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科技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z科技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本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经济计划的顺利执行,避免产生经济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1、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制订。
2、 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需填制《合同鉴审单》,各有关部门逐项填写后,将合同原件及《合同鉴审单》送直属上级审批。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3、 签订经济合同需由对方单位提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合同的,只需提供前两份资料)。
4、 与个人签订经济合同,对方需提供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对外签订合同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6、 由领导会签审核后正式签署的合同,应由综合办盖章、编号、归档。一式四份,对方两份,公司两份(归档一份,财务部一份)。复印给执行部门一份,商务部一份。
7、 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数额、付款时间,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原始凭证不齐、不符合政府及公司要求的付款申请可以拒付;对合同在付款、监督、结算方面负专业责任。
8、 合同正本一份同有关附属资料,包括《合同鉴审单》、对方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并由综合办存档备案。
9、 合同签定必须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反者不论其职务高低,均按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直至开除处理。
第2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维护公司安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2 适用与分公司的值班管理;
2管理组织
2.1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安排值班管理工作;
2.2 行政总监、商务总监负责监督值班人员的工作;
3管理内容
3.1 值班人员范围:行政总监、商务总监、各部门负责人。
3.2 值班时间
3.2.1 周一至周五:18:00时至21:00时;
3.2.2 周六8:30至18:00时。
3.2.3 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3.3 基本规定
3.3.1 行政部负责编排值班表,于月底
(30日前)公布并张贴。
3.3.2 原则上,周日除公司有整体工作安排外,不安排值班,公司办公场所不予开
放。
3.3 .3值班人员职责
3.3 .
3.1 对办公区进行巡检,避免安全隐患,注意节约水电。
3.3 .
3.2 负责周一至周五下班后仍留在公司的员工的登记,注意公司人员出入
状况;非公司人员进入办公区的登记、管理。对值班期间的安全负责。
3.3 .
3.3 负责周六进出公司所有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值班期间的安全负责。
3.3 .
3.4 妥善处理紧急事件,维护公司形象、财物不受损失。对重大突发情况,
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3.3 .
3.5 做好值班记录,行政总监每周检查一次。当天值班结束后,应将值班
记录交回行政部。
3.3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协调。
3.3 .5月末行政部将当月“值班记录”收存。
3.3 .6值班检查
3.3 .
6.1 行政部配合行政总监、商务总监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此规定
的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者,值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 .
6.2 值班人员如调换值班时间,需于值班前一天报行政部备案。
3.4 考核
3.4 .1对于不按公司要求未履行值班职责或值班期间不在岗位的,一经查出,全公
司内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3.4 .2由于工作失职或出现重大失误
(如被盗等),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将追究值班人的经济责任,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
予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行政处罚。
4附件
4.1 《值班记录表》
第3篇 科技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
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通讯工具(手机、bp机)、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
公司给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
公司公用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
第二章 个人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行政须在新员工到岗之前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
第四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至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章 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五条 除办公文具以外的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
第六条 部门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
第一步: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
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则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统一传真至上海行政部);
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董事长;
第四步:董事长签核;
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分公司则反馈
给分公司行政)。
第七条 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经理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则部门经理须至行政部变更记录。
第四章 公共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条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
第十条 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网管报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土地;2.2房屋及建筑物;2.3机器设备;2.4电子设备;
2.5运输设备;2.6工具、器具;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人事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人事行政部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人事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6.2人事行政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事行政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某科技公司会议制度
科技公司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关系,使公司日常工作有条理、有计划,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运作需要,特制定有关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1.1经理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讨论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2)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计划。
3)交流各部门的工作。
4)对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或制定处理方案。
5)公司布置本周的具体工作。
1.2经理办公会议每周一早9:30、每周四早9:00召开,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临时召*议。
1.3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不能参加,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若因会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1.4综合办部负责经理办公会议通知和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1.5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办助理做好记录,会后对公司布置的重要工作形成纪要,由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签发后下发,以便贯彻实施。
二、全体员工大会
2.1全体员工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宣布重大事项、决议、决定。
2.2全体员工大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半年举行一次。
2.3全体员工大会由总经理主持,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2.4综合办负责全体员工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会议通知和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2.5全体员工大会由综合办助理做好记录,会后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后下发,以便贯彻实施。
2.6综合办部负责督查全体员工大会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三、部门/专题会议
3.1部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部门内部工作、对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或制定处理方案;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某一或多个专题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或制定处理方案。
3.2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部门经理/专题小组负责人确定召开时间、地点和出席者,会议通知和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并主持会议。
3.3部门/专题会议由主持人指定专人记录,会后对专题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由部门经理/专题小组负责人签发后向主管上级汇报并下发有关各方,以便贯彻实施。
3.4部门经理/专题小组负责人负责督查专题会议各项结论或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向主管上级汇报。
四、外部会议
4.1外单位主持召开的外部会议
4.1.1外单位主持召开的会议,必须事先经总经理知悉,由总经理确定参会人员(会议明确参加人的除外),由总经理秘书按总经理指示通知参会人员。
4.1.2外部会议由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我公司参会人员中职位最高者签发后向主管上级汇报。
4.2我公司主持召开的外部会议
4.2.1我公司主持的由外单位派人参加的会议、洽商、谈判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确定外单位及本公司的参会人员。
4.2.2总经理或授权人指定专人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4.2.3总经理或授权人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发后下发公司内部有关各方,以便贯彻执行。
4.2.4总经理或授权人指定专人负责督查会议布置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会议纪律(正式会议)
1、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在会前规定时间内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会。
2、参会人员应按公司着装要求着装,如会议对着装有特殊要求,应按会议要求着装。
4、参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须对所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它有声设备做消音处理。会议进行中,无特殊情况不得接打电话。
5、会议进行中,会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交谈,如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的,须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场。
6、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及其它特殊要求,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7、会议应切实做到'议题明确、实事求是、内容扼要、语言简练、讨论集中'。
8、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随意变动,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及精神传达贯彻,不得扩大传达范围或任意外传,对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6篇 年太阳能科技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年太阳能科技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⑶
第三章人事和薪酬管理
(4)
第四章经营管理
(5)
第五章财务、资金、担保及投资管理
(6)
第六章信息披露
(8)
第七章内部审计监督
(8)
第八章考核奖惩
(10)
第九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以下不论何种形式设立,如未特别指出,统称为“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50%
(含)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拥有其实际控制权,有权委派或更换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即最终可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四)参股公司,指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本制度以下所有条款针对子公司管理,参股公司管理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
(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同时将赋予各分、子公司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管理的充分的自主权,确保各分、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资本的投入、运营和收益进行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分、子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分公司要自计盈亏),在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照市场的需求组织经营活动,努力提供资产运营的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依法设立股东会
(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
(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
(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 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职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七条 分、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子公司的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分公司管理层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三章人事和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享有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出纳原则上也由公司委派,并不得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担任;前述近亲属系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九条 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条 公司委派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最终批准。分公司的负责人由公司任命。
第十一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经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在子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行使董、监事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母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母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7篇 电子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昆山市创颖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昆山市创颖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线路板钻孔、成型、V-CUT代工厂)
第3条
公司机构(公司的主要部门:管理部、生产部、品质部、计划部)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昆山市创颖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是指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个。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昆山市创颖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昆山市创颖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食堂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食堂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食堂人员擅自进入厨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厨房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年月日生效
昆山市创颖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20**年月30日
第8篇 科技公司费用支出申请报销审批制度
科技公司费用支出申请和报销的审批制度(试行)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领导分工和业务流程的调整,现就有关费用支出的申请和报销流程修订并规定如下:
1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所有费用和支出的申请和报销:
1.1期间费用:指当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者间接归入项目成本或直接计入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1.2项目直接费用:指从项目立项至项目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项目有关的相关直接成本和直接费用,包括为项目执行而支出的各种工程费用开支和其他直接或者间接归入项目的费用。项目所用设备、材料、辅料采购支出的报销审批,按项目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
1.3固定资产支出:指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一般的标准为单价2,000元;
2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根据各项费用支出的预算额度,财务部对预算内、外的支出采用不同的申请和报销审批流程:
2.1预算内支出: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为预算内支出:预算已获批准、申请支出的额度未超出预算、申请支出的时间符合预算规定的时间范围;
2.2预算外支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预算外支出:
1)预算未获批准;
2)申请支出的额度超出了预算;
3)申请支出的时间不符合预算规定的时间范围;
2.3如果责任中心的季度实际执行结果偏离季度预算≥±30%,在预算调整方案正式批准之前的所有费用支出的申请和报销的审批,均按照预算外支出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执行;
3费用支出的相关责任主体:
3.1支出申请人(以下简称经办人)
1)即费用支出的直接经办人,是费用支出的直接责任人。通常应由经办人(或按本条第2款规定委托代办人)填写借款或报销凭证,并签名表示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权审批的各级主管人员本人的费用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填写支出申请或报销单据,并报上一级主管审批签字;如由助理或秘书代办,按本制度'3.2代办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3)公司总裁本人的费用支出:由执行总裁和财务总监联名审批;
3.2代办人:受直接责任人的委托,代理直接责任人填写单据、报送相关领导审批、与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等事务。但是直接责任人需在'经办人'处亲笔签名表示对其负责,同时代办人署名并旁注'代'字样;
3.3审批人:指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权进行审批的各级主管和公司领导。审批人有义务对申请人的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或超标准的支出,应拒绝审批并向申请人提出批评教育,必要时可提请按本制度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调查或处罚;
4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
4.1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限:
差旅费交际应酬费移动通讯费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劳务销售代理费及佣金
相关部门主管≤1≤0.3标准之内无≤10≤1
公司主管领导>1≤3>0.3≤1≤超标10%≥2≤5>10≤50>1≤10
执行总裁/总裁>3>1>超标10%>5>50>10
注:[货币单位:千元(下同)]
1)交际应酬费:包括宴请、礼品及其他与交际应酬相关的费用;
2)工程劳务:指需外包给公司外部第三方(个人或公司)的工程劳务相关费用,不包括本公司工程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程直接或间接费用;
3)销售代理费及佣金:指需支付给公司外部、不论是否有正式代理协议的个人或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或佣金;
4)'工程劳务'和'销售代理费及佣金'执行项目预算;其余各项费用均按部门或公司预算执行;
4.2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流程:
1)经办人: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粘贴有关原始凭证;
2)经办人所在部门主管(指享受公司部门级待遇的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总经理、主任等,下同)按权限审核并签字;
3)财务部会计审核、签字,并根据需要加注审核意见或建议:
a)审核支出及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财务制度;
b)审核有关费用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包括但不限于上级主管签名的出差报告和交际应酬审批单等;
c)审核支出的性质属于预算内还是预算外;
4)财务部经理:
a)对部门主管有权审批的支出,做出是否可以报销的终审意见;
b)如果终审意见为不同意报销,加注审核意见或建议并报财务总监审核;
5)超出部门主管审批权限的支出,在以上审批流程的基础上,需加报经办人所属分管公司领导和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6)执行总裁或总裁:对超出分管公司领导审批权限的支出做出终审意见;
7)财务部出纳:根据终审同意报销的意见核对相关笔迹和原始凭证无误后付款;
5预算外支出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
5.1预算外支出的审批权限
差旅费交际应酬费移动通讯费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劳务销售代理费及佣金
相关部门主管无无无无无无
公司主管领导≤1≤0.3标准之内无≤10≤1
执行总裁/总裁>1>0.3超标准支出≥2>10>1
5.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流程
1)经办人: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粘贴有关原始凭证;
2)经办人所在部门主管:无权审批,但必须签字表明对支出负责;
3)财务部会计审核、签字,并根据需要加注审核意见:
a)审核支出及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财务制度;
b)审核支出的性质属于预算内还是预算外。
4)财务部经理:签字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分管公司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并签字;
6)财务总监:
a)做出是否可以报销的终审意见;
b)如果终审意见为不同意报销,加注审核意见并报执行总裁或总裁审核。
7)执行总裁或总裁:对超出分管公司领导审批权限的支出做出终审意见。
8)财务部出纳:根据终审同意报销的意见核对相关笔迹和原始凭证无误后付款。
6费用支出数额
较大,经办人员垫付有困难时,可向财务部借款。借款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与上述报销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相同。财务部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付)'的原则,所以,经办人员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7责任审批人出差、休假或外出离开办公室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可按以下办法之一办理报销的审批:
7.1由报销申请人将有关单据传真给责任审批人签字;
7.2责任审批人授权其下级经理或临时由其上级经理代签,但必须向财务部提交书面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签字的范围和时间,授权人对授权行为承担相关的责任;
8财务部发现以下情况,可拒绝报销人的申请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8.1没有有效的审批人签字的;
8.2审批人越权签字或不按规定授权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的,审批人要承担直接责任;
8.3申请人假冒审批人签字的,申请人承担直接责任;
8.4有审批权的各级主管违反本制度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将本人的费用支出授意由下属作为'经办人',而自已作为审批人签字的,该主管负主要直接责任;其代办的下属如果不如实旁注'代'或向财务部或内部审计部汇报真实情况的,负连带责任;
9处罚方式:根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按以下方式之一予以处罚: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
10违犯公司有关财务或费用管理制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失察的审批人进行经济处罚,具体的经济处罚规定参见相关的财务或费用管理制度。
11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前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9篇 奶业科技公司检验管理制度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检验管理制度
1、质检科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逐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比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应按gb5408.2-99及qb1554-92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7、灭菌乳每批次必做的出厂检验项目是: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微生物、净含量、感官、杂质等;含乳饮料每批次必做的出厂检验项目是:蛋白质、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感官等。
8、对于灭菌乳中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号检验项目和含乳饮料中脂肪、酸度、总砷、铅、铜、脲酶试验、乳酸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着色剂等*号检验项目,每年5月和11月分别进行一次检验,本厂不能检验的项目由质检科委托有检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定。对于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中对以上项目进行检验的,可相应减少项目的检验次数。
9、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能力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10、灭菌乳过程检验:根据牛奶生产需要,牛奶生产过程中设置,原料乳检验、净乳、标准化杀菌(予处理检验)、无菌包装灭菌计量检验,由于工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必须立即纠正,故过程检验记录中只记录出现上非常现象。
过程检验的标准:
(1)原料乳的检验:原料乳滋气味正常,脂肪、蛋白质达标,酸度≤18°t,酒精试验阴性,颜色为乳白色或微黄色。
(2)予处理检验:杂质度≤2ppm,脂肪≥3.1%,蛋白质≥2.9%,酸度≤18°t,酒精试验阴性,颜色滋气味正常。
(3)无菌包装灭菌,计量检验:超高温灭菌温度,均质压力达到灭菌和均质的要求,包装容量达标。
11、含乳饮料的过程检验:
(1)原料乳的检验:原料乳滋气味正常,脂肪、蛋白质达标,酸度≤18°t,酒精试验阴性,颜色滋气味正常。
(2)预处理检验:杂质度≤2ppm,脂肪≥1.0%,蛋白质≥0.7%,酸度50°t-85°t,有果奶正常滋气味。
(3)无菌包装灭菌,计量检验:超高温灭菌温度138℃,均质压力20mpa,包装容量达标。
牛奶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及时报质检科负责人,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过程检验3中的不合格立即纠正,对出现的非正常现象进行记录,并总结经验。
第10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呈批报告管理制度
分公司呈批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
情;
1.2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呈报规则,收发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请示、指示和批准的事项。
3管理规定
3.1 呈报规则:
3.1.1 呈批报告一般由呈报部门、抄送部门、呈送部门、呈送时间、标题、正文、
落款签字、附件等部分组成。在报告起草中要严格报告格式和行文规则。
3.1.2 呈批报告必须一事一呈批,不越级呈批,不在上报呈批的同时抄送平级、
下级部门。
3.1.3 在提交呈批报告时,呈报部门只能有一个,而不能多头呈报,可抄送多个
部门。
3.1.4 报告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呈批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但标题中的法规、文件名称要加书名号。如“关于____事项的申请”等。
3.1.5 在呈批报告中,应首先扼要地讲明报告的背景和根据,然后提出请示事项
并阐述说明道理。在报告内容完成后,应在报告最后提出结语,如“特此请
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等。
3.1.6 报告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落款签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3.1.7 报告的落款应有呈报人和相关部门领导亲笔签名表示同意该报告,若无该
签字则该份报告无效。
3.1.8 报告用纸一律使用标准a4型纸。
3.1.9 如报告的文字过少,请按照规范整齐、匀称美观原则调整报告格式。一律
从左向右横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 0属于需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继续上呈的报告,主管部门在呈批报告落款
后提出本部门意见后,转呈上级部门或领导。
3.2 呈批报告保管原则:谁呈批,谁保管。
4附件
4.1 呈批报告单
领导批示:
呈报:
抄报:
由:
呈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题
正文
(如有附件,请在此处注明)
呈报部门
呈报人
呈报时间
部门领导签字
(手签)
(主管部门相关意见可填写在此处)
第11篇 某科技公司物品购销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物品购、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物品购、销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滞销因管理造成的坏帐等损失,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物品购销合同(协议与技术要求)必须由销售部(国际或国内,以下统一简称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指定人员签订。合同签订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不得因此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格式附后),经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经理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购销合同:销售部、技术开发部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3.1物品的采购,按每月加工、销售计划及一定数量的库存,经销售部和技术开发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加工或销售,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3.2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填写请购单(格式附后),经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专用物品除外)。
3.3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销售部、技术开发部已报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格式附后)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3.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3.5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3.6销售部、技术开发部经理要安排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责。
4、物品的销售
4.1物品国内销售直接收款。销售人员应填写'开据发票申请单'(格式附后),内容齐全、完整,经部门经理审签后,随同物品出库单,货币资金送财务部收款并开据发票。
4.2物品销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应签订销售合同,明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分次收款时限、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购货方的资金购买力等相关情况,并对合同的执行及收款负责至终。该部门经理对部门所签销售合同的执行负责。
4.3物品销售采取国内外设销售点的,由公司总部发往各销售点时,似同库存物品的转库,在总公司库存项下设各销售点为分库,当各分库物品出库销售时,按本规定相关销售条款办理。
4.4物品销售情况月报汇总表(格式附后)一式叁份,每月5日前由销售部、技术开发部填列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各壹份,该部门存档壹份,以掌握物品销售资金回收状况。
4.5销售部、技术开发部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格式附后)报财务部核对账目,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贬值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该部门经理对此负责。
4.6销售部门经理及销售人员对销售款项的回收负责,按销售合同定期催收并与财务部门核对,超期未收回的货款,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及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以减少呆账坏账损失。
5、购销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历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二
z科技公司保密制度(二)
一、保密范围
1、公司重要的文档类资料(包括电子类)及公司高层领导签发的重要文件。
2、产品开发计划、各种技术方案、标书、质量体系文件以及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等。
3、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及对策、市场开发计划、市场销售方案、市场销售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内部档案和员工个人资料。
4、公司财务计划、帐目、报表和公司现金流量。
5、公司掌握的客户资料,其中客户的身份、住址、联络方式、职业、公司情况、私人及商务行程安排以及个人习惯等。
6、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纪要。
7、标有'密级'的各种报告、文件、请示等。
8、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图纸、档案等。
9、在公司规定的保密层次、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决议、档案等。
10、在公司规定的保密时限内的各种文件、资料、决议等。
11、公司总经理明示的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
12、以上所有文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制件。
二、保密原则
1、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和技术质量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借阅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归还。
2、所有在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复制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对外泄露。
3、保密文件资料需由他人转带时,必须加封。
4、员工在拟制重要电子文档资料时必须设置密码,并将密码告知直接领导。
5、重要文件管理部门应将电子文档资料的密码定期更改。
6、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7、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意见、文章、信函、报告、请示、谈话等。
8、对外联系工作、商务谈判、签定合同、参加各种会议及外事活动,均要取得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授权以外涉及机密的问题,应予以回避。
9、员工离开座位时不得将保密文档资料遗留在办公桌上,必须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将文件、图纸、资料、档案等携带回家。
10、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废弃文稿等的销毁,必须事先予以检查并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三、文件密级的确定
文件密级由文件拟制部门确定,技术质量部审核。
四、泄密责任
1、公司重要文件,由相关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如出现违反操作规程致使重要文件泄密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视泄密情节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2、公司重要文件借阅时,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和文件管理规定;如在借阅过程中出现违反规定或泄密事件,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视泄密情节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3、发生泄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公司将根据泄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视泄密情节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4、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必须在离职前将保密文件资料交还公司,不得将公司保密文件资料带走;若将保密文件资料私自带走,且在新的公司,新的职位上使用,而使我公司受到名誉、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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