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总监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时,要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旁站监理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方案交施工承包单位一份。以便施工承包单位通知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到位实施旁站。
2、监理组接到承包单位的需旁站的工程施工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3、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要旁站。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供电设备、大型变压器、大型冷冻设备的吊装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电、冷冻机组冲洗调试。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中应用。
5、针对承包单位的素质、工程特点,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工序实行旁站。
6、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2篇 工程监理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监理工程应先经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方可开工。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总监理工程师规定期限内审阅本专业施工图,填写审图意见表,交总监理工程师。
3、审阅施工图内容主要是图中是否存在错、漏、碰、缺,是否存在严重的技术经济问题,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设备的选型是否安全适用、可靠。
4、审核图纸,采用分级负责制:
中小型公建工程,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大型公共建筑、结构复杂、特殊、重要的工程,由项目总监组织初审,报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进行审查、核对,并对审核的质量负责。
5、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图纸会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分组与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会审本专业图纸,并督促承建商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重要的修改意见。
6、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建商填写的本专业图纸会审记录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会审记录表,督促承建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要求,送参加单位盖章。由项目监理工程师统一发送有关单位。
7、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监理公司、施工及设备供货等有关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会审会议。
8、图纸会审单及交底意见表应建立签收制度。
第3篇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4篇 工程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加,监理公司主持,会后要有会议纪要。审批意见由项目总监签发。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第5篇 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审查人员: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2、审查时间:开工前承包单位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间视具体工程情况)。
3、承包单位上报的方案必须有本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原则是:
1)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建设期限和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
3)从工程和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方式和先进的、安全的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经验;
4)遵守施工的客观规律,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劳动组织,经济有效地组织施工保障工作,使工程实现均衡连续施工;
5)场地布置紧凑合理、方便施工、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提高利用率、节省用地;
6)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
7)进度安排要搞好综合平衡。主体工程要抓紧,以缩短工期;配套工程要及时跟上,以实现完整投产,不留尾工;
8)严格遵守基础建设程序,切实加强施工准备工作,摸清设计、设备、现场条件、物资资源和队伍素质等特点。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的依据。
1)已经批准施工的有关文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2)设备技术文件和安装图纸;
3)现场情况调查;
4)有关工程的协议、合同、文件;
5)设备清册和材料清单;
6)概算投资和工程量;
7)施工队伍情况和装备条件;
8)施工定额资料;
9)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经验和工程总结。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量;
3)施工综合进度表;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工区排水系统);
5)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图(包括水、电源等);
6)主要施工方案选择和重大技术措施选定(包括主要交叉配合方案、起吊方案、关键性的冬季和雨季施工措施);
7)外委加工及配制量的划分及现场加工厂规模的确定;
8)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劳动力计划;
9)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其中包括:
(1)施工图纸交付进度;
(2)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及配制品);
(3)机械及主要工具配备计划;
(4)力能供应计划;
(5)运输计划。
10)技术培训计划;
11)生产和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
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推广重大技术革新项目等主要技术措施。
7、审核人员将意见填入《施工方案报审表》中,将审核结果以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批后,不经监理、原审批单位批准,不得做原则性的变更。
8、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查意见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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