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设集团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建设集团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群众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企业社会知名度,确保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的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劳动保护检查制度:
学习制度
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以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为契机,每月组织一次劳动保护小组会议,首先学习*总书记和朱容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维护和保障职工劳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方法权益,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通过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目的,其次认真分析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情况,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检查考核制度
对在建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参与本单位集体活动、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协商和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作业关建立档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列入考核,检查结束对有整改要求和需要处理的应开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至合格。
教育制度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广泛开展以《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继续坚持'围墙之内是一家'的传统做法,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信息反馈制度
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危害职工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反馈情况,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定期组织劳动保护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安全生产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的要及时反馈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解决好问题。
基础管理工作
工地劳动保护小组要建档,并做好记录,档案有六个方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群众监督、依法维护和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其中项目劳动保护员沈安生负责组织建设、群众监督和依法维护三个方面,包龙华负责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和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三个方面,组长李海龙全面负责督促劳动保护定期检查,反馈信息。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2篇 建设集团公司工会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集团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中国广大民营企业工会中的一员。在法律规定和集团制度的范围内,在集团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集团工会在企业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集团工会应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吸收先进的新经验,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职工说话,把集团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工会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工作的重点,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闭会以后的日常工作。
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3、提出职代会议题的建议,报集团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4、组织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5、征集、整理提案交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
三、工会委员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职位 人数
工作职责 工会主席 1
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女工委员
2 负责女工工作及出纳工作 经审委员
2 负责工会监督审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一、集团工会工作职责
在集团公司党支部的领导及集团行政的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主动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职工生老病死的慰问和善后工作,把组织的温暖带给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依靠广大职工开展工会工作,增强工会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2、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技能竞赛,听取职工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参与企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性的管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职能。动员和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合同、开拓创新、团结协作。
3、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技术、业务素质的教育,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4、工会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公司工会主席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工会委员共同努力完成集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工会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3、要善于发挥工会委员和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4、坚持群众路线,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措施,并组织目标管理的竞赛工作。
5、有计划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工会干部进行培训、教育。
6、加强工会和党政的关系,加强工会同其他群众组织的关系。
7、从集团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搞活基层工会。
8、安排组织好工会职工的组织生活,组织职工进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9、抓好下属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的能动作用,抓好工会职工的培训工作。
10、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向女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各种形式在女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引导她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
2、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技能水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监督、协助集团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女职工保障制度,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4、关心职工家属工作,密切联系广大女职工,经常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5、积极为女职工排忧解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6、积极组织安排“三八”节活动。
7、兼任职工会费收缴工作,定期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
四、经审委员职责
1、监督工会相关制度、政策的实施,做到民主、公平、公正。
2、监督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及相关活动的开展。
3、审计工会的财务收支。
第四章工会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须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各部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2、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5元/月/人)。
3、享受集团授予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疗养等优惠待遇;享受集团批准的各种奖励和福利。
4、职工有退会的权利,职工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申请,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
5、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章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依据《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建立独立的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会计(由公司会计兼)是直接责任人。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政策、制度、纪律。
3、工会经费设立专项账户由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工作要分设:钱、账及银行密码要分管。出纳并建立收支流水账簿,每月与财务账簿核对,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
4、公司
向工会拨付的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相关福利性开支。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的审查监督。
5、工会经费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核,2000元以内报集团总经理审批;超出2000元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须向集团经理办公会议报告并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6、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经集团财务部审查后,定期向全体工会成员通报,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职工有权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7、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经费。
8、妥善保管好现金和一切财务报表、凭证、档案和资料。
9、年底及时编制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工作。
10、因检查等工作需要,应及时提供工会有关资料。
第六章工会福利制度
参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员工福利制度的通知》z建(20**)第(27)号文执行。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权属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
本制度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zz建设集团工会委员会
二
第3篇 建设集团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人员及领料人员一律不得在仓库内吸烟,违者将作罚款处理。
二、仓库内除工作人员和领料人员外,其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仓库闲谈或休息。
三、仓库领料必须按规定办理领料具手续,损坏或丢失料具应照价赔偿。
四、仓库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分类清楚,标识醒目。
五、仓库人员在每日工作完毕后,应检查仓库,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4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5篇 建设集团公司节约能源制度
建设集团节约能源制度
一、施工人员从我做起,人人参与,节约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二、生活用水用好即关,笼头损坏及时报修。
三、施工用水合理安排,适量使用。
四、娱乐公共场所,宿舍生活区域有专职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长明灯当即关掉。
五、材料进出严格把关,按质验收,大材大用,小材小用。
六、垃圾分类及时清运回收。
七、施工作业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余材及时回收进库。
八、各类电器开关、水笼头有专职人员力加检查,发现损失应及时修复。
九、施工过程中各类废弃物品(件)用完后因及时回收送交。
十、发现材料、能源浪费事件应严格追查,照章处罚。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6篇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浙中建[2022]第7号文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规范如下:
一、项目登记流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进行登记。**总经理电话**2,手机:**6,邮箱:***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二、项目数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三、项目登记制度为排他性制度,公司保护已登记人员的项目跟踪优先权,后登记人员想参与已登记人员的项目,须按如下方法处理: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终中各进行一次项目信息库清查工作。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项目信息库清查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六、此前所发布的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废止。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第7篇 建设集团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为更好的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决定成立员工“读书吧”,方便大家在闲暇之时多些阅读。
“读书吧”简介:“读书吧”是公司员工的图书馆,汇集了大量的精品名着书籍,现主要分为:建筑工程、社会、文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读书吧”将会不断丰富、增加图书的种类及数量,希望能够满足大家的需要,也希望能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更希望大家能够从中体会到学习的乐趣,阅读的喜悦。
开放时间:20**年**月**日正式开放,请大家仔细阅读图书借阅制度。
借阅对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图书由人力资源合约法务部负责管理。所有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在公司管理图书馆中展列,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二、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概不外借,所有书目均可借阅。
三、借阅要求:一人一次限借1本,借期1个月,期满后,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样也为1个月。
四、借阅时间:每周一到周六14:30―17:00。
五、借阅办法:员工根据公司“读书吧”的图书目录选定图书,并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员工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涂写,如发生丢失、污损,照价赔偿。七、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遗失图书,照价赔偿。
*集团有限公司
第8篇 z建设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zz建设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编者按:近日集团公司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现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望各分公司/项目部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 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集团公司文件等。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事故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执行,公司各有关领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内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 责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集团公司的岗位职责执行外,质量责任:
总经理的质量责任: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及必要资源的配备,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施工质量保障负领导责任。
分管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主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下属各单位、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管质量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技术保证,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技术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会计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资金保证,对工程质量的资金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经济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管理保证,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质量管理部的质量责任:按照部门的职责,按照各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施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告知项目部和主管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负主要管理责任。
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岗位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为事故报告单位,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第九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总经理报告;主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各级管理人员服从上级的安排,接到质量事故或严重不合格报告后,总工程师要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及时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要有公司内部相关专家及各相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出现事故的工程或部位进行试验检测。必要时聘请外部有关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认定及财产损失的评估等工作。
第十四条 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事故技术鉴定;(二)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三)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四)提出对事故处理的技术意见;(五)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建议;(六)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组有权向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进行拍摄和录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情况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
调查报告送总经理,经确认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预付,待查清责任后,由事故责任方负担。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试验检测、专家意见等综合分析,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同时,界定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经理承担直接责任:(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二)不考虑合理工期,以求进度,忽视质量管理程序的;(三)未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措施和办法的,未适时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资料不完整的;(四)使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工程施工的;(五)未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施工的,不按工程设计或变更设计施工的;(六)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七)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的;(八)未对涉及结构安全构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九)对设计存在明显失误或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同设计有较大变化未提出设计变更及完善设计,仍按原设计施工的;(十)不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
第六章事故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按照调查核实的事故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主管部门视情节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五)损毁有关证据和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 对不按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贻误处理时机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 则
第9篇 建设集团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在绍兴地区(除绍兴县及绍兴市区外)内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第10篇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11篇 建设集团公司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室)、分子公司: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切实做好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资源,节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结合本公司实际使用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经营用车和分子公司经营用车,以及集团公司员工私车用于公司经营的。
一、驾驶员管理
1、机动车驾驶员是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车辆维修保养的基本知识,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驾驶员应每天准时上班,准备好车辆,随时待命,上班时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出车任务或主管领导出差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3、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人车定位,避免随意更换、转借。严格遵守车队长的车辆调度,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出车。驾驶员不服从车队长调度或私自出车、借车的,一次罚100元,累计3次者辞退。私自出车、未经办公室同意对外出借车辆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肇事及交通违章罚款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
4、车辆日常保养责任由驾驶员承担。保养内容:清洁车辆(车内、车外、引擎),添加工作液(电解液、水和润滑油)、检查车况,发现故障需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驾驶员必须提前告知车队长,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预防车辆抛锚;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整洁;并做好车辆行车、加油和保养维修记录。
5、调整车辆驾驶员时,由成队长负责做好前后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交接工作,确保车辆证件、行车记录、车辆状况及必备工具设备的完整可靠,如交接后隐瞒车辆重大隐患问题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每月召开一次由车队长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专(兼)职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二、车辆的管理、使用及调配
1、公司车辆资源应优先利用,部门用车应填写用(派)车申请单向车队长提出申请,派车单应说明用车事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和用车时间,由车队长统一调配,并在每月月底由车队统计部门用车次数及用车公里数。驾驶员凭派车单经车队长核对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销费用。
2、车队应建立车辆调配程序,驾驶员应做好用(派)车单的台账记录,内容为用车时间、用车部门、出车地点、行驶里程、用车人员签字、驾驶员签字等,以备核查。
3、车辆不得私自外借,确需借用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外借,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4、严禁公车私用,擅自使用车辆,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公司车辆停放:公车用毕后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停车场。随车证件必须与车辆分离。如遇因公差至外地,当晚不能回归的车辆或因维修当晚无法回归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凡未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并保管不力,或擅自将车辆停在单位外的,如遇车辆受损、备件遗失,由责任驾驶员负责赔偿损失。
6、因公司车辆紧张而必须用员工私车外出办事的,事先应向车队长说明情况,并持有车队长签名的派车单,产生的车辆费用由车队长核实并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7、公司员工的私车确实需要频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其车辆费用报销由车队长根据各车的情况制定标准,报公司经理会议同意后按相应标准实行。
三、车辆违章及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因公外出:无特殊原因而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驾驶员承担50%的罚款,公司承担50%的罚款;因特殊原因而造成超速等违章,经用车部门人员出具证明后交由车队长审核,由驾驶员承担20%的罚款,公司承担80%的罚款。未经许可私自外出违反交通法规进行处罚的,由驾驶员承担100 %的罚款。
2、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报告车队长,并将相关责任认定资料复印件交车队长备案。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队长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3、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若事故责任因公司驾驶员造成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的处罚单据,结合驾驶员书面情况汇报,公司车辆损失情况及维修费用、相关人员伤亡情况及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定酌情处理:
(1)无人员受伤:驾驶责任人应补足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扣罚驾驶责任人100--200元/次;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扣罚驾驶员责任人200--500元/次。
(2)有人员伤亡,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不足以赔偿事故相关费用的,视责任情况由驾驶责任人和公司补足保险理赔差额费用,并视责任情况扣罚驾驶责任人500-1500元/次。发生无责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有公司承担理赔不足的费用。
(3)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被公安交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赔偿费用全额由驾驶责任人承担,并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四、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审验
1、公司的机动车车辆应在当地实行定点维修,对中高档车辆应送4s维修站维修。车队长应收集车辆维修的相关资料备公司核查。
2、车辆的维修流程:车辆驾驶员申请――车队长确认、主管领导签字――车辆入厂维修(驾驶员跟车监督维修)――维修费估价报车队长――完工检验――维修结算单签字确认――更换材料和结算单带回签字报销。
3、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和空调系统等大修,无特殊情况应到公司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需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维修。
4、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进行定期保养,并做好车辆保养记录台账,严格杜绝脱保,如有发现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300元。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非正常大修,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500元。车辆驾驶员应保持公司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要求车辆表面漆面不脱落,灯光部件齐全。
5、车辆驾驶员行车前、行驶中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出现发动机、底盘异响、无刹车、方向卡等严重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明确故障部位后,立即向车队长报告并尽快维修。
6、按时组织实施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以及公
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营运证审验工作。如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理或造成事故的,或因以上原因造成保险理赔无法赔偿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进行一定的处罚。
7、公司机动车辆的保险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公司车队长统一购买。
五、车辆费用及油卡管理
1、车辆各项使用费用(过路费、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用、保险费)统一由车队长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车队长统计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月25日统计当月后台账报办公室,并与财务部复核。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油卡管理,专卡专车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在用(派)车单上注明加油的时间及数量,车队长定期检查。
3、车辆驾驶员应将加油后的凭据交由车队长统计,车队长视车辆的加油情况,及时合理充值油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
第12篇 建设集团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凡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任何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作业。
二、施工人员上岗操作前先必须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进行上岗作业。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四、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可上岗作业,凡无证或操作证已失效的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施工工作。
五、施工人员施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作业,禁止违章操人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六、施工人员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七、凡未满18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上岗作业。
八、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后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项经部和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九、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人作必须身体健康,禁止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症或经医生检查认为不能够从事建筑业工作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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