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成本控制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控制制度
一、成本控制制度的指导思想
1、在项目调查、规划、设计等前期阶段,开展工程价值分析,强化事前成本控制。
2、实行招标投标办法,做好项目预决算管理工作,为工程成本的考核控制提供合理的依据。
3、建立开发项目经理内部经济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监控职责,参与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进度执行情况的监控,审核工程量进度,保证投资支出与工程预算、投标报价基本相符。
4、项目完成后,就成本费用、工期长短、工程预算、市场营销、资金周转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相关制度的落实逐一考核,不断积累经验。
5、财务部门要在项目的开发、供应、销售、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监督作用。财务部应全面参与项目投资、调查、评估、设计,工程招标、定标、签定合同、审核预算、执行付款、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参与拟订招标文件、参加开标、评标工作、会签供货及施工合同、审核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完成后,审核工程决算书,在准确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
二、成本控制流程
(一)决策阶段
1、项目策划:以策划部为主,工程部、预决算部配合,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名称、地点、占地面积、地价、建筑面积、总投资、计划工期与进度、销售市场和价格,分析项目成本、资金来源、现金流量、开发利润及项目风险等,进而拟订较为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论证:由公司领导组织销售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密切配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从市场需要、技术保障、资源供给、成本收益及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加以论证,就项目规划设计的可行性、项目开发的必要性以及经济合理性作出客观评价。
3、项目审批:经过上述程序论证认可后,公司总经理将项目上报董事会进行最后决策,批准后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立项、报建手续。
(二)前期阶段
1、方案论证:
2、项目设计
由总工程师组织,以工程部为主,在策划部、预决算部配合下,先行委托勘测单位进行工程地质勘测,在此基础上组织设计单位有计划的出图,并从工程价值的角度出发,严格审核各类图纸,发现问题,及时请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设计费支付的控制程序如下:
财务部成本会计员根据业经审批的付款审批表办理付款手续,复审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进度表);单证不全的,不予付款。
3、三通一平
以工程部为主,由工程师组织,预决算部参与,组织施工单位清理场地,土方挖填、建设临时围墙及施工现场临时用房,负责办理临时用水、用电事宜,铺设临时供水、供电线路和临时道路。为明确责任,对工期、质量和开支实行全面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三)建设阶段
1、工程招标、投标:在初步设计及预算业经审批,且有施工图的情况下,由工程部具体组织、预决算部编制标底、财务部参与会签,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评标、定标要坚持严谨、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使建设项目作到质量优、工期短、造价合理。
2、工程发包:中标的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标书的各项条件,并与我公司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承包方式、造价和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3、工程建设付款流程:工程部首先审核完成工程量,预决算部按规定标准审核造价,财务部按合同规定严格审核发票、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表、决算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按月汇总编制工程付款进度表包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成本核算员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付款审批表办理付款手续时,要复审有关单证,单证不全的,不予付款。
根据公司合作经营合同,以公司名义立项报建的项目合同、协议由合作双方统一对外签定,款项支付由双方指定人员会签。合作开发项目未竣工之前,不能进行分利,各方投入资金及回笼的预售楼款主要用于项目开发。
4、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付款流程:
在施工中,根据工程部提出的施工用材料、设备的采购申请,预决算部按规定标准审核价格、金额的正确性,财务部成本核算员应按合同规定严格审核有关资料如:材料设备采购申请单、发票、质量保证书、材料设备清单、验收合格资料等。按月汇总编制工程付款进度表报总经理审批。
(四)竣工阶段
1、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工程验收资料,绘制竣工图纸,由工程部会同建设主管单位、质检站、施工单位共同进行。
2、工程结算: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财务部根据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鉴证资料、工程预算、合同、计划工期及各部门的审核批复办理。
3、项目营销:开发项目在竣工后,销售部按既定的营销策略,利用各种营销渠道,积极开展出售服务,争取回收资金。销售部按年度、分项目提出销售收入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财务部销售会计员配合销售部按月提交销售收入分析报告、销售收入预算、应收帐款明细表及帐龄分析表。
4、物业管理:系对房屋及公共设施的保养、维修,以及对住宅小区的清洁、绿化、保安、管理等服务。物业管理部按月份、分项目提出费用开支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财务部参照工程款的付款审批程序执行付款,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成本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成本控制,保证成本计划的顺利完成,必须结合部门业务特点与工作职责,以财务部为核心,按照分级、分口、责任到人的原则,接受财务部对各部门成本计划的考评,建立健全与公司开发经营体制相适应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具体为:
策划部门:负责市场调查,提出市场销售策略和手段,拟订价格政策,运用科学的方法预测未来市场的需求量和发展趋势。负责开发项目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的优选,对项目提出决策性建议,办理设计委托,并按批准的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开发项目投资规模。
预决算部:参与开发项目研究论证,编制开发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程计划成本,审核施工预算图,合理编制招标工程的造价标底,会签工程合同、审定材料、设备价格,参与工程款项及工程材料、设备的日常付款审核,审核结算造价。
工程部:参与开发项目设计招标和设计委托,组织招标、投标和工程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图纸,拟订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基建程序和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工程实施。提出工程用款计划,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督和检查,办理工程设计变更,参与工程用材料、设备定货,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工程竣工结算。
销售部:编制并落实商品房销售计划,负责办理商品房销售业务,组织销售款回收和客户入伙工作。完成销售费用的控制计划。负责现有物
业的出租,编制完成各种物业的出租计划,提出物业出租方案和推广措施,清收租金,负责出租物业的保养、维护。协调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行政人事部:参与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分析,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制定公司综合经营计划,考核各部门及员工工作,跟踪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并实施员工工资计划、相关管理费用计划。
财务部:组织编制资金计划、收入、成本预算计划,负责这些计划的实施,监督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设置'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对预付帐款科目跟踪清理、及时结转。财务部每月向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报送在建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明细表,并作出文字分析说明。对各部门成本费用的指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第2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第3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一切经济活动立足于有法可依、核算有据,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契约、协议、合同(以下统称为'合同')。
二、公司按照'协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与相关单位事先建立合约关系,以合同来规范双方经济行为和结算关系。
三、合同内容、格式必须规范、严谨、明确,符合国家的法规、政策、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征询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并按其意见进行修改。
四、合同管理
1、本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合同如下:
工程部: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销售部:销售合同;
财务部:银行借款合同。
2、其它种类经济合同按照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分工,是哪个部门经营的业务,则由哪个部门负责。
五、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就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款项支付与结算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及奖励等)提出各自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
2、实行合同会签制,所有合同必须先经部门经理审批及会签后,报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签订。
3、不得由一人完成合同洽谈和签约的全过程。
4、工程及采购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制,经过评标小组的评定及定标会签后,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5、所有合同会签后必须由公司财务部按合同类别顺序编号,立案归档,设置合同登记簿统一登记,以便进行财务预算、核算及安排付款。
6、如因经办人未签订经济合同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者,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经济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执行
1、合同签订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并监督对方严格履行合同。遇到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金额增加或减少、合同履行困难或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反映。确有必要变更或取消合同的,应重新就此与对方达成补充合同。
2、如因经办人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或对合同的履行监督不力、或未能对合同履行环境的变化作出及时反应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经济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合同监督
1、合同签订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各送一份至合营双方财务部、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使相关职能管理人员熟悉、了解合同的内容、据以进行有关财务核算和预算,跟踪、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执行付款手续,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财务部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执行,并设置'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对每一份合同的执行情况予以反映。如合同发生异常事项,应对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另行编写'合同异常事项记录',分别附于该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之后。
八、合同立案、归档管理
1、各种经济合同,其中有一份正本应由财务部立案存档,财务部按合同类别顺序编号,设置合同登记簿。财务部依编号顺序对合同立卷。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将合同装订成册,单独存档,合同有效期满后,至少保存五年。
2、财务部保管的经济合同,可经授权人批准后调阅,但不准出借,需要时可以复印。
第4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5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三、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才能办理,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明确审批人员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规定经办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六、审批人员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财务部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员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员的授权人报告。
七、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按照公司相应制度或规定的要求,提前向审批人员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员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员应当拒绝批准。支付复核。财务部会计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3、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八、公司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九、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现金管理
十、根据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的特点,确定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人民币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十一、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如下: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
6、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十二、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即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十三、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十四、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具体要求如下:
1、收付现金时,必须与对方当面点清,以防发生差错。
2、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以防重复收付。
3、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完毕,即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现金日记帐
4、每日业务终了,应将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五、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合营公司资金共管账户的开立、使用及管理
十六、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合营公司开立资金共管账户,对合营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户使用,合营公司股东共同监督、定期检查资金共管帐户的结算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十七、公司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十八、公司财务部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十九、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二十、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私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出纳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监督检查
二十一、合营公司可派员对公司共管账户业务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
二十二、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共管账户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共管账户资金是否用于指定用途。
2、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3、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4、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5、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二十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6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计量验收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计量验收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财产物资计量验收管理工作,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作到财产物资的计量真实可靠,实物和价值相符,帐面金额和实存数量相符。保证充分发挥公司资源的潜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计量验收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其帐面原价,并登记入帐: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入合同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保险费、报关费、运输费、安装成本和有关税金等入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帐。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照融资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入帐。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入帐。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固定资产发票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帐,如无发票,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帐。
8、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及外币借款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公司规定,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会同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二、存货的计量验收
(一)存货的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加增值税入帐。
2、自制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入帐。
3、股东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帐。
4、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捐赠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的价值入帐。
(二)存货的验收
1、购入的存货由采购部门会同仓管部门共同验收。根据定货合同与送货单据进行核对,根据单据所列品名、规格、型号、产地与实物进行核对,检查商品质量保证书。验收合格相符后填写验收单及入库单,双方签收入库。
2、自制的存货,由仓管员按照自制存货交接清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与实物进行核对,验收数量、质量相符后填制验收单及入库单。
3、股东投入的存货,由仓管员按照股东投入存货交接清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与实物进行核对,验收数量、质量相符后填制验收单及入库单。
4、接受捐赠的存货,由仓管员按照捐赠存货的交接清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与实物进行核对,验收数量、质量相符后填制验收单及入库单。
第7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积极清收债权,保证资金的及时回流,尽力减少资金占用,使应收款项总成本维持较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内容。财务部为'应收帐款'的综合管理部门,销售部、行政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作好'应收帐款'的催收及业务跟踪工作。应收款项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与部门的考核业绩挂钩,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一、应收帐款的管理
应收帐款是公司销售楼宇、出租房屋、出让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是应收款项的主要内容,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
为防止拖欠及减少坏帐损失、销售部必须做好客户的'5c'调查(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调查,并签定严格、规范的销售或租赁合同。《楼宇买卖确认书》应载明下列事项:未经公司批准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的,公司可没收定金,原订购楼宇公司将另行销售;经公司批准延期付款的,客户将按日交纳0.05%的滞纳金。《房屋租赁合同》则须根据住户及标的物的不同情况收取一定的押金并规定违约的相关罚则。
销售部与客户谈妥楼宇买卖条款并签定统一编号、一式三联的《楼宇买卖确认书》后,即送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应将楼宇销售资料作详细记录,以便及时确认应收帐款,并登记入帐和随时跟踪到期资金回收情况。
财务部应密切配合销售部作好催收工作,每周将楼宇销售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分类汇总,制作明细表提供给销售部,由销售业务人员通知客户及时交款。
销售部根据房屋出租合同及相关情况,列明租户、出租面积、租赁期、租金额等内容,列出明细表交财务部凭以收款记帐,当月财务部根据'应收帐款'明细帐余额,列示当月逾期未交租金的租户清单,并及时通知销售部向租户催收。
发生客户不按合同支付楼款或租金等违约事实,由财务部按照规定没收定金、押金冲抵租金。
二、其他应收款项的管理
1、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支付给设计、施工单位及建材、设备供应商款项的科目。该款项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付款审核程序详细填写《工程付款申请书》,经项目主管工程师、预算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署、审批后,财务部才能对外办理付款手续。
财务部应对预付帐款科目进行跟踪清理,及时转入'开发成本'等科目核算。对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编制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并作出文字说明。
2、备用金
该科目核算公司各部门或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所借资金。借款时需填制备用金借款申请书,说明借款原因及还款时间,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交财务部领款,工作完成后及时清还借款,不得挪作他用。财务部应加强备用金的管理,期末列示各部门人员借款情况,交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报销和还款。
3、关联公司往来
该科目核算集团内部单位关联交易、资金划拨情况。付款时应遵守公司资金划拨管理规定,填制《资金内部调拨申请书》,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定期发送往来帐款对帐单,请对方单位核对确认帐项余额,发现差异及时查找原因调整帐务。
4、其他应收款
该科目核算除以上各项内容之外的非主要经营业务引起的零星、小额债权。为防止造成坏帐,由财务部牵头,以业务发生部门为主要责任人,逐笔进行跟踪清理。
三、其他
财务部应对应收款项按期进行核对、分析、检查。编制'帐龄分析表'、'不良债权统计表'、'重点债权清查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催收、清理情况,找出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研究新的清理应收款项的有效办法和防范拖欠措施。
财务部应按应收款项的年末余额3%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发生的坏帐损失按规定程序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冲销'坏帐准备'科目。
第8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日常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于各月末汇总各部门的购置申请,列出各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使用部门、行政部会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由经手人、保管员签字确认。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购置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及时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制领用单,列明领用部门名称、用途、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保管员签字后领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财务部会同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凭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逐笔登记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详细列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率、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负责监督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会同财务部定期进行实物清点,编制盘点报告,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因自然磨损等原因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灭失时,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处理,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重大金额固定资产报废须报董事会审批),据此核销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9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公司财务部为内部稽核主管部门。稽核人员负责审查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成本核算制度,是否按标准执行,正确核算成本,严格划清成本界限。
3、稽核人员负责审查财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4、稽核人员、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可随时对报表、明细帐进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会计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帐目清楚明确,据实回答。
5、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审核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6、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每月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如有入帐错误或异常变动,是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更正。
二、会计凭证稽核
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制作的会计凭证,是否业经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复核、签章。会计凭证稽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
⑴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凭证填写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单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列明接受单位名称,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品名、数量、单价是否填写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如有更改,是否有原经手人签字证明。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单位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⑶凡须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证明。报销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
⑷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是否为发票正本或税务机关认定的报销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遗失,由原填制单位出具证明作为原始凭证的,出具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业经查实无重复支付现象。
⑸自制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接受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及经手人签章,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齐全并格式正确。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⑹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造的原始凭证是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记帐凭证
⑴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内容相符,对于须单独保管的重要原始凭证或文件,以及数量较多,不便附在记帐凭证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在记帐凭证上注明。
⑵记帐凭证的制作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代码是否前后一致,借贷方向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10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
⑷记帐凭证的制单、复核、会计主管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有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是否加盖收付讫章,附件张数是否如实填写。
⑸对调整帐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帐原因,是否有相关附件。
三、总帐及报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帐、明细帐,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主管人员是否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四、财产物资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帐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帐、小金库等现象。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如有未达帐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帐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
2、稽核人员应定期参与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发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现象,并了解原因。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帐务处理。
五、会计档案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检查会计档案是否专人管理、专地保管,是否按分类顺序编号,建立目录。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档案调阅、移交、销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2、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按规定备份保管,是否有严格的硬软件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合乎安全保密要求。
六、资金筹集及运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资金贷款合同,对贷款银行、币种、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审核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2、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对外担保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关于协助内部稽核人员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对稽核人员的审计工作应给予支持、协助。
2、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审阅有关文件,检查指定的会计资料,发现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干扰、阻挠、拒绝、破坏稽核人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第10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控制,维护财务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和工作差错的产生,保证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一、人员牵制原则
1、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办理会计业务。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及姻亲不得在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因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回避。
4、各会计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审核凭证、帐簿、报表。
5、会计人员离职或轮换工作岗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6、公司财务部不定期地检查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7、公司合营股东可不定期地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
二、部门牵制原则
三、业务牵制原则
1、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帐务处理工作。
3、财务印鉴应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保管公司负责人私章,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可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库,出纳人员应随时保证现金余额与帐户记录相符。
第11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总则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管理水平,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工作质量,使会计工作更好的为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一、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财政部《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二、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年度终了办理结算。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与公历相同。
三、记帐方法:本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四、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五、记帐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六、货币换算:年度内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在业务发生时按照国家外汇市场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决算日,货币性项目年末余额中的外币金额,按照当日国家外汇市场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因年末市场汇价与帐面汇价不同而发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七、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原价的10%)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年4.5%
运输工具10年9%
电子设备5年18%
其他设备5年18%
八、存货计价:存货以实际取得的成本作为计价基础。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九、坏帐准备:本公司坏帐准备按年末债权余额(扣除关联公司往来)的3%提取。
第三条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公司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四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公司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五条本公司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的依据,是核对帐务、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凭据。
一、本公司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编制必须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填写清楚,编制及时,符合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凭证名称;
2、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3、凭证编制日期;
4、经济业务内容;
5、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6、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及相关经手、审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7、凭证附件;
8、凭证编号。
对于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编制记帐凭证,据以登记明细帐,并将原始凭证作为记帐凭证的附件,加以保存;对于业务真实,但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或计算、文字有错误遗漏的予以退回,并向经办人讲清原因,解释制度要求,同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更正错误;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拒绝接受,不予报销付款;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汇报,加以严肃处理。
二、记帐凭证统一采用财政局监制的通用格式。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1、凭证名称;
2、凭证填制日期;
3、经济业务摘要;
4、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名称;
5、金额;
6、凭证编号;
7、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和其他附件资料件数;
8、记帐凭证编制、经办、出纳、记帐、复核人员和会计主管的审核及盖章。
记帐凭证的编制必须符合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记录真实、填写清楚、编制及时和连续编号的要求。记帐凭证须经审核后方可入帐,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与附件一致;汇总记帐凭证必须根据记帐凭证编制,其内容要与记帐凭证完全一致;使用会计科目要正确;根据经济业务的计量单位、单价、数量、计算其金额;汇总各项经济业务的金额,要计算每项金额的数字,复核其合计数;经审核发现记帐凭证上有错误时,应查清原因,按规定及时更正。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只有经审核证明合法、合理、计算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据以入帐。
第六条本公司各种帐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的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及资金运作的记录帐簿。包括:日记帐、总帐、明细帐及其他备查帐簿。会计帐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帐簿名称。
二、帐簿使用记录。包括帐簿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和印签
三、帐簿记录要求。帐簿记录要清楚整洁,月、季、年度终了进行结帐。各帐簿记录与据以入帐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相互核对,要求帐帐相符;月、季、年度会计报表中的数字必须与会计帐簿核对无误,要求帐表相符;各帐簿记录与资金及实物的实有数额定期核对,要求帐实相符。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七条会计科目是组织会计核算的依据。本公司按《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设、合并调整。会计科目变更时须填制记帐凭证,通过分录结转。
第八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其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组成。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
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该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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