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z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公司重要的文档性资料及公司高层签发的相关文件。
2、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及对策、各种技术方案,质量体系文件以及公司开发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等。
3、销售方案、业绩;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掌握的员工内部档案和员工个人资料。
4、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和公司现金流量。
5、公司掌握的客户资料,其中客户的身份、住址、联络方式、职业、公司情况、私人及商务行程安排以及个人习惯等。
6、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纪要。
7、标有'保密'、'绝密'的各种报告、文件、请示等。
8、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图纸、档案等。
9、在公司规定的保密层次、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决策、档案等;
10、在公司规定的保密时限内的各种文件、资料、决策等;
11、公司总经理明示的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原则:
1、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借阅需按规定程序,及时归还。
2、所有在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对外泄露。
3、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意见、文章、信函、报告、请示、谈话等。
5、对外联系工作、签定合同、谈判、参加各种会议及外事活动,均要取得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授权以外涉及机密的问题,应予以回避。
6、公司各级别员工无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得将文件、图纸、资料、档案等携带回家。下班前必须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任意摆放在桌面。
7、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废弃文稿等的销毁,必须事先予以检查并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三、泄密责任:
1、发生泄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公司将根据泄密情节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2、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得将具有保密效力的文件资料带走,如在新的公司,新的职位上使用,而使我公司受到名誉、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第2篇 科技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本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经济计划的顺利执行,避免产生经济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1、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制订。
2、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需填制《合同鉴审单》,各有关部门逐项填写后,将合同原件及《合同鉴审单》送直属上级审批。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3、签订经济合同需由对方单位提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合同的,只需提供前两份资料)。
4、与个人签订经济合同,对方需提供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签订合同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6、由领导会签审核后正式签署的合同,应由资料室盖章、编号、归档。一式四份,对方两份,公司两份(归档一份,财务部一份)。复印给执行部门一份,商务部一份。
7、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数额、付款时间,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原始凭证不齐、不符合政府及公司要求的付款申请可以拒付;对合同在付款、监督、结算方面负专业责任。
8、合同正本一份同有关附属资料,包括《合同鉴审单》、对方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并由综合办存档备案。
9、合同签定必须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反者不论其职务高低,均按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3篇 2023年太阳能科技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年太阳能科技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3)
第三章人事和薪酬管理 (4)
第四章经营管理 (5)
第五章财务、资金、担保及投资管理 (6)
第六章信息披露 (8)
第七章内部审计监督 (8)
第八章考核奖惩 (10)
第九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以下不论何种形式设立,如未特别指出,统称为“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50%(含)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拥有其实际控制权,有权委派或更换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即最终可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四)参股公司,指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本制度以下所有条款针对子公司管理,参股公司管理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同时将赋予各分、子公司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管理的充分的自主权,确保各分、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对分、子公司资本的投入、运营和收益进行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分、子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公司要自计盈亏),在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照市场的需求组织经营活动,努力提供资产运营的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职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七条分、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子公司的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分公司管理层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三章人事和薪酬管理
第八条公司享有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出纳原则上也由公司委派,并不得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担任;前述近亲属系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九条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条公司委派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最终批准。分公司的负责人由公司任命。
第十一条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经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在子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行使董、监事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母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母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4篇 科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科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的经营和经济秩序,协助公司相关部门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检查和督促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化程度,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支撑能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机构及审计人员遵照本制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损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企业发展部依照本制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企业发展部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承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为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企业发展部实行审计项目专人负责制(即由总经理室指派2人以上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负责审计实务)。
第六条 公司内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审计人员工作职责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职责
(一)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二)审计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审计人员必须对公司和被审计部门同时负责,在审计实务中务必深入细致了解情况,掌握数据,对拿不准的事项,要慎重,必要时可重新核实、取证,不得敷衍了事。
(四)审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对查出的问题要如实向主管领导汇报,不得隐瞒、包庇。
(五)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
(六)审计人员在审计实务中,应注意以礼待人,以理服人。
(七)审计人员在审计全过程中,应本着协助被审计部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被审计部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达到查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八条 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公司将严肃查处。
第四章审计内容和权限
第九条 审计人员对以下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协调社会中介组织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 审计人员工作权限
(一)查阅各种会计账簿、凭证、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被审计部门和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和隐匿相关资料。
(二)调查取证,必须提取有关资料和佐证材料时,被审计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如与日常工作安排发生冲突,被审计部门应以配合审计工作为主,不得设障刁难。
(三)有权对违反财经法纪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四)有权对公司的经济活动提出可行性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五章 审计方式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部门,经总经理室批准后,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突击式审计和常规性审计两种方式。
突击式审计:事前不通知被审计部门,经总经理室批准后,对被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突击式检查,主要对被审计部门的工作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化进行审计。
常规性审计:
(一)直接审计:企业发展部定期(每季度初审前一季度)对被审计部门以查账、盘点实物、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审计。
(二)联合审计: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性强的重大审计项目,企业发展部在报经领导批准后,可邀请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联合审计。
第六章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 实施常规性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提出审计目的与要求。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
(二)审计人员名单。
(三)对被审计部门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企业发展部认为被审计部门在审计前需要进行自查的,应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被审计部门应配合企业发展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主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源。
(二)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库存现金、实物、向相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的签名,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的,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
第十四条 审计终结,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来,与被审计部门进行座谈交流,虚心听取和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此后形成审计报告底稿。被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报告底稿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同无异议。审计人员应审查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核实后由主审人员对审计报告作必要的修改,定稿后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部门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总经理室审批。
第十五条 依据审计报告,公司总经理室做出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被审计部门必须执行。
第十六条 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不服的,可向总经理室反映,可申请复审。
第十七条 依据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时间和内容,一个月后由企业发展部组织专人检查执行情况。被审计部门未按规定执行的,由总经理室责令其执行。
第十八条 审计项目结束后,由主审人员将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七章 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 审计小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主审人员做出审计报告底稿,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经被审计部门提出意见后,无特殊情况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报告。
第二十条审计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主要事实清楚;
(二)审计证据充分;
(三)审计评价、审计结论适当;
第二十一条 审计报告中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审计事项做出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对违反公司规定的经济行为,提出处理、处罚、纠正建议。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部门违反本制度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企业发展部报公司领导,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发展部发现被审计部门违反本制度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资料的,报总经理室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二三年三月十五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第5篇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2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二)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所有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㈡、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㈢、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㈣、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㈤、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㈥、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㈦、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带有公司印章的空白纸或各类文件.
第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长或主管副总委托专人执行。
第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过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㈠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㈢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追责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㈠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㈢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条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第十二条文件和资料保密
①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②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印制。
③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领导批准。
④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⑤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董事长批准,并于当天收回。
⑥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⑦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a科技公司培训制度
某科技公司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企业竞争力,体现公司企业文化以人力资源为第一资 源的价值观,突出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培养具备良好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微欣员工。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培训目的
第二条 导入和定向
引导新员工进入组织,熟悉和了解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 改进绩效
通过传播事物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规则,以提高工作绩效和行为表现。
第四条 扩展员工价值
通过培训扩展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适应性,为其进一步发展和担负更大的职责创造条件。
第五条 提高管理层素质
通过培训提高各层次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管理水平,使之更新观念,改善知识结构,适应组织变革和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培训的需求分析与计划设计
第六条 《培训需求分析》由公司行政部经向各部门调查后填写,以季度为周期,通过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等对每一阶段公司的组织需求及绩效评估进行分析。
第七条 培训计划设计
(一)确定培训目标
(二)确定参加人员
(三)确定培训内容
(四)确定指导人员或单位
(五)确定如何组织培训
(六)确定培训使用的辅助设备
(七)确定培训地点、时间
(八)预算培训经费
第四章 培训对象及内容
第八条 新员工培训
公司的历史与未来
公司行政与人事制度
公司的企业文化
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
上岗知识与技能
计算机网络操作
公司产品介绍
第九条 所有员工培训
各部门的岗位职责
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及专业技巧
团队合作及对企业的忠诚度
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仪态、礼仪礼貌、职业道德、理想信念)
新产品介绍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培训目标
提供胜任未来工作所必需的经验、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复杂问题。
使企业的宗旨、使命、信念、价值观和管理文化得到顺利传达。
培养个别骨干,使其成为企业未来高层管理者的接班人。
(二)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
本企业的目标和当前的问题。
本职位的任务、责任和权限。
企业年度计划和自己应起的作用。
专业技术的提高。
经营核算的基本知识。
如何激励员工。
沟通技能和信息传播技能。
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压力与时间管理。
如何配合人力资源部门作好规划。
第五章 培训保障
第十一条 公司将培训工作纳入公司总体议事日程,分别制定长期、中期和短期的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定期调查、实施、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新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在职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合格者必须接受再培训,培训后,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 员工所参加的本岗位专业培训都必须经过考核,对于态度不端正、浪费公司培训资源者进行相应的行政降级或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工作性质和要求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时间标准,确保员工培训期间待遇同上班期间相同。
第六章 培训工作实施
第十五条 培训工作流程
第一步:行政部每季度开展组织需求与绩效分析。
第二步:行政部填写《培训需求分析表》,制定培训计划。
第三步:行政部将培训计划与经理级讨论,并做出相应修改。
第四步:行政部根据修改的培训计划填写培训申请,上报董事长。
第五步:董事长批示。
第六步:行政部按照批示制定培训课程组织培训。
第七步:开始培训。
第八步:培训考核。
第九步:行政部登记考核成绩。
第十步:行政部将考核成绩反馈经理级及董事长。
第十一步:行政部向受训者征询培训意见。
第七章 自我教育
第十七条 公司积极鼓励员工开展自我教育,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继续进行高等教
育学习或相关职业技能进修;同时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为员工办理图书阅览证、借书证等,积极为员工创造读书条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生物科技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使现代办公设备在本公司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施、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音响及附属设备等专用于公司办公、开会及培训所用的设备。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
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使用人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与保管,若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经发现、核实后,照价赔偿。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章作业内容
第六条
办公设备配置,由使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安排采购。
第七条
办公设备入库、验收:
办公设备采购后须办理入库、验收、领用手续,办公室负责设备质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保管员根据实际入库数量填写“办公设备入库单”入库。
第八条
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
1、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专用于员工办公使用,不得挪于非工作之外其它用途。
2、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由使用人负责保管,除专人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
2)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始终处于整洁、无灰尘的状态;
3)接收E-MAIL的时,须使用杀毒软件彻底查收邮件无病毒后,才能打开邮件以免带入病毒影响公司计算机网络;
(财务部计算机的使用,
4)除使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贵州弘毅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由财务部负责人安排财务人员使用)如有违反按制度处罚,使用人不正规操作造成计算机损害者,照价赔偿;
5)计算机使用人在利用网络给其他员工共享文件须设置密码,以免被他人给破坏;
6)计算机使用人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电脑信息属公司机密,不得向公司外部人员泄露;计算机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电脑硬件设备,若经发现、核实后,照原价倍进行赔偿;
8)计算机使用人在关机时,不得强行切断电源进行关机,应按操作规范进行关机;
9)计算机使用人要做好日常数据备份工作,坚持做到数据双备份,重要文件资料可以备份到软盘。如有特殊要求,可做成光盘作永久性保存;
10)打印机的日常使用中,色带、墨盒用完需及时更换,更换时须严格按操作说明操作。
3、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音响及附属设备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以上办公设备操作,详见《使用说明书》,出现故障须叫专业人员维修;
第九条
办公设备的维修:
1、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维修: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软、硬件问题时,使用人需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其它办公设备的维修:一般异常,由办公室请技术人员排除;若涉及更换配件,使用人须请办公室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维修;
3、所有办公设备,在保修期内,参照《设备保修协议》执行,保修期外,由办公室依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涉及费用须事先上报核准)进行维修;
第十条
办公设备的报废认定与处理: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由于故障而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须填写“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报废单”,交办公室进行审核,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批准后,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报废单”及待报废办公设备交公司办公室处置;
2、出售或报废处理物品时,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出售或报废处理;
3、出售或报废处理的办公设备,其现金上交财务部入帐,同时,财务部负责对出售或报废处理的办公设备进行销帐;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含第三次)以上逐次加倍罚款。
第8篇 电子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昆山市创颖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昆山市创颖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线路板钻孔、成型、V-CUT代工厂)
第3条
公司机构(公司的主要部门:管理部、生产部、品质部、计划部)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昆山市创颖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是指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个。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昆山市创颖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昆山市创颖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食堂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食堂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食堂人员擅自进入厨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厨房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年月日生效
昆山市创颖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20**年月30日
第9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办公场所符合公司的工作需要;
1.2 适用于分公司在迁址工作中对新办公场所的选址与装修的控制,及办公环境的维
护;
2管理组织
2.1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 办公地址选择及装修要求
3.1.1 办公地点的选择
3.1.1 .1交通:出行方便,易于客户到访;
3.1.1 .2通讯:有足够的有线通讯
(20-40条直线)资源,移动电话可接收,
有ddn或isdn或adsl线路接入,有固定ip地址;
3.1.1 .3物业:大开间框架结构,有空调,打扫卫生、保安等服务条件,
最好为比较专业的管理物业公司,与之签订安全保卫合同;
3.1.1 .4环境:办公楼外有足够的停车位,附近有适于居住的房子;
3.1.1 .5通风状况:有比较多的通风口
(窗户),利于办公区内的空气流通;
3.1.1 .6发票:出租方必须能够提供正规的租赁发票;
3.1.2 办公室装修要求:装修方案均须符合本公司vi中的设计标准(在公司网站
下载),并附同装修示意图和座位安排简图。大区根据当年度总部核定的装
修风格及价格标准进行审核,针对符合公司规定的方案及预算,方可由申请
分公司与装修公司签约施工,施工期间所需各项预算内费用亦须每笔按相关
财务规定申请后,由总公司及时拨给。
3.1.2 .1采取大开间式开放办公,在前台辟出接待区。
3.1.2 .2装修规格:
3.1.2 .
2.1 需区隔出以下几个完全封闭的办公室:行政总监办公室、财
务室、培训教室、小会议室、机房;如条件许可,可增加一间
储藏室
3.1.2 .
2.2 行政总监办公室面积12―15平方米,商务总监为开放式办公,
面积为两个桌位,可用隔板(规格同商务部)做适当分隔,以利
于工作开展,但不宜做封闭式处理
3.1.2 .
2.3 行政助理接待区必须遵照中企动力vi设计要求,可与办公区
域有所区隔,但不宜做封闭式处理
3.1.2 .
2.4 其他涉及公司vi 要求,统一按总部规定执行。
3.1.3 局域网设计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3.1.3 .1商务部工作区域应尽可能多地安排电话点,同时,考虑到公司的
发展,即便是商务部区域亦应留有足够多的网络接点。
3.1.3 .2电源的设计应更多地考虑电缆的承载能力,尤其是必须满足后台
工作区域各种计算机设备满负荷工作时的电力需要,同时注意消防安
全的要求。
3.1.3 .3局域网施工安装过程中须注意施工监理,完工后须认真地按照合
同要求对每个电源、电话及互联网接点进行测试,保证工程质量。
3.2 办公环境维护
3.2.1 分公司指派清洁人员负责公司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员工
应自觉维护办公区整洁,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2.2 员工应自觉保持办公区的安静,严禁喧哗、嬉闹。
3.2.3 禁止在办公区内就餐或将有异味的食品带入。
3.2.4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按《员工行为规范》文件处理。
3.2.5 办公区内严禁明火,严禁乱动电源或私自拉线、搭线,下班后员工应注意
关闭电脑。如发现电源插座、接线盒等处破损应立即通知行政部联系维修。
3.2.6 办公区内禁止存放私人贵重物品、现金,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3.3 会议室管理
3.3.1 行政部行政助理总体负责会议室管理。
3.3.2 各部门在召开会议前,提前半天与行政助理预约会议室,确认会议室使用
时间、预计会议长度、使用哪一个会议室,行政助理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
表》。未通知行政部需要使用会议室的,行政部将不予安排。
3.3 .3会议室一切公物,不得随意搬离会议室。如搬离,必须通知行政部,使用
后放回原位。
3.3 .4会议室使用过程中,请注意维持会议室卫生,会议结束后,请对会议室物
品进行整理归位。
3.3 .5如有相关会议设备、用具需要行政部提供,请提前借用,在借用后及时归
还。
3.3 .6会议结束后,行政部行政助理对会议室进行检查,对茶水等要求保洁及时
清理。若使用部门未按要求对物品、设施进行恢复的,行政部将给予曝光,
在全公司内通报。情节恶劣者,行政部将对使用部门提出经济处罚。
3.3 .7行政部行政助理未监督到位,造成会议室凌乱,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附件
4.1 《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第10篇 某科技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3、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0、本制度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科技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3
科技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三)
一、凡是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一定都要做到衣着整齐。一律都要佩戴司徽(高层领导除外)和着工装上岗;如有违者,公司将分别对员工本人给予5元/次(由部门负责人亲自执行)、对部门负责人本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公司高管也要着工装上岗,违者也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
(注:质检部、物流部、仓库的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不着工装,最好是穿工作服,但早操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要着工装。)
二、所有员工在上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个人卫生。
要把发型修饰得当、梳理整齐,不准把头发染成怪色。男士不准留长发、长胡须和长指甲,其发标准为前不过眉、后不触衣领;女士要做到淡妆上岗,长发不要披肩,指甲也不要过长,并不要佩戴比较张扬的饰物,身穿衣物也要做到经常换洗,特别是身穿的内衣衣领要一直保持干净无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对员工本人给予5元/次、对部门负责人本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如处罚后仍没有及时改正者,将待岗实习七天,工资等一切待遇都按本岗位实习期待遇发放。
三、工作时间,所有员工都要坚守岗位,一律不准随意脱岗、串岗和离岗,特别是仓库重地;一律不准在其它部门无事闲聊、闲逛或干与本人业务无关的事情,以及找借口拖延工作时间。如有违者,一经有人举报并查实或被主管领导当场发现,对当事员工和该部门负责人及所串部门负责人都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工作期间,一律不准私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报纸、杂志和刊物等(公司高管及部门负责人特意安排的工作除外),一律不准听音乐和打瞌睡(如确实出现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告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发现,将对本人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本部门负责人及其它部门负责人也在场,也将给予同样处罚);部门负责人自己违反的,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五、一律不准随意上网聊天和玩游戏等,如确实是工作需要,必须要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对员工本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如部门负责人违反者,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各个部门都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主动做好本部门及行政划分区域内的卫生打扫和清理工作,每个部门都要设立卫生值日轮流表,要落实专人负责每天的卫生打扫和清理工作;一旦公司有大型活动时,如个别部门因忙于工作不能进行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和清理时,要和临部门负责人商议解决的办法,等活动结束后再补偿此项工作;如有违者,将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各个办公室的办公桌上都要保持卫生干净、资料存放整洁,
绝不允许杂乱无章,如要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除妥善保管好重要材料和数据外,要把所有物品收放整齐,并把椅子推靠在桌边。如有违者,将对当事员工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有部门负责人违反者,将对其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八、工作时间,各办公室和各办公区域及有代理商时,一律不准大声喧哗、唱歌、吵闹、闲聊;一旦出现此类事情,首先将对本人进行提醒,不听劝阻者,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一律不准打架、斗殴和惹弄是非,如一旦发生此现象,情节较轻的,将对矛盾挑起人进行100元的经济处罚,对另一方也将进行5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作以检讨,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公司。
九、接待来访客户和业务洽谈及接听客户咨询电话时,一定要注重各方面礼仪,其标准为:
1、和客户沟通、交流和解答问题时,一律要用普通话,严禁带有地方方言。
2、无论何时何地,每当路遇客户和经销商时,一定要积极主动先打招呼:'老师好!'。
3、接听来访电话时,必须首先客气地说:'您好!我是神农科技***部***,很高兴为您服务';接听公司内线电话时,必须说:'您好!***部***'。
4、见到公司领导时,必须主动打招呼:'您好!***领导'。就坐时,必须起身迎接领导,并让领导先坐下。
5、到各部门办理业务时,必须要先敲门,经对方允许后,方可进入。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员工将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有部门负责人违反者,将对其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在公司里,一定要相互尊重、友好相处,一律不准随意顶撞公司领导,轻者将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做检讨,重者将立即开除。
十一、不准随意使用公司电话闲聊,更不准随意因私事拨打公司长途电话。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属实,将对当事者所使用的话费预估,并对其给予10倍的经济处罚,并在本部门会议上做检讨。
十二、未经其它部门负责人允许,一律不准使用其它部门的电脑。不准到其它部门随意翻阅文件、资料、账簿和函件,如有违者均按涉嫌偷盗公司机密处理,一旦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对情节较轻者将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做检讨,对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部门的电脑,一律不准其它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随意使用和操作,否则,将对本部门负责人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本部门的电脑必须设置密码,密码要由该负责人掌管;各部门的重要资料一律不准放在电脑桌面上,如有违者,对该部门负责人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如发现有私自将密码透露他人者,将对其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另外,u盘、硬盘要按公司规定执行,并由专人管理,内存的业务资料,不经z总批准同意,一律不准擅自拷贝给他人,内存的行政资料,不经王总批准同意,也一律不准擅自拷贝给他人,违者按泄露公司机要文件,并依照公司《企业保密规章制度》执行。
十四、严格管理好公司各方面资料,如未经部门负责人指派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索取、打印、复印和拷贝其它部门的资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准随意擅自进入市场部、财务部、档案室、仓库及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如有违者,将对当事人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该部门负责人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五、一定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制度,一律不准迟到、早退和随意旷工,有事做到请假(电话请假无效)。如有违者,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特殊情况除外(包括:自己或直系亲属有病住院并能开据市级以上住院证明及遇到紧急交通事故者除外),如一个月内有连续两次迟到或早退者,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有月考核资格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将取消月考核资格;无故旷工者,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连续累计7天者,公司将给予开除。
十六、所有人员如有事需要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同意后,并把请假条交到行政部加以备案,如有违者,公司将按随意旷工给予处理,并对其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七、所有员工一律不准代他人签到
,违者按共同迟到或早退处理,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理。
十八、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所有人一律不准在任何空白考勤表上私自进行补签,因工作原因未及时签到者,事后应及时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与次日一早递交行政部进行补签;否则,将按随意旷工给予处理。
十九、因业务需要加班时,首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再递交行政部进行备案;否则,公司将不给予加班费。一律不允许加班补报。
二十、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准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时,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擅自外出者不准超过一小时);所有员工都要坚守工作岗位,如没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无故离开本部门15分钟以上者,一律按脱岗处理,并对本部门负责人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如高管违反者,也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一、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如有吸烟者须到卫生间(王总办公室除外)。如有违者,对员工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部门负责人自己违反的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自罚),高管违反者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个人吸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卫生,一律不准随地乱扔烟头,违者按吸烟处罚。(请大家互相监督,如有不接受者请向z总直接投诉,并给予投诉者以罚款金额一半的奖励)
二十二、所有员工(包括中高层)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吃零食,违者将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三、禁止在办公场所进餐(市场部值班人员、少数民族员工、特殊情况除外)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员工5元/次的经济处罚;午餐要统一进餐,进餐时一律不准饮酒,一经发现将对当事员工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如有部门负责人自己违反,将对其进行20元/次的经济处罚;在业务宴请中,任何人都不允许过量饮酒,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二十四、公司员工一律不准在公司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对当事者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如一旦发现在其部门充电并未及时制止,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五、所有员工一定要保存和管理好公司一切财物,一律不准把一切物品带出公司(包括:烟灰缸、茶杯和所有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违反者将对其进行物品原价值10倍的经济处罚。如有偷盗公司及他人财物者,经调查属实后,一律开除公司。
二十六、所有员工,一律不准在市场和公司肆意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有违者,经调查属实后,轻者处于100元的经济处罚,重者将开除公司。
二十七、因工作之便私拿回扣或收受贿赂者,经调查属实后,将一律开除公司;私自侵占公司财物的,轻者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处理,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十八、如执行力不到位(按各部门执行力细则为准),将对员工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2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九、开会时,手机如有响声,将对员工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2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高管进行5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十、南北物流、南网络部、公司仓库,一律不准让公司以外的人员(包括员工家属)进入,领导视察、公司产品及材料供应商或公司上层领导允许的人员除外;如有违反者,第一次将给予该部门负责人50元的经济处罚,隐瞒不报的,一旦公司发现并查清事实后,除直接取消该部门负责人的年终奖金外,对该部门所有员工也将进行每人50元的经济处罚,如再有如此事情发生,将对该部门负责人做严肃处理。
三十一、公司统一下班后,各部门都必须检查和关闭好所有门窗及一切用电设备(包括灯、电脑复印和打印机等);否则,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此类事情,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的经济处罚;如第三次再出现此类事情,该部门负责人将被待岗10天,并享受本部门实习工资待遇。
三十二、部门的值班工作,由本部门负责人亲自安排,所有员工不准到三楼宿舍休息,违者将对本人及该人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10元的经济处罚。
第12篇 网络科技公司考勤制度格式怎样的
网络科技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部负责全体考勤的记录与汇总,并对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的管理与监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含试用期)。
第一章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规定,公司实行 5 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午休 12:00-13:30)。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内向上级说明合理理由,并在钉钉填写申请;
3.4 .2因个人原因未打卡的,一个月累计允许签卡3次,()第4次开始不予补签。第4次和第5次每漏打卡一次扣款30元;第6次和第7次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0元,第八次
(含)及以上视为旷工0.5天。因考勤机、公司安排或出差、外出等情况未打卡的,不包含在内;
3.4 .3如发现未按时出勤而虚报签卡者,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审核和审批者通报批评。
四、 因公外出管理规定
4.1.1 因公外出前需提前1个工作日
(如特殊情况,需在回来后2个工作日内),在钉钉提交《外出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批示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不生效,记为旷工;
4.1.2 除全天外出,其他类型外出必须要有到达公司和离开公司的打卡记录,如没有打卡记录将按照未打卡处理;
4.1.3 《外出申请》中只允许填写 1 天外出,不可以连续申请2天
(含2天)以上;
4.1.4 一个月内有10次以上
(含 10次)外出的,必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确认方可生效。
4.2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
4.2.1 .因公出差必须在出差前3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需在回来后2个工作日内)在钉钉填写《出差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生效,过时作废。没有《出差申请》将记为旷工;
4.2.2 . 如在工作时间内,出差从公司出发或出差回来直接回公司必须要有打卡记录,如没有打卡记录将按照未打卡处理。
五、 请假管理规定
5.1 病假
5.1.1 原则上要求提前申请并经批准,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应在当天9:00前电话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在销假上班后两天内钉钉补填《请假申请》及填写纸质《员工请假单》并经批准。未履行前述请假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5.1.2 病假需提供社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加盖有医院公章的病假条,3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病假超过 5 天的,应由员工家属带好病假证明和病例前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或快递,否则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无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如提供虚假材料,公司有权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病假工资计发办法如下,据实计发:
本公司工龄病假工资
不满2年本人工资_60%
满2年不满4年本人工资_70%
满4年不满6年本人工资_80%
满6年不满8年本人工资_90%
满8年本人工资_100%
5.2 事假
5.2.1 事假为无薪假,即按当日工资的100%扣除。原则上要求提前钉钉填写《请假申请》及填写纸质《员工请假单》并经批准,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应电话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在钉钉补填《请假申请》并经批准。销假当天需填写纸质《请假申请单》,便于存档。
5.2.2 未履行前述请假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5.2.3 事假超过30个自然日且经批准的员工,视为同意因其事假对工作造成影响,无法按约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需安排他人替代从事其岗位的工作,因此公司可暂时不保留其岗位,待该员工返岗销假后公司视岗位情况安排原岗或其他岗位。
六。 特别说明
6.1 公司全体员工全部要记录考勤;
6.2 若因考勤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打卡的,将采用《特殊情况签到表》进行手工登记;如遇台风暴雨等特殊原因造成大面积迟到、早退等异常情况,人事部酌情给予免责处理;
6.3 每月考勤记录时间为当月1日到30日
(31日),次月1日到 10日为考勤汇总时间,如对自己的考勤汇总有异议,须在10日之前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考勤汇总记录并认可公司按考勤处理相应工资奖金的发放结果。
6.4 每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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