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乡村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乡村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村委会提出,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议事监督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四、分片负责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按楼房或单位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村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五、学习培训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监督委员会培圳。
六、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议事监督委员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选举增补。
第2篇 x乡村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乡村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第3篇 某乡村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乡村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村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我市社区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第4篇 乡村社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乡村社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一、社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居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居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二、筹资筹劳应遵循“自愿互利、注重实效、共同收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程序规范、使用公平、特困户适当减免”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三、筹资筹劳的范围:社区内道路修建、环境卫生改善、植树造林和居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项目;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居民直接受益的村级道路建设、养护项目。
四、筹资每个劳力每年不得超过10元,筹劳每个劳力每年不得超过8个工作日。
五、筹资对象为本社区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本款所称劳动力是指18周岁至55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0周岁女性。
六、对家庭确有困难、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户,由该户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劳务。
七、筹资,用于所需的设备、材料的购买及有关管理、维护费用等。筹劳,用于实施村内建设项目所需的劳务。
八、对所筹资金,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开支审批制度。
筹集资金结余部分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
九、对所筹劳务,由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并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以提高劳动效率。
十、居民委员会负责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并按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安排出劳。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将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筹集项目;不得跨年度筹资筹劳。
十一、居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可依法按照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社规民约进行处理。
十二、筹集的资金归本社区居民集体所有。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十三、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居民以资代劳。居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其家属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可以以资代劳。
十四、在村级一事一议筹劳范围外需要农民出劳的,必须按照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给出劳者报酬,签订劳务合同,按期兑现。
第5篇 某乡村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
乡村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
在稳步推进城市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社区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伸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经费落实和管理办法,并张榜公示,有效解决了社区垃圾处理问题,对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作出新的尝试。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社区低保户、特困户、(计生二女、独女)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安排。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社区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
2、负责社区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居委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社区内垃圾坑,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坑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个月配发两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6、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社区分管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替工人员。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居委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居委会的居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须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反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居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年终奖给予全额发放并适当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路面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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