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2篇 x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第3篇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3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在锅炉房内煤气系统如泄漏,能使人中毒,要加强巡视,检查泄漏点、煤气开关。
二、锅炉自动控制部件应防止失控,要加强保养,清污清尘。
三、经常检查锅炉房的煤气报警系统是否可靠,保证安全运行。
四、锅炉房内环境干燥,要清理无关的杂物及库房油料。
五、值班人员要不断提高主人翁的责任感,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六、值班人员要增加巡检次数,提高警觉,防患于未燃。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4篇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第5篇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6篇 高等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7篇 某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第8篇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3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三)
锅炉房是企业的要害部门,锅炉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是否能正常进行,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重地,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司炉人员要经市劳动部门培训,凭证上岗。工作时间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对工作不利的事情。
三.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锅炉房。
四.外单位来锅炉房参观,必须持有介绍信,并由有关部门出面带领方可进入,并填写来人来访登记簿。
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情况下,要穿戴专用劳动用品。
六.锅炉房要备有检查用的低压照明灯。当检查部门前来检查锅炉时,锅炉操作人员应配合检验部门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9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
目 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 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锅炉房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③跑、冒、滴、漏的阀门及时检修或更换;④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对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主动接受市安全锅炉部门检查和检验,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二)、锅炉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含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锅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除设备缺陷,保持锅炉在额定参数内运行。汽、水、油系统跑冒滴漏应符合锅炉设备无泄漏标准要求。
2、每班必须做好:①地面、门窗清洁卫生;②保证锅炉仪表清洁,水泵等设备无污垢;③地沟盖和防护装置完整;④地面无杂物,堆煤整齐。
3、设法减少锅炉尘灰、炉灰和煤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持环境卫生。
①炉灰堆放在规定场地,及时熄灭余火;②储煤存放在规定场地,存放整齐,严禁煤灰混堆,定期洒水。
5、锅炉房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设备整洁、环境清洁。
(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场所,锅炉职工必须对锅炉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3、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锅炉房防火设备、灭火器材等,保证其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作他用。
5、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锅炉不带病运行。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操作水平。
(三)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六)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八)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度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壮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齐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凉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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