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__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 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 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 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人员名册。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 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
第三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
第四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2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
3、公司人力资源部具有人事管理职能,负责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下达、实施和修改及公司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含奖惩、薪资、福利等)并办理员工的测试、录取、聘用、考核、解聘、辞退等各项具体手续。
二、员工的聘用
1、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工单位提出用工计划并填写需求表送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2、本公司应聘人须经体检、测试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可聘用。
3、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规定不得聘用者。
(2)经本公司医疗或指定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传染病者。
(3)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
(4)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的面试、笔试未通过者。
4、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1)员工资料卡;
(2)身份证;
(3)学历证件;
(4)一寸照片;
(5)结婚证(包括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6)劳动合同;
(7)介绍担保书(由公司视实际需要而定);
(8)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表;
(9)办理工资卡(财务);
(10)领取考勤卡(行政)。
三、试用期
1、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包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接受培训,并作试用考核送人力资源部。
2、试用期的薪金、福利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经“试用期工作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转正手续按人事部《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手续程序》办理。
4、新聘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与员工协商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补偿。
四、员工行为规范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干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服从各级主管合理指挥,接受工作调配。各级主管应对属下员工加强管理和培训。
2、本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3、本公司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提高业务水平,保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4、谈吐要文雅,待人接物要有礼貌,音量要适当,态度要诚恳,衣着要整齐、得体、大方。
5、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能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友,影响工作,若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度。
6、本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亲自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代签。
7、本公司员工不得在仓库、禁烟工作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内切忌随地吐痰,乱抛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时,应将环境打扫干净。
8、本公司员工因故需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完成手续后,始离开工作岗位。
9、本公司员工的加班应事先经审批及得到员工认可,加班可领取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10、本公司员工应了解分层负责原则,对于公事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但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
11在职期间,不能从事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其他商业活动(如兼职等)。
五、工作时间及假期制度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工厂根据生产量可调整上下班时间)
2、上班时间:每天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为加强管理,保障员工的充分休息,公司严格控制加班。但因生产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适当安排加班,员工应予配合。
4、全年有薪节假日共10个工作日:(总经理特批的有薪节假日除外)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
5、中秋节、冬至、新年除夕,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提前下班,具体以节日前发出的通知为准。
6、有关假期制度:
(1)已达婚龄的员工,结婚前后可享受婚假3天。
(2)产育假
a、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受产育假。
b、产假45天:其中产前休假10天,难产者可增加产假15天。
(4)员工享受婚假、产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5)病假工资:按照请假计算。出现工伤时的病假工资计发,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6)员工请假(包括产育、婚、病、事、年假等)均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请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7)加班工资:每个星期六计算为加班工资,为平时的二倍,但是有请假、旷工行为者应先扣除请假、旷工时间后再计算;
(8)关于迟到:迟到1-15分钟计算为迟到,扣当天工资的1/3;迟到超过15分钟到30分钟算旷工,扣半天工资;迟到30分钟以上计算为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
(5)病假工资:按照请假计算。出现工伤时的病假工资计发,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六、薪酬
1、工资是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或协议,支付给职工的劳动薪金。
2、正式员工的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按不同岗位设置职级,对岗不对人);
*绩效工资(销售提成、超产工资、节约奖、综合奖、加班费);
*津贴(对人不对岗含:午餐、特殊岗位补贴)。
3、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职位、工种、技能、经验、学历、工作表现、贡献及社会通胀,公司赢利、经营状况及有关政府规定等因素调整员工的工资。
4、员工必须对自己的工资情况保密。
5、工资支付日期:每月十五日为上月薪金发薪日,员工每月收到个人
薪金单后,若发现有差异,应在三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核查,核准后在下月发薪日更正。如超过十日,公司有权拒绝更正。如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办理。
6、工资要本人签名领取,如因故不能本人领取时,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出具委托证明。
7、加班工资的规定:
凡符合公司申请加班程序的加班费将按公司有关薪金制度执行。
8、公司不克扣职工工资,但可以代扣水电费、房租、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七、津贴
正式员工享受公司发放的津贴。津贴包含午餐、特殊岗位补贴。
八、奖金
1、公司规定每月十五日发放上月的奖金、超产奖、节约奖。
2、奖金分配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未满试用期的行政职员不予发放奖金。
4、对在当月中有危害企业行为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扣除其奖金。
5、公司每年根据其财政状况和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及有关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年终奖金幅度。
6、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制定各类奖励方案。
九、劳动合同
全体员工必须按《劳动法》及广州市相应的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据以下条款进行签署: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的签署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各级劳动法律的规定。
2、劳动合同签署后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应具备以下条款:
a、劳动合同的期限;
b、工作内容;
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d、劳动报酬;
e、劳动纪律;
f、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g、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签署劳动合同前,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5、劳动合同没有变更,公司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工作岗位,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a、双方协商同意的;
b、发生事故或故障,需要抢修或人员的临时调动;
c、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d、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情况。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a、双方协商同意的;
b、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劳动法规已经变更的;
c、因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
d、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9、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a、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b、劳动者患病或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不能积极主动工作,采取偷懒、投机、欺骗等手段抵制工作的;
e、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11、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
b、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生产条件达不到劳动者安全卫生要求,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c、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d、公司不按劳动合同或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3、职工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4、被辞退的员工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和生产秩序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十、培训与进修
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可分为公司的整体培训、部门培训、国内学习培训等。
2、任何员工进入公司都要经过新员工公司导向培训和上岗培训,未经上岗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上岗。
十一、员工绩效考核
1、试用期考核
由试用单位直属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得正式雇用。
2、平时考核
a、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b、人事部门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为年度考核作参考。
3、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4、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各部门主管参与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5、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6、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人员名册报备。
7、年度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定请假办法额定日数者。
(2)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第3篇 物业公司员工人事考核制度-4
物业公司员工人事考核制度(4)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升迁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
考核分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
1、试用期考核
聘任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试用期人员;
②停薪留职人员;
③待岗人员。
(3)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的技能测试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第4篇 某某服装品牌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
某服装品牌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二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降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六)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办公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三十七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 考核
第三十八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三十九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一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 加班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四十三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四十五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四十六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 出
差
第四十七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四十八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 训练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条 员工训练分为:
(一)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 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 迁调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三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五十四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五十五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职员暂行代理。
* 留职停薪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五十七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九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 福利
第六十一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消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 保险
第六十三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六十四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 抚恤
第六十五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退休
第六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 资遣
第六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八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六十九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一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七十二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 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5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河口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人事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3、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4、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5、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7、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8、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9、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10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天须携带:
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存档。
第6篇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
第7篇 物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型的公司,物业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根据每一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不同,人事管理制度应有哪些规范。以下是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才战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管辖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设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及项目管理处。
行政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行政直线管理体制。
1、行政直线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管理员)、临时工4级;
2、行政支线设总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经理(主任)助理;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及增减。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公司按'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所在岗位定级、定员定编。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临时工四级。
(一)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纳入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由总经理聘任;
(三)职员由总经理聘任;
(四)临时工由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聘用。
第七条岗位编制的原则:
(一)以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
(三)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
(四)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
第八条
第四章聘用
第九条公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量才、择优'的原则对员工一律实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条每年末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岗定员,编制下一年度用工计划,确定次年度人员编制、工资总额,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干部根据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绩效进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体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条在年度用工、人事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扩编、增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组织人员招聘。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人员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终止试用协议。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贡献与工资收入挂钩,激励、竞争、约束有机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长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任何岗位员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除外)。
第十七条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资,月薪、年功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不无故拖欠。
第十八条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经批准的公费培训期间薪酬按规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业务工种实行调休制。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产假、丧假、搬迁假、年休假、工伤假。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指定员工加班。
第二十二条被指定加班员工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进行补休和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人员加班尽可能采用补休进行补偿。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以作为劳动报酬、聘用、晋升、奖励、教育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干部还须进行年度述职。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具体化,对各类员工实行分类指导,具体的考核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制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员工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其他员工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处)经理(主任)负责。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员工评定依据,中层干部考核与干部聘用相结合。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优秀员工奖、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指挥,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犯有严重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员工的奖惩须按管理权限审批,经相应程序进行。具体事宜见《员工奖惩细则》。
第九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分别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员工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员工培训主要通过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工作中进行,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员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三十六条员工集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综合培训。
第三十七条员工培训采取自培与送培相结合,业余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任职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对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和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条综合培训是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培训,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及管理水平,随企业内外部需要而成长。
第四十一条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自费学历教育,提倡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在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完成学业,每年可给两周带薪假学习考试。
第四十二条公司负责对中层员工进行培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其余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每年末将其培训计划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的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第十章保险和劳动保障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保险及劳动保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第十一章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六条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而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包括升职、调职、降职,员工无正当理由应服从调整,拒不服从,就地免职,直至辞退。
第四十八条引进竞争机制,中层干部根据绩效进行聘任,依靠素质竞争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员工根据现实表现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内部晋升制度,做到能进能出。
第四十九条各类员工的聘任、解聘、调动一律填写《员工调配申请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进行:
(一)中层员工的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
(二)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发文;
第五十条凡接到聘任、解聘、调动通知的员工,限一周内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其工资关系、工资基准随即调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送交变动通知。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两种。
第五十三条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中层以上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辞职申请,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职员继续处理,或该职员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服务期限未满的;
(三)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到公司工作的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未满的;
(四)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它问题的尚未作结论的;
(六)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第五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辞退:
(一)符合《劳动法》中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的;
(二)长期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辞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岗位调整和培训,或经培训教育仍不适应本岗位的;
(五)其他原因应当辞退的。
第五十六条辞退员工须提前通知本人。中层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公司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七条员工离职前,由所在单位安排离任述职和工作交接,中层以上员工还应接受离任审计。工作交接时应列出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认可。
第五十八条员工工作交接完毕后,按《员工辞职(辞退)手续登记表》由各部门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十九条员工离职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若有违反,公司将依据《刑法》第219条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员工离职后,因为隐瞒问题,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员工进公司后应及时建档。归档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体检表、登记表、履历表、考核表、奖惩情况、聘任情况、升降职情况、劳动合同等所有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历有关的书面资料。
第六十三条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签字手续,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人事档案通过每半年人事报表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章有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修正,公布实施。
第六十六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8篇 公司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要有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1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第9篇 z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一.员工招聘
广州**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由房产公司和**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取录,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1. 履历书;
2. 学历证明文件;
3. 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4. 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 近照三张;
6. 待业证/劳务证/退休证;
7. 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
1.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
2.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 用期。
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5.新聘用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7.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
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
1.根椐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推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核准,一般情况下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一律报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或根据《劳动法》条例支付加班费。
5.各部门经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当值,不得计加班费,但可适当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
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六.膳食安排
当值员工须按部门安排轮流用膳,每餐用膳时间45分钟。
七.薪金
1.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八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2.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3.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3.1日薪酬:月薪/30天;
3.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
1.加班补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加班天数(小时)、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200%)[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2.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工服押金
员工在领取员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押金$300元,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工服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一.升职及调职
1.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2.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3.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 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3.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3.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3.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分立、停业。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4.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5.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5.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5.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
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5.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10篇 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 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 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 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xtra 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ⅰ。ⅱ。ⅲ。ⅳ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ⅴ。ⅵ。ⅶ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ⅷ。ⅸ。ⅹ。ⅺ级职工。
第九条 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 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 月和 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第二年的 月底,为期 个月。
2.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 月 日,为期 个月。
第十二条 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第11篇 项目地产公司销售部人事管理制度
项目地产销售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入职与试用
1)、秉承“以人为本”、“适合的才是最好的”、重内部选拔、重潜质、重品德的原则,坚持“同质化人才”让每个人主动的去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试用期限:销售部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以绩效考核和部门负责人意见为考核标准,经考核条件优秀者可提前转正。
四)、工作请示、工作协作
1.公司实行层级管理体制,一般不可越级或跨部门进行工作请示;
2、部门间、同事间应加强沟通、相互协作;
3、业绩分属、员工不满或争议,可向上一级主管或行政管理部提出;
4、争议或不满应尽可能与直接上级协调处理;
5、尽可能客观地看待人或事,不在同事间散布不满情绪、不私下议论同事是非;
五)、工资
工资计算
1、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10日为公司发薪日,发放上月至上月末的工资;工资计算为基本工资除以26天;电话补助需凭当月17日之前本人充值发票至财务申领。
2、公司在以下情况可不发放或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私自离职;个人借支未在发放工资前或离职办理时结清;
2)因员工过错给公司造成一定经经济损失,侵占公司财务。
六)、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和项目总监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七)、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十五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物品清还手续,对客户资料泄密的拒绝交接的或交接不完全的将不予结算工资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至次月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7、该员工所有的福利包含调休未尽的、团奖未发放的将全部作废。
八)、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5、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九)、其他情况
1、以下情况,公司暂不发放或等额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离职者不予办理退工手续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2)员工未办结离职手续;
3)侵害公司知识产权;
4)其他侵害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
2.知识产权
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为其它目的使用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复印、转移含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
公开发表、非法使用、复印、转移其他保密或竞业禁止合同中规定的信息;
第12篇 某食品公司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食品公司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 目 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 业机密
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原因
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人事档案的数量。
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③档案整理情况。
④档案保管情况。
⑤利用情况。
⑥库房设备情况。
⑦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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