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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02 热度:64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班组每周例会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组安全例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

第2篇 建筑公司技术交底制度12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交底制度(十二)

一、由公司总工程师带头,会同设计、质监站进行图纸会审技术要求难点、疑点及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出理解该工程的技术,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技术施工组织措施。

二、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企业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材料提出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班组长进行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操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四、施工员向班组工人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制订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应反复、细致地向班组、工人进行交底,必要时作文字、样板和示范操作交底。

五、对全部项目、工序的交底做好记录、签字并整理存档。

第3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的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高层建筑(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8、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保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1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4、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第4篇 建筑二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5篇 建筑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为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进场设备验收

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3、验收合格产品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二、使用安装

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记入安全台帐。

三、维修保养

1、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

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3、设备运行管理

(1)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2)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

(3)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及运行状况记录,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

4、维修保养编制和执行

(1)年初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委托生产厂者或有资格的厂家进行维修,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

(2)设备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不得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

(4)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其维修保养情况,发现机械性能不能达到其技术要求能力,应责令暂停使用。

四、生产设备配置

1、经营部在编制标书,工程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

2、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

在租赁前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索取设备相关资料。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井架须为型钢井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鉴定的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2、井架在搭设和拆除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搭设和拆除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能有效保证搭、拆的顺利进行。

3、井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签字盖章,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架体中各类安全设施必须能灵活使用,如:防护栅、停靠装置、防坠装置,及附墙装置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5、加强井架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有关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为了满足施工现场的机械需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修,以保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进场时,应经上级安全部门或公司设备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2、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械台帐,能有效记录各类机械的运转、维修情况。

3、各项目部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严格执行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并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和维修记录,发生突然故障时应作紧急抢修,并在维修记录表注明紧急抢修记录。

4、特殊施工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过培训或不懂施工机械的人员使用和玩弄。

5、施工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由公司材料设备科或办事处和分公司/项目部机管员和机操人员进行检验,每半年检验一次,合格后做好记录,标识为黄色准用证。机械设备必须定期保养进行检修,由机管员制定保养内容,机修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事后由机管员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大型的机械设备可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修,检验后需有标识,并做好记录。

第6篇 建筑集团公司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竣工验收

(一)在施工前期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章制度收集各种资料、办理各种手续和报批文件,进行各项工程的验收。

(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收集、整理、检查、装订好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2、集团公司项目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内部全面检查、整改。

3、制定竣工验收时间计划安排,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竣工验收程序

1、召集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在现场会议室集中,由主持人简单介绍验收项目的规模、范围、具体检测方法和验收的时间安排。

2、分组、分专业进行各部位的验收检测。

3、参加验收人员集中评议,并由监理公司负责记录、整理。

①施工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

②监理公司介绍项目工程的监理情况。

③参加验收的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分别发言。

④接收和使用部门提出要求。

第二条验收合格项目交付

1、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出具有关证明文书。

2、管理移交:依据图纸进行现场实物清点;对有必要的部分进行实地运行,测试设备和器件的性能和数据,进行技术性能移交;管理部门写出接收函。

3、保修期的管理:依照国家和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安装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但该项不应包含人为损坏和易损易耗物品。

第三条工程档案移交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移交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将档案资料移交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所属企业。

2、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所属企业在收到档案资料后三个月内,整理移交档案部门管理。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为贺天富。

3、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认真执行本项目门卫管理制度,实行凭胸卡出入制度。

4、加强对劳务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

5、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设专库专管。执行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发生各类案件的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第8篇 某建筑分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一)提料人员安全装卸、搬运制度

1、装卸、搬运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调度指挥和有关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并做到“五懂”(懂装卸、搬运一般知识;懂箱件标记;懂器材性能;懂各种车辆负荷;懂安全操作规程);“一会”(会使用装卸机具用具)。

2、装卸、搬运器材,要按器材性能、包装情况,箱件标记进行操作,以保证货物装卸质量和人、机的安全。凡装卸、搬运物资,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不摔、不压、不损坏包装容器,五五化码放,整齐稳定,上盖下垫,确保工程物资不受损失。

3、搬运人员必须按标记进行装卸、搬运装卸。

4、凡装卸、搬运怕潮、怕光、怕晒的器材,必须做到上盖下垫,不损坏原包装。

5、凡装卸、搬运易碎品(水泥管、水泥电柱、高压瓷瓶)等,严禁挤、压、摔、碰的现象发生。

6、凡装卸、搬运有毒、腐蚀的物品,应备有必要的劳保用品,以防中毒、腐蚀皮肤等事故的发生。

7、凡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等互相有影响的器材,应分开存放,不能混装。

8、配合机械作业或两人以上搬运物件,应严密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协作配合,以免发生机械事故、人身事故或损坏器材事故。

9、凡属于装卸、搬运过程中造成的器材损坏、丢失应在现场记录,由事故责者签认,根据情节,按价赔偿或部分赔偿等处理。

(二)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对于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物资的利用律,降低工程成本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施工现场要做到:

1、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指派专职材料人员,负责现场的材料验收、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2、各项工程开工前,要求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做好进料场地的平整、并有现场上料平面布置图。

3、按照生产计划,工程进度,施工项目部每月分旬提出主要大宗材料的进货计划,供物资资源部按计划、数量、时间合理组织提供施工材料。

4、现场大宗料严格按平面布置图上料堆放,防止二次倒运,做到砖成垛,砂石成方,怕潮的器材要上盖下垫。妥善处理。

5、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器材管理,做到处处精打细算,专料专用,每天及时清理料底。

6、每月截止25日按生产进度,以完工程实际使用数量,分项办理出库手续,及时真实的反映每月生产成本。

7、凡是工程量大的工地,为加强现场的物资管理,方便生产,物资资源部在施工现场设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办理各种手续。

8、材料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建议及时改正。9、工程竣工后,对于工程剩余器材及时进行清理盘点,办理退撂手续,做到工完了净场地清。施工材料按照工程预算和实耗数,负责工程材料的核销,做到及时准确。

10、对于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由分公司统一处理回收,不允许施工项目部擅自处理。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检查各专业工种班组在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使用”及“四口保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机具,划分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作为评价各专业工种班组的施工现场安全操作。重要项目的检查,各对应专业班组在基坑支护、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机安装和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经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检查验收,再经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准移交使用,并办理改签证手续,确保安全责任。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1.一月份着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维护保养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2.四月份着重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火等情况进行检查。 3.七月份着重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4.十一月份着重检查工地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各项目部应每月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业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旬检查一次的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各项目部在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加强检查验收力度,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五、公司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总工室、安全部、工程部、劳动人事部等组成。

六、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第10篇 建筑四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食堂工作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应做到勤洗澡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不佩带戒指、手镯、不染指甲。工作期间不吸烟,便后要洗手。

2、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操作台、灶台、灶具、菜板、面板要做到随时清洁,餐具要做到每日消毒。

3、菜板、面板、肉板要分开。切菜刀、切肉刀要分开。打饭要用食品夹,要有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剩菜剩饭要加热,严防食物中毒。

4、采购人员不得买腐烂变质食品,食堂人员严格把关,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且生、熟食要分开存放。

5、库房食物要摆放整齐,进货不应太多,要勤进少进,防止变质,造成浪费。库门外要有挡鼠板。要经常通风,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内地面要硬化,墙壁要喷白,灶台及面、菜案位置的墙面贴白瓷砖到1.8m。

7、食堂内用电设施和照明线路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

8、食堂周围不得有污水乱倒、垃圾乱堆,剩菜剩饭集中处理。

9、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6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或验收合格就使用者,对使用者罚款贰拾元,同时对工地负责罚款叁拾元。

3.7 电器设备未按《规程》规定接地接零,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接料平面口,电梯口没有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或防护不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3.9 施工现场内危险区域未挂安全警标,夜间未设红灯示警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第四条 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处罚标准

4.1 施工围墙不完整、不整齐的,首先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

4.2 场地不整洁,未按规定堆放建筑材料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拾元。

4.3 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整改,如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先发更改通知书,逾期不听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

第五条 发生重伤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相对工地等有关人员的处理,除按有关文件执行外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5.1 对发生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伍佰元,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款伍佰元,不执行者罚款加倍。

5.2 对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贰仟元,工地负责人罚款伍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伍佰元。

5.3 对事故隐瞒不报告或破坏现场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6.1 把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方针和政策,有安全劳动保护制度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年内未发生事故的作为评选先进组和个人的条件。

6.2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或有革新和发明创造的先进人物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科组织报队长批准可予奖金壹佰元。

6.3 全年无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伍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给予各类人员奖励分别是:项目经理伍佰元;施工队长、副队长、专职安全员叁佰元;

6.4 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按工程造价分别给工地管理人员奖励是:工地负责人按工程造价的0.2 %奖励,工地其他管理人员按工程造价的0.1 %奖励。

6.5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或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者应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员或队长上报准许给予资金壹佰元。

桐城市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年二月二十日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外雇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外雇人员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有外雇人员本着适用、经济、少量的原则进行雇用。

2、各部门所需外雇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雇用。

3、各部门所有外雇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制定、统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和项目部签订外部人员雇佣合同。

5、所有外雇人员及用人部门应服从项目部对人员岗位的调整,否则项目部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6、各部门外雇人员的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记录,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

7、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和项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员应及时解聘,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解除劳动关系。

8、所有外雇人员出现安全、质量等事故,项目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外雇人员承担其相应责任。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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