然后由总经理助理做出审验签收。
2.4收到应转交给各部门的文件、资料等,由各部门负责人审验签收,部门负责人外出时,由其他人代收并做好登记。
2.5办公室人员在收到文件后要复印该文件以做好备份、存档等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
2.6收到领导下发的文件通知等要及时准确的转交或通知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并做好备份、存档、保密工作。
2.7收到各部门签发的文件时,首先要复印存档,然后按文件要求的送达地点、送达部门、送达人、送达件数等及时送达给收件人并做好登记。
2.8收到文件后须由有关负责人签署分发意见,若需呈交给多个部门,要做好数量统计工作,然后再复印、分发文件,原件要妥善保管或交付利害关系人收存,并做好相应地登记工作。
2.9失去存档意义或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等,经过鉴定无误后交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后,由两人以上销毁。
3.会议职责
3.1参与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承办公司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公司各种专业会议的会务服务。
3.2传达总经理下达的会议通知及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时,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有事应先请假,同时推荐所属部门人员参会。
3.3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以及会议纪要的流转、存档工作。
3.4严肃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外传会议内容,以免影响决议实施。
3.5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窃窃私语。要做到有言必发,但在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6在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设置成振动或静音状态。
3.7会后将形成的会议纪要呈报总经理批示、然后再附检查催办通知单一并抄送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4.办公用品管理职责
4.1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报给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制定出公司下月办公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确定采购数量。经财务部核准后支领资金实施采购。
4.2部分办公用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定量库存。
4.3需要临时采购的物品,各部门必须提前申报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临时或急用物品以不耽误使用为原则进行购买。
4.4办公室采购办公用品应到批发市场购买或直接向厂家订购,要货比三家,保证价格合理、质量过关。要建立价格数据库和供应商目录。采购过程中严禁以次充好,营私舞弊,中间提成。一经发现,予以采购全价重罚直至开除。
4.5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特殊用品办公室无法采购的可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自行采购。
4.6办公室采购的办公用品登记入册,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完毕。个人领取办公用品,于每周一上午发放。
4.7严格按照各部门的办公用品计划发放,每次发放一个月的用量,由各部部长监督使用。
4.8所有发放物品必须填写物品领取单,写明分发日期、品名、数量等,办公室记录在帐,领取人签字。
4.9消耗品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定量发放;自然损坏的要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的由个人赔偿。
4.10入职、离职人员:入职人员到岗时由该部门领导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办公室领用;离职人员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转给交接人,无交接人时交给办公室,由各部部长监办。
5.办公设施的管理职责
5.1公司的办公设施包括:桌椅、计算机、计算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扫描仪等。
5.2办公室统一采买、配备、管理公司办公设施,并且要对各部门的办公设施做定期检查和维修,对各部门报修的办公设施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承办人不得推诿、拖延。
5.3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办公设施的配备工作,并做好使用者、数量、质量等登记工作。
5.4办公室要做好照相机、摄影机、投影仪及其它贵重办公设施的保管工作,各部门的使用人员若使用上述物品,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批示借用并做好登记。
6.外来人员的接待职责
6.1接待应使用礼貌用语,来有应声,去有送语。
6.2外来人员一律填写来访登记,填清来访者姓名、性别、来人单位、访问部门、访问何人、访问事由、出入时间。
6.3访问总经理的必须事先预约、通报,经允许后方可访问,其他有关人员通报后同意方可访问。
7.大型检查、活动的准备职责
7.1在公司接受大型检查以及举办活动时,办公室主任要组织人员在检查、活动的前期,准备好检查、活动时必须用的标语,条幅等宣传物品并督促各部门做好迎检或活动的准备工作。
7.2在检查时,做好迎接检查工作,在公司举行活动时要做好应用物品的配备供应、人选以及服务等相关工作。
7.3组织人员做好录像,摄影等必要的留取资料工作。
8.策划组织公司大型活动的职责
8.1大型节日和公司重要纪念日,按照总经理指示策划、组织公司活动。
8.2在活动前先定好活动场地、确定活动时间、采买活动所需物品,统计参加活动的人员并做好通知等相关事宜。
8.3根据总经理的指示,做好请帖邀请公司的重要客人并做好详实登记交总经理批示。
8.4确定活动主题,计划活动流程等事宜并报请总经理批示。
8.5做好活动结束后的事务料理工作。
9.企业文化宣传的职责
9.1由办公室主任组织人员宣传公司体系、管理方针。
9.2对外宣传要以公司利益为中心,以树立公司形象为原则,规划公司品牌,扩大公司知名度。
9.3配合施工队伍搞好品牌工程设计,为扩大施工工程整体形象做好宣传工作。
9.4配合组织板报,壁画等的设计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热爱企业的精神,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潜在的创造能力,从而扩大公司的业绩和影响力。
10.车辆管理
10.1 负责车辆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驾驶员要努力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保养维修常识和交通规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0.2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其验证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有权定期检查车辆管理情况,由车队长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10.3 驾驶员因公用车时,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不得派车。
10.4 每车设车辆使用记录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单车运行成本。
10.5 每车设置车辆养护记录表,由车队队长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一并转办公室审查并存档。
10.6 车辆保养
10.6.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请修报告,注明行驶的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10.6.2车辆应有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买材料零件费用。
10.6.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配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领导沟通后进行修理,但修理费不得超过500元。
10.6.4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身故障所需修护费用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指定车辆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分担。
10.6.5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10.7 违规与事故处理
10.7.1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违反交通规则被罚者责任及罚金自负。
10.7.2未经许可将车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罚。,如非公派出车各种事故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负,并追究责任。如非公派出车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负,如被拘留按旷工处理。
10.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到交通肇事,应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险公司理赔科,勘察现场,分清事故责任并立即通知办公室,并与相关人员联合,协调处理,如属轻微事故,可进行初步处理后再向办公室报告。
10.7.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分担。
10.8费用报销。
10.8.1公务车用油,由公司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以现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为车辆加油。
10.8.2公务车维修费用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10.9 驾驶员管理制度
10.9.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10.9.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10.9.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10.9.4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如高速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10.9.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10.9.6出车在外时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件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10.9.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10.9.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违者罚款50元/次。
10.9.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10.9.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违章驾驶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10.9.11车内不准吸烟,要保证车内干净整洁。
10.9.12提倡敬业精神,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要准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11.卫生管理
11.1 为保证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良好的卫生环境,每天进行清洁工作,包括扫地、拖地、擦抹墙角、清洁卫生死角。
11.2 各场所走道、楼梯及方厅,至少每天清扫三次,并采用湿式扫除以减少灰尘。
11.3 楼梯间必须每天擦拭,保持楼梯间清洁、明亮、整洁。
11.4 经常清洗饮水机,保持饮水清洁。
11.5 洗手间必须随时保持清洁,清洁镜面、化妆台并擦干,清洁脸盆和下面的水管。
11.6 工作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
11.7 保洁员工作间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1.8 清洁工作完成后,将需要检修项目记录并上报。
11.9 严禁向脸盆、便池等下水道内倒固体污物,以保持管道清洁、畅通。
11.10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垃圾、废物或碎屑,严禁随地吐痰。
11.11保洁员在整理领导办公室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在整理领导文件时不得随意丢失或涂改文件。
11.12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应做得彻底,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关灯并将门锁上;在没有得到办公室主任的许可下,钥匙不得借与他人。
11.13保洁员要随时向办公室主任提供领导办公室所需物品以便及时补充。
12.食堂管理
12.1 依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不得使用过期产品,注意餐具的消毒,生熟食品应分开放,保持食堂卫生。
12.2 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2.3 头发不允许过肩,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
12.4 按食谱计划,伙食标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
12.5 青菜的选购要视季节的变化,动物类食品要确保新鲜无味。
12.6 保持食堂、餐厅内卫生清洁,干净。
12.7 生、熟菜要分开料理,毛巾、抹布随时清洗。
12.8 在做饭时要随时清理台面,注意防火。
12.9 饭后要摆放好下一次用的餐具,清理地面,检查水、电、锁好门。
12.10伙食账做到一天一小结一月一大结。
12.11购买食品时账目要清楚,实报实销。
13.公司福利发放
13.1 按照公司规定,定期为在职人员发放日常生活用品等福利。或在每年重大节日,由办公室主任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后,到财务支取一定资金由办公室主任带领办公室人员采买一定福利品或大型商场、超市的代金券等,发放给公司员工作为节日福利。
13.2 申请采买前办公室主任必须作出享有福利待遇的员工人数及统计员工应享受福利待遇的数额。
13.3 发放福利时,办公室发放人员要做好登记并由领取人亲自签字,因故不能领取需有人代领者,发放人员要做好登记。
14.考勤管理制度
14.1 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假期的审批。
14.2 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14.3 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14.4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14.5 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14.6 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14.7 考勤内容。
14.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14.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14.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14.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14.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14.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14.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14.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14.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14.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14.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14.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14.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14.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14.8 值班内容
14.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14.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14.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14.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14.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14.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14.9 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14.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14.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14.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14.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14.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14.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14.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4.10 值班要求
14.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4.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4.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4.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4.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4.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4.11 值班事务处理
14.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4.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4.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4.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15.更夫值班管理制度
15.1 每天晚16:30时接班至次日早晨8:o0时下班,并要准时交接班,上班时对公司内物品及门窗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作好记录。
15.2 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并认真记录,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15.3 要按公司规定及时开关大门,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5.4 时刻提高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熟记火警、匪警及公司领导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15.5 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能采取相应的措施。
15.6 工作时间禁止饮酒,睡觉。
15.7 值班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15.8 对空岗、漏岗或者虽然在岗但不负责任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每次罚款100元处理。
16.保安制度
16.1 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常识,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秩序,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
16.2 上岗时要穿保安服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16.3 应使用礼貌用语,来有应声,去有送语,处事要有原则,讲究方法。
16.4 密切注意进入公司人员,严格控制推销员、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对待身份不明,形迹可疑者有权禁止其进入。
16.5 如有大件物品带出公司,保安要与办公室核实,并将其记录在案。
16.6 保安负责公司门前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大门停车场车辆排列整齐,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地。
16.7 按时交接班,未交班不得离岗。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
16.8 车辆入库由保安负责开关门,车库门有损坏要及时汇报,追查原因,如不记录、汇报将追究保安责任。
16.9 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听广播、睡觉、赌博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罚款i00元/次,情节严重的经公司研究决定严肃处理。
17.差旅费管理制度
17.1 出差人员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方式。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计划天数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17.1.1总额包干表
由于出差人员办理公事及外事的需要,报销标准分别定为:
公司总经理、总师办 ;
公司各部、室经理 ;
一般工作人员。
各项费用报销标准
序号
事项
区域
每人每天报销标准
1
2
3
4
1
住
宿
费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400
180
120
80
省会城市
280
120
80
50
其他地区
100
80
50
30
2
城市
交通
费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0
150
100
80
省会城市
150
80
60
50
其他地区
100
50
30
20
3
伙食
补助
费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0
100
100
60
省会城市
140
80
50
40
其他地区
80
50
30
20
4
通讯
办公
费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180
80
60
50
省会城市
120
60
40
30
其他地区
70
40
20
10
各项
费用
合计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980
510
380
270
省会城市
690
340
230
170
其他地区
350
220
130
80
注:出差指外联、检查工作、采购、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
17.1.2 出差当晚在火车上过夜,应扣除住宿费,返回公司的当晚住宿费也应扣除。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均应按出差实际天数计算。
17.1.3 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必须先销后借,即先报销前次借款,不得连续累借。
17.1.4 补助标准:住宿占总额的50%,餐费占40%,市内交通费占l0%。
17.1.5 市(含乡镇、利民开发区)内出差当天返回者,报销往返长途车费、市内交通费、午餐补助费12元,公司午餐费照补。
17.1.6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食宿自理的只享受以上差旅费包干中的住宿费和餐补费,不享受市内交通补助费。
17.2 交通工具标准
17.2.1 副总以上出差以火车卧铺为主,特殊情况可乘飞机、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
17.2.2 其他出差人员可乘火车硬座或轮船三等舱。乘坐火车,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上述规定而不买卧铺的,按其座次票价的80%予以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50%予以补助。
17.2.3 出差人员因特殊需要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17.3 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7.4 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2篇 建筑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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