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报告范围
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秩序维护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服务中心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安全管理部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秩序维护员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安全部主管和经理汇报。
3、服务中心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服务中心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事件发生后填写《紧急事件登记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交品质秩序维护部。
第2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第3篇 z物业辖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进入辖区物业内进入室内装修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管理公司的装修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施工中的防火安全。
1.施工单位要建立临时防火组织,施工队长为防火负责人;
2.施工单位须任命2-3名现场防火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现场消防工作及安全防火教育工作;
3.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材料按指定路线运进,施工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
4.施工时欲动火作业,须办理动火手续;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6.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7.可燃物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单独存放,专人保管;
8.施工用电应遵守一般电子设备的技术标准,在指定电源接线,不得任意接线,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须向管理公司工程部申请临时用电。
第4篇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服务过程识别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服务的过程识别
1.0目的:制定本流程,旨在对安全护卫服务的全过程实行严格控制,确保责任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2.0范围:檀溪湾安全护卫系统作业。
3.0内容:
3.1公司
3.1.1 在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进行督导。
3.1.2 制定年度护卫员培训计划,并对管理处落实培训计划情况实施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3.1.3 对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
3.2管理处
3.2.1 安全护卫主管具体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护卫规章制度。
3.2.2 具体组织实施本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
3.2.3 处理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
3.3护卫班
3.3.1分为护卫一、二、三班。特殊情况下,可增(减)班的设置。
3.3.2 实行三班轮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制:一般为早班7时到15时;中班15时到23时;夜班23时到次日7时,特殊情况可由管理处酌情调整。
3.3.3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特殊情况可由管理处自行调整。
3.4 大门护卫作业流程
3.4.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4.2 来人来访登记。
3.4.2.1对来访人员,一律执行先询问并征得被访人同意,再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方能进入小区的管理制度。
3.4.2.2 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
3.4.2.3 按有关应急规程妥善处理不登记欲强行进入小区等意外情况。
3.5车库(场)护卫作业流程
3.5.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5.2 车辆进出小区,必须严格履行规定手续并做好记录
3.5.3 管理
3.5.3.1 每班至少四次不定时地巡查车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迅速处理。
3.5.3.2 每班对车库(场)内防盗、防火设施检查一次。
3.5.3.3 保持车库(场)的清洁卫生。
3.6巡逻护卫作业流程
3.6.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6.2 每班巡逻:檀溪湾外围每班至少五次。
3.6.3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7道口护卫作业流程
3.7.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7.2 车辆进场
3.7.2.1 凡进入责任区车场的车辆,除使用月卡的车辆外,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并请驾驶员领取管理处的智能停车ic卡后方可放入。
3.7.2.2禁止大型客、货车或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
3.7.2.3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按要求准确填写各栏目。
3.7.3 车辆出场
3.7.3.1 须对出场车辆的车位牌(出入卡)、行驶证和驾驶员、车型等进行核对,营业性停车场按规定收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执行公务的公、检、法、军、警等车辆不收费。
3.7.3.2 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第5篇 物业辖区空调给排水消防安全制度
物业辖区空调给排水消防安全制度1.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运行设备,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当动用电、气焊设备工作时要符合大厦的动火规定,由施工负责人到保卫部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由专业人员操作,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动火前确定周围环境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操作过程中应始终有专人现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严禁与易燃工种同时操作。
3. 当动用钻床、手电钻等设备时,除要做好防触电等措施外,还应严禁周围放有易燃、易挥发的油料、清洁剂、擦布、油丝棉等,还应远离电器。
4. 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或将废油、废稀料到入地沟内。
5.严禁油料、清洁剂遗漏设备上。
6. 机房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7. 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置有序,严禁私自挪用和破坏。
8. 当火警发生时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所有空调系统,断掉主机及水泵电源,保护好现场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详细事故记录。
9.因机房内潮湿,严格注意电器设备的漏电及短路现象。
10.每人必须掌握机房内消防水袋及灭火器的使用。
第6篇 xx物业辖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电梯工每天对管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部门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部门经理组织人员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工进行评审,合格后方能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5、电梯工和部门经理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6、****统一在消防中心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随时接到警报信号。
7、在电梯机房内悬挂《电梯困人救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8、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7篇 绿景物业辖区变配电室安全保卫制度
物业辖区变配电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变配电室属重要危险场所,非部门经理、主管和值班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入内。
二.凡本单位有关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上述场地,须经工程部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或参观,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并由工程部安排陪同人员,方可进入上述场地,来者还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非工程部专业人员进入上述场地,不得随意乱动设备及自动装置,不得擅自抄录有关资料和进行拍摄。
五.进出设备机房,必须随手关门,严防小动物进入。
六.凡进入上述场地的外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方面领导汇报。
七.上述场地内不准使用明火和吸烟。
八.配电室涉及'动火'等可能引起火灾报警的施工,必须按'机房设备'动火'管理制度'规定实行。
第8篇 物业辖区变配电室安全防火制度
物业辖区变(配)电室安全防火制度
一、配电室(间)必须备足灭火器材,并经常进行保养;
二、高压配电室的门窗应严密,防止小动物入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三、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动火;
四、在本室施工动火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
五、如需使用电热器器具,需严格遵守使用标准及安全规程,并由专人负责;
六、配电室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迅速上报;
扑救火灾时应注意:
八、必须设法立即切断电源;
九、扑救火灾时应选用不导电灭火机,如二氧化碳、干粉、1211等。使用灭火机时人与带电导体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十、带电导线落地时,要划出一定的警戒区以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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